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历史的真相与逻辑(下)
人类社会历史的真相与逻辑(下)
韩东屏
其五,关于社会历史的实际创造者。从人类已有的历史看,由于代表社会这种最大组织来制定社会制度的制度安排者,在历史上,有时是某个人或某些个人,即所谓“英雄”;有时是所有个人,即所谓“人民”。所以,人类社会历史既不完全是被英雄创造的,也不完全是被人民创造的,而是有时被英雄创造,有时被人民创造。在英雄创造社会历史的时期,人民只是被动且他律性地服从“英雄”所制定的制度;在人民创造社会历史的时期,人民则是主动而自律性地服从自己所制定的制度。
其六,关于社会历史的动因和动力。既然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那么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因和动力就不需要到别的地方去寻找,它们只能在人自身,而不在任何其他存在者。具体说来,在我的系列制度决定论论文中反复提到的每个人都有的“活得更好”的欲望,就是社会历史的最初的也是每个时代一直都持续存在的最基本的动因,而受这种欲望所启动和驱使的人的活动。也就是以活得更好为动机的人的活动,客观上就是推动社会历史不断向前发展的基本动力,同时也是这里的永恒的现实力量。这就是说,人类社会历史的动因和动力,不仅有史以来莫不如此,而且以后也是永远如此。相反,倘若人没有活得更好的动机及其被这种动机所驱动的活动,就不可能有人的历史和人的社会,更不会有社会历史的任何发展变化。
其七,关于社会历史的目的。既然有史以来每个人或一切人在社会历史中的一切活动无不是为了使自己活得更好,而且以后也势必永远如此,那么在事实上,使人活得更好也就成为了社会历史从来就有、也会永远都有的目的,尽管在我如此解说之前,人们还没有如此自觉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每个人对于究竟怎样才算“活得更好”往往存在不同甚至大不相同的理解,这就使得以往为活得更好而开展的人们的活动,也往往是不相一致甚至是相互分裂和相互冲突的。这种情况影响了社会历史向前发展的步伐,亦即影响了每个人追求活得更好的活动的效果。
其八,关于社会历史的宿命。人们若想活得更好,必须面对并解决好两个方面的基本问题。一是如何解决人们活得更好的无限欲望与总是有限的社会生产之间的供求性紧张关系?二是如何解决每个人都想活得比其他所有人都更好的竞争性紧张关系?前一种紧张关系直接体现的是需求与生产的矛盾,最终则体现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因为不仅大自然中能被人直接用于满足人需求的生产的资源在每个历史时期都总是有限的,而且自然生态系统对人类的生产规模的承载量也是有限度的,这才导致了这种供求性紧张关系的出现。后一种紧张关系则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矛盾,因为在每个人都想活得更好的前提下,永远不可能出现每一个人都比其他所有人要活得更好的情况和时刻。显然,只要人类存在一天,这两个方面的基本问题就将始终存在且永远不会消失,所以如何解决这两个方面的问题,也就成为了每个社会历史时代的命中必答课题和命中必行任务。于是,每个社会历史时代亦因对这两个问题会有自己不同的回答或不同的解决而有所不同。而所谓“不同的回答或不同的解决”,都是通过各自不同的制度安排来实现并完成的。在国际社会历史中,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矛盾,还表现为在国家与国家之间进行的活得更好的竞争,这种竞争的结果,一般取决于各竞争国本身制度安排的好坏优劣。
其九,关于人类社会历史的过程与趋势。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历史的基本过程经历了三大阶段:第一阶段是制度共定的社会历史时代,第二阶段是因国家异化变成的制度独定的社会历史时代,第三阶段也是当下还在继续的阶段,则是由新的制度意识形态,即近代民主制度意识形态启蒙并开启的复归制度共定的社会历史时代。由于人们一旦从被“君权神授”之类愚民性的制度意识形态的欺骗中觉醒,就再不可能被用这样的谎言再次欺骗,因而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大势绝不会是上述三阶段的周而复始的无限重复或循环,而是一旦扬弃社会或国家的异化,完成向正常国家的复归,就不会再有第二次异化发生,除非是人们都愚蠢地忘记了第一次国家异化所留下的教训。因此,人类社会历史将从此一直在制度共定的康庄大道上行驶,并逐渐由各个国家民族的制度共定时代走向全球全人类的制度共定时代。
其十,关于人类社会历史的意义。人类社会历史的意义,只能是对人而言所具有的意义。从根本上说,可以将其概括为两句话:人类社会是人们追求活得更好的活动的必要场所和有效手段,人类历史是人们追求活得更好也在总趋势上确实是活得越来越好的持续过程。前者使人类告别了动物世界,变得越来越强大、高明;后者则为所有的后世之人提供了如何追求活得更好的经验、教训与智慧。
以上十点,就是由我的制度决定论给出的社会历史的基本逻辑。有了这种基本逻辑,既可以对整个人类社会历史有基本的把握,而且可以据此对各种具体的历史问题和各种实际的社会问题进行深入而合理的解析和解决。
3、预防性解释
或有人道:你的系列论文在“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2]这个事实判断的大前提之下,再加上“人是怀赏畏罚的理性自利人”和“制度性赏罚是最强大的社会赏罚机制”这两个事实判断为小前提,[3]就推论出了人类社会历史的真相和逻辑,从而宣称破解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之谜,这是不是也太过简单、太过轻率了?
