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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年,王维勤被活剐凌迟时一张罕见留影

送交者: 尘与土[♂★★云和月★★♂] 于 2024-04-24 13:57 已读 1226 次 3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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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凌迟处死都被视作封建社会最为残忍的刑罚之一。


虽然历史上第一个遭受凌迟刑罚的人是谁不得而知,但最后一个被活剐凌迟至死的人却被写入了史书,此人名为王维勤,于光绪三十年五月,也就是1904年,在京城菜市口被处以凌迟之刑。


由于当时正处于清朝末年,而且事发地又处于北京城,王维勤被活剐凌迟的一幕不仅被诸多围观群众所见证,甚至还被一名法国士兵所拍照留影。


而且从多方资料考证,王维勤即便不是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者,也是最后一批之中的一个,那么,王维勤究竟犯下何罪,得以遭受如此残忍的刑罚呢?

根据《清代遗事撷华》等相关文献记载,王维勤筹划并且参与屠杀了同村李际昌家十二口人,该案在当时引发了极大的关注,甚至被外国所报道,而且更令人惊讶的是,罪魁祸首王维勤本人是光绪二十年的举人。


虽然王维勤中举后并没有谋得实际官职,但好歹是个候补官员,“范进中举”的故事相必多数人都耳熟能详,因此王维勤这个举人身份,在当地还是颇有声望。


那么,一位堂堂的举人老爷为何会犯下如此重罪,残忍地杀害同村李际昌一家十二口呢?


这一切还要从王、李两大家族的隔阂说起。

首先来看王维勤家族,除了王维勤本人是举人出身之外,王的长子王者瑞在北京城的八旗中学担任司事一职,虽然权力不大,但靠近真正的权力中心,为王家积累了一定的政治资源。


王维勤的哥哥王维恂为当地青苗会的会首,所谓青苗会,是华北乡村普遍存在的一种民间组织,成立之初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家村庄的农田不被偷盗,到了清末时期,青苗会已经成为了地方性的权力机构。


除此之外,王维勤还有一个在当地县衙担任捕役的族弟王奇。


从王家上述的背景介绍来看,王维勤家族掌握着其所在抚宁县周各庄的绝对权力,可以说除了县衙门之外,王家无论是在财力还是人力方面,都一手遮天。

尤其是王维恂掌握的青苗会,在后来爆发的义和团运动期间,更是被赋予了更高的执法权限,这也为后来的惨案发生埋下了伏笔。


至于被害人李际昌家族,从现存资料来看,李家并不是小门小户,也是当地的望族,不仅人丁兴旺,而且颇有财富,只不过家族内既没有政治背景,也没有王维勤这样的文化人。


既然如此,王李两家是如何出现矛盾的呢?


原来是王维勤在家候补知县的多年里,实在闲来无事,便利用自己的权势横行乡里,其他小家小户大都敢怒不敢言,唯独李际昌家不肯妥协,始终与王维勤对着干。

而且王维勤曾试图强行买卖李家的房产,但是最终没有得逞,因此双方矛盾加深,王维勤更是始终惦记着李家的财产。


所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王维勤到底是个“饱读诗书”的聪明人,最终还是让他等来了机会,而这个机会是来自老天爷的一场大雨。


光绪二十五年七月,一场瓢泼大雨倾盆而下,当即冲毁了李际昌家的猪圈,一头家猪趁乱跑了出去,并且冲进了同村人的庄稼地,破坏了不少即将收获的庄稼。


此事给了王维勤机会,他带领族人抓捕了这头家猪,并且在大庭广众之下宰杀、烹肉,最后分而食之。

而且吃饱喝足之后,王维勤还带着青苗会的壮丁找到李际昌,以其怂恿家猪破坏庄稼为由,要求李际昌赔偿。


王维勤本以为李际昌会乖乖赔钱,进而达成他打压李家的目的,然而李际昌也不是吃素的,自己的猪被不分青红皂白宰杀,自己还要赔钱,李际昌当即把前来说和的人赶出了院门。

王维勤见自己没能得逞,心有不甘,便联合青苗会的会众,一纸诉状交到了县衙门,并且诬告李际昌为青苗会匪,正如前面所讲,王维勤不仅有个当捕役的族弟,而且其本人是候补知县,可谓在衙门内手眼通天,于是当晚李际昌便被捕。


此时李际昌两个儿子见状都出逃避难,唯独大儿子李超的妻子大李马氏前去找王维勤求情,不曾想却被王维勤调戏,大李马氏当即用剪刀自戕,事件变得棘手起来。

李家得知大李马氏身亡,便向县衙门控告,王维勤也知道事情闹得太大,于是便托人释放了李际昌,并寻求和解,最终在王维勤赔偿一笔费用,并且承诺给大李马氏建节烈碑的情况下,李家同意和解。


然而事情并没有彻底解决,因为事后王维勤碍于面子,没有给死者大李马氏建节烈碑,而是送去了一块无字碑,自此两家彻底结下了仇怨。


直到次年1901年,义和团在各地兴起,山外的票匪涌入了抚宁县境内,王维勤因举人身份,被县政府委派负责组织团练,并且可以与关外的英兵配合剿匪,王维勤手中的权力瞬间膨胀。

而他第一个想到要对付的便是李家,于是在1901年的三月初,王维勤联合数十名族人,以李际昌一家为青苗会匪为由,将其一家十二口人残忍屠杀,其中包括六个还未长大的儿童。


唯独一人得以生还,此人即李际昌次子李芝的妻子小李马氏,而王维勤不杀她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想把她卖给他人换取钱财。

然而小李马氏并不是个懦弱的女子,她逃脱后便四处上访告状,接连告了三年之久,期间王维勤曾多次利用自己的家族关系阻挠,甚至最后试图收买小李马氏,但最终都没能如愿。


在这三年多时间里,小李马氏先后告到了当地的县衙门,又告到府衙门,之后是直隶总督府、都察院,甚至是刑部,最后在工巡局事务大臣那桐的受理下,得以平冤昭雪。

于是在1904年五月的菜市口,一名法国士兵用手里的照相机记录下了王维勤被凌迟处死的一幕,王维勤因此而“名留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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