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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的错误 二

送交者: 反中共的左派[♂★品衔R6★♂] 于 2022-06-17 7:16 已读 182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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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应克復(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 写于 二零一五年

上层建筑也决定经济基础

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论是历史发展的单线决定论。

那么,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是否具有决定作用呢?1949年以来中国大陆的哲 学教科书都说,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某种反作用,从来不承认具有决定作用。

明确说出「上层建筑决定论」是顾准。(请见《顾准文稿》第341页的註文: 「对不起,我在这裏又在吹嘘我的上层建筑决定论了。」)顾准是如何亮出这壹重要观点的呢?

他说:「有些侈谈什么中国也可以从内部自然生长出资本主义来的人们,忘 掉资本主义并不纯粹是壹种经济现象,它也是壹种法权体系,法权体系是上层建 筑。并不是只有经济基础才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也决定,什么样的经济结构 生长出来或生长不出来。资本主义是从希腊罗马文明产生出来;印度、中国、波 斯、阿拉伯、东正教文明都没有产生出来资本主义,这并不是偶然的。」(《顾 准文集》第318页)顾准是批评那种认为中国也会自然生长出资本主义来的观点时提出上层建筑 决定论的。

什么是资本主义呢?顾准说,我也对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定义作过多年的探 索,我发现,他的定义,集中在壹点上:「资产阶级是指占有生产资料并使用雇 佣劳动的现代资本主义阶级。」(《共产党宣言》恩格斯附註)顾准认为,历史上中国从来不缺少自由劳动者。对照中国的状况,顾准指出, 还应当补充:法权体系和意识形态,国家的商业本位,科学技术,合理经营的知 识,宗教革命所激起的崇尚节俭积累的清教徒的上帝选民意识,是产生资本主义 的诸因素。后来,他再次强调,「法权体系、思想体系是其后来强大物质力量由 以长成的基础」。(《顾准文集》第323页)(壹)

首先看看法权体系对于西欧资本主义文明的发展有着怎样强大的后劲。

早在公元前五世纪中叶古罗马就颁布《十二铜表法》,这是古罗马第壹部成 文法典。其内容虽庞杂,但主旨是保护财产所有制。至公元六世纪三十年代,东 罗马帝国国王优士丁尼安在位时编纂了《优士丁尼安法典》等三个法律汇编。优 士丁尼安死后又汇编了《新敕》。至公元十二世纪,集四个汇编铸成《国法大全》, 史称「罗马法」。罗马法对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如所有权、债、契约等都 作了极为详尽的规定,可以认为是保护私有制法典之范本。如恩格斯所说:「它 是我们所知道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最完备形式。」(《马恩选集》第3卷,第 143页)该法典对后世资本主义私法的发展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成为许多国家立 法的依据。欧洲各国法律,除英国外,大多渊源于罗马法,形成所谓罗马法系。 如法国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即《拿破仑法典》)就是依罗马法制定的。它 规定了私人财产所有权无限制和契约自由的原则,规定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 恩格斯说它是「典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马恩选集》第4卷,第248页)。 影响所及,是「所有其他国家在财产法方面实行改革时所依据的范本」(《马恩 选集》第3卷,第395页)。

英美法虽不属罗马法系,但在保护私人财产所有权等权利方面,两个法系的 精神是相辅相成的。代表性事件是1215年6月英王约翰被迫签署的《自由大宪章》。 主要精神是限制王权,保障封建领主、教会的特权及骑士、市民的某些利益;非 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征收额外税金;非经合法判决,国王不得将任何自由人逮 捕、监禁、没收财产;保护市民的商业自由等。大宪章和此后的「权利法案」、 「人身保护法」,成为英国确立君主立宪制的宪法性文本。

