马列主义政治哲学研究 二
作者 应克復(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 写于 二零一五年 「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追问无产阶级专政,在马克思的浩瀚着作中论述得并不多,但却是马克思的重要 主张。1852年马克思在致约?魏德迈的信中,强调「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 级专政」 是他的「新贡献」。 1875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更郑重地指 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壹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 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壹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 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27 从马克思的自我表述中,可知「无产阶级专政」是他 学说中的壹个核心概念,因为,无产阶级专政是阶级斗争的必然结果,而达到无 阶级社会又必须经过无产阶级专政。所以,列宁把是否承认无产阶级专政作为马 克思主义还是修正主义的试金石。他说:「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 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28马克思在世时,除了仅存在72天的巴黎公社外,他没有看到无产阶级专政在 各国实践的情况。之后,以列宁为首的苏联共产党以及第三国际的各国共产党, 都切实地实施了无产阶级专政。今天,我们翻开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记录,憷目 惊心的事件比比皆是。斯大林统治时期,上个世纪30年代,以专政的名义进行了 「大清洗」。据苏联晚期负责冤案平反的官员说:「在肃反中受到迫害的达2000 万人(占苏联人口的十分之壹)。」党的领导人托洛茨基、季诺维耶夫、布哈林 等人以及大批党政军高级干部遭到杀害(苏共17大的139名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中, 有98人被杀害;军队中767名高级军官中,有512名被镇压;6名元帅中,有4名被 处决)。毛泽东统治时期,继1957年对知识分子全歼性的整肃后,1966年又发动 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史称「文革十年浩劫」。刘少奇、彭德怀、 贺龙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劫难逃,迫害致死;从中央到地方的大批领导被指控为 「走资派」,遭到不同形式的迫害。据叶剑英1978年12月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 幕式上的说法,「文革」整了壹亿人,死了2000万人,浪费了8000亿人民币。波 尔布特执政的红色高棉,在短短的3年8个月(1975--1978年)时间裏,对本国 人民进行大批屠杀,竟使柬埔寨人口骤减了三分之壹(据《国际统计年鉴》1995 年版)。当时柬埔寨人口约700余万,据此数计算,被杀戮人口在200万左右。这 在死亡人数与国民人口相对值上创造了空前荒谬、空前血腥的记录。波尔布特在 「文革」期间几次来北京取经,学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毛泽 东曾向他推荐了张春桥的《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壹文,并盛贊他「妳们做 到了我们想做而没有做到的事情」。29上述发生在三个国家的历史事件,说明无产阶级专政带给人民的是恐怖、迫 害与灾难!这壹切都是在革命的名义下干的。正是:试图将其变成天堂的东西, 却总是使壹个国家变成人间的地狱。