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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多年前,清朝人娶不到老婆怎么办?有一个令人难以启齿的方法

送交者: Smiley1[♀★★★★声望勋衔18★★★★♀] 于 2020-07-19 1:19 已读 423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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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资料记载,康熙六十一年也就是公元1722年之时,全国人口突破1亿;到乾隆六年(公元1741年)人口增加到1.4亿人,也就是说不到20年的时间新增人口数就约有4000万人,每年以21%的高速度增长。



乾隆三十一年(1766)中国人口破2亿,乾隆五十五年(公元1785年)中国人口突破3亿,在不到20年的人时间里“空降”1亿人口,人口增长速度尤为惊人;1834年中国人口突破4亿人,1851年人口达到清朝巅峰约4.3亿人。


在鸦片战争前(公元1840年),清朝每年新增人口数量令人惊讶,而人口数量急速增长的同时,男女人数比例也显得非常不平衡。据不完全统计,当时的北京人口数量约79万,妇女人数仅有28万。1912年,美国社会学家甘博对北京内外城人数曾经做过一个统计,北京男女比例为1.83:1,如果在一夫一妻制的条件下以万来算,1.83万男子中就有8300人娶不到老婆。



一夫一妻制最早是在1912年民国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条约》里出现,由于所处历史条件比较特殊,所以民国颁布的一夫一妻制如同虚设,而一夫一妻制真正得到落实是在建国以后。1950年5月1日,国家颁布的《婚姻法》明文规定实施一夫一妻制,我国才将一夫多妻制完全废除。

按照一夫一妻的方法计算,1.83万人口量的男性人口中就有8300人娶不到妻子,在一夫多妻制下,娶不到老婆的男性数量则更惊人。常言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封建思想的束缚之下,封建时代里的人们应该是绞尽了脑子让自己的香火延续,那么他们究竟想了什么办法以至于清朝人口新增数量如此惊人呢?有一个令人难以启齿的方法,那就是典妻制度。



婚姻典当——封建社会的野蛮民俗

有资料记载:“典雇妻妾之风,始于宋元之际,观于元世祖时,元朝对南方典雇妻女风俗志请牒云云,可以知矣。”婚姻出典亦称典妻婚姻,是指男性利用一定的财物给予已婚女子的丈夫以此来“借租””=其妻的一种契约关系,简而言之就是租妻。典妻婚姻是买卖婚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贫穷家庭丈夫无力负担家庭生计,将自己的妻子典当给其他男子作为临时妻子,来换取财物的一种方法。


典妻



根据资料记载,典期期限一般为3—5年,期满之后归还本主,亦或再添财物与女性原配丈夫达成共识方可续约。典期不仅仅是丈夫将自己的妻子典当出去,也有女性自己把自己典当出去的,妇女与另一名男性签署字据典当自己的关系叫做“搭伙”。所谓“搭火”者,一般是那些因丈夫多年外出不归,自己一人难以维持生计的妇女,为了生存而与他人达成的契约,如若自己的丈夫回来后,还清债务即可将妻子领回家。


典妻实质上是一种买卖婚姻的关系,始于宋朝,各朝续之。这种买卖关系反映了封建社会婚姻的野蛮,以租妻而得子、泄欲的方法显然是封建社会一种畸形婚俗,也是充满剥削、黑暗的时代里劳动人民疾苦生活的真实反映。



典妻残酷——封建社会难以启齿的方法

在元朝时期有法律规定:“诸以女子典雇与人及典雇人之子女者并禁止之,若己典雇原以婚嫁之礼为妻妾者听;诸受钱典雇妻妾者禁,其夫妇同雇而不相离者听。”元朝虽然以法律形式禁止典当妻子,但是典妻婚姻在宋朝却依旧盛行,而明清两朝仍沿袭成俗。



清朝男女比例虽然严重失衡,但由于典妻婚姻自宋朝以来就非常流行,所以在清末男女比例极其失衡的情况下,穷人男子依旧可以以租妻方式来泄欲与传宗接代。典妻方式的盛行,使女子苦不堪言但却无可奈何,而这种婚姻方式无疑是各朝代促进人口增长的有效方法,所以清朝男女比例虽然严重失调,但这并不影响清朝人口激增。典妻婚姻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众多男子的生理需求,同时又为其继承了香火,但是对女性而言无疑是一种侮辱,封建社会的女性苦不堪言却对于现状无能为力,可谓是一种悲哀。


典妻制度是一百多年前清朝解决男女比例失调的一个方法,但是这个方法也是令人难以启齿的方法。作为女性,被当做货物一般典当出售,这是可耻的。作为丈夫,把妻子典当给别人同样是可耻的、羞辱的。作为一个社会,这种制度成为了封建、落后和野蛮的代名词,这是被文明社会所不能容忍的。



这就是清朝人解决男女比例失调的办法,男子娶不到妻子又要延续香火的办法。这种野蛮的制度,在当今社会已经很难存在,这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也是人类社会走向文明的必然。


参考文献:《清史稿》、《民国史》、《清代典妻习俗与户婚制度竞存及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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