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六条》,中国《刑法》重罪犯多罪复合刑期。。。
回答: 大陆中国“有法不依”的根源和现实状况的剖析 由 Haisen2023 于 2024-04-28 14:54
文革时期公开发布的《公安六条》说明了背后实际的政策。不仅大批放下武器、毫无抵抗的军政人员,而且还有不少投诚和起义人员也都遭到逮捕关押,长期头戴反革命帽子,成为贱民。历史反革命犯,作为政治犯,也是获有刑期的,可是反革命帽子却是没有刑期的。他们虽然刑满释放,或继续留场劳动,仍然没有平等的公民权利。中国法院的最高刑期是25年,(更重的刑期则是无期和死刑)。毛泽东时期关押的反革命犯,直到1975年,已经超过了25年(1949-1975)才释放县团级以上的反革命犯。他们的刑期远远超过了日本战犯的刑期,也超过了其他重罪刑事犯的刑期(依照中国《刑法》重罪犯多罪复合刑期超过35年以上者,得判刑25年)。全世界对政治犯的严刑峻法,莫此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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