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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鴉片戰爭/中英貿易戰”·思考如何避免墮入大国戰爭深淵

送交者: jefferson23[★★声望品衔9★★] 于 2025-04-17 10:03 已读 59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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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的深淵?。

鴉片戰爭還是中英貿易戰:我們如何不再墮入歷史的深淵?
——一個被誤讀的歷史真相及對當下中美貿易戰的警省(之一)

/ 趙曉 


導言:稱謂即敘事,敘事即立場 


1840 年,英國艦隊開赴中國南海,炮火轟開了廣州的防線。對於中國人來說,那是“近代屈辱史”的開端,也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時代的起點。自此,“鴉片戰爭”這個詞深入人心,成為每個中國學生心中的“國恥第一課”。

然而,你可能並不知道:在國際歷史學界,這場戰爭幾乎沒有人叫它“Opium War”。他們稱它為:

The First Anglo-Chinese War(第一次英中戰爭)

War for Trade(通商戰爭,貿易戰)

稱謂的不同,絕不是語言選擇那麼簡單,而是價值立場與敘事邏輯的差異:

• “鴉片戰爭”:強調毒品、道義、侵略、被害,是一種情緒動員式的民族主義敘事;• “中英貿易戰”或“通商戰爭”“貿易戰”:強調貿易、制度、結構性衝突,是一種更複雜的世界秩序視角。

為什麼我們需要從現代經濟學角度重新認識這場戰爭?

因為我們今天正在經歷另一場結構性貿易衝突——中美貿易戰。而令人擔憂的是,我們對它的理解和敘事,似乎依然停留在1840年的框架之中

2002 年,歷史學家袁偉時在《東方文化》發表文章《現代化與中國的歷史教科書問題》,呼籲中國教育界“糾正歷史敘事中的政治化與情緒化傾向”,指出我們對鴉片戰爭、義和團等歷史事件的描述“與現代國家意識嚴重脫節”

他在2006 年《冰點周刊》的重申文章更是引起了巨大爭議與封殺,但也推動了包括秦暉、易中天、張鳴等一批公共歷史學者,開始重估中國近代史的歷史敘事

我們如果不能從歷史中吸取真正的制度教訓,就只能一次次重複製度失敗的宿命。

鴉片戰爭,從來不只是“鴉片”那麼簡單。它的背後,是制度對接失敗、市場規則衝突與全球化秩序的第一次碰撞。也因此,特別值得我們今天警戒和反省

 

一、中英之間的結構性貿易失衡:戰爭的起點 

鴉片戰爭的真正導火索是什麼?絕非只是“鴉片”二字。

從現代經濟學的視角看,它是一個典型的國際貿易失衡引發的結構性衝突——一方長期輸出,一方限制進口,市場准入嚴重不對等,而制度障礙又使得和平調解無效,最終演變為悲劇性的戰爭。

1.1 清朝對外貿易政策:朝貢化、政治化、封閉化 

滿清延續明朝的“閉關鎖國”政策,直到1684年才開放海禁,允許定點通商。

滿清對外奉行的是不對等的貿易政策——我的茶葉、瓷器、絲綢你可以隨便買,但是我的市場你不能隨便進。————這就是今天我們所說的“單邊貿易”、“貿易壁壘”!

因為,清政府在面對海外貿易時,並沒有“自由貿易“、“互利互惠”的現代經濟理念,而是延續了前代的“朝貢貿易”的邏輯:

• 對外貿易是“賞賜(你服我拜我,我賞你一口飯吃)”,不是“自由交換”;

• 外國商人要“入貢稱臣”,沒有“平等通商”這回事;

• 皇權政治壓倒市場機制:經濟讓位於政治與權力。

1684 年(康熙二十三年)雖然宣布“開放四口通商”,但到了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又全面收緊,只保留廣州一口通商,並強制所有外國商人只能通過“十三行”辦理貿易,嚴禁繞行、不得與官方直接通聯。

這就相當於國家強制壟斷:英國商人只能通過官方指定的“總代理(半官半商性質的外貿壟斷組織)”購入中國商品,卻無權設點、投資或對接消費者,更無權將本國工業品直接銷往中國。

從今天的角度看,這是典型的:

貿易准入壁壘;

• 對外市場壟斷;

• 政策性歧視外資企業與產品

同時,由於稅制混亂和官僚貪腐,雖然法律規定貿易稅率為4%,但外商實際被課以高達20%甚至更多的“灰色成本”,實際上完全喪失國際競爭力。

1.2 英國的焦慮:白銀流失與財政困境 

18 世紀後期到19世紀初,英國正經歷工業革命,其對外貿易與資本輸出需求迅速上升。

但在與中國的貿易中,英國只能以大量白銀購買中國的茶葉、瓷器和絲綢,而無法將本國工業品出口至中國,從而形成長期、大規模的逆差:

