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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国富论」

送交者: 院子[♂★★★理性但荒谬★★★♂] 于 2021-08-19 21:41 已读 46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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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国富论」

众所周知,亚当·斯密(1723-1790)被誉为经济学的鼻祖。他所著《国富论》则是经济学的开山之作。有人说,亚当·斯密之后所有的经济学研究都是给《国富论》做的注脚。该书涉及的内容几乎框定了经济学所有重要的课题——生产、收入、资本、货币、贸易、税收,是当之无愧的奠基之作。

斯密所处的时代,人们还未脱离重商主义的观念,即认为积累金银储量是一个国家致富的关键。《国富论》的主要任务之一便是批驳了这种错误的观念。斯密认为一个国家的富裕程度不取决于金银的多寡(金银只是交换媒介而已),而是该国劳动生产物的多少(包括一切生活必须品和消费品);生产物越多,则国民的物质生活越富庶,反之则越贫穷。一国致富的关键在于提升其生产能力,而非累积金银。很多旨在积累金银的政策,非但不利于提高生产能力,反而会制约生产力的发展,其结果非但不利于国家致富,反而阻碍了致富的道路。

第一卷 论生产力发展及收入分配

劳动分工提高生产力

斯密首先论述了劳动分工是提高生产力的关键。如果让一个人完全自己制造一枚钉子,估计他一天一枚也制造不出来;但是工厂里专业化分工的工人,每人每天能制造 48,000 枚钉子(亚当·斯密书中的数字)。原因何在?因为劳动分工提高了生产效率——“第一个工人抽丝,第二个拉直,第三个切断,第四个削尖,第五个将顶端磨光以便安装针头”。劳动分工提高生产力的道理已被现代人熟知,在此无需赘述。

值得一提的是,斯密指出了市场范围大小对劳动分工的影响。“交换能力萌生劳动分工,因而分工的程度必然受制于交换能力的大小,也就是分工的程度要受市场大小的限制。市场过于狭小则不能鼓励人们始终专务一业,因为人们不能用剩余物随意交换自己所需”。所以越大的市场,交换能力越强;大市场使更深入更精细的分工成为可能。

我们发现大城市的商业发达水平远高于小县城,其原因就在于大市场所带来的规模效应。第一,大市场带来更多样化的需求,那些在小城市没有多少受众的商业,只有在大城市才可能经营;第二,大市场带来规模效应,使得单位成本降低,同样的商业,在大城市经营的成本更低、效益更高;或者也可以说,在同样利润率下,大城市的经营者会比小城市创造更廉价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这就是为什么随着经济的发展,产业和服务都都会向大城市集中的原因。

在国家层面上也同样,市场越大的国家,越能进行广泛深入的分工,生产力的发展的潜力也更大。大国有能力形成各行业完备的产业链,培育充足的内需,形成庞大的内循环;而小国只能在某一行业(或某几个行业)的专业化,然后依赖与他国的贸易来提升国民生活水平。

在经济分工的模式下,没有人会生产所有的生活所需。他只会专注于某个精细的分工,然后用收入来交换别人生产的产品。所以,消费的本质就是需求的外包。随着分工的细化,人们将越来越多的生活所需外包给别人,并通过消费来购买这些产品或服务。在这个过程中,消费占比不断提升;但由于分工的细化,生产力也得到提高,所以每个人的生活水平也会提高。

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年,人均实际收入增长了22倍。有人认为,今天维持生活所需的消费比三十年前高很多,所以生活水平的提高并没有收入增长的那么多。这种比较是不恰当的。在过去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下,所有的生活所需,从饮食到衣着,都在家庭内生产,所需消费自然很低。但由于分工水平的低下,每个人所享有的物质也同样贫乏。改革开放以来,人均服装增长了34倍,人均软饮料增长39倍。消费占比的提升并不意味着家庭收入的减少,反而意味着生活水平的提高。

斯密强调交换的互利性。通过分工与交换,交易双方都获得了生活水平的提高。通常人们可能认为,只有卖家才会从交易中获利,因为买家付钱,卖家赚钱。这也是一种“重商主义”思维,认为“有钱进账”才是有利的。但事实上,商业交换并非“卖家坑买家”的过程,而是互惠互利的。

价值与价格

和大多数古典经济学家一样,斯密将价值分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并指出这二者并不相等。空气对每个人都有使用价值,但是没有交换价值;钻石有极高的交换价值,但没有多少使用价值。经济学关心的重点是交换价值。但是斯密的交换价值理论并不清晰,甚至前后矛盾。

当人们做交易时,表面上交易的是商品,实际上交换的对方的劳动。斯密以此为出发点,自然而然地导向了所谓的“劳动价值理论”——劳动是衡量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

“对于任何商品的占有者来说,当他不打算自己使用或消费,只想用来交换其他有用的物品时,它的价值就等于能够用来购买或支配的劳动数量。所以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正标准。”

在一切都是劳动直接所得的原始狩猎社会,劳动价值理论与直觉相符。如果扑杀一头鹿所费的力气是扑杀一头羊的两倍,那么一头鹿换两只羊是理所应当的,也就是说一头鹿的价值是一只羊的两倍。但是当人类的活动变得复杂,特别是生产的过程中有人类劳动之外的要素介入,劳动价值理论就捉襟见肘了。

