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里的有与无
《道德经》里的有与无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从人的角度来看,这个世界,这个宇宙,本来就是不可拥有的。其实,包括我们自己的身体,我们都不能算是真正拥有。它们只是暂时凑在一起可以实现躺平,走路,新陈代谢的大分子聚合体。几时来,几时去,都不由我们自己做主。记在我们名下的房产地产资产财产,我们又何尝真正拥有?不信,你背上你家后院的游泳池到电影院看场电影试试?
这个世界的本质就是因缘会和产生的一些排列组合。没有什么可以拥有另外的什么。
可是,人又是社会性的动物,不仅给自然立法,也给非自然立法。放到人类社会里,就有了“拥有”这个概念。也可获得以叫做“私有”,我家去后院的游泳池我不背着走,你也不能背着走,否则,就是侵权。所以,“有”这个概念,是人为定义的。
在有了“有”这个概念后,就有了形形色色的事与物。也正是由于有了“有”这个概念,才有了许许多多的故事(残忍的,欢乐的)。
从“无”这个角度看世界,就能体会到世界本身的异动,体会其中的玄妙。
从“有”这个角度看世界,就能看到被人类自己立法之后的世界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形形色色的变化。
“无”,可以看到人本来应该的活法。
“有”,当你把人和外物通过某种形式结合在一起时,可以看到人的各种各样的很认真的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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