• 乾隆年間十年(1781-1790年)內,英國向中國流入白銀1640萬兩;

• 嘉慶十年(1800-1810年)間更高達2600萬兩;

• 到1830年代初更是屢創新高,每年貿易逆差超過300萬兩。

而當時的英國實行金本位制,銀的持續流出對貨幣穩定、對外儲備、財政平衡都構成威脅。

也就是說,中英之間貿易不是“雙贏互惠”,而是“單邊傾斜”:中國賺走白銀,卻不願打開市場讓對方“掙回來”。

這個邏輯,其實和今天中國對美國的貿易結構極為相似——我們大量出口,卻不願意在金融、數據、標準等制度層面讓對方“進入”。對方長期承受損失,貿易最終無法持續。

1.3 英國的選擇:鴉片只是替代性出口商品 

面對巨大的貿易逆差與制度性封鎖,英國人該怎麼辦?

他們的第一選擇並不是“鴉片輸出”,而是希望擴大對華出口工業品(如毛呢、機械等)。但清廷明令禁止這些商品進入國內,甚至視之為“夷貨”。

在多次外交交涉失敗之後,英國轉向印度殖民地的鴉片種植,並藉助中國國內早已存在的鴉片市場作為出口“破口”。

鴉片在中國也並非英國引入,早在明末清初就已廣泛使用於民間(如鎮痛、熬夜提神),林則徐上奏報告中提及,“鴉片之流行,已滲透城鄉”,並非空穴來風。

還需要強調的是,那個時代並沒有“毒品”這個概念,鴉片貿易剛開始和今天的香煙買賣一樣,在全世界都是合法貿易。中國也是如此。中國從明朝開始進口鴉片,一直是作為藥材使用的。英國人在海外賣,在自己的國家也賣。直到1868年英國才制定《毒品藥店法案》,對本土的鴉片貿易給予一般性限制,到了1914年才真正禁止鴉片。

英國東印度公司掌控的印度鴉片市場,成為對華出口的唯一替代品。

從這個角度看,鴉片不是“英國人的毒品武器”,而是清朝長期封閉貿易、拒絕市場開放的制度性副產品。相當於你使壞,最後逼着別人也使壞。

 

二、鴉片不是陰謀,而是結構性失衡下的破局工具 

在中國語境中,鴉片戰爭幾乎等同於“毒品戰爭”。教科書反覆強調英國以“毒品換黃金”,毒害中國人民,掠奪國家財富。但我們需要問一個更深層的問題:

為什麼英國要用鴉片來換黃金?

為什麼清政府在鴉片貿易成規模前,早已對白銀流入欣然接受?

當我們把“鴉片”從道德議題還原為“出口商品”,這場戰爭的真實面貌就逐漸清晰了——它不是“毒品與人權”的衝突,而是市場出口與貿易權利的衝突,是一種“制度逼出的選擇”。

2.1 鴉片,是“結構性失衡的出口替代品” 

如前所述,中英貿易極度失衡,中國出口暢通無阻,而對英國商品的進口則被嚴控、甚至禁止。這使英國陷入長期逆差困境

在這種結構下,英國政府與商人最初的目標並非走私鴉片,而是推動毛呢、機器等工業品進入中國市場,建立平等貿易關係。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歷史事件中看出英國的原始意圖:

• 1793年馬戛爾尼使團:英國國王喬治三世派出特使請求與清廷建立外交關係、開放更多港口,未果。

• 1816年阿美士德使團:再度請求擴大貿易與派駐使節,被拒。

• 1820年代起,多次商業代表與清廷交涉被拒,連貿易糾紛都無法申訴。

正如學者裴宜理(Elizabeth Perry)所說:“這是一個現代主權國家,想與一個不理解主權對等的前現代國家談判。”

中英經濟觀念:天差地別。中國:小農經濟+王權專制+人治社會。英國:市場經濟+憲政民主+契約社會。 

於是,鴉片作為一種本土需求存在、邊境監管鬆懈、收益巨大的商品,順理成章成為貿易突破口。清政府無法提供制度性市場回報,鴉片於是成為英方商業體系的“結構性出口補償”。

這並不是“陰謀論”,而是“制度套利”在全球化早期階段的一種必然邏輯

2.2 清政府的“雙重標準”:一邊痛斥鴉片,一邊默許其流通 

林則徐被稱為英雄,但他的“虎門銷煙”其實並不是清政府長期一貫的鴉片政策,而是一場突然的強力糾偏。更嚴重的問題在於,林則徐不僅是禁煙,而是禁絕一切外貿,英國商人一刀切,盡數驅逐。

