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三叶原创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坛主管理]

木易中郎将 -62- 法家之恶 sy

送交者: 朝花夕拾myzlj[♂★★木易中郎将★★♂] 于 2024-07-05 10:44 已读 5649 次 4赞  

朝花夕拾myzlj的个人频道

+关注

 

我们都听说过一个词叫“外儒内法”。这指的是中国历代帝王的统治手段。从表面上看用的似乎是儒家的仁义道德,而骨子里则是法家的权术。虽然历代帝王用的几乎都是相同的伎俩,但从古至今,除了秦始皇以外,没有一个皇帝,承认过自己实践了法家的学说。大家之所以知道他们确实用了法家的诡计,那是因为皇帝群中的一个人不小心说漏了嘴。

他说漏嘴还是被他儿子气得他把实话说出来了。这个人就是汉宣帝刘询。有一次他的儿子,也就是太子刘奭对他说:“父皇,您对下面的人处罚太重了,应该以仁义治国。”汉宣帝看自己这个儿子,知道他一直被儒生包围熏陶,处世太理想化,就对他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纯周政乎?”意思是说:我们大汉治国的制度,是糅杂霸王道,怎么能只用德教,用周朝治国的那套方法呢?这里提到的霸王道,是两个道,分别是霸道和王道。霸道指的就是法家,王道指的是儒家。在战国时期,山东六国使用的是王道,而唯有西边的秦国,使用的是霸道。

儿子那副似懂非懂的样子,在他离开后,汉宣帝长叹一声,说了那句著名的话:“乱天下者,太子也。”这个太子就是后来的汉元帝。历史学界普遍认为,他是王莽篡汉的起点。就是因为当年刘奭是太子,肩负未来的国家重任,换了别的人,打死汉宣帝都不会说的。不光是汉宣帝不说,秦始皇以后的每个皇帝都不会说,谁要敢说他是法家的话,他会跟谁急:“你特么才是法家,你们全家都特么是法家!”

那为什么他们这么忌讳说自己是法家呢?我猜想啊,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法家人,最终的结局都不好。

最初的那几位法家的代表人物,他们的个人命运,并不算悲惨。比如说最早的管仲,还有后来魏国的李悝。管仲是病死的,还有一个齐桓公“病榻荐相”的典故。李悝的死,有一种说法是病死的。还有一种说法是说,李悝在审案的时候,其中一个罪犯招认,三年前他曾经杀了人,李悝马上想起来,三年前这个案子就是他审的,并且已经将一个人定为罪犯,判处死刑。所以他现在意识到了,他制造了一桩冤案,因此李悝自杀,也算是还了那个冤死的人一个公道。果真是这样,当今的共产党法官与李悝相比,根本就是厚颜无耻之徒的天花板,可见共产党并不代表历史的进步。此外还有韩国的法家人物申不害,也是自然死亡。

但在之后,随法家的理论越来越偏激,法家人物的命运也就变得越来越悲惨。比如说吴起,他是被楚国的贵族乱箭射死的。吴起以后的商鞅,死得更惨,是被车裂而死。商鞅之后的李斯,那更是惨不忍睹,是被判了五刑,都尝了一遍,然后才嗝的屁。所谓五刑,在秦朝的时候指的是:墨(在身上刻字并涂上墨汁)、濞(削去鼻子)、刖(砍去手足)、宫(割蛋蛋)、大辟(死刑)。大辟的死法有好几种:刺(枪捅)、绞(吊死、勒死)、烹(活着煮熟)、坑(活埋)、腰斩(从腰部把人砍断)、车裂(俗称五马分尸)、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李斯这厮,是结结实实享受完前四种酷刑之后,再被腰斩的,欣赏着自己的五脏六腑在自己的血浪花里翻滚,一琢磨活着还有啥意思啊?还是还是死了!于是咽了气。怎一个惨字了得啊。他虽然文采斐然,但是祸害生灵,罪恶滔天,罄竹难书,所以死有余辜,死不足惜。相反,每每想起他被虐杀的下场,还总让我心情愉悦。秦二世和赵高不光杀了李斯本人,还灭了他的三族。所谓三族,指的是父族、母族、妻族。怎么估算也得百十来号个脑袋陪葬。你说惨不惨?还有在李斯之前就被杀死的韩非。他死得虽然没有那么惨,但死得很冤。有人说杀死韩非的,就是李斯,是李斯嫉妒韩非的才干,怕韩非得到秦王的重用,而压过了他,所以才下毒毒死了韩非。但我觉得韩非之死,李斯肯定是参与其中,但未必他是主谋。咱们设想一下:如果秦王不想杀韩非的话,那么韩非在狱中被毒死,秦王为什么不追究呢?以嬴政睚眦必报的性格,在没有他的王命的情况下毒死韩非这样的人物,等同于造反,他绝对不会轻易罢休的。所以很有可能赢政就是杀死韩非的主谋。

