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台海风云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坛主管理]

国民党能重回《国家统一纲领》吗?

送交者: sunnysky[☆★★专注台海风云★★☆] 于 2023-02-24 19:02 已读 1428 次  

sunnysky的个人频道

+关注
国民党党代表许弘霖,近日在中时媒体上发表一篇文章《反台独才有真和平》,文章内有两个重点:

为了台海和平与两岸发展,国民党应重新开启「反台独」工作。国民党全代会去年通过成立「反台独工作小组」,应可积极推动各项行动计画与宣传,让更多国人了解台独势将对国家及台海带来无穷伤害。

其次,国民党应提出足以取信于民,并能有效化解中共对台统战的两岸路线,像是「国家统一纲领」等,既可让北京当局感受到国民党不排斥未来统一的可能性,也能降低国人对两岸为了「统独争议」而陷入恶性循环的不安全感。

这方向应该是国民党该走的。否则,跟在民进党后面作为小民进党,能有出息吗?有民调显示国民党在台湾的支持率还一度低于民众党沦为第三政党.要跪美卖台,台湾人可以找民进党啊。国民党舔美又舔不过民进党。国民党还是应该走回民国宪法的中国道路。这才是国民党自己的特征,历史使命.自己的党魂职责所在.

那么台湾的《国家统一纲领》,这又是什么呢?

这是李登辉所领导的中国国民党执政时期,由国家统一委员会在1991年2月23日国统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3月14日获行政院第2223次会议通过的国家统一纲领性文件,内容是关于中国两岸统一的最高指导原则。这份文件于2006年被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终止运作.

其原则是:

一、 大陆与台湾均是中国的领土,促成国家的统一,应是中国人共同的责任。

二、 中国的统一,应以全民的福祉为依归,而不是党派之争。

三、 中国的统一,应以发扬中华文化,维护人性尊严,保障基本人权,实践民主法治为宗旨。

四、 中国的统一,其时机与方式,首应尊重台湾地区人民的权益并维护其安全与福祉,在理性、和平、对等、互惠的原则下,分阶段逐步达成。

对于国家统一分成哪三个阶段?

一、 近程--交流互惠阶段

(一) 以交流促进了解,以互惠化解敌意;在交流中不危及对方的安全与安定,在互惠中不否定对方为政治实体,以建立良性互动关系。

(二) 建立两岸交流秩序,制订交流规范,设立中介机构,以维护两岸人民权益;逐步放宽各项限制,扩大两岸民间交流,以促进双方社会繁荣。

(三) 在国家统一的目标下,为增进两岸人民福祉:大陆地区应积极推动经济改革,逐步开放舆论,实行民主法治;台湾地区则应加速宪政改革,推动国家建设,建立均富社会。

(四) 两岸应摒除敌对状态,并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以和平方式解决一切争端,在国际间相互尊重,互不排斥,以利进入互信合作阶段。

二、 中程--互信合作阶段

(一) 两岸应建立对等的官方沟通管道。

(二) 开放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共同开发大陆东南沿海地区,并逐步向其他地区推展,以缩短两岸人民生活差距。

(三) 两岸应协力互助,参加国际组织与活动。

(四) 推动两岸高层人士互访,以创造协商统一的有利条件。

三、 远程--协商统一阶段

成立两岸统一协商机构,依据两岸人民意愿,秉持政治民主、经济自由、社会公平及军队国家化的原则,共商统一大业,研订宪政体制,以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中国。

陈水扁终止运作时大陆中央当时怎么表态?

①胡锦涛说,台湾当局终止《国家统一纲领》是对台海和平稳定的严重挑衅,是在走向「台独」的道路上迈出的危险一步。

​②温家宝说,台湾当局终止《国家统一纲领》是对国际社会普遍坚持的一个中国原则的公然挑衅以及对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严重破坏。

看来大陆当时是很肯定台湾地区的《国家统一纲领》。因此,国民党重回《国家统一纲领》应该比口头的没有文件的"九二共识"更具有历史意义.民进党可以不承认“九二共识”。但是,《国家统一纲领》可是白字黑字的文件在那里摆着的。

那么,国民党能回《国家统一纲领》吗?估计需要有一位有中国历史责任的国民党领导人才行.
贴主:sunnysky于2023_02_27 15:25:56编辑
喜欢sunnysky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已标注为sunnysky的原创内容,若需转载授权请联系网友本人。若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 密码: [--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打开微信,扫一扫[Scan QR Code]
进入内容页点击屏幕右上分享按钮

楼主前期社区热帖: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创建您的定制新论坛频道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