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力推动省属国有企业之间重组整合
支持引导国企与民企之间开展战略性重组和产业合作
12月3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情况报告的决议,着力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专项规划。
谋划制定《浙江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中长期规划》,并分企制定细化落实的实施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另外,突出专业化整合,加强资源资本资金整合集聚,大力推动省属国有企业之间重组整合,采用强强联合、拆分重组、混合参股等多种整合方式,推进资源和要素向优势企业、头部企业和上市公司集中,将更多资本投向重点战略领域。
坚持提能升级对外开放合作,引导企业坚定不移扎根浙江、服务全国、走向全球,推动优势产业向国内国际梯度布局,着力提升产业和资源全球化配置能力。积极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合作交流,充分发挥各种所有制经济的互补优势和战略功能,大力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高质量协同发展,加强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合作,支持引导国企与民企之间开展战略性重组和产业合作。
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情况报告的决议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专项监督,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省属国有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承担好责任、发挥好功能、发展好企业、提升好队伍的国资国企使命担当,省属国有企业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基础保障作用有效发挥,资源整合力度不断加大,改革创新持续深化,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会议指出,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不足,科技创新能力不强,高能级平台较为缺乏,企业核心竞争力亟待提升,监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等。会议强调,省属国有企业在我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中地位重要、作用关键,必须把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作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抓手,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更好发挥省属国有企业战略支撑和引领示范作用,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为此,作出如下决议。
一、着力增强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强化全局观念,强化系统思维,统筹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坚持推动国资国企做强做优做大,把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作为省属国有企业必须坚持的重大使命、重大责任、重大任务,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实现政治属性、经济属性、社会属性相统一,更好保障支撑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着力构建定位清晰、主业突出、投向聚焦的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重点领域和方向路径,及时出台破题解难的“一揽子”增量支持政策,完善制度机制,提高针对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坚持效果导向,进一步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引导省属国有企业更加聚焦主业、做强实业、做精专业,培育壮大新产业,致力创造新模式,不断增强新动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任务,提升战略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确保省属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着力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专项规划。坚持系统谋划与重点突破、锻长板与补短板、前瞻性与可持续性并重,坚持省属国资国企“一盘棋”,注重国际国内市场双向发力,谋划制定《浙江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中长期规划》,并分企制定细化落实的实施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分类施策、分业推进、分步实施,通过5-10年持续努力,力争2030年取得突破性成果,2035年基本建成新时代浙江国资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发挥政府、部门、企业和相关方面作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合力推进《规划》有效实施,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四、着力推进功能类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注重主业功能发展,牢牢把握国有企业功能使命,谋划推进更多强基础、强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持续做强交通、能源、港口航运、航空运输、粮食生产等核心主业,持续提升战略功能价值。注重培育自我造血能力,夯实发展基础,加快培育经营性关联产业,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更新、资源循环、养老服务、应急保障等领域的有效供给,加快临空经济、临港产业、港航服务业、高端装备制造发展,加快完善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农业等智慧保障体系,更好提升省属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着力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强化省属国有企业在优势领域的产业集聚带动作用,打造服务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的优势板块,通过提升改造进一步做强做大,大力增强传统产业的竞争力、辐射力、带动力。强化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积极培育和做强做大先进制造业,加快推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智能工厂、未来工厂、绿色工厂,加快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动传统产业领域“智改数转”,不断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攀升。强化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支持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延伸,大力推进商贸物流、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技术交易、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等生产性服务领域产业链供应链集成升级,推进商业模式和业态创新。强化文化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提升文化原创力引领力,推出现象级文化新空间、新地标及爆款精品,加快打造文化新业态,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六、着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省属国有企业资源优势和招大引强作用,围绕强化技术攻关、优化产业组织、集聚产业要素、培育产业生态、激发人才活力等关键着力点,积极推进战略协同、创新协同、市场协同,提高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水平。充分发挥省属国有企业的先行示范作用,抢占先手,大力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梯次培育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生物制造、未来网络、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立足浙江特色优势,积极培育壮大智能物联、集成电路、智能光伏、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等八大标志性产业链。