作为后人,责备这壹理论的提出者无济于事, 但是,既然这壹理论产生了如此严重的后果,那麽,这壹理论的不完备性、局限 性是不容置疑的了。研究和廓清这壹理论中的缺陷应当是我们的责任。1、「阶级国家」与「阶级专政」在现实中是壹种「虚幻」。任何国家其权力只能为某壹「统治集团」所占有。所谓地主阶级是封建国家 (应当是「皇权专制囯家」)的统治阶级,资产阶级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阶级, 未免言过其实。在某种生产方式下,虽然有壹个阶级主导其生产活动,成为经济 上乃至政治上的强势者,国家的内外政策因而往往向这壹阶级利益倾斜,但这壹 阶级与国家权力的占有者(统治集团)不能画等号。在封建社会,以皇帝为首的皇族集团代表国家,控制国家权力。如唐朝是李 氏家族的国家,明朝是朱氏家族的国家,清朝是爱新觉罗家族的国家,所谓「家 天下」也,如此而己。地主阶级则不享有国家权力,虽然在经济与政治方面与农 民阶级地位悬殊,但与皇族集团不可望其项背。在资本主义社会,国家作为壹种公器不容某个集团永久占有。各阶级、各集 团可以通过组织政党,通过竞选,攫取有限的国家权力。那种把近代以来的西方 国家说成是资产阶级专政,是难以服人的。至于社会主义国家,「阶级专政」的本质实际上是一党专政。统治者向被统 治者所宣扬的「工人阶级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口号,只是壹个政治标签, 只是壹个空名。国家权力的实际享有者和操作者(所谓「领导」) 是党的上层寡 头和壹批所谓「为人民服务」的官员。在计划经济年代,工人是国家企业中的雇 佣工人,只领取微薄的工资煳口;农民是公社裏的农奴,连人身自由都难有保障。 改革开放之后,他们中有越来越多的人边缘化了,贫困化了。「阶级专政」实在 是壹种反讽。「阶级专政」的「虚幻性」,其后果是带来了专政主体的不确定性。但是, 它提供了壹面旗帜,而且是最革命的旗帜,谁打着(或篡夺了)这面旗帜,谁就 可以对任何人实行专政,就可以有恃无恐地作恶作乱,无法无天。比如,「无产 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文化大革命」,区区几个野心家对中国社会的经济、 政治、文化、道德造成了空前绝后的浩劫。2、「无产阶级专政」对象(客体)的非科学性。要实行专政,首先要科学地界定专政的主体与客体,即由谁实行专政与对谁 实行专政。在应当对谁实行专政的重大问题上,既缺乏科学依据又缺乏法律条文。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通常认为是被推翻的剥削阶级,如资产阶级和壹切剥削 分子。但是,对被推翻的阶级为什麽要实行专政?众所周知,革命胜利后,经过 土地改革,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地主的土地及家财、资本家的资产都被剥夺了。 地主成了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资本家也成了普通的市民。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对他 们实行专政,就是拥有国家权力的强势力量对已经失去土地和资本的普通公民实 行专政了。如果说,土改后的地主,工商业改造后的资本家与其他公民尚有区别, 那麽,「区别仅仅在于历史」。至于他们的子女,「区别仅仅在于血统」。阶级, 按马克思的理论是按其生产资料的占有情况划分的,只有「种姓」才是按血统划 分的。因此,之后几十年中所进行的「阶级斗争」与「阶级专政」,实际上是壹 种「种姓迫害」,它在「文革」初期「血统论」泛滥时达到颠峰。「无产阶级专政」相对于「资产阶级专政」,毛泽东说,前者是向后者学来 的,所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过去妳专我的政,现在我专妳的政。 如此,这不是壹种「阶级復仇」!这大悖于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的崇高信念。更为严重的是专政的泛化与滥用。本来,对已经不是资本家的「资本家」、 不是地主的「地主」实行专政,已经是对专政的壹种滥用了。