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曲自杀为受难实客观佐证了破坏毁誉文革
客观性尽量不要刻意预设政治立场,而就事论事地透过现象看本质地透视,刚发现本政论坛上这篇题为《北大文革63人死难,他却说只有翦伯赞自杀》内容的文章,在首先必须感谢该作者非常准确地遣词造句为“自杀”,而非简单句式偷换概念、似是而非的所谓“受难者”之后,终于基于其客观性原汁原味的文字,却确定了该36位死者,实乃被具体涉嫌违法犯罪行径的人和事,而自杀。而并非被直接暴力殴打致死性质的所谓“受难者”的概念定义。所以,写文章的遣词造句,无论你是什么“家”,都应该尽量准确无误性表达。而非热衷于情绪化表达,而诸如:什么“迫害”、什么“浩劫”、什么“动乱”之类,偷换概念而似是而非式歪曲了客观事实,还极易误导视听式导致社会之误会误解。
因为,从词义上而言,所谓“受难者”或“死难者”的词义,其根本性所指实乃涉及直接被无辜杀害者。这才叫做所谓的“受难者”。而且,这还根本性区别与另一接近名词“受害者”。两者的根本词义,纯属似是而非,而却实质性两回事。
而作者还所谓:“他们在文革中遭到迫害,被殴打、折磨致死,或者在遭到殴打和折磨后‘自杀’(笔者加上引号,因为不认为这应该被称为通常意义上的自杀)”的这类遣词造句之本身,显然就在政治的概念定义性,做人为刻意性的歪曲原本真相性质、而刻意误导性带跑普通的读者正常逻辑性思维了嘛。而尽显政治动机不纯、不安好心了嘛!那不就几乎类似“卖拐”小品之内的忽悠性坑蒙拐骗了嘛!否则,还怎么理解呀?难道还非得次次按照你作者所刻意歪曲的遣词造句去被带跑了节奏着误解下去呀?所以,自己行文造句,用词不当,这就难免被视为:疑似刻意情绪化做文字性偷换概念、似是而非的误导视听。就怪不得别人了。
之前本草民为什么要刻意说:仅仅就翦伯赞夫妻俩自杀,而并非该作者所夸大其词的所谓许多人自杀呢?恰恰正是意在以此表达法,迫使该作者,不得不客观性地由其白纸黑字地说明:他所提到的那63位所谓“受难者”或“死难者”的具体死法。否则,如果不是自杀或什么因果自杀的话,你就被他这一刻意政治欺骗性的遣词造句之所谓“受难者”或“死难者”的歪曲误导性的概念定义法,给带跑了自己本该本能性,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理解思路。以此主观性避免任何会主观臆断、瞎蒙瞎猜式曲解或误解人家的本来意思。否则,该作者这类人呢,就会刻意钻了用词语义上的空子,而搞混淆概念式似是而非的歪曲而误导视听。结果,到头来反弄得自己里外不是人的境地。
故而,既然作者自己后来亲自做实的该北斗“文革”初期所发生的那63位教师死因,完全就由于无辜受迫害于那些涉嫌违法犯罪分子的暴恐主义性的威胁迫害而“自杀”的话,那么,俺这篇文章也就然可以客观性、有根有据有佐证而尽量准确性把握自己的遣词造句了!以便也被诟病成无中生有之嫌。
经本人上网查核百度,却也确实有这么个“63人自杀”的说法。然而,根本的司法性质的问题,就在于:无论你作者如何花里胡哨地忽悠来、忽悠去地高呼一些简单句、政治性口号的遣词造句,然而,只要愿意跳开任何政治立场,而寻求客观性看待某个历史性事件,其真相的客观性的话,那么,只要你认真研究透其每一个遣词造句及其标点符号的运用,就会顿悟性地不难发现:
1)那主动性之的“自杀”的动名词根本词义,完全并非那被动性被他杀的同义词;
2)而该北大文革初期(切记:我刻意一再强调“文革初期”,就是要刻意客观性实事求是还原那客观性的文革历史真相:暴力批斗或武斗乱像,并非持续整个十年!而是仅仅开始之初!),那些本不该发生63人自杀现象,恰恰正是由于有人非法犯罪嫌疑性质地故意违反“文革”民主政治的政策,而破坏“文革”民主政治、而毁誉“文革”民主政治,意在阻挠毛泽东为首的整个党中央所依法依规发动的“文革”民主政治改革性运动。一点也不奇怪。这就叫做:透过现象看本质。试问:哪几样政治破坏不都是如此这般的八九不离十的呀?这就是兵法上之:将计就计,瞒天过海。
3)所有的自杀当事人,没有一个事实性怪罪“文革”民主运动。恰恰具体地、客观地以其不堪那些涉嫌违法犯罪分子的暴恐式逼供信行径,而以自杀的形式来表达愤怒的抗议!
