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在”——从人的视域看(上)
杨国荣:世界之“在”——从人的视域看(上)
一
人既存在于历史过程中,又是历史的主体;理解历史的演进与人的存在,离不开对人及其存在方式的考察。作为历史的主体,人的存在过程构成了历史变迁的实际内容。“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此处的“事”即人之所为,这一看法也包含对人的历史性的肯定。通过分梳历史(古今)过程中人事的演化,可以更为深入地把握人的存在及其内在规定。马克思曾指出:“人的存在是有机生命所经历的前一个过程的结果。只是在这个过程的一定阶段上,人才成为人。但是一旦人已经存在,人,作为人类历史的经常前提,也是人类历史的经常的产物和结果,而人只有作为自己本身的产物和结果才成为前提。”根据这一理解,历史中的人呈现出双重品格:他既是历史的前提,又是历史的产物,从而人的存在及其本质与人和世界的互动、相互作用无法相分。以成己与成物为内容,人作用于世界的过程赋予人的历史走向以实质的内容,离开了对这一过程的考察,便无法把握人之为人的内在特点。可以看到,真切地理解历史变迁、深层地反思人的特点,需要从历史过程和人的存在入手。
以往哲学家对历史过程的考察,常常离开人自身的实践过程,由此,历史的演化往往被归约为抽象的形态。黑格尔虽然注重历史,并对历史过程与人的关系做了某种反思,但相应于他所预设的绝对精神外化为自然,自然又在人的多重意识活动中回归绝对精神这一“逻辑进程”,黑格尔在总体上似乎又将历史的变迁理解为精神的展开过程,从而呈现思辨色彩。在当代哲学中,哈贝马斯提出交往行动理论,肯定主体间的交往既是一个过程,也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以此理解人的存在和内在规定。较之黑格尔的思辨推绎,这一看法显然更为接近人的现实状况。但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又以所谓语用学为基础,对人的存在的理解也相应地基于语言活动。同时,哈贝马斯区分了劳动与交往行动,在他看来,劳动属目的性行动,主要涉及主体与对象的关系,与之相对的交往行动,则关乎主体间的关系。对他而言,人的实践应当走出主体与对象的关系,步入主体间的互动,这一理解似乎蕴含对劳动这种人与对象的物质交换关系的抑制。与之相联系,哈贝马斯对存在过程中人的实际社会建构,也未能给予应有的关注,这一立场使之难以对人的存在提供更为切合实际的看法。
就中国哲学而言,传统儒学注重人的成长,但儒学同时主要从观念层面的德性和伦理意识这一角度理解人。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孟子·离娄下》)这里的“几希”即人之为人的内在本质,其内容则不外乎基于“恻隐之心”等道德意识的伦理取向,所谓“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孙丑上》),便表明了这一点。荀子进一步通过比较草木、水火、禽兽与人的差异,以突出人的独特品格:“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义”所体现的同样是人的伦理品格,与之相应,以上论述更深层次的涵义在于从人的内在道德规定这一角度,指出人与自然对象的差异之所在。由此,儒学尔后的发展,主要关注人的心性之维,宋代的理学家区分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道心与人心,人的本质主要被归于内在之性(天地之性或道心)。在当代新儒学中,依然可以看到这一趋向,其所推崇的“生命学问”指向的仍是人的精神境界。不难看到,对人的以上理解,既基本上忽视了人的存在与对象世界的互动过程,也未能注意到人的本质体现于本然世界向现实世界的转换过程。
理解和考察世界,可以有不同的视域。如果说,“以道观之”侧重于从形而上的层面理解存在,那么,“以事观之”则主要从形而上与形而下的沟通中把握人与人的世界。然而,不管是“以道观之”,还是“以事观之”,归根到底仍是“以人观之”:“以道观之”和“以事观之”的主体都是人,在实质的层面上,最终乃是人“以道观之”或“以事观之”。这种“观”,也就是从人的视域出发,考察世界之在与人的存在。人不同于神,无法以超越的眼光考察世界;人也有别于动物,能够克服自身的物种限制。在超越的注视中,万物因神而有,其意义也依归于超验的存在;在物的视域中,则人总是囿于被限定的存在状况,无法走向自由的创造。“以人观之”乃是基于人所做之“事”,所指向的是现实世界中的对象,其旨趣在于通过知行过程的展开而敞开存在,并进一步理解其对人所具有的意义。一方面,后者(对象的意义)以存在自身的规定为根据,从而不同于主观的臆想:所谓“敞开存在”,也就是显现对象内含的实际属性;另一方面,作为对人呈现的规定,对象的意义又包含人的“赋予”,也就是说,对事物的显现,人并不仅仅直观或被动地接受,而是通过概念、理论而与对象积极互动,由此把握其意义。同时,“以人观之”的“观”并非“旁观”或“静观”:它乃是人在作用于世界的过程中考察或把握世界本身。通过人的作用而形成的世界不同于原初的存在,而是合乎人的需要并打上人的印记的世界。人的视域中的现实世界也可以看作人化的存在,其生成始终包含人的参与,而在参与现实世界的生成过程中所形成的“观”以及人所做之“事”则呈现一致性。