以后,领导人又根 据主观需要不断地制造新的专政对象,如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资产阶级右派分子, 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等等。这裏的壹个基本方法是, 要把妳打成专政的对象,只要与「资产阶级」挂钩,或定壹个罪名(如对领袖的 思想表示壹点疑问就是「现行反革命」)就可。这更是专政壹次次的泛化与滥用。那些老的或是新的被专政的人是否是国家公民呢?如果是公民,那麽与其他 公民有什麽区别呢?如果有区别,那麽在法律上应当有「专政公民」与「非专政 公民」的相应规定。可是至今在国家的任何法律中没有这样的规定。由此可以认 为,把愈来愈多的公民群体任意地划定为专政对象从而粗暴地剥夺了他们的公民 权利是壹种非法行为。我们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长期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专政对象的不确定性,给专政权力拥有者在实施专政中给出了很大的主观任 意性,这既导致专政对象任意性与无限地扩大(在中国曾上演过「全面专政」的 闹剧),还同时使专政成为不受限制的权力,结果使权力的为恶的灾难在全国持 续泛滥。3、剥夺资本、对资产阶级实行专政,其合理性不能成立。这就要联系到马克思的经济学说,特别是其「剩余价值论」;因为他的经济 学说是他的「阶级斗争」与「阶级专政」的理论依据。这裏姑且作壹些简单的提 示。第壹,「剩余价值论」是壹个理论假说。很明显的是,它夸大了工人的劳动 价值贡献量。事实上,利润(剩余价值,即马克思所说的工人剩余劳动所创造的 价值,实际上只是利润的壹部分;将剩余价值等同于利润的全部是不科学的)是 诸生产要素投入的结果,而非单壹劳动要素的结晶。这裏还涉及到「资本」的概 念。马克思着述了《资本论》巨着,可对「资本」概念只给出了比较含煳的定义: 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他的意思是,用于支付劳动力价值的资本才是 资本。他因此把生产中的各项投资分为「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认为除了 劳动力之外的其他生产要素所耗费的资本在生产过程中都未有带来价值的增殖, 因此都是「不变资本」。这种理论难以自圆其说。因为,资本作为增殖价值的母 财都是可变的,壹旦投入生产或多或少都会产生价值的增殖。既然称之为资本, 在生产运营中其价值都是可变的,不变的资本不能称为资本,「可变资本」壹词 也因而是多余的。第二,如果承认生产方式要求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那麽,经济剥削也是同 生产水平相联系的,消灭剥削有待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可见剥削是壹种自然历史 现象。因此,视剥削为罪恶的伦理价值观作为对弱势阶级的同情是可取的,但是, 以行政权力壹概剥夺有产者并加以专政则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第三,资本家作为「剥削者」不是它人格本质的全部,而只是它的壹个方面, 而且,是非重要的壹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它是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者,投资风 险的承担者,生产经营的管理者,国内外市场的开拓者。总之,资产阶级是资本 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代表,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马克思对这壹阶级的错误分析, 同历史与现实存在很大的距离。第四,资本家与工人之间不能完全认为是对立对抗关系;在生产活动中他们 更多地是互相协作关系。资本家是生产活动中的主导者,工人在生产中的作用是 在资本家的主导下得以发挥的。他们互相矛盾、又互相依存,遂使资本主义社会 持续发展。依此推论,可以认为:阶级斗争虽然对社会生活会发生很大的影响, 但社会发展、文明提升,更多的是在各阶级之间和平关系中演进的。马克思为了 论证其革命与专政的政治结论,阻碍了他对诸多復杂问题的全面思考。