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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一个健康的社会要能容下“35岁打工人”

送交者: 桂花酒[♂★★★和气生财★★★♂] 于 2024-03-05 10:12 已读 2236 次 2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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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05 21:58 来源: 狐瞰      发布于:北京市

【本文资料来源于中国青年报、封面新闻、澎湃新闻、中新经纬】


近年来,“35岁就业歧视”一直是大家热议的话题和面对的难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招聘公告屡见不鲜,成了不少职场人士找工作时绕不开的硬性要求。


今年全国两会,政协委员洪明基非常关注35岁职场危机现象。他认为35岁左右的人心智和技能成熟,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能容得下35岁打工人,35岁的人决不能失业。


热搜第一!委员建议“放宽35岁就业年龄限制” 惩治就业歧视


据中国青年报客户端4日报道,2024年全国两会,政协委员洪明基非常关注35岁职场危机现象。他认为,35岁左右的人心智和技能都成熟,是人生发展最好的时期,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能容得下35岁打工人。35岁的职场人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们的命运关乎到无数的家庭,35岁的人决不能失业。


媒体报道截图


其实早在2022年两会期间洪明基委员就关注过“35岁”就业歧视,其当时呼吁相关部门通过立法方式惩治“35岁”就业歧视。其表示,“35岁以下”是很多单位招聘要求中的一条,很多年前出入职场,学历就是一道门槛,现在入职场十几年后,年龄又是另一道门槛。“这种现象不只发生在一些企业,有一些地区公务员考试也将年龄限制在35岁以下。”在洪明基看来,35岁的青年人经过十几年工作的摸爬滚打,有了经验和阅历,能力也经过历练和积累,正好是工作、奋斗、打拼事业最好的年龄。


“35岁”就业歧视一直以来是大家关注的迫切焦点。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李正国建议“放宽35岁就业年龄限制”,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第一。据封面新闻,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四川省委会副主委李正国称,“设置35岁职业门槛,首先是认知错误。”



李正国举例,过往一段时间,部分行业员工“996”工作制常态化,超长加班对员工个人时间、身体都提出了较高要求,而部分用人单位片面认为35岁以下的人员在精力、身体素质等多个方面相比35岁以上的人员具有较大优势,故而优先招用35岁以下人员。在李正国看来,当前我国就业竞争激烈,许多年轻人为寻求稳定更愿意考公考编,导致体制内岗位竞争激烈。与此同时,我国人口逐渐进入负增长时代,人口红利逐渐消退,“35岁职场门槛”与社会发展趋势背道而驰。

同时,要加大在全国范围内关于平等就业的宣传,共同营造平等就业的良好氛围,消除求职的年龄歧视,打破35周岁年龄限制,积极帮扶35岁以上的劳动者再就业。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年龄歧视等违反平等就业现象的监督检查,建立举报制度,受理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核实、处理。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网络上关于“过了35岁就不是青年人才”的讨论,全国政协委员郭坤宇认为,科研能力才是最关键的,不要以年龄论人才。


媒体中新经纬也就“35岁就业限制”采访了专业人士做了解读。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表示,“我特别同意放宽35岁就业年龄的提案,因为35岁就业限制的现象在职场中广为诟病”。其认为,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退休年龄在不断延长,如果35岁以上人员的就业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将会在社会层面加重负担。而从个体的角度看,很多公司对个人的学历要求越来越高,其实大家可以算一笔账,一个成年人大学毕业是22岁,如果读研毕业是25岁,到35岁期间的黄金年龄不到10年的时间,如果这段时间过了,再求业就难了。


“我觉得这本身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其实公司看待人才还是应该根据个性化、工作履历、创造性等角度,而不能光看年龄。其实在《就业促进法》中也有关于公平就业、平等就业的具体规则,但是确实没有把年龄歧视直接罗列为属于就业歧视的内容,所以很多人呼吁应该把年龄歧视直接写入《就业促进法》,才能够让这样的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杨保全说。


表率作用!委员建议适当放开公务员考试“35周岁以下”的限制


据封面新闻报道,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李正国接受采访时建议“放宽35岁就业年龄限制”引发热议,其还特别提到从公务员考试放宽年龄限制作表率,做到逐步适当放开公务员录用考试35周岁以下的限制,这样将有利于对全社会就业或者再就业起到示范性作用,有助于解决就业市场上的年龄歧视。


“从我个人的了解和感受来看,近年来河南、贵州、天津、湖北、江西、广西、四川、云南、重庆、内蒙古等多个省份在公职人员招录过程中逐步放宽了部分岗位的年龄限制,虽然这些放宽政策大多面向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但仍然体现出‘35岁门槛’将逐渐被破除的信号。”李正国表示,不过,距离“35岁门槛”被彻底打破还任重而道远,只有多管齐下、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解决劳动市场中的年龄歧视问题。


他认为,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加快反就业歧视法的立法进程。“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但仍不够细化,需要进一步明确年龄歧视的判定标准,多开设曝光和举报渠道,增强监管处罚的可操作性。”


此外,政府应主动求变,起到示范作用。李正国表示,公务员招录政策的设置与变动极具风向标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劳动力市场的价值取向。“若率先从公务员招录中破除‘35岁门槛’,有利于消除职场年龄歧视。”


与此同时,政府可以通过给予税收优惠、补贴等激励措施,鼓励私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和使用35岁以上的人员。不仅如此,还可以为35岁以上的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和转岗指导,帮助他们获取新的技能或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而劳动者也应着眼于自身,努力创造‘年龄—能力相称度’的能力信号,注重提升自我价值,同时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正国谈道。


委员建议女性带薪育产假2年 要考虑企业成本减轻女性就业歧视


“35岁就业歧视”已是一个很大的难题,但男女就业形势也是各不相同,由于一些工作工种性质限制和女性生理结构差别等因素,女性相对比男性就业要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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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甘华田接受采访时表示,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降低养育成本,建议延长女性带薪“育产假”达2年,直到孩子上幼儿园,从而提高生育意愿,也有助于婴幼儿的生长发育。也应考虑到企事业单位所面临的育产假期间的用工成本,避免不愿意招聘女性问题,从而减轻女性在就业市场中遭受的性别歧视。


虽然委员在建议时考虑到了一些实际情况,但是社交媒体网友的反应来看,大家对此信心不大,认为两年后面临无工作的概率很大,可能企业更不敢招聘女性了。


社交媒体网友心声


那么,2024年你找到工作了吗?有没有遇到就业歧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郭彪 UN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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