不光是这些法家的代表人物,坚决贯彻法家思想的帝王,结局也很惨。比如说秦始皇。表面上看,秦始皇灭六国一统天下,成就了千古未有的霸业。但其实对于秦国和秦皇这个家族来说,这个伟业更像是一场灭顶之灾。秦朝统一以后不过十四年就灭亡了,成为了一个极其短命的王朝。也就是说,在这之前,秦国五六百年的基业,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被秦始皇挥霍一空。而且在秦朝灭亡以后,根本没有一个老百姓去怀念它,没有人自认为是秦朝的遗民,这和中国以后的朝代都不一样,甚至还比不上元朝和清朝。而秦始皇的儿女们都被秦二世胡亥杀了个精光。胡亥逼死了他的大哥扶苏,还杀死了秦始皇的十二个儿子和他们的后代,又将十个女儿肢解,最后胡亥自己也被逼自杀。这是不折不扣的自相残杀和断子绝孙啊。后来被赵高拥立为帝的子婴,那是秦始皇的侄子,他的异母弟成蛟的长子,秦始皇自己那一支直系亲属算是彻底盆儿干碗儿净,吹灯拔蜡绝种了。

大家看,法家人最后的命运是一个比一个惨。这也就是为什么,但凡有学问、理解历史深层逻辑的人当中,特别是那些掌握特权的心怀鬼胎的人里面,如果你说某一个人是法家的话,就戳住了他的痛点,和说他“不得好死”没什么太大差别。当然,当今的很多脑满肠肥的官员根本不懂,因为他们不读书,只会黄赌毒和拍马屁。

第二个原因:所谓外儒内法,顾名思义,就是表面上宣扬仁义道德,暗地里全是男盗女娼,即当婊子又立牌坊,说最好听的话忽悠别人受罪,行最龌龊的事让自己爽。越是这么干的人,越怕别人从他脸上拉下他蒙面的裤衩子。法家的执政理念与儒家的仁义道德那套理论“自相矛盾”。这个成语就是出自于《韩非》。韩非说这个寓言故事的目的就是想说,礼与法是相互矛盾的。而礼指的是儒家,法指的就是法家。如果一个王者自认自己实行了法家那一套的话,那么就等于是打碎了自己精心设计的仁义道德的这块假面具,将自己的恶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那么法家的理论真地有这么不堪吗?最初的法家,肯定没有这样不堪。春秋时期的管仲虽然也实行了“利出一孔”的政策,但他另一方面奉行“民本主义”。所谓“利出一孔”,就是让老百姓的获利只有一个渠道,这样君王只要垄断了这个渠道,就可以垄断社会财富的分配,从而可以支配百姓的生活。百姓的一切都要仰仗于君王,所以对君王自然是感恩戴德。管仲虽然实行了这种政策,但他还强调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就算你当王的要垄断老百姓的财路和生路,但是你一定要悠着点儿,想办法让他们能过得去,而且要心里痛快,不能总是给他们添堵。同时,本来就是商人出身的管仲,又实行了重商的惠民政策。后来魏国的李悝,他的变法相对来说也是比较温和的。他在一定程度上废除了世袭制,对当时的社会是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而自商鞅开始,法家的思想就越来越剑走偏锋了,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法家已经走向了极左的一端。再后来的李斯、韩非都可以被称作是法家的极端人物。商鞅变法在全盘接受了管仲的“利出一孔”的政策的同时,也完全抛弃了管仲的民本思想,反而玩起了弱民、贫民和愚民的政策。商鞅变法与六国之前实施过的那些变法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其中的郡县制、军爵制在以前六国中都曾经实行,商鞅并没有拿出什么新鲜的东西。唯有一件事商鞅做到了“前无古人”(可惜到今天依然是“后有来者”):就是商鞅变法是历史上第一次将国家与民众的利益完全对立了起来,让国家(准确地说是国家政权)的富强建立在普罗大众广泛的贫穷和愚昧之上。这才是商鞅以及之后的李斯、韩非之流的核心思想。