根据马克思的理论,中国人(不是全部)壹直把资产阶级与资本主义当作讨 伐的对象,各种汙秽的字眼全将之堆积在姓「资」的头上,什麽「尔虞我诈」呀, 什麽「好逸恶劳」呀,什麽「惟利是图」呀,什麽「贪得无厌」、「贪图享受」 呀,等等。然而在马克斯?韦伯(1864-1920)那裏,对资产阶级的作为却作了 另外壹种描述与界定,他提出了「资本主义精神」这壹概念,在《新教伦理与资 本主义精神》壹书中将上述这堆汙秽字眼壹壹予以推翻。在韦伯的笔下,塑造了 资产阶级真实的新形象,那就是:诚信、勤俭、敬业、守法,他们为上帝而积累 财富,在临终之际往往将巨额钱财捐献给教会或慈善机构。他们为事业而生存, 而不是为生存才经营事业。韦伯这些文字发表于上个世纪之初。整整壹个世纪, 中国人却没有发现「资本主义精神」的新大陆。4、多数人可以对少数人实行专政?无产阶级专政通常被解释为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政,它表示这壹专政的「正 义」性。多数对少数的专政,在历史上曾有发生,如古希腊的城邦民主时代,壹切由 多数人说了算(所谓「民主是人民的统治」),曾发生过迫害思想家与科学家的 暴行。法国大革命雅各宾专政时期多数人暴政又夺去了多少人的生命。中国「文 革」时代,亿万「红卫兵」与「造反派」,喊着「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口号, 以雷霆万钧之势,横扫壹切,出足了多数人对少数人专政的威风。这是多数对少 数实行专政的壹种情况。我们更要关註的是多数对少数实行专政的更多的情况是, 少数人甚至个人,以多数人(如「人民」、「阶级」、「国家」)的名义对多数 人实行专政。斯大林与毛泽东统治时期都发生过这类突出的事件。在理论上还要辨明,多数人为什麽无权对少数人实行专政?在现代民主制下, 无论多数与少数,都享有同等的法权;任何人不能对任何人实行专政,不管是多 数还是少数,都无此特权。在这种制度下,被剥夺公民权的人都经严格的法律程 序与有确凿的违法依据,而不是凭多数人的意誌;压根没有「地、富、反、坏、 右」的所谓「黑五类」的非法称谓,也不允许杜撰什麽「走资派」、「叛徒」、 「特务」、「反动学术权威」之类的专政对象。在现代民主制下,选举与决策当 然要遵循「多数决定」的原则,如果对问题的认同不可能「高度统壹」,反对与 弃权的少数(或多数)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这少数派的命运在专制制与民主制 下截然不同。专制制下,少数派受到歧视、压制与迫害;在民主制下,少数派受 到保护,保护他们提出反对意见的权利,决不要求他们「服从多数」(「少数服 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的壹条重要原则),与多数保持壹致。保护少数的意 义在于:多数不壹定正确;先知先觉者总是少数;少数的存在是纠错的重要动因, 从而使错误不会像专制国家那样难以纠正;促使政府决策照顾到社会多元化的需 求。因此,在民主制下,「保护少数」与「多数决定」同样重要。5、「无产阶级专政」是临时的革命措施还是长远的制度安排?马克思对「无产阶级专政」这壹重大问题的论述所留下的思想资料及其稀少, 似乎主要是《哥达纲领批判》中的壹段文字,这段文字仅72字(见本文第壹部分)。 我们的分析仅限于这段文字。「无产阶级专政」可以理解为「临时的革命措施」, 因为马克思说,「革命转变时期」「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而「革命转 变时期」自然是壹个较短暂的历史时期,不可能理解为漫长的历史阶段。然而, 同样是这段文字,我们可以将「无产阶级专政」理解为「长远的制度安排」。因 为这壹「专政」存在于「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历史阶段;而 共产主义社会是壹个阶级消灭、国家消亡、人人自由平等、实行按需分配的社会。 人类到达这样的社会势必要经过长期的努力。这后壹种理解实际上是今人的认识 加之于马克思的。在马克思看来,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并不需要经 过壹个漫长的历史。问题在于,马克思的这种估计,与真实的历史发展存在很大 的误差,也因此,本来是在短时期中实行的无产阶级专政,在后人那裏就演化为 「无限期」坚持的专政了。