1519年,西班牙卡斯提腊国会向国王宣称:「陛下,妳要知道,国王只是领 俸给的国家公仆。」英国宪章运动影响之深远,可见壹斑。

英国「光荣革命」后,洛克于1690年写了《政府论》下篇。该篇阐述了政府 的起源,政府的目的,政府的职权以及公民的权利。关于公民的权利,洛克提出 了人身权,自由权和财产权,他把保障公民的财产权视为最重要的权利。他说: 「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 (《政府论》下篇,第77页)。还说:「最高权力,未经本人同意,不能取去任 何人的财产的任何部分。」(同上,第87页)这个发源于希腊罗马的西方国家的法权体系,无不在齐声高唱壹个主旋律: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个法是保护权的法;这个权的核心是公民财产所有权。 顾准壹针见血的指出了中西之法的重大区别:「这个历史上的法,是明君治天下 的武器,法首先是和刑,而不是和权联系在壹起的。可是,取法希腊精神的罗马 法,以及继承罗马法传统的欧洲法律,法首先和权联系在壹起的。」(《顾准文 集》,第316页)在中国,代之以财产所有权的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 之滨,莫非王臣。」对于公民的财产,历来没有壹个明确的所有权概念。

随着资本主义时代的到来,这个以私有制为核心的法权体系,早已为商品生 产的大发展奠定了法权基础。有了财产权的安全保障,资本家才会大胆投资,并 尽力使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而大批商品的涌现,作为商品交换的平臺——市场, 自然应运而生,并从国内市场扩展到海外市场。市场的开拓和竞争,又促使商品 的品种、质量不断增多和提高。这时候,我们可以看清,私有制原来是资本主义 经济繁荣的第壹功臣。所以顾准说,以为对财产所有权缺乏法律保障的中国也能 自然生长出资本主义来,这是壹种「侈谈」。

资本家在生产经营中获取了丰厚的利润,那么,政府是否会眼馋而动用权力, 掠取某些重要项目垄断经营,从而限制资本家的经营范围呢?对不起,对西方世 界来说,政府官僚们,他们的思想不可能「解放」到这种地步,就是说,壹代又 壹代的政府官员,压根儿不会想到去干投身经营、以权获利的那些事儿。这种现 象是实行公有制之后的社会主义国家才出现的新鲜事。

还有壹个怪现象。马克思关于消灭私有制的共产学说产生于西方,可是,这 个学说为什么至今没有撼动过西方各国的私有制,却只在东方的壹些国家安家落 户?这个现象用的着为顾准提出的法权传统来解释。经济基础的不变(西方社会) 与经济基础的大变(苏联与中国大陆等),不同的法权体系起了决定性作用。根 深蒂固的财产所有权的法权观念,使马克思所鼓吹的共产主义遇上了不可超越的 障碍,只得避开欧美大陆,改道东行。

(二)

我们再来看思想体系怎样影响社会面貌?怎样决定历史走向?

思想体系涉及很广泛的内容。它是哲学、政治、法律、经济、宗教、历史等 领域的观念与学说的总汇。前面所述的法权体系就是其中之壹。西方思想体系、 或西方文化中,个人主义是它的壹个核心概念。

个人主义在西方文化中是壹个正面概念。它是关于个人权利和个人价值的学 说。就个人权利而言,财产所有权是其基础,此外还有人身安全权,言论、信仰 自由权,政治参与权,工作与休息权等。就个人价值而言,人生而独立、平等、 尊严,个性应自由发展,人的价值应获得自我实现。价值的自我实现是人生中最 重要的东西。所以,每个人都要开发自我,尽最大努力实现自身的价值。马斯洛 的自我实现理论指出,人的基本需要包括五个层面,其最高层次的需要是自我实 现的需要,就是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赋和能力,认为这是人类的终极价值。这是个 人主义的最高层次。

个人主义的思想渗透到西方社会的方方面面,决定着西方社会文明发展的全 貌。

就政治领域而言,认为每个人天然地具有人身安全权、自由权与财产所有权 等权利;这些权利每个人是同壹的,不因社会地位不同、财产多寡、信仰与文化 的不同而存在差别。这些权利是与生俱来的壹种自然权利,不可转让,不可剥夺, 故称为「天赋权利」。不过,社会如果没有公共权力,每个人的天赋权利就会受 到他人的侵犯。因此,人们需要组织起政府,来防范与制止这种现象的发生。组 织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每个人的天赋权利不受侵犯,政府的职责就在于此。 洛克着述《政府论》专门阐述这个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很大。这种自由主义的政 治哲学其出发点却是个人主义的,可也是西方近代民主政体掘起的根源。

