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心灵哲学与超越问题(下)
蒙培元:中国的心灵哲学与超越问题(下)
关于意向、意志,同心灵的自我实现、自我超越,关系更为密切,它是说明人的实践活动的。中国哲学家普遍承认并接受这样一个命题:“意者心之所发”、“志者心之所向”。意和志就是指意向、意志而言的,不仅仅是通常所谓意识,中国哲学把意向、意志看得特别重要,从而形成自己的实践哲学。“意”是直接决定实践的,而实践是实现“圣人境界”的根本方法,中国传统的哲学家们都把他们的学说称之为“践道”之学或“践履”之学,就是以“道”为心之所向而能亲身践行之,决不是仅仅变成一种理论学说。它不是以建构理论为特点,而是以“躬行践履”为目的。从心灵的角度而言,则是不以认知为主,而是以意向意志为主。理论辩论被斥之为“口耳之学”,与人的身心性命没有关系,意向意志及其实践行为和效果才是最重要的。孔子主张“志于道”、“志于学”,不仅以“道”与“学”为志向,而且以实践行为为其根本要求;不只是接受某种外在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道德意志并变成自觉的道德实践。这被认为是实现理想境界的根本途径。“我欲仁,斯仁至矣。”[4] 这里所说的“欲”,不是感性欲望,而是由主体意向意志所决定的愿望。“仁”本来是心所具有的,但是要实现出来,还需要道德意志的转化,在某种意义上需要克服自我,这从根本上说是“行”之事,不是“知”之事,所谓“先难后获”,就是行而后仁。
当然,“意志”还有另一种用法,是指个人的主观意见和私心杂念,孔子所说的“毋意毋必毋我毋固”,就是指这种“意”。心之本体虽是善,但意作为心之所发,有时却未必善,这就需要“诚其意”。儒家的“正心诚意”之学,就是使自己的心灵意志不受私心意气的影响,这是心灵的自我操持、自我修养。通过这样的“心地工夫”,使心有所“正”,意有所“诚”,便能实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这也是自我超越。
意志、意向活动在后期儒家即理学家的学说中越来越居于重要地位。朱熹曾说,他平生所守就是“正心诚意”四字。他把“诚意”看成是“梦觉关”,一个人有没有自我觉悟,要看他是不是“诚其意”。王阳明曾提出一个重要命题:“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心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5] 他把意志、意向的主体实践特征说得更明确了。“意之所在便是物”之“物”,并不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即对象物,而是主体投身于其中的实践活动,例如“意在于事亲,事亲便是一物”。“事亲”是尽孝之事,是主体意向及其实践行为,孝不在于亲而在于心。这同现象学所说的意向也不相同,现象学所说,意向必有一个对象物,这个对象物可能是并不存在的意向物,如“牛头马面”之类。王阳明所说,则是意向所产生的实践活动,它是现实的,并且是有实际效果的。这种效果不仅证明意志的存在,而且证明“圣人境界”是能够达到的。他的“知行合一”说,把“知”和“意”统一起来,而他的“良知为知行本体”之说,则把“意”即“行”引向超越的层面,因为“良知本体”不是别的,就是普遍绝对之“天理”。后来,刘宗周竟直接把“意”说成心之本体,是“定盘针”、“心之所以为心者”,这样一来,意向意志就和形而上本体论直接联系起来了,“意”真正变成了超越意识,而“诚意”则成为实现超越的根本方法。
可见,“意”作为心灵“存在”,是同道德意志相联系的,作为心灵活动,则是指向超越的,指向“圣人境界”的。
三
作了以上概述之后,就会提出一个问题:中国的心灵学说及其超越思想有没有现代意义?有什么意义?