这壹切,都是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缺乏明确 的时间概念所导致的结果。历史从来不是按照先哲的设想那样发展的。既然马克思对无产阶级专政缺乏 应有的理论阐述与制度交代,既然他对历史的发展进程的估计与现实的历史发展 存在着明显的误差,那麽后人有责任纠正马克思的「专政」论断中的错误。那就 是:将壹阶级主宰之专政权力转变为民有、民治、民享的公共权力,将暴力为依 凭的权力转变为法律为支撑的权力,将无限、绝对的权力转变为有限的受制约的 权力,将以政治权力为中心的社会转变为以公民权利为中心的社会。不要寄希望 于美好的未来,重要的是从现实中去争得每个人应享有的自由权利。「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践走向马克思的国家观和无产阶级专政的设想,在实践中导致了国家权力的集中, 由于国家权力的集中和高度集中而导致极权,导致权力的滥用和权力的腐败。这 裏,只简单分析国家权力的集中。1、国家权力机构是通过暴力革命建立的,因而是胜利者的专利。民主制下,政府的权力在每隔几年的大选中和平更替的规则,对这类国家绝 对无缘。这类国家的政治首脑都是实际上的终身任职制,长期处于权界高位,享 有无限和绝对的权力,对权力的专制和滥用势不可免,而且难以遏制。中国目前 最高层领导的任职虽结束了终身制,却创造了由前代领导人指定继任接班人的「代际政治」。1989年,邓小平,还包括李先 念和陈云,以非法手段罢黜赵紫阳总书记的同时,指定江泽民为中共总书记,并 且还指定胡锦涛为江之后的总书记。对中国的政治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消极后果。2、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背离:理论上说是「无产阶级专政」,或曰「人民民主 专政」; 在实践中所实行的是「党专政」,是党上层的「寡头专政」,或「个人 专政」。前面已指出,「阶级专政」在现实中是壹种虚幻。阶级怎麽专政呢?实行专 政的只能是认为代表这个阶级所谓「先进分子」的少数人的专政,即党专政。列 宁承认了这个现实,因此坦率地提出,专政只能是由它的先锋队来组织实现实的。 列宁说:「无产阶级的专政不能由包括整个这个阶级的组织来实现」,只能由它 的「先锋队」——共产党,「才能实现这种专政」30。这样,阶级的专政就演变 为少数人的专政了。这是列宁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发展。但这种发展包含着壹 个十分重要问题,即少数先锋队专政如何确保「阶级专政」的性质不发生变异呢? 这壹点列宁没有从制度上加以解决。相反,他批评了那种把党专政与阶级专政对 立起来的观点。他说:「『是党专政还是阶级专政?是领袖专政还是群众专政?』—— ——单是这种问题的提法就已经证明思想的混乱到了不可思议的无可救药的地步。」 在这裏,列宁武断地否认了党专政与阶级专政的某种区别,他因此认为:「群众 是划分阶级的;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 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来 主持的。这都是起码的常识。」31 列宁的这段文字壹直被认为是群众、阶级、政 党与领袖之间的关系的经典论述,由此得出结论,阶级专政就是党专政,党专政 就是领袖专政。「阶级专政」最终演绎为「领袖专政」,这是列宁对无产阶级专 政理论的又壹发展。可见,列宁为「阶级专政」嬗变为「党专政」与「领袖专政」 已铺平了道路。之后,斯大林提出了「代理人」的概念,把无产阶级专政更明确地强调为个 人专政。他认为:「真正管理国家的并不是那些在资产阶级制度下把自己的代表 选入国会或者在苏维埃制度下把自己的代表选入苏维埃代表大会的人。不是的。 实际上管理国家的是那些真正通晓国家执行机关事务和领导这些机关的人。如果 工人阶级真正想掌握国家机关来管理国家,它就应当不仅在中央,不仅在讨论和 决定问题的地方有自己的有经验的代理人,而且在贯彻决议的地方也有自己的有 经验的代理人。只有这样才可以说工人阶级真正掌握了国家。」32 几年之后,斯 大林把党的领导与发挥苏维埃机关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对立起来,认为后者的「作 用愈增大,它们对党的压力就愈显着,它们就愈顽强地力图削弱党的领导,它们 对党的反抗就愈猛烈。」