假如有两个部落,部落甲专门扑杀鹿,部落乙专门捕杀羊,然后两个部落按照一头鹿换两只羊的比例进行交换。每笔交换中双方的劳动量是相等的,对双方都公平。现在,假如部落乙从部落丙买来了两只猎犬,在猎犬的帮助下捕杀一头羊所需的人类劳动量降低为原来的一半。也就是说,现在捕杀一头羊的劳动量仅为一头鹿的四分之一。那么现在一头鹿应该换四只羊吗?如果这样交换,对部落乙显然是不公平的。虽然他们的劳动量减少了,但那是因为他们有了猎犬。如果一头鹿换四支羊,那么购买并使用猎犬的行为等于没有获得任何回报。在这种情况下,完全按照人类劳动量来度量价值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生产过程中存在资本的参与(对捕猎活动而言,猎犬即是资本),资本(猎犬)也要有回报。

斯密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对于生产任何商品的劳动量而言,它不是商品一般交换、支配或购买量的唯一决定因素。显然还有另外的因素对其起作用,即对劳动垫付的工资和提供材料的资本利润,两者对生产物的价值或交换力在一定程度上起作用。”

除此之外,由于不同性质的劳动量难以互相比较,使得劳动价值理论形同虚设:“一小时的困难劳动比两小时的简单劳动包含更多的劳动量;需要学习十年的工作,在一小时劳动中比普通劳动一个月所包含的劳动量还多。” 齐白石工作一小时创作的画可能比很多人一辈子的劳动价值还多。究竟什么叫“凝结在商品价值中的无差别人类劳动”呢?

斯密一方面说劳动是衡量商品交换价值的真正尺度,另一方面又指出了资本对价值的作用;一方面说商品价值等于其所能购买的劳动量,另一方面也承认不同种类的劳动量无法互相比较。这使得斯密的价值理论显得扑朔迷离,而且前后矛盾。

斯密似乎也并没有严格区分价值与价格。但是他区分了商品的“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以劳动单位表示的价格是商品的真实价格,而以金钱表示的只是商品的名义价格罢了……同一真实价格始终代表同一价值,但由于金银的价值会改变,同一名义价格有时便代表极不相同的价值。”

按照这个定义,斯密笔下的“真实价格”等同于他所说的“价值”;而名义价格,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以货币度量的价格。虽然斯密在价值和价格方面的论述显得扑朔迷离,但至少一点斯密是对的——人们平时看到的货币价格并不“真实”。今天一个拥有100万的人未必会比三十年前拥有1万元的人更富有。这个道理以被现代人所熟知。

工资、地租和利息

接下来斯密讨论了劳动生产物分配的问题。“这些劳动生产物在不同国民之间分配,或作为劳动工资,或作为土地地租,或作为资本利润……无论任何人,其收入一定来自其资源,如劳动、资本或土地等。如果其收入来自劳动,则称为工资;来自管理或资本运用,则称为利润;如果来自其转借给他人的闲置资本所产生的收入,则称为利息。”

在斯密看来,工资、利润、地租三者的占比会保持某个“自然比例”。如果某以商品价格恰好由三者按照自然比例组合而成,那么这时商品的价格就是“自然价格”。由于供给和需求的波动,“市场价格”会偏离“自然价格”。然而供求规律也会使“市场价格”向“自然价格”调整;所谓市场有“自我调节”的作用。但在此处,斯密似乎又转向了“成本价值理论”,即商品价值是有由其生产成本决定的(成本包括工资、利润、地租)。总而言之,斯密的价值理论是混乱的,因此不再深究。

斯密接着分别讨论了工资、利息和地租的决定因素。

关于工资,斯密认为“劳动工资提高的原因并不是现有的国民财富,而是不断增加的国民财富”;“劳动者的幸福来自于社会进步,而非社会财富达到顶峰。在社会停滞不前的状态下,劳动者境遇是艰难的;在社会退步的状态下,劳动者的处境则是困苦的。” 也就是说,只有不断经济不断增长,劳动者的工资才可能提高。只有经济不断扩张,资本家扩大经营,才会雇佣更多的劳动力;雇主之间为争夺劳动力互相竞争,致使劳动者工资不断提升。

关于利息,斯密认为利息是利润的一部分:只有当借入资本的人能用该资本创造利润时,才可能将利润的一部分作为利息支付给资本出借方。利息的高低受资本之间竞争激烈程度的影响。如果资本供给大于需求,资本供给之间的互相竞争,会降低利率水平。

进而斯密认为:“如果一国的财富已达到其土壤、气候和位置所允许的限度,并维持现状,那么该国的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可能都很低”。如果各行业已发展到饱和状态,无需雇佣更多的劳动力,那么劳动者之间的竞争会把工资压到很低。如果所有的市场机会都被挖掘,新增资本将无处投资,或者投资的利润极其微薄,那么资本之间的竞争会把利息压到很低。

但斯密似乎没有意识到这一论断是自相矛盾的。如果劳动力之间的竞争降低了工人对资本家的议价能力,那么资本家便可以攫取超额利润;如果资本之间充分竞争,超额利润会吸引更多的投资,更多投资意味着劳动力需求也随之扩大,这个过程也会提高劳动者的工资、压低资本的利润。所以如果资本之间能够充分竞争,市场均衡的结果是,资本利息被压缩到零,大部分劳动产出物都被劳动者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存在资本剥削劳动者之说。但如果资本之间无法充分竞争,那么部分垄断资本就会攫取超额的利润。因此,剥削的根源,不在于资本自身,而在于资本的垄断。那些阻碍自由竞争的条条框框,才是导致剥削和社会不公的真正根源。

