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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含之逝世后,外交部要收回史家胡同51号,洪晃:这是刨我的根儿

送交者: 东海独钓叟[♂★★★★风清云淡★★★★♂] 于 2024-07-19 1:07 已读 2407 次 1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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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8 17:10 

前言


2008年,“民国最后一位名媛”章含之去世。


外交部想收回分配给她家的房屋,没想到最后却引起了一场官司,有关部门按照法院判决赔付其后人八十万元。


虽然得偿所愿,但是章含之之女洪晃并不开心,甚至叹道“这是刨我的根儿”。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洪晃一家和史家胡同51号,究竟有何纠葛?



一 、筹款助学,主席赠房


提到史家胡同,我们最先想起的总是住在那里的一众名流,比如说臧克家、于光远以及刘文辉等。


不过让人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青眼有加之师友”章士钊。


1881年,章士钊出生于湖南善化,他曾担任过段祺瑞政府司法总长和教育总长,也因此一度被人们误解。


不过实际上他并不追求名利地位,反而一心报国,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筹款助学”。


事情要从1919年说起,当时毛主席忙于驱张运动,在杨昌济的介绍下,初步接触了章士钊。


那时候杨昌济直接在推荐信中写道:


“君不言救国则已,若言救国则必先重二子,毛泽东与蔡和森。”


恰好在1920年,萧三、陈赞周等新民学会会员准备赴法留学,同时继续从事革命活动。


可学会经费十分欠缺,以至于负责的毛主席倍有压力。


紧要关头,是章士钊发动了进步人士捐款,最后在大家帮助下筹够了2万银元,并将其全部捐给了新民学会,这才解了毛主席燃眉之急。


后来,毛主席一直牢记此事,并每年从自己稿酬中抽出2000元,在大年初二托秘书转交给章士钊。


章士钊不愿意收,并且说道:


“过去捐赠是募集所得,我一人也拿不出这么多钱,实在不该接受。”


但纵然如此,毛主席依旧每年都派人送,而且过了10年,还清本金后依旧再送,用毛主席的话说:


“这是给老人家的补助,只要行老还在,就要一直送下去!”



除了这每年固定的2000元外,毛主席对章士钊还有其他“照顾”,那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史家胡同51号”。


这是一座典型的传统四合院,前后有三个院落,累计可以住十几户人家。


1949年蒋介石逃往台湾时,章士钊不愿跟随,反倒带着养女章含之等人从上海迁到了北京。


考虑到他过去对我党和革命的贡献,毛主席等人就给他分配了居所。


一开始,章士钊就不愿意接受房子产权,因为他一生“没有动产和不动产”,“若接受了反倒成了有产阶级”。


周总理听到这话也是一笑,当即说道:


“也好,那按照行老说的来,不过房子永远归行老和家眷住,归你们管理。”


章士钊一家人和史家胡同51号就此结缘,此后风风雨雨几十年,这座四合院见证了无数的感动与温暖。


那么在章士钊过后,又发生了哪些故事呢?



二 、佳人才子,见证历史


章士钊一家人是在1960年搬进史家胡同51号的,而当时章含之与洪君彦已经结婚3年了,所以他们便与章士钊一同搬了进去。


只可惜,章含之的婚姻生活并不顺利。


她与丈夫虽然没有离婚,但两人婚姻关系后来已经是名存实亡了,直到1973年两人终于办了离婚手续。


与洪君彦离婚后不久,章含之便寻找到了属于她的良人,那就是乔冠华。


乔冠华在联合国大会上大笑的照片非常经典,大家也应当都很熟悉。



章含之与乔冠华结婚后,原本想按照习俗,搬到外交部为乔冠华准备的新宅,也就是史家胡同55号。


不过周总理等人就此事向她发出了建议:


“最好不要搬,你搬出去了院子便空了出来,以后无人照料……”


