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先秦有法家吗? ——兼论“法家”的概念及儒法关系》
原文载丨《哲学研究》,2017年04期。
作者简介丨周炽成,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国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划重点:(一)
今天通常说的“法家学派”,源自汉代司马谈的《论六家要旨》和《汉书·艺文志》。司马谈创造了一个“法家”概念,应该是有他的根据的:他大体上以今天意义上的“法律专家”或“刑法专家”来指称这一派,但未指明该派所含的具体的人和书。现代“新儒家”代表人物冯友兰说,儒、墨是先秦就有的老概念,但法家以及名家、阴阳家、道家是司马谈所创造的新概念。对这种创造是否合理有不同的评价,冯友兰作正面评价,而胡适则多有负面评价。
(二)
今人公认韩非子为法家的集大成者,但是,在汉代这就不是公认。司马迁将他归于“黄老”,刘向以他为“名儒”。另一位被作为法家代表人物的申不害,司马迁也以“黄老”说他:“申不害者,京人也,故郑之贱臣。学术以干韩昭侯,昭侯用为相。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申子之学本于黄老而主刑名。著书二篇,号曰申子。”
(三)
总的来说,在传统中国,古人说的“申韩”,比较接近今人说的“法家”,而古人说的“法家”,则多指法令之家,即法律专家。还要看到,古人极少“儒法”并用。虽然很难明确断定最早的并用始自何时,但可以肯定的是,此并用在20世纪才流行开来。儒法对垒的种种说法,基本上是20世纪的产物:儒家传统而法家革新,儒家理想而法家现实,儒家宽民而法家苛民,儒家民本而法家君本,儒家王道而法家霸道,儒家重德而法家重法,儒家人治而法家法治……这些说法多是20世纪的说法,而不是传统中国的说法。虽然这些说法在传统时代也许有一些或隐或显的苗头、萌芽,但全面、系统的儒法对垒模式,肯定形成于20世纪。
(四)
常燕生在20世纪30年代旗帜鲜明地以法反儒,而且提出“新法家”的概念,此概念特别值得注意。几乎与之同时,陈启天也使用这一概念:“将旧法家思想中之可以适用于现代中国的成分,酌量参合近代世界关于民主、法治、军国、国家经济统制等类思想,并审合中国的内外情势,以构成一新法家的理论……有志救国的人们,努力建立新法家的理论,并且努力实行新法家的理论吧!若能如此,然后才可以改造我们的国家,保护我们的国家,发展我们的国家。”常燕生和陈启天是新法家的倡导者和代表人物,而陈启天的贡献最为突出,他的《中国法家概论》《韩非子校释》《韩非子参考书辑要》等很有影响。
(五)
“新儒家”的概念晚于“新法家”,而新儒家对法家也有所肯定。从新法家的出现到20世纪70年代的评法批儒运动的过程是法家地位不断提升的过程。扬法抑儒的倾向与现代的富强追求密切相关。
以上是本文作者关于“法家”的概念及儒法关系的一些学术观点。到底有多大的代表性,不得而知,但基本上跟我一直以来的了解相符。再次申明我只是个理工男,没有系统的研究过这些,只能选择相信那些真正研究过的人。
最后,即便我们所说的法家就是吴起,商鞅那些人,他们为什么会“不得好死”?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他们触犯了传统贵族阶层的利益,提出贵族犯法与庶民同罪,以军功论爵位废除世袭贵族…这在当时难道不是先进的吗?说是“弱民”,实则利民,因为当时最需要强大的国家机器消除割据战争。无休无止的战乱才是最大的恶。至于后来的“辱民”,“贫民”,“愚民”…与我何干?鬼才知道你们两千年后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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