斯密特别提到了中国:“中国的富商或者大财主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享有安全,但是贫民或者小商贩非但没有安全,其财物随时都有可能被下级官吏以执法为借口而被强行掠夺。所以,在中国不能按各行业的性质和范围所允许的程度进行充分投资。而且,中国还存在压迫贫民、形成富商垄断的制度,这种制度可以让富商获得巨额利润。”

中国古代从不乏成功的商人,从陶朱公到胡雪岩都是例证。但是中国没有自由公平竞争的市场,从而无法形成“激励相容”的机制,无法把商人的逐利行为转化为社会进步的动力。中国的商人往往通过官商勾结来获取经营上的特权,其结果就是形成斯密所说的“富商垄断”,而贫民被残酷剥削。因而中国商人给人留下的印象往往是“奸商”。

商人的逐利行为是好是坏?关键要看商业坏境是好是坏。如果存在自由公平竞争的环境,商人获利的方式是通过创造更优质廉价的商品,那么商业竞争无疑对社会是有利的。如果商业通过垄断、欺骗、剥削获取利润,那么这种商业就成了社会的毒瘤。

关于地租。斯密并没有像近代经济学一样把土地算作资本;斯密认为地租收入有别于资本利润。地主并不像商人一样通过商业冒险获得回报,地主单凭对土地的所有权,就可以享受地租的收入。“其实质是因地主对土地垄断而形成的土地价格,这种价格并不与地主为改良土地而支付的费用成正比,而与土地生产物的价格成正比”;“随着土地的改良,土地所产出的食物能在维持耕种者正常消耗之外,还有剩余。这个剩余数额,足够补偿租地者雇佣劳动力时所垫付的资本,以及为其提供普通利润,此外还有部分剩余,剩余的这部分就构成了地主的地租。”

但是斯密认为,恰恰因为地租的收入和土地产物的价值成正比,所以地主的利益和公众的利益是一致的。“不管是什么因素促进或妨碍了地主的利益,也必然会促进或妨碍全社会的利益。因此,在任何商业管制或政策方面,地主阶级绝不可能为了促进自己的特殊利益,而去误导社会大众(至少当他们对于自己的利益有起码的认识时)。”

亚当·斯密无疑是自由市场的忠实信徒。在斯密的世界中,自由市场会形成一种自然的秩序,这种自然的秩序是最为和谐、使社会产值最大化的秩序。任何不当的管制,都只能破坏自然秩序的平衡,从而损害公众的利益,私肥个别阶层。

斯密并不是商人阶级的代言人,甚至恰恰相反,斯密的立场很大程度上是站在商人阶级对立面的。“商人们的利益总是在于扩大市场和限制竞争。扩大市场也许时常符合公众的利益;但是,限制竞争,必定会违反公众的利益,而且只会让商人们得以透过把利润抬高到超过自然水平的手段,对他们的同胞课征一种荒谬的税捐,用以自肥。任何新的法律或商业管制提议,如果是出自这个阶级,那么我们就一定要极其戒慎恐惧听清楚,而且一定不要采纳……” 斯密代言的是公众的利益,他在意的是一国总生产值的提升。

第二卷 论资本性质和用途

资本与积蓄

“资本”的英语单词 capital 来自拉丁语 capitale,原意为“头、首领”,也表示牲畜的“头数”。由于古代牲畜是很重要的财产,拥有多少头牲畜代表了拥有财富的多少,所以表示牲畜的“头数”有“财富”的含义。

“积蓄”的英语单词是 stock,泛指所有可以积攒起来的东西,即可以是存货,也可以是耐用品、收藏品或金银货币等等。这里采用谢宗林版本的译法,将其翻译为“积蓄”。需要注意,这里“积蓄”的意思并是人们通常所认为的“储蓄”。

斯密将一个国家或社会的全部积蓄分为三个部分:

一、留作直接消费使用的部分,包括尚未完全消费掉的粮食、衣服等物品,也包括房屋、家具等。其特点是这部分“积蓄”不会提供收入或利润,他们只是被“攒起来”的消费品,因此不属于资本。

二、固定资本,包括各种生产工具和机器、可以用来赚取利润的建筑物、土地改良的投入(排水、围篱、施肥等等)、全体社会居民或成员所习得的有用才能(人力资本)。固定资本的特点是无需循环或易主,就可以提供收入或利润。

三、流动资本,包括金银货币、商人手中的食物、原材料存货、制成品存货。流动资本的特点是必须通过循环或易主,才能产生利润。其中食物、原材料、制成品在一个生产周期结束后,就会转化为固定资本或消费品积蓄。

所以,“资本”(固定资本+流动资本)即使“积蓄”中可用来产生收入或利润的部分。斯密对“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定义和现代会计报表中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颇为吻合。值得一提的是,在斯密的定义中,货币是流动资本的一部分,资本还包括其他非货币形式的、能用来产生收入或利润的物品。而现代经济学中,资本一般仅指实物资本,而不包含货币或其他金融资产。

货币与银行

“社会收入,不可能是在于流通的钱币(这些钱币的数目,比社会收入的数目小多了),而是在于人们陆陆续续用这些辗转流通的钱币能够买进的物品价值。或者说,是在于陆陆续续以流通的钱币传输的购买力。”

斯密反复强调,一个国家的财富多寡不在于货币数量的多少,而在于总的年产物的多少。所谓的“社会收入”,并不是收到的货币数量,而是从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可供分配的物资。货币只是辅助商品流通的工具。

“在一个社会里流通的钱币数目,绝不可能等于所有社会成员的总收入。”