章含之与乔冠华商量后,赞同周总理的想法,于是乔冠华主动搬到了章含之那,两人携手在那里度过了幸福的10年光阴。


直到1983年,乔冠华因病去世,章含之才再度一个人守在了那院子里。


独自住在史家胡同51号,章含之是孤独的。


不过她的心态其实比较乐观,特意带了几个学生来陪伴自己,此外她也经常跟友人相聚,大家随意闲聊。



虽然聊天时,章含之鲜有提起乔冠华,但是大家都晓得她对乔冠华的感情,院子里摆放的那些她与乔冠华的合影就是最好的证明。


很多人对章含之的认知带有标签,觉得她是“章士钊的女儿”、“毛主席的英语老师”,亦或者是“乔冠华的妻子“。


可实际上她不需要依托任何人,也足以给大家留下深刻的印象。


就像1985年中野良子访华时所说:


“我见到了两个非常高贵的中国女人,一个是白杨,另一个是章含之。”


章含之是公认的才女,不过她本人十分谦逊,在与大学生演讲时,还曾提到过知识储备不足的困扰,对学习抱有浓厚的兴趣。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种想法,所以她最后的心愿,才会是用英文写一本自传,将中国的纪实文学推向全世界。



令人惋惜的是,她最后的这个愿望并没能完成。


随着年龄增长她的精力在消退,2008年初更因肺部感染而被送入医院,抢救无效后去世……


章含之去世后,外交部便准备收回史家胡同51号。


因为当初这套房子是分配给章士钊的,后来章含之和乔冠华能住,也是因为两人本就在外交部工作。


即然章含之也去世了,外交部收回房子也理所应当,可外交部怎么也没想到,他们居然收到了章含之之女洪晃的一纸诉状——


“我在那住了五十几年,在那有很多记忆,现在让我腾房,是刨我的根儿。”


那么问题来了,洪晃所言是否属实?她和外交部的分歧又将如何解决呢?



三 、对簿公堂,法院判决


其实,洪晃虽然在12岁出国留学前,一直住在史家胡同51号院子里,后来回国也时常来住。


但在章含之去世前,她对这座四合院的情感,还是相对单薄的。


就连章含之也说过:


“她自少年时代起,就离开了这里,她不属于这座四合院的历史,也体会不到这座四合院背后的浓重历史感。”


不过,2008年章含之去世后,这座院子对洪晃的意义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里是她缅怀母亲之所,自然不愿意轻易割舍。


只是洪晃也知晓,这座房子是一定要还给外交部的,毕竟她们家根本没房产证。


她之所以坚持跟外交部“打官司”,一方面是不舍,另一方面也是要些补偿。



根据洪晃所说,自从乔冠华从外交部卸任后,房子的暖气便没有供应了,而且也没有人上门检查、修缮,相应费用都是章含之承担。


如今外交部既然要收回房子,那么应当将几十年间的修缮费用退回,法院认可了洪晃的说法,最终判定外交部应向洪晃支付80万。


对这个结果,洪晃是既满意又不满意。


满意的是她的态度与想法得到了认可,不满意的是终无法将这座蕴藏她回忆的四合院留下。


至于其他方面,比如说这座四合院的经济价值,洪晃反倒不太在意。


哪怕是有朋友跟她说,那座四合院价值两亿人民币也是如此。



在这一点上,她恰恰和母亲章含之十分相似,在《跨越厚厚的大红门》一书中,章含之对那座四合院的描写也大多显得温情。


比如说,章含之说那座四合院在夏天总被粉红的榕树花笼罩,再比如说,章含之自述与乔冠华在院子传达室中谈恋爱……


至于洪晃,在这本书中同样也有“出镜”,书里的“妞妞”指的便是她。


当年洪晃年幼,章士钊也健在,一家人齐聚一堂,院子里十分热闹。


某次洪晃把章含之的东西弄丢了,章含之气的要揍他,结果洪晃连忙跑到章士钊身后。


不等章含之动手,章士钊就护起了个外孙女:


“过去我从未打过你,今天你若是打妞妞,我便也要打你了!”