既成的世界具有自在性,但不会自发地满足人的需要。化本然存在为合乎人的理想的现实世界,以人自身所做之“事”的展开为前提。“事”具有多样的形式,从变革对象的实际践行,到观念领域的创作和创造,人生活于其间的世界与人的观念建构(包括科学与人文理论的生成和文学艺术的创作),都基于人所做之“事”。与“事”的现实作用相对,一些哲学家常常陷于思辨的幻觉,将人的活动归结为意识“回到自己的根柢”的过程,认为“通过记忆,我们可以从个人的根柢进行活动;通过思维,我们可以从客观界的根柢进行活动;通过意志,我们可以超越各种客观界,成为创造性进化,亦即内在绵延本身”。记忆、思维、意志都是意识的不同形式,按其看法,通过意识的活动便可创造实在,形成“自由意志的世界”:“随着从记忆到思维、从思维到意志,逐渐地从小立场到大立场前进,从浅的根柢达到深的根柢,那里会出现自由的世界、创造的世界。在记忆的立场,亦即表象的立场下,有自由的想象世界、空想的世界。在思维立场下,有科学家所谓假设的世界。在意志立场下,我们可以自由地创造实在,也就是说会有自由意志的世界。”以上看法固然注意到了人的创造活动的意义,但同时又将其化约为精神性的过程,忽视了创造现实世界的践行之感性内容以及人与对象的实际互动。
较之上述理解,作为人之所为,“事”既有精神或意识之维,也表现为人的感性活动;人在现实世界中的不同建树与人所做的不同之“事”具有对应性。从总的进路看,这一过程以存在的人性化为指向。此处所说的人性化,其实际内容在于合乎人性。这里需要对人性概念做一再考察。人性曾被视为空泛的观念,似乎仅仅表现为对人的抽象理解。然而,按其实质,“性”主要呈现为对象的本质规定,在相近的意义上,人性也可以看作人的基本属性,体现了人区别于其他存在的主要特征。人性不同于物性,中国哲学中的“人禽之辨”便以分辨以上二者为主题,其旨趣在于解决什么是人的问题。与之相关,所谓人性,追问的是人之为人的本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人具有“人的一般本性”,这种本性便可以视为人的普遍本质。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劳动应该以适合“人类本性”为条件。这种适合“人类本性”的劳动,意味着扬弃异化形态,构成了人走向理想存在形态的前提。从总体上看,“人类本性”与“人的本质”具有相关性,而“人的本质”则具有社会品格:“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看法既指出了人性的社会内涵,又肯定了人的社会规定并不是以片面或碎片的形态存在,而是呈现具有内在关联的综合性。
相对于马克思,康德从另一个角度对人性做了考察。康德认为,“人性(humanity)本身就是一种尊严(dignity)”,“正是这种尊严,使人超越了世界上任何人之外的存在”。尊严从内在的层面看体现了人的存在品格,并彰显了人不同于物的特点,与肯定和维护尊严相一致,人性化意味着确认和挺立人之为人的规定。当然,与人的本性体现于劳动过程相联系,人的存在并不限于内在之维,事实上,不仅人与自然物之间的物质交换,而且更广意义上的“事”,也展开于人与外部对象的实际互动以及人与人的交往过程,这种互动和交往过程基于人的感性作用,并以身与心的统一为前提。如果说,人的尊严较多地从精神之维体现了人性的内涵,那么,“事”的展开则以现实存在的动态形式突显了人的本质。
与人性相关的是人性化。历史地看,儒家的仁道观念,以肯定人的内在价值为内涵,孔子以“爱人”解释仁,并肯定相对于物,关切之点首先应放在人之上,便表明了这一点;席勒则将人性与人的自由联系起来,认为“人性要由人的自由来决定”;马克思也指出,“自由确实是人的本质”。这一视域中的自由,不同于形式化的行为方式。作为近代民主的核心,形式化的自由主要体现为政治上的一人一票,亦即以普遍或“自由”参与为形式,这种形式往往缺乏实际的意义:在投票之前,人们对候选对象缺乏真正的了解;在投票之后,则立即退出政治决策领域。从实质的层面看,除了政治上享有的各种权利之外,自由的现实形态更多地与时间相关,并具体表现为劳动时间的不断缩短。随着社会的进步,为生存所需要的必要劳动时间将逐渐减少,这一演化过程的逻辑结果是人们拥有越来越多可以支配的时间,从而有可能进一步自由地发展自己的兴趣、能力。基于时间积累的自由,是深沉而真切的自由。