同等数量的货币可能被转手多次,所以斯密认为流通货币总量比社会总收入小的多。比如一两银子从农民手里买走了粮食,农民用这一两银子从屠夫手里买了猪肉。这一两银子撬动了两倍于其价值的商品。但是斯密忽略了其他的可能性。比如商品的生产,从原材料到制成品的过程中,可能要转手多次。比如市场上的猪肉,从饲养厂到屠宰厂再到批发商零售商,每一次交易都需要货币作为中介,所以为了实现一斤猪肉的流通,需要的流通货币可能远远大于一斤猪肉的价值。但是无论哪种情况,没有理由认为流通货币总量和社会生产物总值之间是一一对应的。

但这并不等于说,货币的运作对经济毫无影响。斯密认识到苏格兰银行的运作,极大的提高了当地的生产力水平。银行不从事任何实物生产工作,但却能提高实体经济生产力,斯密给出了如下解释。

首先,在斯密的年代,没有今天的“法币”,只有金银才被视为货币。但是银行发行的本票(banknote)——即代表存放在银行一定数量金银的票据——也可以当作一般等价物来流通。随着本票取代金银成为货币流通的主要方式,那么就会有一些原本参与流通任务的金银被闲置下来。这些金银无法投放到本国市场上,因为本国市场的流通已被银行本票取代,那么这些金银就会流向国外。这些流向国外的金银,部分用来购买外国酒、丝绸等奢侈品,但更多的是用来购买原材料和工具——这便增加了资本的积累,进而扩大了国家的生产能力。

“利用纸钞取代以后,流通所需的金币和银币也许会被减少到仅剩原来的五分之一。如果其余那五分之四,有很大一部分被转注到流动资本,作为维持产业活动的积蓄,那必然会大大提高产业活动的数量,从而也会大大增加土地和劳动每年产出的价值。”

其次,任何商业的经营,都需要留有一些闲置的资本,用来垫付货款或其他经营之用。银行的存在,使得商人不必留有置闲置资本,因为银行可以随时向商人提供短期贷款。于是这些闲置的资本就能够被运用起来,于是提高了整个社会的资本运用效率,进而提高了国家的生产能力。

“商人不得不以现金形式闲置在身边以备不时之需的那部分资本,可以说是‘死的资本‘。这部分资本只要一日处于这种状况,对商人或国家都不会带来正面的好处。稳健的银行业务运作,让商人可以将这种死的资本转化成为活的有用的资本。”

斯密也注意到了银行可能超发本票的问题。“就每一种纸钞来说,它可以顺利在任何国家里流通的数量,绝不可能超过它所取代的金币和银币的价值……这种纸钞的流通数量一旦超过了这个总和,那么由于超出的部分既不能拿到国外去用,又不能在本国流通运用,必然会立即涌回银行换成金币和银币。” 于是就发生了挤兑。

但斯密认为,银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约束超发银行票的行为。如果银行超发银行票,就必须铸造更多的金币银币来应付挤兑的压力,而金银的存储和锻造都花费不菲。超发本票的银行,“每一家都得为本身的大胆轻率而付出昂贵的代价”。所以久而久之,银行为了自身的利益,便不会随意乱发票据了。

最后斯密反驳了纸钞的使用会带来通货膨胀的说法。“有人曾经说,纸钞增加会扩大全部通货的数量,从而降低全部通货的价值,因此必然会提高物品的货币价格。但是,因为从全部通货中撤走的金币和银币数量总是会等于加入流通的纸钞数量,所以纸钞不一定会增加全部通货的数量。从十七世纪初到现在,苏格兰的食物价格没有比一七五九年更便宜。”

资本积累、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劳动

“有一种劳动施加在物品上,会增加物品的价值,另外有一种劳动没有这种效果。前者或许可以称为‘生产性劳动‘,因为它会产生价值。相对的,后者可以称为‘非生产性劳动’。”

生产性劳动者包括制造工人、农民,因为他们的劳动加在原材料上,创造了新的价值。而君主麾下的所有文官武将,所有公务人员,还有侍奉主人的奴仆,他们都是非生产性劳动者,他们依赖工人和农民生产出来的东西来生活,而他们自身不创造任何价值。

“在任何一年内,如果用比较多的产出去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剩下来维持生产性劳动者的产出就会比较少,从而来年的产出也会比较少。相反的,维持生产性劳动者的产出比较多,来年的产出也会比较多。”

斯密对生产性劳动者赞颂有加,而对非生产性劳动者嗤之以鼻。在斯密看来,如果非生产性人员消费了过多的劳动产物,就会减少从事生产性劳动的数量。这是最大的罪恶,因为他们降低了社会的生产能力,削减了全国的财富水平。

“这就好像有人滥用某一笔虔诚奉献而来的基金收入,亵渎了神圣。他削减了雇用生产性劳动的财源,因此,只要还有这种劳动倚赖他维持和驱动,他必然会削减这种施加在物品上会增加物品价值的劳动数量,从而削减全国土地和劳动每年产出的价值。也就是说,削减全国人民的实质财富和收入。”

先秦时代的《管子》中有篇叫《奢靡篇》的文章,认为应该鼓励国王贵族奢侈消费,从而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这种看法类似现代的凯恩斯主义。凯恩斯主义强调需求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认为扩大消费有利于拉动经济,而节俭会导致经济总量的收缩。这种观点不仅否定了勤俭节约的美德,而且是根本的逻辑谬误。在此,借斯密对资本的观点,对凯恩斯主义的谬误进行一番彻底批驳。

