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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女职员被主管迷奸身亡,女生应警惕频发案件的“约会强暴药”

送交者: 阿里阿朵[☆★声望品衔8★☆] 于 2021-02-20 3:25 已读 117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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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众号“吃瓜群众读书汇”转自法律读报

2月10日,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涉嫌强奸新入职女员工致死的彭某被批准逮捕。全文如下:

2月9日,当地警方通报称,彭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已被刑事拘留。通报中称,1月24日6时许,110接报警称高明区某公寓房间内,一名女子酒后昏迷不醒,需要救护车救助。辖区派出所民警和医护人员迅速到场处置。经医生确认,该女子已死亡,警方随即介入调查。






经查,该女子陈某梅(23岁)与彭某(39岁),同为某建筑工程公司资料室员工,陈某梅于2020年底入职。1月23日22时许,彭某与陈某梅一起宵夜,随后两人前往卡拉OK唱歌喝酒;次日凌晨2时许,两人入住某公寓同一房间;6时许,彭某电话报警。




据媒体报道,2020年才毕业的23岁女孩小陈,应聘到当地某地产公司。入职还不到1个月,她被已婚男主管叫去唱歌喝酒,凌晨3点被主管带到酒店开房,并发生性关系,结果早晨被发现死于房间。




据警方披露,尸检鉴定书显示,死者符合因七氟烷(麻醉药)中毒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




陈某梅的家属莫先生说,警方称这种药是非常专业的人士才能使用的东西,它可以是气体,也可以是液体。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麻醉手术中心刘飞医生表示,七氟烷是麻醉医师最常用的吸入麻醉药,目前临床上可以采用浓度递增慢诱导法、潮气量法和高浓度快诱导法让患者通过吸入含有七氟烷的气体丧失意识。





最高检紧急提醒:“约会强暴药”已在多地出现!


导读:说到蓝精灵,你想到的可能是动画片里活泼善良的小可爱。但今天要说的“蓝精灵”,一点也不可爱,它是一种新型毒品,危害是第一代毒品的1000倍!它在坊间更被称为“约会强暴药”,学名:氟硝西泮。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向社会通报,深圳近期起诉了多宗涉及“蓝精灵”的贩卖毒品案。检察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小心陌生人的饮料。




“约会强暴药”在黑市流转




氟硝西泮,一种原本在医学上用于手术前镇静及癫痫发作、严重失眠、抑郁等疾病的药物,有催眠、遗忘、镇静、抗焦虑、肌肉松弛和抗惊厥作用,其中催眠和遗忘的作用更显著。




据介绍,服用氟硝西泮这种药物后,人体会产生“顺行性遗忘症”,也就是失去了对近期发生事情的记忆力。





而当氟硝西泮和酒精混合使用时,会产生复杂的化学反应,使人神经兴奋,产生幻觉,并像吸食冰毒等毒品一样,容易使人上瘾、产生强烈的依赖性。




“蓝精灵”其实是一种处方药,当其溶于水时,液体是淡蓝色的,但同类的合成类似物质,有的就是无色无味,溶于水后也不容易被人发现。如果是在酒吧等娱乐场所有人把它放进饮料或酒里,也不容易被察觉,具有更强的伪装性。




正是利用“蓝精灵”会产生“顺行性遗忘症”这一特性,犯罪分子常常将它当做“蒙汗药”,来达到迷奸、性侵犯罪的目的。




虽然氟硝西泮被很多国家认定为非法药物或进行严格管制,如在我国,氟硝西泮被纳入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行管理,非法销售将涉嫌贩卖毒品罪。但是,在日本等国,仅几块钱的成本就可以买到一板,转手在我国黑市就可以卖到三百元左右甚至更高。




警惕:深圳已发现多起涉“蓝精灵”案




据检察机关通报,去年以来,北京、上海、浙江、江西、福建等全国多个省份,出现了非法贩卖“蓝精灵”的案件。




2020年,深圳龙华、盐田等地检察机关,就起诉了多宗涉及“蓝精灵”的贩卖毒品案。




在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宗贩卖毒品“蓝精灵”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明知“蓝精灵”属于违禁品、已被定性为毒品,仍在QQ群上发布广告销售“蓝精灵”。王某某从他人处以300元一板10粒的价格购得“蓝精灵”后,转手便以600元左右的价格售卖给其他人。




办案检察官表示,“蓝精灵”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第三代毒品”。




第一代毒品是指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等传统毒品,第二代毒品指冰毒、K粉等合成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





此前媒体报道过的彩虹烟、笑气、“咔哇潮饮”、“紫水”等都属于第三代毒品,青少年出于好奇或是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开始接触这种毒品。




大量吸食“蓝精灵”等第三代毒品后,会出现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症等反应,严重的会精神错乱,甚至抽搐、休克、脑中风死亡,危害性极大。




别以为坚决不碰就能远离它的伤害,下面几个例子,值得所有人认真看看!




喝完男子买的奶茶便不省人事




2020年2月21日上午,潘女士与网友范某约好一起吃中饭,范某为此专程开车接送。见面后,范某“贴心”地说要给潘女士买一杯奶茶,请潘女士在车上等待。




潘女士没有丝毫防备,接过范某买的奶茶便喝了起来,谁知喝完后没多久,便感觉头重脚轻,被范某带入了一间房屋后便不省人事。




等潘女士醒来,已是下午三时,她这才恍然大悟,自己被下药了。这时,潘女士发现范某已不知所终,自己的手机也不见了,便到营业厅补卡。




当日,潘女士回到单位后立刻借同事手机登录支付宝,赫然发现自己账户里的9万余元已经被转走了,潘女士当即报案。




次日,公安机关将范某抓获归案。范某到案后交代,自己在网上花200元买了一些迷药,在和潘女士约会时,自己偷偷将迷药掺进了奶茶里,然后将对方带回了自己的出租房。




女子和朋友聚餐时,被追求者下“毒”




今年3月2日,深圳光明马田派出所接到一宗罕见的报案。事主孙女士一大早神色慌张地赶过来,报案称怀疑自己和朋友吃宵夜时被“下毒”,请求民警保护并介入调查。随后民警为孙女士进行了尿检,多检测结果为阳性。




深圳光明公安分局马田派出所办案民警陈国通:当天那名女子吃完宵夜后就感觉自己身体很疲累,身体会出汗,而且会感觉到头晕,甚至会出现幻觉。




恶心并出现幻觉,是典型吸食毒品后的不良反应,民警立即赶赴涉事餐馆,调取了当晚的视频监控。





监控画面显示,晚上11点22分左右,孙女士在朋友的陪同下离席去了一趟洗手间。期间,一名白衣男子把孙女士的酒杯拿了起来,并鬼鬼祟祟地走到了门外。30秒后,该男子拿着酒杯走了回来,并向酒杯内倒满了酒。




毒品的伪装还有这些


见到请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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