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带捆绑、被迫性交,1000万女性正在经历的事,电视剧都不敢拍
皮带捆绑、被迫性交,1000万女性正在经历的事,电视剧都不敢拍最近在播的《听见她说》,不知道大家看了没有。
这部由赵薇监制的国内首部女性独白剧,聚焦了当下一些频繁讨论的议题——
全职主妇、家庭暴力、容貌焦虑、原生家庭、中年危机……
感兴趣的我一搜,发现这部剧的版权原来来自一部BBC的特制短剧:
《她说:女性人生瞬间》
通过取材于真实事例的故事,
讲述在这个世界上,作为女性,是怎样一种体验。
该剧一共8集,每集时长仅15分钟。
短短的15分钟如露出海平面的冰山一角,那之下,包含着更厚重而深刻的命题。
其中有一集,给了我一个全新的认知概念——
婚内强奸。
艾薇是一名时尚领域的从业者,
做着喜欢的工作和曾经爱慕的男性结了婚。
看似顺利拥有一切的幸福婚姻背后,
对她来说,却是“猪一样的生活”。
她经常性地遭受来自丈夫的强制性交要求,并伴随着肢体暴力的伤害。
她感到受伤和难过,因为好像有什么东西崩塌了。
不是被打和被揍,而是那样的性爱让她伤心,尤其是被拖进房间的时候,
她不想要,但是拒绝和报警没有任何成效。
直到1991年前,在英格兰强奸妻子都是合法的。
他的丈夫确信,只要拉上窗帘,他就能像动物一样。
没有人性,只有兽性;没有情愿,只有欲望。
艾薇只好欺骗自己,把对方当成一只猪,
这样才能忘记现实,让自己好受些。
忘记从法律上,身体属于他的现实。
艾薇甚至希望强奸她的是一个陌生人,而不是自己的丈夫。
“感觉像是在我同意嫁给他的时候,
他就得到了我,得到了我的身体和灵魂的权利。”
“婚内强奸”,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词语。
我们了解和痛恨强奸罪行,但当它的前面加上“婚内”这样一个限定词,
在一些人看来,就要打一个问号。
“亲密对象间的性关系不是很正常吗?这算是什么强奸?”
“亲密对象间的性关系不是很正常吗?这算是什么强奸?”
在以此为关键词检索后,我发现很多人都是这样的想法。
婚内无奸,
这似乎是我们一直以来的共识。
但事实是,在所有类型的强奸中,
婚内强奸是最普遍的。
对于已婚和同居女性来说,
遭到伴侣强奸的概率,是遭到陌生人强奸概率的4倍。
据数据显示,
10%-14%的已婚或同居女性,至少经历过一次来自伴侣的强奸企图。
婚姻保护了多少强奸犯?
陈女士是一名婚内强奸的受害者。
9年前,她与邓贵平结为夫妻。
到2017年,关系破裂的婚姻让两人开始了分居生活。
大概是两年的分居,都没能让邓贵平“冷静”下来,
情感不和,竟也没妨碍他有生理欲望的冲动。
2019年,他产生强行与陈女士发生性关系的念头。
提前、有预谋的,
准备了白色尼龙绳。
当天,他用偷配的钥匙潜入陈女士家里,实施强奸。
遭到反抗后,
就用这根绳子和皮带死死地捆住了对方,
并用袜子塞满了她的嘴,防止呼喊。
无法动弹的状况下,她被粗暴和蛮横地扯下裤子和内裤。
那一刻,我不知道她有多绝望,
一个自己曾经同床共眠的枕边人,如何成为了痛苦的来源。
但最终,这个案件以“被告人强奸对象是妻子,有别于一般强奸”为由,
被告邓贵平获得了从轻处罚。
一定程度上,
因为丈夫的身份,他被豁免了。
婚内强奸常常伴随着暴力胁迫。
倘若一方激烈反抗,被打受伤几乎是必然的。
可是由于有了婚姻这一层外衣的遮蔽,
极容易被淡化为夫妻间的情感不合,甚至和正常性行为混淆。
对性的禁忌,又让深受其害的人们无法轻言其口。
以至于很长时间以来,大家都没有这个意识。
意识到婚内强奸的确存在;
正视这是性暴力的事实。
“你属于我”是暴力的开始
电影《蒂凡尼的早餐》里,保罗曾对霍利说:
“我爱你,你属于我。”
“我爱你,你属于我。”
一句“你属于我”的台词,相信我们在各类电视剧里都见了不知有多少回。
但在无数霸总式恋爱幻想的渲染下,
“你属于我”也成了抹杀个体意识的最好免罪书。
社会学家李银河,曾讲过这样一个案例。
一个女子在结婚生子后,被丈夫多次强迫发生性关系。
她想拒绝,“你不能这样对我。”
但换来的是一次比一次更狠毒的殴打。
打完,再强行同房。
屈辱式的强奸性生活,持续了整整六年。
当问及丈夫,长期且残忍地强迫甚至殴打妻子的原因时,
他认为这根本不是事,
那是我老婆,又不是在外面强奸其他女人。
在传统观念中,满足伴侣的性需求是义务和责任。
既然是我的妻子,我为什么不能?
“不能满足丈夫,心里要过意不去”
不能发生性关系,结婚有什么用?