这种观点错误的根源在于,完全依赖供给和需求解释经济,而忽略的生产的过程,忽略了资本在生产中发挥的作用。对于某件商品而言,我们可以说如果它的需求旺盛,则会带动更多该商品的生产。但如果把这种逻辑用在整个经济上,就成了谬误。这就好像,对个体而言,他拥有越多的金银,他就越富有。但从整个经济的层面上而言,却不能说一个国家金银越多,就越富有。

《国富论》的核心观点之一,即一个国家致富的关键在于提高其生产能力,扩大年产物的总量。只有能创造丰富的生产物,人们才有更多的物资可供消费,生活水平才能提高。一国的生产量要想扩大,无非有两种途径:一是投入更多的劳动力和资本从事生产,二是通过积累更多的资本提高每个劳动力的生产力。无论哪种途径,都需要减少非生产性的消耗,而将资源更多投入生产性事业中去。

“由于节俭扩大了准备用来维持生产性人员的财源,所以节俭有助于提高生产性人员的数目。而生产性人员的劳动,则会使施工的物品价值增加。所以节俭有助于增加一国土地和劳动每年产出的交换价值。”

节俭才能产生积蓄,积蓄用于投资,才会增加社会总资本。资本的积累,一方面会雇佣更多的劳动力,另一方面也会提高每个劳动力的生产力,进而提高整个国家的生产能力。这便是资本在扩大生产上所起的作用。

如果国王贵族一味地奢侈消费,雇佣前呼后拥奴仆,花天酒地的享乐。美其名曰“创造就业”,但这种方式创造的“就业”大部分是非生产性质的,对于扩大国家的生产能力没有任何帮助。相反,如果贵族们把他们的资本用来投资,改良土地或制造工具,雇佣更多的生产性劳动者,则会扩大国家的生产能力。所以,奢侈使国家贫穷,节俭才能致富。然而凯恩斯主义却否定了这个简单的常识。

“消费拉动经济”的理论依据如下:由于经济是分工交易的结果,甲的消费可能是乙的收入,乙的收入决定了乙的消费,乙的消费又是丙的收入……如果甲减少消费,就减少了乙的收入,进而乙的消费减少,进而减少丙的收入……如此下去,于是导致整个经济的收缩。这个过程被凯恩斯称为“节约悖论”。反过来,如果人人扩大消费,则会扩大整个经济的体量。

现对这个理论反驳如下。

首先,生产能力是国家富裕的基础,这点无可否认(这里只考虑孤立经济体的情况,不考虑国际贸易情况下,可以交换他国生产能力的情况)。没有生产能力的提升,消费只是沙丘上的幻影。所以从长期来讲,经济发展是百分之百的供给侧现象,与需求无关。

长期来看,如果一国人民消费很多,而储蓄很少,其结果便是,绝大部分社会资源都被用来生产消费品和服务,而较少资源被用来积累资本。较少的资本积累,意味着扩大再生产能力很小,对国家长远的发展不利。极端情况下,如果收入全部用来消费,没有任何储蓄,那么所有的人力物力都会被用来提供即时消费,那么这个经济体便会年复一年地重复相同的生产和消费水平,年产物没有任何增长和扩大的空间。

在现代经济下,由于信贷的运用,人们无需先储蓄再投资,投资不再受储蓄多少的制约。但是如果鼓励消费、甚至奢侈消费的风气,其结果就是导致社会资源过多地向消费端倾斜,而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投资受到挤压。比如,一个地方居民的收入很大部分被用来吃喝玩乐,便会促使该地区大量人力物力被用来提供餐饮、娱乐、按摩等享乐服务,而非用来投资厂房、设备、研发等有利于扩大生产的事业,这对经济的长期发展没有任何好处。所以斯密说:“每一个生活浪费的人都是大众的敌人,而每一个生活节俭的人都是大众的恩人。”

但这并不是说,投资永远都是好的。斯密也指出,错误的投资和奢侈浪费一样,都是对资源的浪费。中国过高的投资率一直被很多经济经济学者诟病,其原因就在于很多政府主导的投资被认为是低效的投资,甚至是过度投资。低效或者过剩的投资和奢靡消费没什么区别,浪费了大量资源,但却无助于提高社会生产能力。

但也不否认,短期来看,需求的影响确实存在。需求的收缩会给经济带来下行压力,而提振需求的措施会支撑经济增长。但必须认识到,短期提振需求的措施,无论是刺激消费,还是刺激投资,本质上都是一种“加杠杆”的行为。比如补贴家电下乡的政策,虽然短期之内让消费为之一振,但如果农民的劳动产值没有提升、收入没有提升,这种短期消费的提升注定不可能持久,其唯一的作用就是让当年的GDP数字变得更好看一些罢了。

如果说资本主义有什么优点,那就是扩大再生产的能力。资本要想逐利,就不能闲置,就必须投资扩大再生产。在资本逐利的过程中,国家的生产能力不断扩大,物质生产越发丰富,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高。虽然资本家们享受着豪奢的生活,但他们要比古代那些王宫贵族高尚得多。后者靠着从劳动人民手中征收来的劳动果实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而他们却不从事任何生产性的工作。

“大国绝不会因为私人的奢华和误用资本而陷于贫困,反倒是政府的浪费和措施失当时常会导致这种后果。在大多数国家,全部或几乎全部的政府税收都是用于维持非生产性人员,诸如为数众多在朝廷上衮服穿梭的王公大臣,庞大的教会神职人员,庞大的海军舰队和陆军步兵等等……这些不事生产的人,全靠别人的劳动产出来维持生计……这时不管人们多么的节俭,也不管企业经营多么完善,也许都不足以弥补政府这种强烈扭曲和侵蚀资本的行为对全国产出造成的浪费和损失。”