33 列宁与斯大林的上述思想使党和领袖的权力成为绝对 无限的权力。斯大林的「代理人」理论是在告诉人们,苏联有了斯大林这样「有经验的代 理人」,「才可以说工人阶级真正掌握了国家」。有了斯大林这样的「神」,什 麽民主选举呀,议会制呀,统统都不需要了;无产阶级专政使人民拥有壹切。对 这样的「代理人」妳们还不由衷的拥护、信任和崇拜吗?所以「代理人」理论使 「无产阶级专政」进壹步蜕变为赤裸裸的「个人专制」,由此还诱导出「个人崇 拜」。显然,这壹理论是对「主权在民」和宪政制度的反叛。人们从「代理人」壹说中自然会联想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三 个代表」编造者自以为煞费苦心,官方的壹切媒体持续大肆鼓噪;2002年写进了 中共党章,2004年又载入国家宪法,似乎是壹个伟大的创新。实际上,「三个代 表」说与「代理人」说如出壹辙!无非是说,现在妳们有了我这样英明、正确的 代表,还不由衷地拥护我啊?所不同的是,有点具体化了。我不是某壹方面的代 表,是「三个代表」;我不是普通的代表,是先进代表;我不是人民某些利益的 代表,是根本利益的代表。但「代表」得愈多就「专制」得愈多。「三个代表」 乃是「专制」的别名,或者说,是苏共久加诺夫「三垄断」的伪善表述。苏共解 散后久加诺夫醒悟到,苏共垮臺是因为它长期坚持「三垄断」的制度:垄断真理 的意识形态制度;垄断权力的政治法律制度;垄断利益的特权制度。34 今日的世 界,专制与垄断已是明日黄花,无可奈何花落去,孤苦伶仃,气息奄奄。「三个 代表」的说辞,决不可能阻挡民主的潮流。上述的分析表明,从阶级概念这壹逻辑起点出发,其演绎进程是:阶级—— 阶级专政——党专政——个人专政。历史与逻辑的统壹如此默契,令人深思!不可否认,公共权力论在实施中也有诸多漏洞。它在18世纪直到20世纪上半 叶的制度化实践中也存在互相脱节的情形。这正是马克思和列宁否定资本主义民 主制的理由。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民主是法律上的平等而事实上的不平等。自 由只是商品买卖的自由,劳动力买卖的自由。工人的劳动失去了通过自由发挥自 己的体力劳动和智力劳动来实现自己发展的条件,他们「生产得越多,自己能够 得到的就越少,就越贫困,工人在劳动中耗费的力量越大,工人所亲手创造出来 的反对自己异化的力量也就越是强大,人越是成为实现他人目的的工具,也就没 有自己的目的。」35 列宁也批判资本主义民主对富人是天堂,对穷人是骗局和陷 阱。是的,资本主义早期的民主制存在不少缺陷,如选举制,有着财产、性别等 条件的限制,民主制只能认为是贵族民主制。但是,对这种民主制缺陷的批判指 向只能是民主制理论与实践的某种脱节,应该要求克服民主制在实施中的不彻底 性,而不是去否定民主制本身。比如,我们不能因为「主权在民」贯彻得不彻底 而否定「主权在民」的原则,不能因为社会生活中的某些不平等现象而否定「法 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如此等等。重要性还在于,资本主义民主无论是早期 还是直至今天都不能认为是白璧无瑕的管理人类的制度,但正如普列汉诺夫早在 1918年的「政治遗嘱」中所说,「资产阶级民主,即使是打了折扣的,毕竟仍然 是民主」;还指出:「民主即人民的权力不可能是资产阶级的,也不可能是无产 阶级的」。36 无论如何,民主制毕竟比专制、比暴政要进步得多。我们不要忘记, 正是借助于资本主义民主的政治舞臺和人文环境,马克思才可以几十年如壹日地 潜心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揭示资本剥削劳动的秘密,并且可以公开出版主张 以暴力推翻资本主义的壹系列着作。尽管马克思壹生的经济生活十分艰困,但自 由的学术研究着实让中国知识分子羡慕不已。3、实行 「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想象的是「善」,现实上演的却是「恶」。西方思想家根据对人性的弱点的考虑,在政治制度的设计中作出权力制约的 安排,防范有权人以权谋私或对权力的滥用。马克思则没有对这个专政可能产生 的消极性设防。他研究「资本」的罪恶,却无有研究「权力」的两重性;他设想 人类社会的远景,却没有思考这个政权会给未来社会带来什麽后果。