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清幽闲适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坛主管理]

上海战役10:辽沈战役林彪放走1万人挨批!粟裕放走了5万人

送交者: Breezea[★★★声望勋衔14★★★] 于 2024-03-21 7:44 已读 1039 次 1赞  

Breezea的个人频道

+关注

我军著名的十大军事原则第四条明确要求:“每战务必集中绝对优势兵力四面包围敌人,力求全歼,不使漏网”。但有这样的两个战役,一个是辽沈战役,最终使刘玉章的52军从营口逃走了1万余人,林彪因此受到主席的严肃批评;另一个是上海战役,最终使国民党军从吴淞口逃走5万余人,粟裕并未因此受到主席的责难,反倒受到默认。按说同样是一场大战,粟裕放走的人比林彪放走的人还多了几倍,主席却为何有不同的对待呢?


(一)


让我们先看一下主席是如何批评林彪的。他在1948年10月25日给林彪的电报中这样明确地写道:


“你们事先完全不估计到敌人以营口为退路之一,在我们数电指出之后,又根据52军西进的不确实消息,忽视对营口的控制,致使52军部队于24日占领营口,是一个不小的失着。”

透过电报内容,看得出主席的批评还是很严肃的。电报至少指出了林彪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是没有估计到敌人把营口作为战役退路之一,只把目光聚焦到了锦州这个陆路出口而忽略了营口这一水路出口;第二个是林彪对军委多次电报的提醒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根据公开的电报档案,主席前后提醒林彪注意控制营口的电报不下五六封之多;第三个是受52军西进的假敌情影响,结果52军不但没有西进反而是快速南向奔袭营口。



林彪组织指挥打仗,一向以缜密与精算著称。结果这次却落得个“不小的失着”。这未免使人有些大跌眼镜。关键是问题远没有这样的简单。一般理解,辽沈战役决战决胜,一下子歼敌四五十万,逃掉1万多人情有可原,并不是什么大的问题。但是,主席看得更深更远,他的战略目的和战役决心是完全封闭蒋军于东北,勿使敌人逃脱漏网。因为此时南线淮海战场上国共双方正在进行第二场大决战。本来我60万对敌80万。如果让逃走的这股敌人加入到淮海战场,肯定会使淮海这锅“夹生饭”更“夹生”了。


从后来的实际情况看,52军当时虽没投入到淮海战场,但其去了上海。因此,52军也成了上海最早布防的三个军之一。正是该军,在上海战役的月浦之战中狠咬了我一口,让我在月浦吃了不小的亏。


(二)


尽管十大军事原则的第4条同样也适用于上海战役,但具体情况又与辽沈战役有着很大的不同。此时解放战争已经进入尾声,我党的战略重点也由农村转向城市。而上海有人口五六百万,不仅是我国最大的城市,也是最大的经济中心,其经济分量和影响在全国占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地位。关键是,今天的上海属于国民党,明天的上海就将变成共产党的。把这样一个具有国际影响的特大城市打烂,显然不符合我之战略利益。有鉴于此,上海战役非同一般,必须着眼于战略谋划军事,必须着眼于经济谋划军事,必须着眼于完整接收上海采取针对性的军事行动。


我们看,与主席多次提醒林彪注意控制营口完全不同,就在上海战役激战正酣的时候,主席于5月19日这样致电指示粟裕:“如吴淞阵地不利攻击,亦可采取攻其可歼之部分,放弃一部分不攻,让其从海上逃去”。



不难看出,一个是反复提醒要占据营口,不使东北国军漏网;一个是明确指示可以“放弃一部分不攻,让其从海上逃去”。两个战役要求应该说是截然不同。不难分析,此时,主席已彻底不把上海战役的着眼点放在具体的歼敌数量上,而是更多地关注大上海能否尽快地获得解放,尽快完整地接收过来,哪怕是放走一部分敌人都无所谓、都无关整个大局。


(三)


透过主席对待辽沈战役中的林彪与上海战役中的粟裕,同样都是放走一部分敌人逃走,一个是批评,一个是认可 。帅克并不是拿此来说事,将林、粟两位战神比个你高我低,而是透过这一事例,深刻揭示战略服从政略,战争只是政治延续的道理。因为辽沈战役是战略决战的第一个大决战,而上海战役又是我整个解放战争进入收官阶段打的最后一个最大的城市攻坚战。两者战役阶段和背景完全不同,战役目的、战役要求及战役影响也都有所不同。主席能够针对战争这一特点规律,着眼政略战略筹划和指导军事,具体问题具体指导,这正是体现了主席的高屋建瓴与战略远见。


需要延伸提及的是,对于东野未能控制营口,或许由于林彪将全部精力专注于围歼廖耀湘兵团,抽不出更多的兵力抢占营口,或许林彪判断敌人从营口撤逃的可能性不大,即便撤逃也来得及追歼。主席虽因此批评林彪为“不小的失着”。但帅克觉得,不必将主席指出的这一问题过分地放大解读。因为,辽沈战役已足够伟大,存在的这点瑕疵根本不足以影响对这场战役伟大的客观定性。



主要参考文献:《毛泽东军事文集》《粟裕军事文 集》

喜欢Breezea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内容来自网友分享,若违规或者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 密码: [--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打开微信,扫一扫[Scan QR Code]
进入内容页点击屏幕右上分享按钮

楼主前期社区热帖: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创建您的定制新论坛频道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