心灵问题是古今哲学家们共同关心的问题,中西哲学家们都有他们的心灵哲学,实际上他们所讨论的是一个永恒性的问题,但着眼点却并不相同。从主导方面看,西方哲学侧重于心灵的智能方面,中国哲学则更关心情感、意志方面。这是两种不同的“走向”。前者把人看成是“理性的动物”,心灵的根本特征在于理智能力,而其功能则在于认识世界。中国哲学则把人看成是“情感的动物”、“行为的动物”。中西哲学都重视人的理性,但西方强调理智理性,中国则强调道德理性、实践理性,因为中国哲学的根本任务是提高人的心灵境界,而不是发展知识,是与世界和谐相处,而不是主宰世界。这样看来,它的现代意义是明显的。
在中国哲学看来,解决精神生活的问题,提高心灵境界的问题,单靠智能、智力是不行的,因此,它在理智方面并无突出的贡献,但在直觉、体验和实践方面却有充分发展,并为现代人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资源。
把心灵问题看成是精神境界的问题,而不是知识结构的问题;是人的生命价值和意义问题,而不是对世界认识到什么程度的问题,这是中国人文主义哲学所具有的最根本的特征。在当前科技时代,人的智能已发展到很高程度,并且取得了很大成就(可以造出代替人的“智能机”,以为人类服务,但是却不能使机器人变成人),但是无法解决情感、意志、自由、需要、目的、道德、审美等方面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正是人类精神生活中的根本问题。中国的心灵哲学把情感、意志、道德、审美作为自己的主要课题进行讨论,说明它抓住了心灵的本质,是真正的人学哲学。
中国的心灵哲学没有从分析或实证方面解决人的情感、意志、直觉、体验等问题,说明这些不是分析或实证方法所能解决的。从超越的层面说,中国的心灵哲学是一种形而上学,但它不是关于“实在”的形而上学,而是境界的形而上学(刘述先先生称中国哲学为“境界形上学”是很恰当的)。这种形上学在解决人类精神生活的问题上至今是有意义的。
中国的心灵哲学要不要真理?回答是肯定的。它所追求的是人生的“真谛”,也就是心灵的真实“存在”。这当然不能仅仅从智能方面去解决。正如吉尔伯特·赖尔所说,心不是“机器中的幽灵”[6],亦如理查·罗蒂所说,心不是我们的“镜式本质”[7]。但是,如果用“智力倾向”或“行为方式”去解释心,尽管在逻辑分析方面有许多方便,但也有不少困难。人类的精神生活不仅包括许多方面,而且确实有形而上的超越。“身心合一”是中国哲学的特点,因此不可能出现笛卡儿式的二元论,不存在脱离形体的观念实体,也没有康德式的纯粹理性和形式。它同西方的行为主义、实用主义确有相似处,但又有重要区别。它是一种意义的认识,价值的真理,这是由人类心灵的需要产生的,也是人类心灵所特有的。心的特征不仅表现在智能方面,而且表现在价值、意义的不断创造方面,这对人的生命而言更为重要。人不仅能够运用语言符号,而且能够领悟到人是什么、能够创造出一个意义世界,这就是人生境界。在中国哲学看来,人如果没有“仁心”、“良知”以及同宇宙本体合一的认识和体验,就只剩下一个“躯壳”了。
承认道德价值来源于心灵的不断创造,并经过自我修养,能够完成理想人格,实现自我超越,“对越神明,无愧于心”;承认心灵具有美的价值,并能够创造出一个美的世界、艺术世界,陶冶性情,提高情操和情趣,经过自我超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意境,享受到人生的乐趣。这些都是中国心灵哲学所取得的成就,为现代人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资源。作为一个现代人,不仅要使物质生活更加富有,而且要使精神生活更加高尚。中国哲学所创造的人格类型,不管是美学的,还是道德的,只要同现代社会很好地结合起来,把心灵中最深层的东西同最高层的东西统一起来,就能够创造出更美好的精神价值。这就意味着,要把世俗化同理想化结合起来,把现实同超越结合起来。
中国的心灵哲学为宗教问题提出了一个独特的解决方法。它不是把人的情感等,人格化为彼在的上帝,而是在心灵之中求得解决。这一点被某些学者批评为缺乏超越性。但是,这种不离自我又超越自我、不离现实而又超越现实的形而上学,不仅创造了中国和东方的精神文化,而且在现实社会中有补救“精神失落”的作用。心是有限的又是无限的,是相对的又是绝对的。作为个体的、现实的、感性的人,他的心灵不能不具有相对性和有限性,但是,从生命的本源处说,从心灵的创造性而言,它又是无限的、绝对的。心灵的根本特征,就在于不断地追求,不断地创造,不断地自我超越最终找到人生的归宿。
在超越同现实的关系问题上,我们承认中国哲学有“适应”现实的一面,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服从”现实。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就是对现实的超越。
中国哲学具有强烈的现实关怀与忧患意识,但是缺乏积极的批判精神,这从心灵哲学的角度讲,确实是一种自我限定。它只能实现一种精神境界,供自己“受用”,而无力改变现实、转化现实。因为它虽然设立了宇宙本体作为价值之源,但由于内在的自主性,一方面有利于自我实现,另一方面却缺乏客观的理性法则。所谓“内圣外王”之学,无非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历史上权力无限的统治者,很少能做到“内圣”,因此,“外王”也就落了空。
总之,中国的心灵哲学是一种自我超越或内在超越的哲学,它在解决人类精神生活、提高精神境界方面,具有永久的价值和意义。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仅需要历史意识,而且需要超越意识,不能把一切都看成是历史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中国的心灵哲学也有它的限定性,对此也需要进行适当的评价和批判,这样才能使它在现代社会中发出应有的光辉。
注释:
[1] 马克思·韦伯:《儒教伦理》。
[2] 中村元:《东方民族的思维方法》。
[3]《孟子·告子上》。
[4]《论语·述而》。
[5]《传习录》。
[6] 吉尔伯特·赖尔:《心的概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10页。
[7] 理查·罗蒂:《哲学和自然之镜》,三联书店198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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