或许,在他 看来,无产阶级是「大公无私」的伟大「救世阶级」,他担负着打碎旧世界、建 设新世界的神圣使命,因而对自由主义思想家提出的权力制衡思想不屑壹顾,反 而对「议行合壹」的巴黎公社贊扬备至。他认为,无产阶级只有改变其阶级地位 才可能改变其生存状况,却没有回答,当这个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之后,人性中 的自利乃至贪婪之心是否会有所滋长?既然无产阶级起来革命首先是为了自身的 利益,那麽,革命成功之后,难道不会首先从胜利果实中索取回报?或许,马克 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对此已有回答。那就是,为了防止政府官吏由社会「公 仆」变为社会「主人」,公社采取了「两项措施」。但是,略有常识的人都不难 知道,这「两项措施」在正常情况下是很不切合实际的。对政府官员的「随时罢 免」谈何容易!即使对官场进行监督也须有专门的法律与健全的制度保障;真的 可以「随时罢免」,也足见其制度的不甚成熟(如「文革」时期,造反派可以任 意夺权)。至于公社委员只「领取普通工人的工资」,若转变成制度常规也只能 说是壹个政治童话。若加以推行,效果如何?——或者不愿去政府服务;或者消 极怠工,得过且过;或者籍权力之便捞取灰色或黑色收入。人类为恶的智慧在权 力不受约束的环境裏,「无产阶级」决不会比「资产阶级」逊色。这壹点在苏联 和中国的「专政」 史中都有了充分的证明。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导致社会生活中自由的严重丧失,不仅仅限于本文所列 的壹些理论缺陷。譬如,十分重要的,他还提出要「消灭私有制」,「同传统的 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代之以公有制与计划经济。这壹理论缺陷与所 产生的后果,由于篇幅所限,不再展开论述。对于这种后果,马克思或许是应该 知道的,因为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就明确指出,劳动资料——生活源泉的垄断 是无产阶级的「依附性及壹切形式的贫困和奴役的原因」。既然如此,马克思所 设想的社会壹旦变成现实,社会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及社会的生产活动将 产生比资本主义社会更高度的集中和垄断,那麽,生活在这种体制下的人们,对 垄断壹切的国家势必更加依附,并且更加贫困和更加受其奴役。这已被以后的历 史所证实。马克思思想中存在上述重大疏漏,或许是,在马克思看来,无产阶级是壹个 无私的阶级(它同私有制和私有观念实行「彻底决裂」),因而寄予厚望。如果 无产阶级也是惟利是图、见权望义,觊觎眼前物质利益而放弃远大抱负,怎麽可 能完成共产主义的伟业呢!马克思在无意之中神化了无产阶级。在他的思想中, 把壹切爱与美好的东西都给了这壹阶级,把壹切恨与丑恶的东西给了另壹阶级。 壹个伟大的「救世阶级」——无产阶级降世了。它向世界宣告,天降大任于斯人, 未来由我们所主宰,英特纳雄耐尔,壹定要实现!20世纪上半叶,社会主义事业 不断地在壹些国家取得辉煌的成就,大有「东风压倒西风」不可逆转之势。然而, 社会主义梦幻般的发展,是壹步步地走向专制,而不是走向民主。马克思的美好 预言,现实中降临的却是壹次又壹次的灾难!1848年马克思曾宣告:「无产者在 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以后的实践却反其道 而行之:人们得到的是壹条条的锁链,失去的是整个世界。至20世纪90年代,苏 联解体,东欧剧变,社会主义在这些国家划上句号。这些重大历史事件,令人震 惊,令人感慨,令人醒悟。马克思、列宁的理论的正确性也因此受到质疑。马克 思若地下有知,壹定也会反思自己的理论缺失。苏联(1917-1991)与中国(1949— )的历史都启示着人们:神化壹个阶级 (无比伟大),神化壹种主义(无比正确),神化壹个政党与领袖(无比英明), 以及神化壹种制度(无比优越),都是幼稚的,愚蠢的。因为神化的前提是否定 自我,神化的结果是灾难。妳越是神化某种对象物,妳就越是在亵渎妳自己,妳 就会遭到这个对象物的任意玩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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