战国时代山东六国各个其实都有危机感,他们也都纷纷寻求变法图强,加强君主集权,以应对激增的战争成本。但是当时流行于六国的是“民为邦本,民贵君轻”这种思想,在那时这才是政治正确。六国的上层阶级,都深受这种思想的影响。所以法家的这套比较极端的理论在六国是没有什么市场的,它可以说是违背了彼时的普世价值。与此同时,被六国视为西戎蛮夷的秦国为了生存,迫切想让自己强大起来,而法家的这套极端理论恰是投其所好,故而被秦国的统治者奉为圭臬。秦国那时候还是积贫积弱,本来受到的礼乐教化也不深,所以在接受这种极端思想的时候,也就少了一些道德上的约束。而且他们急于图强,更是不会在乎道德堕落,所以从秦孝公开始就全盘接受了法家的这种思想,即使在处死商鞅以后,仍然是对这种思想不离不弃。且看,那几名历史上著了名的法家人物都不是秦人:商鞅是卫国人,李斯是楚国人,韩非是韩国人。他们的思想主张在本国都没搭理,唯独到了秦国才算是找到了知音。这一点非常像后世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是德国人,但是他的思想在西欧那些相对富裕发达的国家并没有什么人屌它,却是在欧洲当时公认最贫穷落后的俄国找到了自己的野蛮生长之地,后来更是在愚昧自闭的中国大地上“发扬光大”,变态中国共产党这个史无前例的核弹级破坏魔王。

在我们很多人的印象中法家人的形象都是代表著进步者、实干家,他们不像儒家人士那样只知道空谈。他们的身上大都带有改革者的光环。在二十世纪中页中国的那段特殊的历史时期,法家更是被捧上天,而儒家则被踩到了地下。即使是到了现在,我们在一些影视作品中看到的法家人物的形象还基本上都是正面的。比如说《大秦帝国》中的商鞅,《大秦赋》中的韩非等等。在影视剧中他们都是以法治国的先行者,是法治的先驱。影视剧不会告诉你的是他们真实的面目。我们还是打开他们自己写的书,打开《商君书》,打开《韩非》,仔细阅读里面的文字,肯定会让我们感到心有戚戚,甚至是倒吸几口凉气。

毫不讳言,法家的核心思想就是在于强国。强国本无问题,但法家区别于其他学说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刚才提到的:他将国与民的利益放在了对立的两面。强国的基础就是要弱民。国与民的关系并不像其他学说中所提倡的那样祸福与共,而是像一种弹簧似的关系,你强我弱,你弱我强,势不两立。在商鞅的《商君书》中就有这样一段话:“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那么怎么才能做到弱民呢?商鞅又进一步说:“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意思是说:如果政策都是让老百姓反对的,那老百姓就弱了;如果政策都是让老百姓开心的,那老百姓就会强了。那自然,作为统治者颁布政策的出发点就要在于看看它会不会是与老百姓作对。对于帝王而言,最好的政策,就是让老百姓最不喜欢的政策。

除了“弱民”以外,还有“壹民”。“壹民”指的就是将老百姓的功能只限制在一件事情上,让他们只专心做这一件事情:那就是当人矿韭菜牛羊猪狗,被统治阶级随时随地拿来做生产资料。具体来说,就是承平时期,努力种田,为朝廷创造财富;战时就要奋勇杀敌,保护君上。别的事情嘛,老百姓就都不要考虑。那怎么样才能让老百姓只安心充当这种角色呢?很简单:多发禁令,啥都不让你干,干就犯法。所以秦朝的禁令多如牛毛,做任何别的事情都很可能会违法。秦国也对商人课以重税,商人无利可图,最后也只能去耕田。没有了商人,也就没有了流通环节,老百姓种出来的粮食除了一部分留给自己糊口以外,只能上交给国家,由国家统一收购。那这定价权自然也就是由国家来制定,国家就掌握了人民的生死命脉,就更能随意控制和驱使百姓。