资本的各种用途

斯密将资本的用途划分为四类:

一、生产社会每年需要使用和消费的初级产品;对应用于农业生产的资本。

二、对这些初级产品进行加工制造,供应直接使用和消费;对应制造业的资本。

三、将初级产品或制成品,从供给充裕的地方运送到供给不足的地方;对应批发商的资本。

四、将一部分初级产品或制成品,分装成方便人们使用的数量单位;对应零售商的资本。

斯密认为,同一数量的资本投入农业,所能驱动的生产性劳动数量最多,所能带来的生产值的增加最大。其次是制造业。再次是批发零售业。当然,这种判断在今天已经不适用了。在斯密的年代,工业革命尚未发生,经济以农业为主。而在今天,农业几乎是增加值最低的产业。

关于批发贸易,斯密又将其分为国内贸易、国外消费品贸易、和海外贩运贸易。对于资本投入这三种贸易的效益,斯密认为国内贸易扩大国内产出最为有利;其次是国外消费品贸易;再次是海外贩运贸易。


第三卷 论财富增长的过程

财富自然增长的过程是先发展农业,后发展制造业,而后才是贸易。这是人的生存需求使然,只有农业足够发达,人们免于饥饿之后,才会追求其他的东西。当农业产出足够丰富,足够农民和地主的用度,而还有剩余的时候,这部分剩余就会支持城市制造业的发展。当国内需求得到满足之后,才会转向海外贸易。如果不加干预,一个国家财富增长的自然过程必然如此。


城市居民依靠农村的粮食供给而生存,但这不意味着农民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城市反哺农村的途径有三:一、城市为农产品提供了更大的市场,农村也可以通过与城市的交易获得他比必需的生活用品和生产工具;二、城市的富商会到农村投资,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三、随着城市兴起所产生的新社会秩序,会散布到农村,提升农村的治理水平。


斯密特别强调了第三点的重要性。相比于欧洲的封建庄园,城市是一种新兴的社会秩序。城市里没有专制的君主,也不存在主仆依附关系,每一个人都是自由独立的。这些城市里的自由人组建成自治的政府,制定法律实现自我管理。于是诞生了更民主、公平、高效的治理秩序。


城市的崛起导致封建庄园的逐渐解体。在城市制造业兴起之前,庄园领主的财富没有其他去处,只能用来豢养大量的仆役和农奴。而制造业兴起之后,庄园领主开始用他们的财富购买大量制造业产品、奢侈品等等。这使他们的财富向城市制造业转移,他们豢养的农奴数量大大减少。随着领主财富和农奴数量的减少,他们专制的权威被日渐削弱。农民不再是领主的奴隶,而得到更多的自由和权利。于是,受城市的影响,农村的治理从奴役专制转向自由公正。


斯密批判了欧洲的“长子继承制”。为了防止土地财产被多个子嗣分割,欧洲国家普遍采用“长子继承制”,即长子继承整个家族的土地财产。斯密认为拥有小片土地的地主会更多地为土地负责,从而农业生产效率更高。领主坐拥大量土地,降低了农业的效率。由于人们将土地视为权力和财富的象征,很少有人出售土地。这使土地价格奇高,而且无法市场化配置。如果欧洲的土地能像美洲新大陆一样自由买卖,将会大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力。


第四卷 论政治经济学体系

重商主义


在这一卷里,斯密详细地反驳了“重商主义”。重商主义认为国家的财富在于金银的多少,而使国家致富的方法,就是想方设法地积累金银的数量。“一个富国,和一个富人一样,也被想成是有许多货币(或金钱)的国家;而将一国堆满黄金和白银,则被想成是使该国致富的最便捷方法。”


积累金银的办法包括:严谨金银出口;追求贸易顺差,避免逆差,因为顺差意味着金银流入,而逆差意味着金银流出。为了实现贸易顺差,重商主义的具体措施有:


一、限制进口国内能生产的产品,以保护国内产业;


二、限制来自某个特定国家的进口商品,以防止出现逆差;


三、出口退税,或者发放奖金或补贴;


四、奖励或补贴某些国内制造业;


五、通过通商条约,为本国的商人争取特殊的权利;


六、限制殖民地对与本国之外的国家贸易,本国享有贸易独占特权。


以上六点被斯密成为“重商主义的六项主要政策措施”。在接下来的篇幅中,斯密对这些政策进行了逐一反驳。


关于进口限制


重商主义认为,限制进口国内能生产的产品,是对国内产业的保护,对本国有利。即使进口商品比国产商品更便宜,也应该鼓励消费国产商品。为了反驳这个观点,斯密举了一个例子:任何一个会过日子的人都知道,如果某件日用品,自己在家制造比买的还要贵,那么他就一定不会自己在家里做。为什么现在人们很少自己在家织衣服、绱鞋子?因为自己制作的的成本比市场上买来的还要昂贵。这是市场分工的必然结果。每个人只有专注于自己擅长的工作,并去购买别人擅长生产的东西,这样才是最有利的。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国际贸易。如果同样的商品,国外进口的比国内制造的还要便宜,那么强制购买国货一定是不明智的。虽然这样可以支持国内相关产业,但是如果国外生产的产品,加上贩运的成本,仍然比国产便宜的话,那么证明国内生产该产品必然是没有优势的。如果把同等的资源投入本国更有优势的产业,会生产出更大的价值。


