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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640年英国革命——诛杀暴君之六 控告国王 - 欧洲思想文化长廊

送交者: lookingout[♂☆★★孤独的守望者★★☆♂] 于 2024-03-14 8:30 已读 16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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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人类历史上事关君王的文字,多半是赞颂之词。而且,越是残害百姓、祸害国家的暴君,越受到最多的吹捧,因为暴君不能忍受一丝批评,哪怕最含蓄的贬斥,在暴君耳中也如雷鸣。但现在,至高无上的查理一世将面对暴风雨般的指控。

 


问:从歌颂国王到指控国王,这个转折非同小可。


答:是的。歌颂容易,指控可就难多了。因为歌颂无需法律依据,也不需要民众真心爱戴,只要掌握着宣传工具,一头蠢猪也可以被称为英明领袖。可指控就不同了,它要求坚实的法律依据,事实和大无畏的法律人,法官、检察官、证人、律师,查理一世面对的就是这个局面。当然,这场法律之战的两造是国王和国会。国王认为他有不可侵犯的权利,可以任意采取他认为合理的措施实现他的诉求。而国会认为,它是人民的代表,是抵抗暴政的象征,是捍卫法律尊严的最后一道防线。没有国会就没有法律,没有法律国王就无所顾忌,暴政就是必然,人民就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所以国会挺身而出,担起起诉国王的重担,下院通过了成立高等法庭的法案。法案宣称,“现任英国国王查理·斯图亚特阴谋破坏这个民族古老的基本法和自由,取而代之以独裁专制政府,他对议会和整个王国发动了一场残酷的战争,导致遍地荒芜、国库耗尽、贸易萧条,成千上万人民死于非命。所有这些叛国罪行,足以将查理·斯图亚特定罪,以警戒后来者”。库克当时并不算法律界的显赫人物,但几位法律界的大人物在这个历史关头表现得胆小怕事,有人称病,有人逃跑,可库克却无所畏惧地担起了这副历史的重担。


问:库克才是真正的法律人,捍卫法治似乎是他的职责和天命。


答:是的。库克接到任命后写道,“我的理性思维远不如我的同行们,但我认为,有两个原因能让一个哑巴能说会道,那就是良好的动机和公正的审判。我深感荣幸,因为上帝在众多博学的律师中,选用了我这样一个毫不起眼的人。我如同参加婚礼一般,快乐地上路了”。库克的这种信念,表现在他的起诉书中,他郑重宣称,“受托行使的有限统治权力是国家法律所赋予的,此外并无其他来源。从他接受托付时起,他就应实践为人民谋利益的誓言,履行维护人民权利和自由的职责”。这就表明真正的法治(rule by law),必须建筑在权力有限、权力受托的基础上。行使权力的人,哪怕是国王,也只能依照人民托付的权力行事,权力的目的是捍卫人民的自由。所以,一个统治集团不管说多少为人民服务的好话,只要它行使权力只为了保卫一家、一党的利益,而视国民为草芥,那这样的统治集团就是一个犯罪团伙。他们所犯下的是暴政罪。罗伯逊在库克传记中指出,“在这么短的时间,这样巨大的压力下,库克将火力集中在暴政这一罪行上,一个国家元首为了将一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上而开始大规模、有计划地迫害他的人民,这构成了暴政罪”。在他看来,暴政罪就是一个执掌最高权力者治国无方、任意妄为,将国家和人民置于危险与苦难之中。在他心目中,权力、天下不过是个人私产。我国明末哲人黄宗羲说,“后之为人君者不然,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这种化天下大公为一己之私,一党之私的执政理念就是暴政。它所造成的恶果有目共睹。库克控诉道,“有多少本国自由人民无辜撒下鲜血,多少家庭流离失所,多少公共财产被挥霍浪费,贸易停滞,经济萧条,许多地区荒芜,乃至成为废墟,损失惨重,民不聊生”。


问:但是尽管查理一世确实犯了那些被指控为暴政的罪行,可从英国普通法的角度,查理本人应担负什么罪名呢?


答:库克给出的答案是“指挥责任”,它是查理对上述后果应该承担的罪责。他指控说,“查理·斯图亚特一手制造并推动了上述血腥残酷、天理难容的战争,他必须对这些战争中所发生的所有叛国行为、烧杀抢掠以及其他一切对本国造成的破坏和损失承担责任”。现在控方已经确定国王的罪名,但国王是怎么想的呢?他凭什么和法庭对抗呢?法庭开庭伊始,就碰到了管辖权问题。法庭主席布拉德肖开场就宣布,“英国国王查理·斯图亚特,英国议会下议院惊悉你一手在本国国土上制造了诸多罪恶事件,导致国家损失惨重,众多无辜者为此血洒沙场,本院现决定向你追讨你对上帝、对正义、对大英王国以及对这些无辜者欠下的血债。本院决定组成高等法庭,对你进行审判和判决。你现在所面对的就是高等法庭,法庭将秉公听取对你的控告”。随后库克宣读起诉书,“我代表英国人民并且以他们的名义,向法庭控诉我身旁所坐的英国国王查理·斯图亚特,构成严重叛国罪及其他严重罪行”。这两人的发言指明了法庭的权力来源,那就是英国人民通过其代表,英国国会下议院行使审判权。杰佛里·罗伯逊对确定这个权力来源的新原则极为赞赏,他说,“军队十分明智地把权力授予‘残缺国会’,他们选择由下议院来治理国家,而非继续仰赖军队在非常时期取得的权力。这是个意义重大的决定,它第一次置国王与上议院于不顾,提出令人耳目一新的共和原则,即只有代表全英国人民的下议院是一切立法权力的来源。高等法庭在1649年1月22日作出的不准国王对单有下议院成立的法庭合法性表示异议的决定,就是对这一新宪法原则的首次承认”。这里他提到的“残缺国会”,就是指由赞成审判查理一世的下议院议员组成的国会下议院,因为这些议员要求清算国王对英国犯下的罪行,而不赞成与国王谈判和解。


问:国王显然不这样看。


答:是的。国王回答法庭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想知道,你们凭什么权力把我带到此地?”法庭辩论就此开始。历史学家们认为,这是一场关乎英国宪政命运,甚至关乎宪政原则在全世界发展或灭亡的关键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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