至于经济领域,人们忙于商品生产为了什么?为了赚钱,为了利润。第壹为 了利润,第二为了利润,第三还是为了利润。这是赤裸裸的个人主义。就如亚当 ?斯密所指出的那样,资本家从事商品交换的目的是为了利己而不是为了利他。 个人利益是从事经济活动的出发点。但是这种经济行为虽然从利己出发却达到了 利他的结果。而且也只有达到利他的结果才能实现利己的目的。所以,资本主义 的商品生产者,虽然都出于利己的考虑,但只要他们的经营活动不有害于他人, 而实际上也有利于他人,那么每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过程中应当说也在为他人利 益服务;而且也只有为他人利益服务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自己的利益。这样,利己 与利他就达到和谐的统壹。而市场为利己与利他的统壹提供了桥梁,提供了机会。 可是,在市场竞争中并非每个参与者都能获得成功。为了成功,为了实现利润最 大化,就要使自己的推销物适销对路,价廉物美,就要不断地采用新技术,提高 生产效率,改善企业管理……这样做的结果,就有效地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增长。 这就是国民财富增长的奥秘。因此,斯密主张,每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 时,都应听其完全自由,追求自己的利益,和他人相竞争。斯密这壹思想被社会 广泛接受后,资本主义经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这种自由主义的经济哲学其出发 点同样是个人主义的,却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财富迅速增加的秘密。当然,前提 是,生产资料必须是私有制的。

个人主义在文化科技领域,同样大放异彩。

近代的欧美,人类文明出现了跳跃式的发展。这壹历史时期发生了壹系列的 革命:文艺革命,产业革命,思想革命,宗教革命,政治革命,科技革命等。发 生这些革命,十分重要的是因为出现了壹批卓识超群的伟人,他们提出了新思想、 新理论,发现了新规律、新事物,发明了新技术、新工具。这是壹个巨星璀璨、 杰出人才辈出的时代。

伟大时代的来临与杰出人物的涌现相联系;而杰出人物之能为杰出人物,是 因为实现了各自的自我价值。

人生而平等。这仅指法学、政治学意义而言(而且限于自由国家)。在生理、 智力上,人是有差别的。

上帝给予具有特别天赋的人仅只壹小部分。其中,有的人思想敏锐,有的人 想象力丰富,有的人记忆力超强。有的人善于抽象思维,有的人长于形象思维。 有的人富于正义感,面对社会不义不平挺身而出,勇于担当道义之责,而有的人 擅长经营,结果为社会创造滚滚财富。如此等等。

多样的天赋,我们才有多彩的世界。但这完全有赖于那些具有特殊天赋者自 我价值的实现。特殊天赋者自我价值的实现,除了本人的勤奋努力、不懈追求, 十分重要的,还需要有适宜人才成长的土壤。

譬如,目前中国应试式的教育体制,从小学、中学到大学,学习的动力与目 的,就是为了应付壹次又壹次的各种考试;每次考试决定着应试者的前程,因此 无论家长或学生都疲于奔命似地应对。这种教育体制把学生全都塑造成了「考试 工具」,结果各种特殊人材就此遭之扼杀了!这种损失之巨大无可估量。特别是 对于具有思想家、科学家胚胎的稀缺人材,其成长尤其需要宽容的社会环境。因 为他们所提出的标新立异的见解,往往是对权威定论的超越,与世俗之见亦格格 不入,如果壹开始就加以简单否定,对于社会进步是壹巨大损失。而思想家、科 学家实在是人类社会中最宝贵、最稀缺的财富。欧美国家早于中国三个多世纪就 进入了近代社会,原因之壹,在那裏思想家、科学家群星璀璨;而在中国,这壹 时期思想家、科学家寥若晨星。中国为什么至今没能像欧美那样涌现壹批思想家、 科学家?原因是中国缺乏能让思想家、科学家脱颖而出的土壤。国外评论家指出, 中国GDP虽已居世界第二,但没有壹件属于原创性科技成果的生产品,出口的多是 大众的日用消费品。中国如果再不重视「开放思想市场」(美国经济学家、诺贝 尔奖得主科斯对中国的忠告之壹),再不重视对特殊人才的开发,发展前景不容 乐观。

上面所说的是,个人主义——这个西方思想体系中的核心概念,在西方社会 的政治、经济、文化领域,产生了多么重大的决定性作用啊!