“每一项进口管制,都将引领一国的产业背离比较有利而投入比较不利的用途,以致它每年产出的交换价值必然会减少,而非按照立法者的意图有所增加。”


斯密认为,即便这样会导致某个产业在国内无法建立,国家也不吃亏。因为国家将资本和劳力用在了能生产更大价值的地方,用这些更大产值去交换他国生产的产品,对国家更为有利。


在斯密看来,市场在没有管制的状态下,会自然而然地将资源投入最有优势的用途,无需任何专家的指导,这是市场上千千万万精明的商人自然选择的结果。所以没有哪种管制会比自由放任更有利于扩大一国的生产值。在这里,斯密提出了他著名的“看不见的手”——虽然该思想渗透在整部书中,但此处是唯一斯密直接点名之处:


“既然每一个人都努力尽可能把他的资本用在维持国内生产,而同时也努力使它的产出尽可能有最大价值;所以,每一个人必然都是在他个人能力范围内,奋力使社会每年的收入尽可能最大。他通常确实无意于增进公众利益,也不知道自己增进了多少公众利益。他偏好维持国内生产甚于国外生产,只因为他想确保自己的资本安全;他努力使它的产出尽可能有最大价值,为的只是想尽可能增加他自己的利益;结果,在这种场合,和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宛如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增进了一个在其意图之外的目的…… 就每一个人来说,他的资本能雇用哪一种国内劳动,以及哪一种劳动的产出可能有最大的价值,每一个身历其境的人自己能下的判断,显然要优于任何高高在上的政治家或立法者能为他下的判断。”


重商主义认为如果两国贸易中双方进口和出口额相等,那么贸易是平等的;如果有哪一方出口大于进口,那么他是获利的,另一方进口大于出口,则是亏损的。好比两个商人的贸易,哪一方卖出的多而买入的少,哪一方的现金将增加,所以他是盈利的。重商主义的错误就在于,国与国贸易的损益,并不类似于商人之间的贸易。商人以现金结余的多少来衡量获利或损失;而对于国家而言,金银流入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国年产值是否因贸易有所提高。从国家产值的角度来看,无论是顺差还是逆差,贸易对两个国家都是有利的。


“但在没有强迫和限制的情况下,任两地间自然而然且有规律进行的那种贸易,对两地总是有利,虽然两地获利未必一定相等。”


对于一笔出口而言,势必因为这笔商品在国外能比国内卖出更高的价值,它才会被出口。所以出口增加了本国的产出价值。对于一笔进口而言,势必因为该进口商品比国产更为廉价,所以它才会被进口。所以进口该商品为本国省下来一笔资本,该资本可以被投向更有利的用途。在国际贸易中,无论一国是逆差还是顺差,只会影响金银的流入或流出,但不会削弱任何一个国家的生产能力;相反,两个国家的生产能力都会因贸易而增加。


政治或军事的角逐是零和游戏,有赢家必有输家;哪个国家想要在政治和军事上占据上风,就势必希望对手越弱越好。但贸易却不是零和游戏,在贸易中一国获利绝不意味着对方吃亏。用斯密的话说,一国的利益绝不在于把他国变成乞丐;相反,贸易对象越是富有,贸易的获利也越丰厚。


“邻国的财富,虽然在战争和政治上可能危害我们,但在贸易上对我们显然是有利的……在和平通商时,它也可让他们能和我们交易更大的价值,亦即,让他们能对我们勤劳的直接产出,或此一产出所购得的任何东西,提供一个更好的市场。”


斯密特别指出,如果英法两国能摒弃民族仇恨,扩大两国的贸易,对双方都是有利的:“如果那两国考虑他们真正的利益,撇开商场猜忌和民族仇恨,那么对英国而言,和法国贸易也许比和任何其他国家贸易更有利;同理,对法国而言,和英国贸易也比较有利。”


政治、军事和宗教使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对立进而隔离,而商业的利益却能促进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人群的交流和合作。这一点在如今全球化的世界上更为明显。在国家主义、民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时代,我们看到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利益成为连通人类的唯一共同纽带。的确,“逐利”并不是什么高尚的行为。但相比与民族仇恨、政治斗争、教派对立给世界带来的无穷无尽的冲突和灾难,商业利益更具有“化干戈为玉帛”的力量。


关于鼓励出口


重商主义主张奖励出口,对出口进行退税或补贴,认为这种政策有利于国内产业的发展,以便和国外展开竞争。但斯密却认为:“奖励金的效果,就像重商主义所有其他的权宜措施那样,只会迫使一国的贸易进入一个比它自然而然进入的更不利的轨道。”


以奖励谷物出口为例。奖励谷物出口的理由为:一、奖励出口为本国农民打开国外市场,扩大谷物的需求,进而提高谷物销量;二、奖励出口使农民获得更高的回报,会鼓励农民扩大耕种。


斯密则回应:“在每一年,奖励金所能导致的国外市场的每一分扩大,必定完全以国内市场的牺牲为代价”。由于出口受到奖励,农民更倾向于把谷物出口到国外,而不是卖到国内,这会导致国内谷物的供给减少,价格上涨。其结果相当于为了扩大出口,让所有国内的消费者付出了更高的代价。此外,奖励金的来源是政府的税收,最终还是由全民买单。奖励出口的政策,虽然提高了出口额、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但却是以牺牲全国人民生活水平为代价的;相当于政府把本该属于全国消费者的利益,强行转移到了谷物生产者和出口商的手里。