仁道原则、自由观念从不同方面具体展现了人性的社会品格,以此为内涵,人性的内涵同时随着历史的变迁而不断深化,与人性相关的人性化过程则既涉及道德意识、境界追求、尊严挺立,也关乎人的物质生活及更广意义上的存在方式的演化。物质生活既是人生存的前提,也通过资源的生成和分配而突显了人存在的社会性质;离开了物质生活的改善,人的社会尊严以及与之相关的合乎人性将缺乏现实的内容。进一步看,人的“在”世方式和人与对象的互动、人与人的交往呈现相互关联的形态,二者从不同方面赋予人的存在过程以现实性。从更广的视域看,作为人的本质体现的社会关系,也不是仅仅以既成的形态存在,人的创造性和历史性决定了人总是通过“事”的展开而赋予这种关系以新的形态。与之相联系,尽管以上方面构成了人的存在的表征,但它们并不是一开始便以合乎人性的方式出现的,在历史的一定时期,“非人化”或“与人性化相悖”往往成为引人瞩目的现象,克服这种异化趋向是人性化过程的题中之义。
上述事实表明,合乎人性的历史发展本质上展开为一个过程。人性本身不是凝固的,人性化也非一成不变。一方面,人是目的,人的价值、人的尊严是人之为人的内在品格,人的自由趋向同样构成了人不同于其他存在的基本特征,这些规定体现了人的社会本质,人的发展需要合乎以上内容;另一方面,如前所言,这种规定的内涵,又处于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后者同时表现为人性自身的不断深化。人性化的过程,与人之所“做”无法相分。曼海姆曾对人的自由做了考察,认为这是一个包含不同阶段的过程,“在自由的最高阶段,其存在由规划性(planning)来担保”。尽管将自由与规划性联系起来,其意义尚需进一步澄清,但规划本身表现为人的活动,就这一方面而言,以上看法既肯定了人性化展开为一个过程,也注意到这一过程离不开人自身的作用。
从更广的层面看,人性化的过程不仅表现为自然的人化,而且以人的自然化为指向。明清之际的著名画家王鉴在谈到画与山水的关系时曾指出:“人见佳山水,辄曰如画;见善丹青,辄曰逼真。”这里提到的“如画”与“逼真”在引申的意义上关乎存在的不同形态。山水是真实存在,但在进入审美观赏过程之后,则成为人化存在:“如画”可以视为从审美视域对现实取得人化形式的概述;以人的创作为前提,画品(丹青)具有人化形态,但其上乘之作却如同自然:所谓“逼真”便从艺术之维体现了人的自然化。以上现象在审美领域展示了自然的人化与人的自然化的统一。
人的内在价值、目的规定、尊严的每一次历史性实现,都为进一步合乎人性提供了更高的起点。从人的自由看,在人的内在感性取向处于主导地位时,人格自由便难以达到,康德已注意到这一点并对此做了论说;当人对事物之间的规律性联系还缺乏把握、外在必然尚支配人的行为时,也无法企及合乎法则意义上的自由。马克思的相关论述一再表明了以上事实。通过克服物种限制、超越内在感性与外在必然的限定而提升人的自由之境,是人性化涉及的实质向度。随着人性与人性化内涵的历史变迁,人的演化过程将不断扬弃非人化而走向人性化,这一历史过程所趋向的理想目标,则是马克思所说的“自由人的联合体”。
二
从历史的角度看,首先需要区分本然的存在与现实世界。前文已提及,本然的存在尚未进入人的知行之域,也未与人发生实质关联,现实世界则生成于人的活动过程,表现为人所理解和建构的世界。本然之物也就是“天之天”,现实世界则已化为“人之天”。现实世界及其生成始终关乎人的存在。人既把握和切入世界,也赋予世界以多样的形态。本然世界具有实在性,但其规定未为人所理解,也未对人产生实际影响;现实的世界作为人生活于其间的存在形态,则具有实际的品格。人的存在过程,总是伴随着从本然的“天之天”到现实的“人之天”的转化,这一过程乃是通过人和对象的相互作用完成的。这种互动具体表现为人“做事”的过程,就此而言,现实世界确乎因“事”而成。“做事”的过程以合目的性与合法则性的统一为趋向,其展开过程包含人的能力与普遍规范的互动。因事而成的现实世界,也就是打上人的印记的存在,现实世界具有多重品格,后者既展现于对象,也与人自身之“在”相关,其内容关涉认识论、本体论、价值观等领域。人化的世界的深沉指向是合乎人的真实理想。
现实世界的“现实性”既与人的参与和创造过程相关,也基于其包含的感性形态,后者使现实世界不同于现象学所说的意识之域。从本源的意义上看,作为现实的存在主体,人本身离不开感性的规定,所谓生命存在,便关乎有血有肉的感性之维。广而言之,作为人化的世界,现实存在并非仅仅以意识或精神的形态出现,而是展现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化,并实际地合乎人的多方面的需要(包括感性层面的需要)。就此而言,现实性与感性规定无法截然相分,按其实质,世界的这种现实性并不是自然的规定,而是源于以“事”为形式的创造活动。离开了人的知与行,现实世界也就不复存在。
内容来自网友分享,若违规或者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楼主前期社区热帖: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