此外还有“辱民”、“贫民”。“辱民”便是给老百姓施以屈辱,让他们觉得自己本来就是卑贱之人,本来就该过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贫民”就是想方设法让老百姓保持贫穷状态。商鞅说:“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人们的生活越惨,越没有尊严,就会显得那些体制内的官员的生活是多么地优越,多么地尊贵,这样那些失去了尊严的百姓就只能在权力面前摇尾乞怜,渴望自己能够成为体制中的一员。百姓贫穷,就只能每天为了生存而奔波,拼尽全力养家糊口,自然就没有精力反抗统治者了。试想一下:如果在做官之外,老百姓还能找到一个更好的活路的话,那么人们也就不会专注于做官这一条路,也就不会甘心受官府的摆布。而老百姓怎么才能做官呢?秦朝的法律规定,一切按军功授爵,也就是去杀人,砍下更多的人头,你就能够更快升官发财。当今的时代也大同小异,在中国,你要不是个人渣,不丧尽天良,断然是做不了官的。

所有的这些政策都是一环接一环的,法家之险恶可见一斑。可老百姓毕竟也是人啊,他们一旦开了窍,想明白怎么回事儿了,怎么可能心甘情愿听你摆布呢?对此商鞅、韩非之流也有对策,那就是“愚民”。现在的官方说法叫“思想教育”,俗称“洗脑”。商鞅说:“民愚则易治也。民愚,则力有余而知不足。”意思是说:老百姓愚蠢迟钝就好统治了。他们变傻了,就算有心反抗,也因为智商不够,而无法掀起风浪。为了实现民愚,商鞅制定了两个措施,第一就是消灭思想。商鞅叫嚣消灭“六虱”,说是危害国家的六种事;韩非主张灭绝“五蠹”,指的是于法家不合的五类人。实际上就是借助国家机器消灭正常人性,毁灭思想对手。第二是消灭言论。民众不可以议论国事。变法之初,有的老百姓发出了怨言,这些人都被商鞅发配到了边关。再后来,人们不敢说变法不好了,但有些人出于某种目的,大概率是投机取巧想靠当舔狗上位,就对变法唱赞歌。对于这些人,商鞅的处理是一样的,也是将他们发到了边关。其目的就是要告诉全国人:国事你不配议论,不管是反对,还是赞同,都轮不到你这个卑贱的东西发声。将反民智和愚民做得最彻底的还并不是商鞅,而是比他晚一百年的那个号称集法家的 、术、势三支大成于一身的韩非。他是这样说的:“不知治者必曰得民之心。欲得民之心而可以为治,则是伊尹、管仲无所用也将听民而已民智之不可用,犹大婴儿之心也。”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不懂得治国的人才会说要依靠民心治国。民心如果真地好用的话,那么只要听凭民众的意愿就可以了伊尹、管仲他们还有啥用呢?民智是不可以采用的,因为他就像婴儿的心那样不可靠。所以韩非的意思是治国理政不要考虑民心,老百姓的最理想状态就是让他们维持在自己婴儿的状态。在韩非眼里看来,理想的国度应该是充斥着巨婴的国度,一切都要由君王和官员来控制。那么怎么样才能让百姓维持在巨婴的状态呢?韩非又说:“是故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就是说,禁止奸邪的方法最重要的是让他们不要去想,其次让他们不能说,再次是禁止他们的行为。由此达到“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而上尽制之。”意思是让臣民的嘴不用来说私事,都为君王歌功颂德;百姓的眼不能看私事,都要为君王看家护院。这样就会达成韩非心目中的理想国,“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在这个国度里没有文化传承,没有前辈的教训,只有法律。而这种法律,无非就是君王和强权在手者的异想天开和随心所欲。