潜意识下,俨然成了一种所有物。
但如果把“人”当作随时可以泄欲的“工具”,那么婚姻,无异于长期的卖淫。
波伏娃在作品《第二性》中,写过这么一句话:
婚姻必须是两个自主的存在的联合,
婚姻必须是两个自主的存在的联合,
而不是一个藏身之处,一种合并,一种逃遁,一种补救方法。
而不是一个藏身之处,一种合并,一种逃遁,一种补救方法。
“和你结婚,并不等于我就属于你。
更不表示我把对自己身体和生活的主宰权拱手送上,成为你的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就像那句话,
“说了‘Yes I Do’之后的‘NO’,依然是‘NO’。”
在成为某某妻子之前的她们,首先是该被尊重独立意志的人。
“我不愿,更不能”
除了心理上没有兴致的“不愿”,她们还有生理上无法承受的“不能”。
怀孕、产后、坐月子、生理期……
伴随着阴道口撕裂、子宫内膜脱落、大量出血等症状的痛苦,
让她们无心享受,更不能经受。
因为特殊时期的性行为,极易导致各种妇科疾病,以及不可逆转的身体伤害。
有网友分享了自己的经历:
刚生完女儿,她的身体还非常虚弱,
下体仍未停止流血。
不顾她的身体状况,不顾她是否愿意。
强硬且野蛮地与她完成了性行为。
而因此导致的所有痛苦,全都由她的身体来承担。
高烧40度、乳房胀疼、酸痛头晕、皮肤裂血口……
更刺痛到我的是,这已是24年前的故事了。
即便过了这么久,每一个细节,对她来说都清晰如昨。
这种心理上的折磨,不会比身体上的疼痛少出半分。
最亲密的人,给了自己最深刻的伤害。
那是如同烙印般挥之不去的魔咒。
太喜欢,让我失控
知乎上有这样一个问题:
“被男友强奸,怎么办?”
846个回答里,有大半都是在分享相同的遭遇、经历。
一位匿名网友的回答,字字泣泪。
在提出分手后的一个夜晚,
被激怒的男友将她拖到亭子里,按倒在地上。
她喊叫,她挣扎,
但是四下无人,她与男友也力量悬殊。
男友疯狂地撕她的上衣裙子,
衣不蔽体后,他又去解自己的裤子。
两个小时的时间,她无力地躺在冰冷的地上,石子咯得全身都疼。
被折磨得浑身青紫,“只留了一口气在”。
除了那可能比实际要更多的14%已婚女性,
还有一些身处恋爱关系的女孩,也面临着被亲密恋人强奸的可能。
即便遇到的不是像这位一样极端变态的人渣,也有出现非自愿性行为的情况。
但她们甚至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描述这种陌生的经历。
感到不舒服,忍不住流泪;心里有一个答案,可是又不敢确信。
因为她们一开始得到的解释都是:
“太喜欢你,所以无法控制自己。”
所以最初,她们也只是把怀疑的矛头对准了自己。
“是我多想了吧,他只是太爱我。”
“是我多想了吧,他只是太爱我。”
“他是我的男朋友,这很正常,是不是我的问题?”
“他是我的男朋友,这很正常,是不是我的问题?”
在以爱为名的囚网中,让她们产生了这本是自己应该承受的错觉。
想到爱,我开始接纳原谅;
但为什么想起那一幕,我还是痛苦不堪。
在矛盾的拉扯中,她们的情绪几近崩溃,
确诊抑郁,甚至,有脆弱的女孩开始自我伤害。
却没有人指出,
爱你,是尊重你的意愿,做你喜欢做的事,
而不是服从我的意志,做我想要你做的事。
不能叫停的性不是简单的欲望驱使,那只是一个坏人在单纯地掠夺。
无奈的是,虽然存在,
但婚内强奸,目前尚且没有法律支持。
原则上,任何违背个人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进行性行为的,都属于强奸罪。
但实施起来,却有例外——
丈夫不构成强奸罪的主体。
丈夫不构成强奸罪的主体。
只有婚姻关系处于非正常存续期间(如离婚诉讼期间),才能判定。
只有婚姻关系处于非正常存续期间(如离婚诉讼期间),才能判定。
直白点说,
只要还未离婚,婚内强奸就不成立。
情节后果严重的怎么办呢?
只能以故意伤害、虐待等为由提起诉讼。
并从这两个方向搜集、保留证据。
但是近两年来,我们也逐渐看到海平面之下的冰山被重新发掘。
以往被忽略的问题首次提起,司空见惯而想当然的现象再度审视。
家暴,不再被我们当成两口子间的磕磕碰碰;
性侵,关注在了更多未成年少男少女的身上。
那么有一天,
婚内强奸,或许也能不再被当做不合与“失职”。
游行中,女子手举“尊重我”的横幅
在这一天到来之前,我们能做的是什么?
观念的改变滥觞于意识的觉醒。
不被信任、不被理解、不被关注,她们将永远失声和尘封。
要相信,世界会因为你的声音而变好一点点。
点点火光,能成燎原之势;
再微弱也发光的星星,可能才是浩瀚星辰最需要的那一颗。
而对于那些正在经历着至暗的女孩们,
我想说,
别害怕,远离让你痛苦的源泉。
你需要被尊重,而不是被操控。
遇到真爱没那么容易,但摆脱不尊重你的渣男,你可以有足够的勇气;面对无底线亲近的异性,也愿你不乏分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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