个人主义在中国则完全是另外壹种命运!请见《辞海》中对「个人主义」的 诠释:

——「壹切以个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思想。」「它是资产阶级世界观的核 心和资产阶级道德的基本原则。」「表现为损公肥私、损人利己、唯利是图、尔 虞我诈等。」「个人主义同无产阶级集体主义根本对立,对革命队伍起着腐蚀作 用。」因此,个人主义成了卑贱的见不得人的思想和行为,成了过街的老鼠。

因此,要狠斗「私」字壹闪念。

因此,个性,个人利益,个人理想,个人奋斗,都成了贬斥的对象,壹个个 被打入因此,中华文明,渐次衰落,不再辉煌。

实际上,个人主义根本不可能遭之驱逐。那些崇尚个人主义的国家,个人主 义比社会主义国家更少个人主义;而在蔑视个人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个人主 义在特权者那裏却扩大到无限大。

(三)

日本与中国的近代现代化路径,是思想文化决定经济基础、决定历史发展的 两个典型事例。

日本也经历了德川幕府两百六十年的专制统治、闭关锁国的历史时期。1867 年明治天皇即位后立即实行对西方的开放政策,向天地神明宣誓,确立「广兴会 议,万机决于公论」等维新基本方针,为建立近代立宪政体,特别是开议院、立 国宪奠定了基础。随后,民治政府大刀阔斧地改革幕府体制,废藩置县,改革等 级制,允许土地买卖,允许自由贸易,扶持民族工商业,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实 行「殖产兴业,文明开化,富国强兵」三大政策,使国家在政治、经济、军事、 文化教育各领域迅速现代化。日本的这壹西方化的文化选择,顷刻使其成为亚洲 的第壹强国。

面对西方文化,中国则坚守「文化民族主义立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的半西化政策,不仅被当时的也是以后的中国统治者认为是最好的国策。当时的 洋务派就认为,在坚守政治体制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学习、掌握西方的科 学技术,才是中西合璧、优势互补的正确选择。在他们看来,日本的明治维新, 彻底西方化的选择,乃是对自身文化传统的丢弃,得不偿失。但是,历史已多次 证明,中国的文化保守主义政策其结果是导致中国在现代化道路上长期处于踯躅 不前(有时甚至倒退)的状态。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中国惨败,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 120年过去了,回首这场战争,当今中国学者认为,这场战争是「现代国家」与 「前现代国家」之间的壹次较量,中国之败,在于制度与观念之败。

中日两国,面对西方文化,壹个是全方位地引进(即所谓「脱亚入欧」), 全方位地改革旧制度,全方位地建立起西化即现代化制度。壹个西方式的现代国 家——东方岛国与西方世界遥相呼应。壹个则在保存原有旧体制的前提下有选择 地引进西方文化,结果壹直未能跨进现代化的门槛。壹个多世纪了,面对世界先 进文化的冲击,穷于应付,忙于设防,壹次又壹次地挨打,壹次又壹次地挫折。 这种被动的局面何时才能结束?!

这个离我们不太远的故事,说明文化体系不但决定经济基础,也决定政治制 度与历史走向。

要不要全面地接受西方的先进文化,依然是当今中国需要解决而没有解决的 大问题。今天的中国,除了还没有卸掉「文化民族主义」的包袱之外,还背负着 壹个更为沉重的文化包袱,那就是共产极权主义。这个文化包袱使中国通向西方 化的通道更阻隔万水千山。然而不打通这个通道,中国的现代化、民主化,终究 是个梦想而已。

可以说,中国的问题,从近代到当代,始终存在着壹个文化选择的问题。

1949年以来中国经济生活的变迁更直接说明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决定 作用。

中共立国之初那场消灭地主经济的运动,以及由此而导致农村土地制度和社 会结构的改变,百分之百是上层建筑——国家权力直接作用的结果。随后对资本 主义工商业的共产改造,以及农业合作化运动,也纯粹是以国家权力为杠杆的。 从此,私有制被送入坟墓,公有制壹统天下维持了约二十五个春秋。到1980年之 后,私有经济又从坟墓裏走了出来,公有经济逐渐地有所退缩,直到今天出现了 以公有制为主体,与私有和其他经济形式共存的局面。经济基础前后的重大变化, 有时虽有底层民众的推动(如推行「包产到户」),但关键还是决策者权杖的指 向。虽然,公有化运动来源于共产主义空想(思想决定),而促使公有经济的退 缩是现实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存在决定),但不能否认,两者变化的决定因素, 都是权力的主导作用。六十五年了,上层建筑改变壹切。

结论是什么呢?