4)而自杀者以其自身死的代价,来抗争抗议的根本性对象,却并具体非针对毛主席、也具体非针对江青、更非具体针对“文革”民主政治运动!恰恰正是针对那些具体的涉嫌违法犯罪的肇事者。而恰恰正是这些当年涉嫌违法犯罪者,今天,为了逃避司法和道德的谴责,逃避人们对他们“文革”初期的那些倒行逆施、胡作非为行径的谴责或追究,所以,就刻意以具体历史事件之客观因果,做因果颠倒、主次颠倒这类的本末倒置,以此来重复式如法炮制其政治遣词造句之偷换概念而似是而非式,误导视听地转移是诿过卸责到毛主席所发动的“文革”民主政治运动的头上。以达至全盘盲目性、不分青红皂白式否“文革”,而全盘逃避责任!
而这种手法,完全一致于他们所刻意捏造是非是诬陷抹黑大跃进,所谓“大饥荒饿死千万” 手法。以此彻底否认大跃进,彻底摆脱刘邓等人在起主导大跃进期间,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地犯下的“共产风”、“浮夸风”之因果恶效的追责。
即便涉及到那“反右斗争”,也照样如此这般地重复式如法炮制:刻意将邓小平亲自领衔而主政的“反右斗争”中,自己擅自违反中央上级开会时制定的政策,而私下里另行自搞一套“反右扩大化”的错误路线。纵容式将那些政治异己者,统统以极左、或形左实右的阴暗手法公报私仇式将其原本并非所谓的“右派”,刻意冤屈性划成“右派”,而因果导致了“反右扩大化”。当倍受诟病之后,便将自己的过失全盘归咎于不该搞“反右” 斗争的策略。从而不就意味着全部诿过卸责于毛泽东主席了嘛!
5)有人刻意想无中生有式造谣是非地欲将当年北大文革初期被那些涉嫌非法犯罪式而导致63位老师自杀的恶果,以悖论法理的手法搞死无对证、缺席审判式卸责诿过于江青,也纯属司法缺德式逻辑漏洞!为什么呀?因为,“文革”之后对江青那即便以践踏司法的手法来公审江青的整个过程中,从头到尾都根本没有针对性地拿这么一个“63人自杀”的问题,质问过江青、抑或做过任何的法庭调查嘛!所以,完全就是悖论司法专业性质的无根无据无佐证“莫须有”式造谣诬陷。否则,当年公审江青时,就该公开性对簿公堂了! 最后,附上本论坛上那篇针对俺的、题为
《北大文革63人死难,他却说只有翦伯赞自杀》的原文转抄如下,以正视听。俺没兴趣无中生有式对谁做无中生有式捏造是非。而是看到啥,就说啥。该作者全文如下: 本文标题中所说的63人死难,指的是那些被迫害致死,包括被迫自杀的人,不包括那些死于两派武斗的人。本文标题中所说的“他”,是留园网的毛派文革派发帖者东田枫叶。他昨天发文反驳我的文章。
我最近摘录《张岱年自传:通往爱智之门》一书中回忆北大文革的话说:
……宣传队进校后,揪斗严厉,教职员中多人自杀。北大教授大多数被定成反动学术权威,其中最有名的“四大反动学术权威”是翦伯赞、冯定、冯友兰、朱光潜,“小反动学术权威”就不计其数了。多少次开批斗会,他们四个每次在台上一站就是两个多钟头,苦不堪言。后来翦伯赞不堪凌辱,自杀了。翦自杀后,宣传队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于是宣传队找冯友兰先生说:“你可千万别自杀呀!”冯先生说:“我决不自杀。”宣传队又到哲学系对我们说明翦伯赞自杀的情况,借以安定人心。
东田枫叶复制了这段引文,然后写道:这“反过来佐证了其所谓“教职员中多人自杀”的说法,完全就是毫无具体名字和人次数量的笼统说法,来做偷换概念性似是而非的政治欺骗性忽悠,而结果:说来说去,不就仅仅一个翦伯赞自杀了嘛。”
由此可见,我的这位辩论对手有两大弱项,一个是摆事实,一个是讲道理。他也有两大强项,一曰胡搅。二曰蛮缠。
哲学教授张岱年说“教职员中多人自杀”,仅仅由于没有提到人数和翦伯赞之外的人名,就被东田枫叶说成“政治欺骗性忽悠”。
这显示,这位文革辩护士是真不懂文革啊。被毛泽东斥责为“庙小神灵大,池深王八多”的北京大学,怎么可能只有一个人被迫害自杀?