看着洪晃躲在章士钊后面摇头晃脑,章含之只觉得好气又好笑,这段往事不仅记在书里,也流淌在洪晃的心中。



在洪晃看来,这些记忆才是最珍贵的。


有记忆与房子相合,那里才是“根儿”,否则就算是四合院,也不过是“大一点的公寓”罢了。


其实,章士钊一家不是个例,在刚解放的时候,很多爱国人士都被分配到了那里。


除了外交部之外,还有水利部工作人员,比如说水利部部长傅作义。


那时候,国家都没发放房产证,因此这些人大多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拥有权。


严格意义来说,按照相关政策,除了被分配人员和其配偶,其他人连使用权都没有。


这也难怪洪晃在打官司之前,就意识到“这个房子是留不住的”。



四 、历史发展,故居保护


2022年,史家胡同被列入北京核心区传统地名保护名录,除了因为有浓厚的文化艺术气息之外,还和它悠久的历史有关。


史家胡同这个名字,最早可以追溯到明朝,之后历经清朝、民国,一直到新中国成立,这个名字都没有变过,而且名气还越来越大。


除了上面提到的史家胡同51号之外,比较出名的,还有20号、41号以及56号。


其中,史家胡同20号是北京人民艺术剧院,1952年北京人艺初建时便是在这里办公。


李伯钊、曹禺等人曾聚集在此,就连周总理都多次来此探班。


史家胡同41号是原平津卫戍区纠察一大队驻地,北平和平解放中就有它的身影。



至于56号则是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宿舍,俗称“海棠院儿”……


这些地方蕴藏着无数人的回忆,是他们心中的“根儿”,然而有些时候,这种美好情感的寄托也会因为各种建设行为而慢慢消散。


之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显示,消失的四万件不可移动文物中,至少有一半以上是因为建筑行为而损毁的。


当然大型开发项目与文物保护产生冲突时,总是会面临抉择的。


包括史家胡同51号,作为三代名人的故居,分量不可谓不重。


可是根据之前洪晃透露的消息来看,史家胡同51号或有被拆除风险。


这个消息刚刚传出就引起了许多文物保护人士的重视,还有人拿着历史照片以及《无穷动》视频,亲自去现场对比求证。



结果显示,院子里确实有一部分文物被破坏,房屋的门槛和墙面都有拆除情况,文物保护人士将有关信息举报给了北京市文物局。


最终,调查结果显示是施工方在没有得到开工手续的情况下就擅自进行开工,而且施工方给出的修缮方案和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出入。


北京市文物局在审批修缮方案的时候就已经明确表示:


针对这类有纪念意义的名人故居,在维修时应当尽量保持其历史风貌,要保证文物的真实性和历史性。


只不过施工方很明显没有做到这一点,所以当即被文物局勒令停工,接受处罚。



为了尽量避免这种情况,2012年6月全国人大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27次会议上,副委员长路甬祥提出:


应当从制度着手,管理好文化遗产,留住“根儿”。


他的观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相关部门领导应加强监督工作,在文物保护和城乡建设间进行调和;


其次是加强对文物保护部门的支持,给钱给人,打造更完备的文物保护体系。


至于最后一方面,这是尽快修订文物保护法,加强这方面的威慑力。


只有早日将这一做法提上日程,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出现之前那种为非作歹的无良施工方。



章士钊、章含之以及洪晃三代人与史家胡同51号之间的故事,其实颇具代表性。


针对史家胡同51号的保护,不仅是保护洪晃的“根儿”,同样也是为更多的文物保护工作做好表率,引领方向。


我国作为文明古国之一,拥有十分丰富的文化遗产。


可是每一件文物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保护这些无法复制的财富,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


也希望大家都能提高文物保护意识,保护文物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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