第壹,两种基本的力量在推动历史的发展,壹种是生产力、经济的发展,促 使上层建筑的改变,推动历史的进步。壹种是思想意识、上层建筑尤其是国家权 力也决定经济基础的变化,改变历史发展的方向。

第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命题比较适用于人类早期的解释,顾准认为, 就中国而言,适用于先殷到殷,殷周制度变革,两周到秦之间的变革。到了近代 现代,思想观念,文化形态,科学技术,这些上层建筑的元素对经济的发展的决 定作用愈来愈凸显了。这壹点,请历史学家作出具体说明。

第三,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对历史的发展作用,呈现两种不同 的情况:壹种是正面的积极作用,壹种是负面的消极作用。后者导致生产力的破 坏,文明的衰退,人民的苦难,直到历史经过曲折的弯道后走上正道。人类尤须 防止上层建筑的消极作用。

自恩格斯以来,对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不断地在进行着修正与批评。

唯物史观忽略了历史规律与自然规律的区别,忽略了人的能动性、忽略了人 的意识、思想、意誌与愿望(所谓「人心所向」)、忽略了人们创造的文化与科 学技术、忽略了社会法权制度与政治制度对于历史发展有着重大的乃至决定性的 作用。唯物史观的这些缺陷,说它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壹般规律,不如说它所 揭示的这壹规律连壹半也没有。如果我们把经济的、政治的、科学技术的、思想 文化的,以及种种偶然性事件都看作是对历史发展起作用的因素,那么,历史发 展的进程与前景是极其不确定的,是不可预先下壹个既定的结论的。

唯物史观的另壹个缺陷是,以纯粹的逻辑推理作为构建这壹理论的基本方法。 那就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的变化,而生产关系所由构成的经济 基础的变化,又导致整个上层建筑或快或慢的变革。如此,把十分復杂的历史发 展变得很简单了:历史发展无非是三项元素——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 的逻辑演进。这不免误入机械论和形而上学之嫌。

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的目的要说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是必 然要被历史所否定的,代替它的是全新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下面的 论述将要证明,这种先验主义的预言如何遭到历史的嘲弄。

后篇:作为论证工具的历史唯物论

马克思的本意

马克思难道没有想到,人的思想、意誌,人的能动性在历史进程中的重大作 用吗?对此,我们难以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我们只能说,唯物史观的内涵, 要求撇开人的能动性,将人的能动性剔除于人类历史发展之外,进而全然否定唯 心史观。另壹个重要的原因是,为了论证资本主义必然灭亡是壹条不以人的意誌 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恩格斯说,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的两大发现,使社会主义从空想 转变为科学。为什么?因为这两论雄辩地证明了资本主义的灭亡和社会主义的兴 起是历史的必然趋势。

唯物史观告诉人们,即使是人类社会壹般的历史发展,其生产关系、经济基 础的变化,尔后引起上层建筑的变革,最终都可以归结为经济、生产力的发展这 个终极原因。到了资本主义的历史时期,这壹规律更加明显地凸现在人们的面前。 所以马克思说:「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 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 夺者就要被剥夺了。」(马克思:《资本论》第壹卷,第831-832页。)这是马克 思在《资本论》中壹段很有名的文字。这段文字宣判了资本主义的死刑。如果唯 物史观是壹个公式,那么,马克思这个对资本主义历史命运的判断就是这壹公式 对于资本主义命运的具体应用了。

所以,唯物史观实际上是壹个论证工具,它论证:资本主义的必然灭亡是由 唯物史观这个铁的法则决定了的。

马克思的另壹个重大发现,即建立于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剩余价值论,则从 经济理论上证明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历史趋势。

