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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将撞船命案视为一场“车祸”,刑事变民事?

送交者: sunnysky[☆★★专注台海风云★★☆] 于 2024-02-22 1:12 已读 179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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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渔民被台海巡舰艇撞翻致死事件,肇事方台湾海巡署的表现,从头至尾都令大陆非常寒心,事后遮遮掩掩,至今仍在想办法圆谎。


海巡为大陆家属团安排食宿等行程,但家属却自行订酒店转到一家陆资酒店,车辆也自己租,拒不领海巡的情。台方事后不公布真相,不道歉交代,海巡署用力用错了地方。


海巡署的上级主管单位是台“行政院海委会”,主委管碧玲的长相和穿着跟蔡英文高度相似,想法思路也是一脉相承。



这几天,她不断盯住大陆的官方表态,反驳外界质疑隐藏事实真相,说海巡没有隐匿动机,几天前就揭露,这个案件受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障,“就是有碰撞,海上和陆上的车祸是一样的,没有碰撞,怎么会有第三方责任险?”



她还贴了一张业务沟通群里的对话截图,证明事前已经和相关所属单位沟通,定调措辞。



这是在刻意淡化,把一个具有潜在刑事性质的撞死人的命案,包装成一起普通的“交通车祸”,是否要把暴力致死的命案交给台湾保险公司处理?刑事案件变民事案件,性质截然不同,大事化小。大陆方面不依不饶继续追讨的话,反倒显得有些不近人情。


她提所谓的“第三方责任险”,是在避重就轻,像是为了说明台湾风险保障制度健全,重视权益,但这顶多只是类似案件处理的通用原则,而不是针对这起重大命案中,是否碰撞致死的专业说明,属于台湾政客典型的偷换概念,混淆视听话术。


事发后,她多次发文,与大陆隔空对呛,反驳大陆认定的台方粗暴对待大陆渔民,大力肯定台海巡的表现,勉励海巡要对工作“自我认同,要感到骄傲”,强烈的护犊子心切。



但海巡署骄傲不起来的是在关键操作过程中掉链子。关于没有录像,推说只有那些大型舰艇才自带摄像头,当天出勤的是小艇,没有固定摄像头;而手持摄影器材也因为只有5分钟时间,高速在水上行驶,还要急着救人,所以手不够,没顾得上拍。就算这两个同时掉链子,还有别在制服上的那个“密录器”也可以补录,但海巡的说法是“这并非标配”,日后会严加检讨。本来有三重保险的录影,结果好巧不巧,竟然在致命冲撞中一个都用不上,出现了理论上的极端情况。台方说大陆渔船是“三无船”,台海巡艇才是“三无艇”。



管碧玲认为,海巡船冲撞渔船发生的命案“是执法,不是恶行,台方不偏不倚,大公无私”,“台湾司法会还原真相,事件也会接受检视”。


在管碧玲的理解中,竟然是要依靠司法还原真相,不是依靠现场完整视频。这或许解释了她从一开始就知道到有关视频的真相,而故意将舆论风向带到所谓司法,靠司法人员的自由心证,而不是依靠硬核、真正有说服力的原始视频。没有现场画面的情况下,司法人员听管碧玲的一面之词还原真相,还是自行脑补?


死难者家属这次没有出席海巡署办的“头七法会”,拒绝火化。匆匆火化等于灭迹。那艘被撞翻的船,也必须仔细查验,台方说“没有视频”,大陆只能依靠人和船来做独立专业调查,还原真相。


事情至今不清不楚,管碧玲态度傲慢,海巡署试图用办法会、安排家属食宿等安抚。



法会现场挂了两副“同体大悲”的挽联,落款处是豆大的“行政院海洋管理委员会”主委管碧玲,命案肇事者的高级袒护,为冲撞渔船“感到骄傲”的政客,这同的是哪门子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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