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逍遥自在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坛主管理]

安徽采花大盗刘庆朋覆灭记:116名妇女惨遭毒手,最大的60岁

送交者: yanziaz[♀★★★★声望勋衔18★★★★♀] 于 2021-12-10 8:40 已读 8668 次  

yanziaz的个人频道

+关注

安徽采花大盗刘庆朋覆灭记:116名妇女惨遭毒手,最大的60岁

生活在安徽临泉县鲖城镇某村的刘庆朋个子不高,外表看起来老实巴交,在当地村民以及妻子小芸(化名)眼里还是个孝子。小芸每次外出打工都想喊丈夫一起去,毕竟他正值壮年,去外头远比在这个小村子赚得多。但都被刘庆朋拒绝了,他说自己父亲去世得早,母亲一人 辛苦把他拉扯大不容易。如今母亲年迈多病,需要人照顾,他又怎么能弃之不顾?


所以哪怕壮年,刘庆朋也没有出去打工,他确实照顾母亲很周到。让村民们印象深刻的是,他每每与人吵架,别人怎么骂都无所谓。唯独扯上母亲,他必然要大发雷霆,不骂到、打到对方道歉不会罢休。正是以上种种才让村民及小芸觉得他是个孝子,想必不少人看了这两段,也会这么以为。



然而事实上,不出去打工的原因或许有孝顺,可更多的是借着照顾母亲为频繁作案提供掩护。正是这个人们口中老实巴交的孝子,将安全意识较弱的留守妇女视为作案目标,在17年间侵犯了116名农村妇女。此外还犯下抢劫91起、盗窃23起的恶行,可谓是罪行累累,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当地农村,青壮年男子为家庭生计纷纷外出务工,留下家中妇女独自在家。这给刘庆朋提供了作案机会,好吃懒做的他,起初只是想偷点东西维持生计。看到留守妇女大多是一个人在家,自己妻子又外出务工,便起了色心。1993年的一个夏夜,刘庆朋蒙面窜至附近一个村庄,拿着刀威胁王某与其发生关系。



这是他第一次作案,四年后的一个冬夜,刘庆朋又窜至邻村吴某家将其qiáng jiān。走时还顺手把毛毯、被子等物拿走,这些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卖了换钱。或许有人奇怪,王某与吴某被人侵犯了,怎么都不知道报警或者找人?其实农村的妇女大多法律意识淡薄,丝毫没想过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反倒是害怕此事传开。


担心传开便一辈子也抬不起头,哪怕是后来刘庆朋落网,依然有很多受害者不愿谈及此事。更不愿指证刘的罪行,因为她们丢不起这个“脸”,没成想她们的不敢声张助长了刘庆朋的嚣张气焰。他更加有恃无恐,作案越发猖狂,2008年作案26起、2009年作案25起。发展到后来上了瘾,一到晚上就想出去作案,不出去作案就不舒服。



哪怕妻子在家也是如此,只告诉小芸,自己出去是打麻将了。不光对着村里人下手,刘庆朋连自家亲戚也不放过,小芸的妹妹小珍来到安徽姐姐家暂住。2001年6月的一天,刘庆朋以介绍对象为名,要求小珍向对方索要彩礼。小珍不同意,结果被刘庆朋qiáng jiān,后来又有过多次兽行。


小珍没脸跟家人说,只能默默忍受了耻辱,而在被刘庆朋侵害过的116人中。有小珍这样十来岁的姑娘,也有近六十岁的妇女,甚至有孕妇。还有一次,禽兽不如的刘庆朋竟当着一位母亲的面,qiáng jiān了他的两个女儿。一个人犯下这么多罪行,实在令人咋舌,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件事最终还是被警方查了出来,2010年,检方指控其犯有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轻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重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刘庆朋并未涉及这三项罪的情节严重,即使按这三项判,最多也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可他触犯最严重的是强奸罪,刘庆朋或许以为侵犯一些留守妇女罪不至死,落网后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事实上按照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轻则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则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强奸罪情节严重中有这么两条: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刘庆朋的罪行显然已经构成了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数罪并罚往往按最严重那条判。最终,阜阳市中院一审判处刘庆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这才发现事情严重性,可惜已经晚了,即使提起上诉也会因罪行严重被驳回。


此案到这个程度,刘庆朋固然可恨,那些受害妇女却也是他的“同伙”。如果中途有人勇敢地站出来,绝不会发展到如此结果,或许也不会有这么多被害人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可叹她们怕影响声誉不敢报案。

喜欢yanziaz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内容来自网友分享,若违规或者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 密码: [--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打开微信,扫一扫[Scan QR Code]
进入内容页点击屏幕右上分享按钮

楼主前期社区热帖: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创建您的定制新论坛频道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