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非常有趣的文章,带我走入了作者的内心世界
回答: 贼的儿子成为法官检察官的严重后果 由 abc94536 于 2022-03-05 7:58
并非针对作者本人,完全不认识,只是基于内容的一种交流。1.贼的儿子成了法官,就会帮助其他犯罪摆脱法律的严惩。这部分其实根本上的逻辑是很多犯罪没有受到监禁的惩罚,被假释或者干脆缓刑,让作者感到愤愤不平。认为如果不惩治这些违法的人,那么法制必然崩坏,犯罪横行。如果法官没有从罪犯那里收取到金钱(或者等值的利益)的好处,那么就是在包庇亲属。如果是包庇亲属,那么因为这些法官的父亲也是犯罪分子,他们出身犯罪家庭,所以对其他罪犯有互相帮助的家庭义务。甚至把很多犯罪行为都无罪化,这样也是犯罪分子的子女侵入立法系统的后果。2.对人堕落的原因出现非常分裂的解释,前面是家庭环境决定人的行为,在第二段变成人自己的良知与反省决定了人的行为。想要弥合这种分裂几乎是不可能的,不信你可以试试看,不会有一个逻辑上前后统一的方法。最接近的辩解也只能是,罪犯的儿子不行,但是第四代,第五代就可以。从严格的逻辑上,还是无法统一。3.起始于同语反复,没有任何推导。已经认定某人是好人,所以此人必定不是坏人,假设好人与坏人严格对立。然后讨论斯坦福监狱实验,认为这个实验不能用来说明人格。似乎人格具有某种内在的属性,人的行为是这些内在属性的体现。斯坦福监狱实验在设计上具有某些缺陷,环境压力并不是导致人作恶的原因。真正的原因还是人自身如同金属晶格般的内在属性,用一些世界名人说明善者恒善,恶者恒恶。4.最后一部分认为实验过于简单,样本空间太小,很多因果没有阐明,或者结果的说服力不强。结尾说奥巴马赦免毒贩,使得法律失去效力,司法形同虚设。说一个疑问,如果贼的儿子必作恶,干脆就在监狱里建个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校等,把贼的子女也和终身社会隔绝,这样不就断绝了成为法官,败坏法制的恶果了吗?其实纳粹对犹太人,共产党对地富反坏右子女,都是这么个想法,要么集中营,要么进牛棚。说一点感想,整体还是明朝人,清朝人说现代事儿。肯定有很多现代社会的知识,也生活在现代社会,肯定也对现代社会不理解。或许从身份上是公民,但本质还是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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