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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扮演”视频被曝光后:如此恶性传播,坑害了多少人?

送交者: 狂心中[♂☆★★★★如狂★★★★☆♂] 于 2022-05-15 10:09 已读 97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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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本是一个中性词,人都有欲望,想要发财的欲望,想要过得更好的欲望,想要爱有所求的欲望......但为何欲望到如今变成了一个贬义词呢?主要还是有些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欲望所采取的手段实在不可取,当他们为了满足心中的渴求罔顾律法无视道德的时候,就不再是通过实现欲望来让自己变得更好,而是沦为了欲望的的奴隶。


就像今天案例中的樊某,她本来有着美好的人生,却因为欲壑难填,最终酿出悲剧。


樊某是陕西西安人,大学本科毕业,相貌出众工作顺心,还有个体贴的丈夫马某,可以说人生的前二十多年过得是顺风顺水。但有些人就是这样,好日子过久了,总是想要折腾一下,樊某内心逐渐对丈夫涌起了不满。


马某工作很忙,每天回到家都非常劳累,在夫妻生活方面对樊某自然有所冷落。樊某是个年轻人,平常工作又比较轻松,加上跟马某刚结婚没几年,因此对夫妻间的生活很是向往,马某这样冷落她自然让她有些受不了。



一开始樊某还能安慰自己,马某这样做是为了家庭的未来着想,但渐渐的樊某再也无法替丈夫开脱,对马某充满了抱怨情绪。樊某内心还是爱着马某的,因此她不愿出轨,就只能自己生闷气,每天靠着浏览一些不雅视频网站排解寂寞。


马某见到过几次樊某浏览不雅视频网站的情况,在他看来这些小网站非常不道德,能不看尽量不看;但每次马某一跟樊某提,樊某就要闹脾气,责怪马某先冷落自己,三番四次之下马某只能不再管束樊某,随她开心。


环境真能改变一个人,樊某的社交中长期充斥着各种不雅视频,让她对这种事情的接受程度逐渐降低,因此当王某出现后,樊某立刻就同意了王某的提议。



王某是樊某在网上认识的一位“同道中人”,当他知道樊某跟马某夫妻生活不和谐的时候,主动帮樊某进行计划,让她尝试换一种环境,甚至可以进行一些“角色扮演”。而为了使得这种事更加刺激,王某还提议由自己来拍摄。


我相信正常人如果看到这种提议,第一反应一定是拒绝,但樊某早已被各种不雅视频影响,耳濡目染之下竟觉得这个提议很不错,便跟马某传达了自己这个想法。


马某是个非常传统的男人,哪里能够接受这种事情?可再强硬的男人也经不住妻子长期软磨硬泡,更别提他本就觉得自己对不起樊某,樊某一拿离婚当威胁,马某只能妥协,在几个月后又是忐忑又是不安同意了樊某的提议。


在王某的拍摄下,樊某跟马某的夫妻生活果然比之前好上了许多,等到二人关系彻底改善后樊某也不再联系王某。在樊某看来自己之所以会做这种事,本质还是为了维护夫妻关系,因此夫妻关系一旦改善,她也没有必要非要将这种亲密的情况暴露在别人视线中。



马某则是经此一遭更加理解了樊某的需求,平常除了忙工作以外,也会特地留出时间多陪陪樊某。


可就在夫妻生活再度和谐没多久,樊某被甘肃省正宁县警方找上了门,一同被带走的还有王某跟马某,逮捕的原因是三人涉及到了传播YH物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YH物品罪;组织播放YH音像制品罪】规定:“传播YH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YH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YH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YH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YH物品的,从重处罚。”



原来樊某在刚开始要求王某拍摄视频跟照片的时候,为了更加刺激的体验,直接取名“西安小仙女”,将这些内容上传到了网络上。虽然后面樊某跟马某的夫妻关系恢复后她没有再跟王某联络,更没有继续上传这些内容,但先前上传的这些内容早已经过了高达14万余次的浏览,已经属于传播YH物品的范畴。


在得知自己被抓的理由后马某长叹一口气,他就知道这种事情肯定最后讨不到好;樊某则是又羞愧又悔恨,她后悔当初没有听丈夫的劝告,为了一时的欲望做出这种事情,最后不仅自己受到了惩罚,还拖累了丈夫。



万幸的是在后续调查过程中,检察机关确认了三人并没有以传播这些内容牟利的打算,同时也算是无心之失;再加上14万的浏览量当中包含了许多重复观看的,且无论是马某、樊某、还是王某,认罪态度都非常良好,因此最后检察机关决定出具不起诉决定书,不对三人提起公诉。


虽然三人因为动机并不恶劣,只是出于夫妻生活需要做出这种事,最后也没有被判刑,但我相信他们已经明白拍摄传播此类视频跟照片是违法行为,夫妻感情也不靠这种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刺激感来促进。


真正的婚姻不仅有炙热的相爱,还应该有细水长流的陪伴,这一点是每对夫妻都应该明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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