七、着力提升省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创业导向,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以科技创新引领带动产业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科技+产业”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协同发展,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民企国企协同创新合作,加强与高能级科创平台合作,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构建以财政资金为引导、自主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为补充的资金支持体系,加大省属国有企业创新研发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研发费用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加强国资监管部门创新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创新管理质效,更好指导和服务省属国有企业推进科技创新。进一步提升省属国有企业原始创新能力,紧紧瞄准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技术,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提升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力度,努力掌握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领军企业常态化参与省级科技战略决策制度,扩大省属国有企业研发活动覆盖面,支持省属国有企业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畅通申报科技创新平台和项目的渠道,着力打造科技领军企业矩阵。
八、着力提升省属国有企业开放合作能级。坚持提能升级对外开放合作,引导企业坚定不移扎根浙江、服务全国、走向全球,推动优势产业向国内国际梯度布局,着力提升产业和资源全球化配置能力。积极融入国内大循环,紧紧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支持和鼓励省属国有企业深化拓展省外市场,注重与长三角地区各类企业合作发展,推进跨区域产业协同,实现优势产业、核心主业全国布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性。积极推进国际化布局,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重点聚焦“一带一路”合作国家和新兴市场,建立浙江国资海外企业发展战略联盟,瞄准目标产业、优势产业,持续拓宽对外合作交流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合作交流,充分发挥各种所有制经济的互补优势和战略功能,大力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高质量协同发展,加强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合作,支持引导国企与民企之间开展战略性重组和产业合作,有效推动国企民企平等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九、着力打造一批高能级大平台。构建产投大平台,引领支持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通过导入资源、增加资本金、资产运营等多种方式,提升产投平台的资本实力,进一步整合集聚优质资源、完善产业链条、壮大重点产业、强化资本赋能产业发展。构建创投大平台,瞄准新产业新赛道,加强资本、资源、技术和项目的有效对接,强化产业培育、投资运作、科研合作、成果转化等功能,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助力科技型、初创型企业快速成长和发展壮大。构建金融大平台,聚焦建设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强化战略投资、资本运作、科创引领等功能,提高市场化运营能力水平,合理高效配置金融资源,促进资金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做优做强产融协同作用突出的金融机构,提高银行、证券公司等省属金融企业的国内国际竞争力。构建文化传播和文化产业大平台,大力推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积极促进文化与旅游、体育、商业等行业融合发展,提升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提高文化产业竞争力和硬实力。持续做强做大交通、海港、机场、能源、粮食等基础功能平台,增强核心功能。着力提升各大平台能级,努力打造覆盖天使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等不同功能类型的千亿级国资基金矩阵,撬动各类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当好“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和“战略资本”。
十、着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突出竞争力提升,聚焦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开展省属国有企业产业集群竞争力分析,加快省属国有企业内部上下游整合,加快退出不符合国有企业功能定位的低端产业和不具备相应资源配置与管理能力的高风险业务,围绕主业开展省属国有企业项目合作,在完善产业链、推动产业集群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突出专业化整合,加强资源资本资金整合集聚,大力推动省属国有企业之间重组整合,采用强强联合、拆分重组、混合参股等多种整合方式,推进资源和要素向优势企业、头部企业和上市公司集中,将更多资本投向重点战略领域。突出外延式并购,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统筹配置国有资本,推动跨集团、跨层级、跨区域战略性重组,加大对外部优质资源、优势企业的战略性并购力度,打造一批占据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掌握制度规则标准话语权、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的头部企业。突出集中统一监管,加强省属部门所属的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对尚未划转或者划转不到位的,按照功能相同、产业相近的原则进行再划转、再整合。
十一、着力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省属国有企业决策机制,匹配专业高效的经营管理决策架构,进一步授权赋能,给予企业更多自主决策权,增强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决策效能。健全完善与企业发展相适应、与市场竞争相衔接的创新机制、激励机制、风控机制,建立省属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更好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健全完善容错免责机制,建立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对新产业培育、科创投资以及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中产生的风险进行容错免责,鼓励企业大胆创新创业、敢于试错,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包容的制度环境。健全完善省属国有企业主业认定标准,完善主责主业目录,鼓励有条件、有基础、有潜力的企业培育新主业、拓展新领域。健全完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根据不同企业和不同产业的特点,实施差异化分类管理、监督和考评,深化“一企一策”考核,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二、着力强化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政策供给力度。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政策供给的精准度和有效度,保持政策导向的一致性与稳定性,加大跨部门工作协调力度,提升政策实施整体效能。健全完善企业选人用人体制机制,强化国有企业领导人使命担当,重点培养一批具有战略思维和长远眼光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队伍,优化经营管理人才选配,加强科创人才队伍培育建设,营造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环境。健全完善企业省外海外布局、企业上市、收购兼并、转制改制、破产重组等相关支持政策,为企业“走出去”发展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科技创新研发。健全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服务重大战略专项任务和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决策机制,发挥省属国有企业在项目规划论证和可研等前期工作中的作用,推进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改革,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始终坚持在省委领导下,全面系统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省人民政府要把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情况,作为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重点内容,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省人大常委会要统筹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人大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协同联动,强化法治保障,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优化产业结构,努力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省域典范,为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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