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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天

送交者: 鹿特丹丹[★★为正义呐喊★★] 于 2024-08-05 16:10 已读 916 次 2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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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天:关于哈佛博士案

沙清

为什么在中青报第一篇文章伪造证据被北京报揭穿、做坐实后, 中青报没有让肇事记者反省,反而又抛出第二篇文章?中青报内部的监控自律机制是否存在? 

一边是博学多才、掌握前沿学术的哈佛博士,另一边是只会码字的记者。差距巨大,对比强烈。凭什么后者以一纸谎言就主宰前者的命运? 这个文化大革命期间才有的现象,为什么会沉渣泛起? 这个社会的公序良俗何在? 

为什么不让陈琳博士说话? 为什么不接受陈琳就具体指控的对质? 即使法庭内,法官也会给被告陈述的机会,何况哈佛博士并不是被告,只有记者一面之词的指控,中青报和它的记者何才何德,具有超越法庭和法官的权力? 

为什么不让其它媒体跟进调查核实中青报“破解”一文对陈琳的一系列指控?禁止其它媒体跟进的指令是谁下的?如果当时放手让其它媒体介入,“破解”一文会像“凭什么”一文一样,几天后就被驳得体无完肤吗?

像这样涉及个人声誉的严肃事情,怎么可以一家报纸的一个记者说了算?警察出警还需要成双成对,以便互相约束。媒体业门槛很低、泥沙俱下,低素质者比比皆是。一个记者的未经第三方独立核实的报道(事后被证伪), 赫然登上“央媒”头版,这在新闻业属于什么性质的违规或违法?

公安局发布犯罪信息,尽管证据确凿, 嫌疑人姓名都用“×某×”。而中青报将一系列捏造的虚假的指控强加在真名实姓的陈琳头上,这是什么性质的侵权?可以请公检法介入吗?

中青报跟农民报、中国妇女报一样,有特定的报道领域和受众范围,但它不安分守己,闯入本属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严肃专业大报的报道领域,凭一条捏造的证据挑事事端,如此违纪僭越,中宣部和国家新闻总署不应该惩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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