据所谓“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的主要作者、当时执掌北大大权的聂元梓回忆:“北大那时候出了一幅对联:‘庙小神灵大,池浅王八多’,这是讲北大的‘牛鬼蛇神’多。过去总是说北京大学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名牌大学,有很多国内外知名的专家教授,现在是把褒贬都颠倒过来了。这对联不知道怎么传到毛主席耳朵里去了,毛主席说,要改一个字,‘池深王八多’。毛主席的话,是他女儿李讷当面告诉我的。池浅也好,池深也好,这都是针对着教授们讲的。”
死难者之一是北京大学最年轻的文科教授之一汪篯,他曾被当代中国学术大师陈寅恪称赞为“思路周详,文理缜密”,“诚足当所谓好学深思者”。1966年6月10日,汪篯服杀虫剂自杀身亡,时年50岁。下图是他。我来引用美国芝加哥大学学者王友琴的调查研究报告《63名受难者和北大文革》。原文来自网上,我把其中4个“红ˉ兵”改成“红卫兵”,没有做其他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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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北京大学的文革受难者名单,总共六十三人。他们在文革中遭到迫害,被殴打、折磨致死,或者在遭到殴打和折磨后“自杀”(笔者加上引号,因为不认为这应该被称为通常意义上的自杀)。本文以这六十三名受难者为中心展开叙述和分析。
……
姓 名 年龄 性别职务所属部门 党派 死亡日期死亡情况
汪籛 48 男 教授三级 历史系 中共党员1966-6-11 服敌敌畏
张永信 25 男 食堂出纳 汉中分校 中共党员1966-7-22 自缢
董怀允 39 男 讲师 教研室主任 数学力学系 中共党员 1966-7-28 上吊
吴兴华 45 男 教授四级西语系群众1966-8-3 劳改时被逼喝污水中毒当晚死亡
吴素珍 60 女 东门外沟沿八号居民附近居民群众1966-8-22 被北大附中红卫兵打死
俞大絪 61 女 教授二级西语系民盟1966-8-25 服毒
陈彦荣 37 男 工人科学院气体厂群众1966-8-27 在北大附中被红卫兵打死
无名氏老女被指为「地主婆」附近居民1966-8-27 在北大附中被红卫兵打死
孔海琨 老 男 法律系职员孔繁荫之父 家属群众1966-8-29 被人民大学附中红卫兵打死
程贤策 38 男 干部十六级,中共总支书记中文系中共党员1966-9-2 服敌敌畏
杨明爱 29 男 学生五年级经济系共青团员1966-9-11 上吊
沈乃璋 55 男 教授三级哲学系群众1966-10-6 服毒
刘长顺 40+男 员工食堂管理员后勤部门群众1966-11-8 被「批斗」而死
向达 66 男 教授二级历史系群众1966-11-20 在劳改中不准治病尿毒症死亡
陈树峥 23 男 学生1964级中文系共青团员1966-11-21 跳楼
沈达力 21 女 学生1962级中文系群众1967-3-18 服毒并投水
程远 64 女 打字员西语系群众1968-1-9 自缢
蒙复地 36 男 讲师西语系群众1968-3-27 自缢
温家驹 20 男 中学生地质学院附中群众1968-4-19 被打死
李原 40 男 教员历史系群众1968-4-21 被打重伤后缢死
殷文杰 20+男 学生无线电系群众1968-4-27 被乱枪刺死
王厚 50 男 食堂炊事员北大附中群众1968-5-7 投河
卢锡锟 45 男 副教授化学系中共党员1968-6-24 服敌敌畏加自刎
林芳 41 女 职员,器材室副主任化学系群众1968-7-16 投湖