在林之前,大多數官員對鴉片的態度是“明禁暗許”,甚至將其作為地方財政的重要來源之一:

• 兩廣地區早在嘉慶年間就通過“行賄通道”默許鴉片走私;

• 粵海關通過灰色收費機制,從鴉片貿易中獲取大量銀兩;

• 一些地方甚至出現“以煙養官”的現象。

據統計,到1830年代,清朝每年吸收鴉片已超4萬箱,形成上億兩白銀的市場規模。換言之,鴉片已經成為中國民間消費的常規商品。

那麼,為什麼突然要強行銷毀?

一方面,林則徐深知鴉片已造成社會問題,尤其是兵士、文官階層吸食成風,危及軍政根基;另一方面,銷煙成為向皇帝表忠、樹立“反腐鐵腕”形象的手段。

但林的做法——在無任何賠償與法律程序下焚毀英國商人私有財產——在當時國際公法框架下,等同於“非法侵奪外國資產”,這成為英國出兵的法理依據。

另外,正如研究者們所指出的,當時並無國際禁毒公約,也無中國立法明確鴉片為非法商品,英方無法接受這種超法行為。

至此,中英兩國由貿易引發的爭端開始激化,無從平等對話、尋常正常外交途徑解決問題的“日不落帝國”在商人們的強烈要求下,滋生了武力解決爭端的想法。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英國出兵時,在本國國會並未遭到強烈反對,甚至得到了不少自由派的支持。他們認為這是一場“保商權、護貿易”的戰爭。

但即便到這個時候,也還依然有對話的可能。統領英軍的義律Admiral Sir Charles Elliot,1801—1875 年)多次投書,可惜的是,卻沒有一個滿清大臣願意對話!因為,天朝對蠻夷,沒有對話這一說。就如同對米帝,那就只有打擊,沒有對等對話一說一樣。 

結果義律只能把要求最後談判的《巴麥尊子爵致中國皇帝欽命宰相書》丟在廈門的沙灘上……這個文書口氣還算客氣,“大英國主,調派水陸軍師,前往中國海境,求討皇帝昭雪伸冤。”

2.3 鴉片戰爭,不是“為鴉片而戰”,而是“借鴉片開戰” 

鴉片,是矛盾的引信,但不是戰爭的核心。虎門禁煙的“民族英雄”林則徐,實際上後來180 度轉彎,鼓勵鴉片種植,這一點估計讓很多人驚掉下巴。面對洋煙大行其道,賺光白銀的局面,太常寺卿許乃濟1836年就給道光提了個驚世駭俗的建議:聽任國內種植,以抵制外來鴉片。

實際上,鴉片戰爭的始作俑者——道光在沒當皇帝之前就喜歡抽鴉片,其餘親王、郡王、公主、高級官員、高級文人癮君子更是不計其數。非要說他們禁煙是憂國憂民,那你真是想多了!

所以滿清禁止鴉片貿易真的抵禦外辱,為民着想嗎?顯然不是!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洋煙賺走了大量的作為硬通貨的白銀,導致國內“銀貴錢賤”,嚴重危及清政府的財稅基礎。說到底,是中英貿易衝突。

而這場戰爭的真正核心,是兩個文明之間對“國際交往規則”的完全誤判與背離。

清政府認為:我是天朝,你是夷人,你不能平起平坐。你來貢品,我賞你買賣,是我的恩典,不是你的權利。你出的問題,是你道德墮落,不是制度不公。

英國政府認為:我是主權國家,你也是。我們之間必須有公開外交渠道、對等通商權、明確產權保護與賠償機制。你要保護國內市場可以,但你不能一邊賺我的錢,一邊燒我的貨。

林則徐說英軍“一至岸上,則該夷無他技能,且其渾身裹纏,腰腿僵硬,一仆不能復起,不獨一兵可手刃數夷,即鄉井平民,亦盡足以制其死命”。這猶如今天一些天,張口川普是希特勒,閉口川普是瘋子,就是不把川普當正常人,美國當正常國家。 

林則徐被稱為“近人中國睜眼看世界第一人”。其實這一美稱名過於實!他完全不懂世界,不懂“國際法”,說是瞎子還差不多。但他的時代,這個國家的世界觀整個就錯的:不知道地球是圓的;不知道人性是相同的;不知道國家是平等的;不知道貿易是要公平的;更不知道契約是神聖的!