有人说法家的这些愚民的言论是继承于老子。老子确实也提出过愚民,但老子的愚民中的“愚”字,其实是褒义的。他是希望人们能够回到以前那种淳朴的状态,这是与老子无为而治理论相一致的思想。而且老子是希望全社会的人都回到那种状态,而商鞅、韩非他们则是只希望老百姓变得越来越愚钝,而君王则越来越聪明。

君王除了驾驭民以外,还要驾驭官。在韩非看来,君王对身边的任何人都不能够信任,包括自己的妻儿,那些官员自不代言。所以他说“君臣一日百战”。他还强调“术”。“术” 其实指的就是权术,是让君王能够平衡朝中各派的势力,让他们互相争斗,自己坐收渔翁之利。商鞅在这方面也是不甘落后,他提出的观点更加让人瞠目结舌:“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就是说,如果用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人才治理国家的话,那么必定会天下大乱,会亡国(指的是统治者失去权力);要想让权力始终掌握在君王的手里,就要用那些奸佞之人做官,要“以奸驾驭良”。因为这些人做事没有底线,不择手段,但凡有一点儿底线的人,都不是他们的对手。芸芸众生毕竟都是天生有廉耻之心的,所有在这些无所不用其极的无耻之徒面前最终只能是败下阵来,忍气吞声。而这些人呢,本性上就决定了他们一定会是贪官,贪官身上一定是劣迹斑斑,这样他们就会更加依赖于君王的庇护。他们别无他图,只能忠实于帝王。而如果真闹到了民情激愤的程度,或者是出于某种政治需要,这些人又很轻易地能成为君王手中的替罪羊、背锅侠。杀了他们,既可以平民愤,赢得民众的喝采,又能将这些人的非法所得居为国有——这真是两全其美的妙策。有道是“倒了和珅,肥了嘉庆”,而最终要默默承担所有的,依旧是那些倒霉的老百姓。

请注意,这些贪官忠于帝王的一个前提,是存在帝王和自己民众的对立。如果帝王和外邦发生对立,对不起,最先叛变的,却恰恰就是这些贪官。可见,法家打心底里认为,本国民众才是最要命的死敌,比外邦来犯之敌还要危险和可憎。法家视百姓为仇雠。从这一点上来看,中共的维稳军费远大于国防支出,真有异曲同工之妙。

秦国的国君,确实是求贤若渴,他们迫切希望能够运用法家的思想使他们的国家强大起来。公元前234年,当秦王嬴政第一次看到了《韩非》这本书的时候,立刻视若至宝。他对身边人说:“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一游,死不恨矣!”就是说如果寡人能有幸得见此人,死也瞑目了。结果韩非一时间头脑发热,被忽悠瘸了,真来秦国了。赴秦之旅也成了他的死亡之旅。秦王虽然接受了他的思想,但还是不能相信他这个人,毕竟他是韩国的贵族。其实韩非自己也不想想:你既然告诉秦王,不要相信身边的任何一个人,那你又怎能要求秦王相信你这样一个韩国的贵族呢?这不就是你说的那个自相矛盾吗?

有了法家思想的加持,秦国似乎看起来确实是日益强大。但同时秦国的危机也已经隐约可见。靠这种强权维系下的统治,虽然表面上看,老百姓都服服帖帖的,但这就好比鲧用堵的方法治水一样,就好比用水泥给火山口封上一样,不仅无法持久,而且终究会造成爆发。变法以后,秦国举国上下都成为了战争机器的一份子,暴力值剧增,确实是:“四世有胜,兵强海内”。但秦国的老百姓日子过得又怎么样呢?变法后,百姓们活着的意义似乎只在两件事情上:要么在田间辛苦地耕作,要么被驱赶到战场上去做炮灰。而且秦国刑法严苛,老百姓动不动就会犯法,犯法了就要接受肉刑,所以满大街上经常能够看到缺手缺脚的人。《盐铁论》中有这样一句:“商鞅峭法长立,秦人不聊生,相与哭孝公。”意思是:商鞅的严刑峻法让秦人生不如死,见了面就哭着骂秦孝公不得好死。而与此同时,秦国社会也越发变得人情冷淡。据《吕氏春秋》记载:“秦之野人,以小利之故,弟兄相狱,亲戚相忍。”意思是:秦国的乡野之人,为了些蝇头小利,兄弟之间会互相打官司,亲人之间互相残杀。其实原本秦人是以淳朴而闻名于诸侯的。但变法仅仅行之二年,便“秦俗日败”,原来谦让纯良的风俗不见了。“借父耕锄,虑有得色;母取箕帚,立而淬语。”意思是说:父亲管儿子借农具,儿子都觉得自己是施大恩于父亲;母亲来要个扫把用,儿子都会对老人恶语相向。