劳动价值论揭示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从而使 工人阶级陷入绝对贫困化的困境,由此使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无 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革命不可避免。资本主义在造就工业化社会大生产的同时 也造就了它的掘墓人——无产阶级。

马克思就此宣告:「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 关于无产阶级以暴力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消灭私有制,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等主张, 都在《共产党宣言》(1848)中提了出来。

在此之后,马克思着书立说,就是为这壹预言提供理论论证。唯物史观和剩 余价值论的创立,都是为此目的。

本来,预言之是否正确,只能待历史事实来加以证明。只有当预言被历史所 证实时,才可以认为是正确的预言,否则,便是错误的。

马克思等不及他的预言由历史来加以证实,因而以理论来加以证明。

可是,我们知道,马克思之后的资本主义历史进程是向着他所预言的另壹个 路径发展的,那就是:无产阶级革命没有发生;西欧各资本主义国家,无产阶级 和资产阶级共存于同壹共同体之中;无产阶级没有陷入绝对贫困化的命运,他们 的物质生活随着社会文明水准的提高也随之得以改善;资本主义私有制依然存在, 并没有因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而达到与之不相容的地步;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依然 屹立,没有被推翻。如此等等。

在这种历史现实面前,我们可以说,马克思的预言错了。

接着的问题是,预言错了,那么,证明预言的理论还正确吗?

只能遗憾地说,这些理论,包括马克思的两大发现,同预言几乎是同样的命 运。

关于劳动价值论与剩余价值论的错误,早已为中外学者所评述。

唯物史观呢,它的命运似乎比剩余价值论要好壹些,但如同「前篇」所述, 问题也不少。

这裏还可以补充,历史上多次发生的革命不是纯粹地由经济、由生产关系不 能容纳生产力所引起的。最近壹个很明显的例子:1991年苏联、东欧剧变这壹重 大历史事件的发生,是这些国家政治体制的极权性质所导致的。中国自1980年以 来的改革包括1989年的「六四」事件,其主要指向也是政治领域的改革;只是由 于当局的壹再回避而使矛盾不断积累,不断激化。要改变这种现状同样不是在经 济领域中去寻找出路。抓政治改革才是抓住了牛鼻子。辛亥革命,1949年革命, 俄国的1917年二月革命、十月革命,其直接动因都是非经济性的。……历史唯物论所面临的两大难以逾越的障碍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认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现存的生产关系便由生产力发 展的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旧的生产关系必将 发生变革。这个变革对于资本主义而言,就是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但在现 实中,它面临不可逾越的障碍。这是马克思没有想到的。

第壹个障碍:文明社会秩序之基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自从氏族社会解体以来,财产私有制的存在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了。到了近代,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谴责私有制之声成为壹种思潮。可是,维护私有 制的主张仍然是西方社会的主流意见。

财产所有权成为西方法系的基石,有着悠久的历史。自公元前五世纪罗马的 《十二铜表法》产生第壹部私法以来,直到公元十二世纪以罗马法为代表的大陆 法系,形成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完备形态。以《自由大宪章》(1215年) 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在维护私人财产和公民自由等权利方面与罗马法系的精神可 以说是相辅相成的。近代以降,西方各国进入了宪政时代,各国宪法、民法无不 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种意识在西方人的心目中已根深蒂固,成为维 系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道德各领域良好秩序的基本保障,是文明社会不可 动摇的基础。

既然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西方近代以来宪法的基本原则,也是人权的基 本内容,那么,马克思关于消灭私有制的革命目标,就是对西方法律体系的根本 性颠复,也是对文艺復兴、启蒙时代以来所确立的「天赋人权」原则的傲慢挑战! 那么,马克思关于消灭私有制的主张能否撼动西方的法权传统呢?须知,要逾越 这个历史障碍,对法律制度不甚完备、法治意识处于朦胧状态、人权概念尚无确 立的国家来说,或许并非难事,甚至不成其为是壹种障碍(如果妳手中有强大的 国家机器)。但是,如果妳面对的是西方国家,在那裏,经过几个世纪的思想启 蒙,人权概念已坚如磐石般地确立起来;在那裏,国家(政府)的职责是保障人 权,如果践踏人权,这个政府就会被赶下臺;在那裏,如果敢于侵犯私有财产( 不要说消灭私有制了),那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就会被公众视为盗贼而成为众 矢之的。马克思不但没有考虑到西方社会悠久的法律传统,也把人权原则置于脑 后了,竟把「消灭私有制」这壹共产革命的目标从1848年起就确立为他的基本思 想。由此可以认为,原来马克思主义是反西方文明,反西方传统的异质文化。这 种文化肯定不可能为西方社会所接受。要在西方国家消灭私有制,乃是天方夜谭, 如缘木求鱼。

