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中共修改“香港行政长官选举法”的骗局
1997年香港回归后,根据“基本法”行政长官由同一个1200人的委员会选举产生,委员会按行业分派,新界的农民和渔民只占香港人口和经济的极小一部分,但在委员会中占据大量席位,因为农渔业都是坚定支持中共的“票仓”。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前的通过了一项决定,允许所有成年的香港永久居民选举行政长官。但是,关键的话在“但是”后面:1、必须由“选举委员会”成员投票产生行政长官候选人,再交公众对候选人投票。2、无论谁获得多少选票当选,最后必须获中央政府确认后,才能成为下一任行政长官。为了反对中共这种“小儿科办家家”忽悠游戏,香港人发动了长达两个月“雨伞运动”,致使香港立法会中的民主派议员极力阻止反对把人大常委会的这个决定写进香港“基本法”,因此,新的行政长官继续由1200人的委员会选举直接产生。2017年,“选举委员会”直接选出了现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她获得777个亲中共的成员支持、386人发对或弃权。虽然人大通过的这个决定没写进香港基本法,但理论上并未撤销,还有商讨回旋余地,但最近几年来内地情况发生巨变,宪法原来规定的国家主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被改为无限期地留任,中共对香港政策开始强硬,再无向民主派做出让步的可能性。
贴主:州官放火于2019_09_05 7:44:53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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