商鞅的变法,只是利用并放大了人性中的恶,最大程度地抑制了人性中的善。这是因为法家思想本身就基于一个基本的理念:人性本恶。关于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在春秋战国以来一直争论不断。孔子并没有明确说性本是善还是恶,他只是说“性相近,习相远。” 就是说,人生下来本性都是差不多的,只是后来教化不同,人的表现就有了区别。而到了孟子这一代则明确提出了“性本善”,之所以到后来滋生出了恶,那是因为人们缺乏教化。而到了之后的荀子,虽然同是儒家,其观点则是:人性本恶。但荀子也提到,透过教化,人也是可以向善的。李斯和韩非都是荀子的学生,他们继承了荀子的性本恶的观点,但抛弃了荀子的要透过教化使人向善的理念。李斯、韩非之流从来没想过教化百姓,他们想的是愚民、贫民、辱民、弱民、壹民,想透过严酷的法律控制百姓。他们的学说具有强烈的功利主义色彩,这无疑会最大程度地唤醒人性中的恶,这也是秦国社会世风日下的原因。陈胜曰:“天下苦秦久矣。”其中的天下也自然包括秦国人,甚至可以说他们才是受苦最深的那些人。有人曾经这样评价秦制:“除皇权外,全天下都是失败者。”法家表面上看起来是重建社会秩序,但实际上带来的却是社会秩序和伦理道德的双双倒退和崩溃。

有人说秦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法家思想是现代法治的雏形,这其实是大错特错。秦国的所谓法治从根本上来说是妥妥的人治。秦国的统治者用法家的方法治理天下,统一六国,看起来短期内收到了效果,但这无异于饮鸩止渴。秦国的灭亡,可以说自他开始变法之日起,就已经注定了。我们所说的法治是以公法治国,无论是谁,从国王到百姓,都在法下,受法约束。然而法家的法、秦国的法不是公法,而是王法,是君王的私法。这些法律全靠统治者的心血来潮拍脑袋来制定,可以随时发布,朝令夕改,只折磨民众,根本不约束立法者本身。不给这个“法”加个定语(公或私)的做法其实就是耍流氓。法家思想造就了秦国,同时也毁灭了秦国,而更具危害性的是,这种思想的遗毒在以后的很多个朝代都被统治者所偏爱。后世的流氓政权,都是故意模糊“公法治”和“私法治”的概念,故意笼统地说“法治”,欺骗老百姓,使得大众以为他们施行公法,而放弃反抗,实际上却惨遭他们的私法统治,生命的尊严和价值都被无情地践踏。这种公法和私法混淆在一起掩人耳目的欺骗做法,就叫做“外儒内法”。

自从战国七雄最后的胜利者是秦国后,中华文化也就走上了一条歧路。《商君书》和《韩非子》在历朝历代都是禁书,是禁止老百姓看的,却一直都在皇帝与太子的必读书单之中。可见统治者是多么精明,又是多么无耻。他们的聪明才智都用在这种极端邪恶和自私的歪门邪道之上了,而无数的知识分子和平民百姓为了追求出人头地和物质享受,更是昧着良心赞赏、吹捧、研学这些畸形而变态的思维,为阴谋诡计大唱赞歌,为欺骗压迫高呼万岁,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无怪乎中国几千年来都陷在粪坑里无法自拔。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2024.05.07,木易中郎将,开姆尼茨

贴主:朝花夕拾myzlj于2024_07_06 12:59:41编辑
贴主:朝花夕拾myzlj于2024_07_06 13:42:31编辑
喜欢朝花夕拾myzlj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已标注为朝花夕拾myzlj的原创内容,若需转载授权请联系网友本人。若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 密码: [--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创建您的定制新论坛频道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