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小费
评-小费。
何为小费?在没有谷歌百度前,我认为小费是顾客心情愉悦度的一种表现。所以,小费可给,也不可给,可多给也可少给。所以,小费,是顾客在购买商品以外的心情状态一种表现。作为服务人员,不应该强求小费以作薪资,而应该以合同形式与雇主确立薪酬约定。以个人看来强求小费是不道德的也是有可能违反法律的!因此,获取小费应该是作为意外之喜而不是薪资报酬。
世界范围的小费文化中,英美两国给小费应该是最厉害的了,也就是最大方的了!这可能和他们本国的经济文化有关。而其他国家的服务行业的人员,则对小费文化就弱化了许多。在祖国大陆,几乎没有什么听过小费文化。这是为什么呢?
有舔美的人士说,小费,是顾客对服务人员对其服务的满意度的表示。其实这个说法是以偏概全的了。对于服务人员来说,他们对于每一位顾客的服务态度都是一样的!应该没有区别对待。因此,每一位顾客给的小费也应该都一样。然事实上,每一位顾客给的小费多少都不一样,没有固定。这难道说,每一位顾客对同一位服务员的服务态度不一样?其实不是的!
给小费,以我的看法来说,只是一种炫耀的形式。也是一种施舍。就是说老子有钱,老子可以多给你一点。仅此而已。说到底,这是一种职业歧视。看你忙的可怜,老子自助你一点,可以让你稍微改善一些生活水平。你要感谢老子。就好似我们给乞丐施舍的那种心态一样,是有点瞧不起这种以乞讨为生活的职业人员。
听说美国在美国中餐馆端盘子的都是以小费为薪资的。这是真的还是假的?有在美国的朋友可否出来聊聊呢?说在美国中餐馆端盘子的服务人员,雇主基本不给报酬,基本上全部依靠顾客的小费作为收入。我想这种事应该不会是空穴来风的吧?应该是真的!如果真的如此,那么,在美国的中餐馆那就存在严重的剥削现象了!这还是民主的美国吗?
都说顾客是上帝。那就不应该看顾客有没有给小费而采取一定的服务态度。更不应该在顾客少给或者没有给小费而生气。顾客去消费本身就应该在获得商品的同时获得相应的服务。而服务的报酬,已经就包含在商品价格里面了的!这另外要求上帝给小费,是不是就有点强人所难了呢?否则,你们为什么不去教堂找牧师给你们小费呢?
我相信,在美国,纯靠小费生活的人们,应该都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才会指望小费来度日。就像乞丐那般指望他人的施舍度日。这还真的可怜啊!好好的有手有脚的,却指望他人的施舍度日,可怜,可悲,可叹,可恨!庆幸的是,在中国大陆,基本上没有人指望着他人的施舍度日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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