“奖励金所导致的谷物额外出口,不仅在每一年降低国内谷物市场的规模与消费,降低的幅度和它使国外谷物市场规模与消费扩大的幅度不相上下;而且由于奖励金限制国内[资本和劳动力向最有利的方向发展],它终究是倾向阻碍和限制国内市场逐渐扩大的趋势。”


正如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有政府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干预市场的行为都有代价。即便政府干预的初衷是良好的,但结果往往是牺牲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私肥了个别群体。现代主权货币国家更喜欢贬值汇率来帮助出口,贬值汇率虽然有利于出口、积累贸易顺差,但这同样是以牺牲国内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的——因为他们本可以享受更多的外国进口商品,可这些福利被剥夺了,形成了庞大的外汇贮备。


这背后利弊几何,往往没有人权衡得清楚。对斯密而言,消费者的利益是第一位的:“消费是所有生产的唯一目的与意义;生产者的利益是应该受照顾,但不该超过也许是促进消费者利益所必要的程度。” 虽然不可否认,有时挪用消费者的利益来实现特定的目的,未必是错误的选择。但更多的时候,种种扭曲市场的政策,只会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


“这些管制规定是多么的违反英国人民自夸的自由,而我们还装模作态、时时警戒、生怕我们人民自夸的自由受伤害;但在此场合,为了让我们的商人和制造业者得以取得一些琐碎的利益,我们人民的自由竟然是如此明显的被牺牲了。”


因此斯密提倡著名的“自由放任”(Laissez-faire)之政策。所谓的“自由放任”,就是认为在没有外加干涉的情况下,市场自由生产和消费所达到的平衡,是最有利于整体利益的选择。无论国内商品交易,还是国际贸易,最自由的市场,是对所有人最有利的。任何政策主观地干预,即便这种干预是出于对大多数人有利的目的,也往往会适得其反,干预莫不如放任更能最大化全体的利益。


“所有偏袒或限制的政策一旦全被撤除,简单明了的天赋自由体系当会自然而然的建立起来。每一个人,只要他不违反公正的法律,都完全被放任自由,都可以照他自己的方式追求他自己的利益,都可以拿他自己的劳动与资本,来和其他任何人或任何阶级的勤劳与资本竞争。”


第五卷 论君主国家的收入

按照斯密“自由放任”的思想,统治者不必想着“为人民谋福祉”,因为人世间没有谁有足够胜任这个任务的智慧和知识。最能提升人民福祉的政策就是自由放任,让市场自由运作。那么作为一国君主,他只要履行三项职责:


“第一项职责,是保护社会免于其他独立社会的暴力伤害与入侵;第二项职责,是尽可能保护社会中每一个成员免于其他任何成员的不义伤害与压迫,亦即,建立一套毋枉毋纵的司法体系以维持正义;第三项职责,是兴建与维护某些公共工程设施与公共机构。”


关于政府的税收,斯密提出了著名的“税收四项原则”:


一、每个人纳税的数额应该与他从政府公共服务中得到的好处成正比。从政府的公共服务中获得更多好处的人,理应向政府贡献更多的税收。


二、纳税数额应明确规定,不能由官员任意收取。纳税时间和支付数额都应对所有人透明公开。如果政府有随意收税的权力,就难免会存在贪污、压榨和腐败。


三、税收应该选择方便的时间,不给纳税人增加经济负担。比如房租税,应该在房租支付之后再征收。


四、征收的税刚好足够补贴公共开支即可,不可过多征税。不应该征收阻碍产业发展或资本积累的税种。


斯密不建议征收土地税和资产税。征收土地税不鼓励农业开垦,而且也不公平——对于土地不肥沃的农民,农业税会令他们加倍艰难。如果对资产或利息征税,资本家为了避税,会将资本转移到国外,不利于国内资本的积累。遗产税也会侵蚀资本积累,因为被征收的部分变成了政府公共支出,而不是用于扩大再生产。


斯密认为对工资征税,则工人会向雇主要求更高的工资,所以税收的负担被转移到工厂主头上。而工厂主不愿自己的利益受损,于是会提高产品价格,等于把税又转移到了消费者头上。斯密不建议征收消费税,因为消费税伤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但是他支持对奢侈品征税。他也支持富人应该支付更高的税率。


最后,斯密反对政府负债,因为政府负债会侵蚀国家资本。有人认为国家举债只是把钱从债权人的口袋里挪到政府的口袋里,钱并没有消失,因此对国家不会因此变得贫穷。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政府债务把一部分本来能用来扩大生产的资本挪为政府支出,这会减少国家的资本积累,进而降低国家的生产能力。


“当公共债务最初的那些债权人把资本借给政府时,有一份原本被当做资本使用的每年产出,就在那一刻,离开了资本的用途,转而被当做收入使用;从原本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转而被用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从而通常在当年内就被花费掉,完全不会有任何再生产出来的希望。”


而且历史经验表明,当政府背负巨额债务时,几乎没有哪个政府会如期公正地偿还债务。



[1] 亚当·斯密(著)谢宗林、李华夏(译)《国富论》;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


[2] 亚当·斯密(著)孙善春、李春长(译)《国富论》;中国华侨出版社,2011


[3] Smith, Adam. Wealth of Nations. Word Classics of World Lit, UK ed. edition, 2012


[4] Butler, Eamonn.The condensed wealth of nations. Centre for Independent Studies, 2012.

编辑于 2019-10-23


贴主:院子于2021_08_19 21:41:55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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