皇權的無恥+臣民的無知——在這樣的結構張力之下,鴉片當然只是壓垮系統的最後一根稻草。

今天,我們進步了嗎?徹底走出來了嗎?


三、不是打不過,而是制度不兼容:清朝的深層敗因



在主流大眾敘事中,鴉片戰爭的失敗常常被歸因於“船堅炮利”——西方有堅船利炮,我們刀槍不入;他們用科技征服了我們,我們用冷兵器迎敵,自然節節敗退。

但若我們僅僅停留在“科技落後”的解釋框架中,就容易陷入一種錯誤的“物理主義的歷史觀”,看不清真相。事實上,物質與技術只是表象,制度與理念才是根源。

真正決定這場戰爭勝負的,不是火炮射程的差距,而是兩個體系對“世界規則”的理解與適應力的天壤之別。

歷史和今天都證明:落後並不一定挨打,是導致落後的愚昧和野蠻必然挨打!

3.1 “天朝體制”VS“全球化法治秩序”:根本不在一個宇宙 

清帝國的統治邏輯,是建立在“皇權中心主義”之上的:

• 以皇帝為天命之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 國家不承認與之平等的外交主體,外國來使即為朝貢;

• 內務府治理對外事務,外交不是外交,是“夷務”;

• 法律不保護“外夷”,而是保護朝廷體面。

而英國當時已是一個憲政化與市場化的工業國家,其國家行為必須:

• 遵循契約精神;

• 尊重私人財產權;

• 通過議會與法治維護對外貿易秩序;

• 在全球範圍內推進對等主權與海洋法則。

因此,中英之間的戰爭,當然不能簡單歸結為一個“野蠻國家侵略文明國家”,而是一個“高度制度化國家”試圖用全球規則進入一個“自我封閉、拒絕對等”的帝國體系。

正如歷史學家周錫瑞(Joseph Esherick)所指出:

“清朝不是敗在英國的火炮,而是敗在英國人的信念體系與組織能力。”

3.2 通商邏輯的衝突:廣州十三行 vs 全球自由港 

再看兩國的貿易制度安排。

英國當時早已建立起遍布全球的自由港網絡,如新加坡、馬六甲、加爾各答、好望角等,無論是商人、物資還是資本流通,效率極高、規則透明。

而清朝採取的則是:

• 只准在廣州通商;

• 只能通過十三行中間商;

• 外商不得入城、不得設點、不得訴訟、不得直達朝廷;

• 所有貿易以“賞賜邏輯”定價,完全缺乏市場調節機制。

這種高度封閉、權力導向、國家壟斷的通商制度,根本無法承載一個全球資本主義國家的交往訴求。英國的市場力量與行政效率完全無從施展。

3.3 領事裁判權、最惠國待遇、關稅自主權為何成為清朝潰敗的標誌? 

鴉片戰爭之後,清廷與英國簽署《南京條約》,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近代不平等條約”。

為什麼不平等?表面看是賠款、割地、通商,實質上是:

• 失去了關稅自主權:所有進口貨物稅率需與英方談判決定;

• 被迫接受領事裁判權:英人在中國犯罪不受中國法庭審判,而由英國領事裁定;

• 給予最惠國待遇:英國獲得的所有通商權益,自動向其他列強開放。

這些制度安排,是現代國際法和主權國家交往中的常規機制,但對清朝來說,它們意味着“權威的瓦解”。

為什麼?因為清帝國不是現代意義上的國家,而是一種“皇權-臣民-朝貢”的等級宇宙。它無法也不願將“外國人”視作“平等主體”,更不能容許“法律平等”。

所以,清朝不是敗在“不正義”,而是敗在“不現代”。

如果說西方的要求和中國的利益有衝突,那也是和滿清統治者的利益有衝突;如果說屈辱,那也是道光、咸豐的屈辱。

對於普通民眾,鴉片戰爭的槍炮聲,恰恰是打破鐵屋窗戶,擺脫數百年枷鎖,真正進入現代文明的契機。

3.4 英國“贏”了什麼?清朝“輸”掉了什麼? 

英國贏得的不只是市場,更是一整套與清朝完全不兼容的全球秩序的試運行平台

• 在五口通商港設立租界,發展銀行、電報、郵政;

• 推動漢口、天津、上海等地商品與資本流通;

• 建立近代意義上的法律、工商與外匯制度雛形。

而清朝失去的,不只是銀子與主權,而是對這個世界的解釋權與參與權:

從此之後,中國不再能用“天朝體制”解釋世界,而必須用“世界體制”重新認識自己。



這場衝突,表面上是“英國打了進來”,實質上是“清朝落在後面”。



(转自博客)


贴主:jefferson23于2025_04_17 10:08:28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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