第二个障碍:公有制的致命内伤——社会动力机制的缺失私有制是有弊病的,它导致社会的贫富不均,导致社会的不平等,等等。

于是,壹些思想家、社会主义者提出了以公有制取代私有制的方案。

但是,公有制实行之后将会怎么样?尽管理想主义者对于公有制条件下的社 会寄予种种美好的期许,但对于公有制实行之后的社会现实将会如何,毕竟是个 未知之谜。

中国在毛泽东时代是公有制壹统天下。结果如何?经济衰退,国家贫穷,农 民连温饱都得不到解决。到了后毛时代,开放了私有经济,经济开始復苏,但公 有制经济仍占主体地位,国有企业壹直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社会主义经济结构 的持续,前后已有六十多年了。那么,实行了公有制之后的社会究竟怎么样呢? 对这个问题,今天我们终于有了发言权。

总起来说,推行公有制后的社会状况比私有制下的社会状况更糟!

贫富悬殊,社会不公,这种私有制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不但依然存在,而且更 为显眼了。

公有制下还滋生了壹个特权阶级,即权贵资产阶级。他们利用权力集中社会 财富占为己有,可以说是历史上最贪婪、最放肆、最不择手段的盗窃集团,掠夺 集团,腐败集团,剥削集团。他们要坚持有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是可以理解的, 因为这种社会主义是他们的天堂。

更为致命的是,公有制丧失了社会的动力机制,其病灶是社会生产活动中主 体与客体发生了错位。这壹无可救药的内伤决定了公有制经济必然是要被历史淘 汰的弃儿。这是历史唯物论又壹个无法逾越的障碍。

原来,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体自古以来就是亿万民众,而不是政府。政府 是为社会生产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可是在公有制体制下,亿万民众由生产活动 的主体沦落为生产活动的客体,成为受政府摆布的雇佣劳动者(虽然在名义上他 们被称为是国家的主人)。生产活动虽然仍然需要他们参与,但他们失去了生产 资料的实际所有权和生产活动的自主经营权,他们只能被动地接受政府的安排, 去完成指令性的计划(生产指标),主动性,责任心,创造性大为受损、受挫、 受抑,生产效率自然大大下降。

政府呢,则由生产活动中的客体转变为生产活动中的主体。这个主体享有很 大的权力——生产资料和各类社会资源(如土地、矿产、森林等)的占有者、支 配者,生产活动的决策者、指挥者,各种生产环节的管理者。十分遗憾的是,他 们对生产经营却缺乏内在的动力。因为生产经营的结果:好或坏,盈或亏,与他 们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譬如,作为公有制企业的管理者,它无权从巨额利润中 获取相应的报酬;更为致命的,它也无需为企业的巨额亏损承担相应的责任。作 为政府派往企业的壹名管理人员,说他是壹个经济人,不如说他是壹个政治人, 是政府这架机器中的壹颗螺丝钉。在市场信息和政府指令面前,他毫不犹豫地选 择后者。所以,说他是壹个生产经营者,不如说他是壹个行政长官。这种壹身二 任的角色,决定了他(他们)不可能兢兢业业地在生产经营中付出壹切。由于社 会生产活动中这种主客体的错位,导致双方都失去了内在的动力。这好比是壹艘 拆除了动力装置的巨轮,虽然目标宏大,却只能在大海中漂泊。

公有制体制中这个致命的内伤决定国家的经济发展只能处于壹种疲软状态, 决定了此类社会主义只能是「贫穷的社会主义」。这就是对马克思先验的即空想 的社会主义的现实判决。

公有制的这种命运马克思是绝对想象不到的。

马克思唯物史观的两个落脚点——消灭私有制,实现公有制,都是不可逾越 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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