刘玮 24 男 学生1961级地质地理系群众1968-7-20 被打死在四十楼
陈同度 65 男 教授二级生物系群众1968-8-28 服毒
许世华 48 男 讲师,图书馆员图书馆系中共党员1968-8-00 投河
朱耆泉 32 男 助教俄语系群众1968-9-15 跳楼
李洁 50 女 附中教务处职员北大附中群众1968-9-00在北大附中被打死
吴连勤 24 男 学生1964级国际政治系共青团员1968-10-6 上吊
饶毓泰 77 男 教授一级物理系群众1968-10-16 上吊
崔雄昆 49 男 中共党委副书记教务长校办中共党员1968-10-17 投湖
董铁宝 52 男 教授三级数学力学系群众1968-10-18 上吊
廖莹 42 男 讲师物理系群众1968-10-21 自刎
李大成 32 男 助教生物系群众1968-10-23 跳楼
吴维能 41 男 职员,校文革委员历史系中共党员1968-11-4 投湖
钱荣佩 57 男 采购员仪器厂群众1968-11-7 投河
龚维泰 36 男 讲师俄语系中共党员1968-11-7 用刀片割断股动脉
张景昭 49 女 讲师六级数学力学系群众1968-11-9 服眠尔通自杀
陈永和 33 男 讲师十级数学力学系群众1968-11-11 跳楼
郭湘贤 47 男 校医院副院长校医院中共党员1968-11-16 刀片割断动脉后自缢
汤家翰 38 男 讲师东语系中共党员1968-11-23 自缢
刘平 23 女 学生1963级中文系共青团员1968-12-4 服毒
何挹堂 32 男 助教生物系中共党员1968-12-6 跳楼
李其琛 34 男 教员地球物理系群众1968-12-8 跳楼
徐月如 39 女 系办公室主任西语系中共党员1968-12-10 上吊
刘有文 32 男 助教无线电系中共党员1968-12-17 卧轨
翦伯赞 71 男 教授一级,副校长历史系中共党员1968-12-19 与妻子同服安眠药自杀
戴淑婉 68 女 家庭妇女,翦伯赞夫人
家属群众1968-12-19 与丈夫同服安眠药自杀
谢德斌 54 男 食堂炊事员食堂群众1968-12-00 上吊
魏璧 75 女 经济系周炳琳教授夫人家属九三学社1969-2-17 服安眠药自杀
李人杰 23 男 学生1963级化学系群众1969-2-23 上吊
严开伟 男 讲师地球物理系1969-10-00 在「审查」期间病死
李戈良 男 职员校医院群众1969-10-00 服毒自杀
崔芝兰 68 女教授生物系群众1970-5-2 被「批斗」中病死
阎华堂 60 男教授三级体育教研组群众1970-5-24 肝病被从医院叫回「斗争」劳改而死亡
王爱清 32 男职员物理系1970-8-11 服敌敌畏
陈信德 65 男讲师六级东语系台盟1970-12-20 死于监狱中
焦福聚 51 男工人事务科群众1970-12-00 服毒
姜肖管 30+ 男实习员校医院群众1971-2-00 自刎
刘长和 44 男实验员化学系群众1971-8-9 服安眠药自杀
周善丰 28 男助教汉中分校共青团员1973-5-12 自刎
王重民 72 男教授二级图书馆系九三学社1975-4-16 上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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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王友琴女士介绍了这些人受到什么迫害,是怎么死的。
贴主:东田枫叶于2025_04_26 17:57:39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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