简单不等于轻率。中国古人有“大道至简”之说,意为大道理极其简单。当代西人霍克海默则说:“基本原理数目越少,理论就越完整。”[4]这两种意思相近的古今说法尽管都未见有任何具体论证,但只要我们去看看数学的公理、几何学的公设、牛顿经典力学的三大定律和爱因斯坦相对论的质能公式是何等简明,就知道这两种古今说法是很有道理的。毫无疑问,说明人类社会历史这个宏大事物的道理自然也属于大道理,那么它也应该是简单的。
说明社会历史的道理简单,在于社会历史本身简单。自从维科在《新科学》这部论述人类历史的名著中提出了“这个包括各民族的人类世界确实是由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新观点之后[5],就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认同,到了今天,“人类的历史是由人类自己创造”的说法,除了那些非理性的宗教信徒,已经再没有人否认。然而与之同时,恐怕没有什么人会意识到,人们实际上并不是为了创造历史而活动, 而是出于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动机,这就是“为了活得更好”。如果说得具有学术性些,就是“为了生存发展得更好”。其中道理在于,每个人作为好利恶害、怀赏畏罚的理性自利人,一定总是在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个人利益的持平,更不是减少,因而不论每个人是什么身份,也不论他们各自对所欲利益的理解有无差异,他们就都是要设法活得比以往更好,而不仅仅只是要活着。由此可知,历史作为人们的活动,从来就既不是什么隐秘计划,也不是什么深谋远虑,而就是以“活得更好”为基本动机的活动而已。只要看看人类历史之初的那些茹毛饮血、刀耕火种的原始人,就能知道,这些最早的人类,根本就不可能有关于创造历史的意识,更不可能有为人类历史进行长远谋划的深奥想法。所以,历史本身也就不可能有什么神秘莫测的目的,有的只是人的动机即为了活得更好而已。既然如此,为了活得更好的动机,就是人们亦即每个人的所有活动的原动力,同时也是人类社会历史的原动力。只不过这个原动力和由其发动的人的活动,是在社会制度的塑导下,总是顺着制度的意图而运动,总是被制度决定其走势走向。
因此严格地讲,历史并不是被人有意识地创造的,而是被人们为了自己活得更好的活动顺便造就的。维科说:“如果谁创造历史也就由谁叙述历史,这种历史也就最确凿可凭了。”[6]这话说得真好。倘若历史真是被人类有意识地创造的,学界哪里会陆续不断地弄出那么多各不相同的历史观?而自称揭示了人类历史真相的所谓“新科学”,又怎么会一直等到17世纪才出世的维科来公布?何谓创造?只能是既要有明确的预设目的,同时也要有想象的活动。可是在人们为了活得更好而活动时,不但并不总是有想象在其中,而且也没有谁把创造历史预设为这一活动的目的。
不过,由于不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的人都具有不变的自利本性,其进行活动的基本动机都是为了使自己活得更好,这才可以在比喻的意义上,把所有人的所有活动的基本动机,也就是“活得更好”,说成是整个人类社会历史从来就有且始终如一的永恒目的。
当然,在不同时代甚至同一时代,人们会对“活得更好”存在不同的理解,比如,肉体快乐主义者会将拥有更多的物质财富视为活得更好,心灵快乐主义者会将心灵更加宁静视为活得更好,理性主义者会将拥有更多的知识和文化视为活得更好,道德主义者会将拥有更多美德视为活得更好,自由主义者会将拥有更多的自由视为活得更好,自我实现论者会将潜能天赋的更多发挥视为活得更好……,但是,所有这些被不同之人看作能使自己“活得更好”的不同东西,实际上在其他人眼里也同样是好东西而不是坏东西,只不过是算不上最好的东西而已。这就说明,不同个人所追求的意义不同的活得更好,其实全都属于每个人的整体性活得更好的一个方面或内容之一,因而这些东西自然也就同时都属于使整个人类在各个方面都活得更好的内容。
正是由于从古至今的每个人在社会中都是为了活得更好而活动,而且不论哪种意义的活得更好都属于整个人类活得更好的一个方面,因而由他们的活动所形成的人类社会历史,事实上就是一个让人类本身活得越来越好的进化过程。在这个进程中,后一代的人类总是比前一代的人类活得更好,于是经过代代推进到了今天,人类的生活质量已经与原始时期的生活质量有了云泥之别。在这个进化过程中,尽管某些时候也会有某些人比他的上一代活得更糟的情况发生,但毕竟只是某些人而不是全体人,须知人类生活质量的是进是退,在任何时候都不能由那些活得更糟的人来说明,这就好比任何一个时代的人类文明程度,都不能由这个时代的最差文化之物来标识一样。诚然,在人类历史中,也出现过整体性的倒退,例如各种大规模战乱和“文化大革命”这样的时期,但毕竟属于短期状况。因而从长期性的总趋势来说,人类社会历史就是一个一代比一代活得更好的进化过程。毫无疑问,这个进化过程还将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并永无止境,因为活得更好对人来说,是在任何时候都没有止境的。
至此可知,人类社会历史本来就不复杂,并不是我把它说简单了。相反,它是被某些人说复杂了。确切说,是被那些发明玄之又玄的社会历史理论的人把简单的社会历史说得复杂无比且难以捉摸。不过需提请注意,社会历史的大道至简,不等于把它说出来也是一件简单的事。这就犹如,为什么只有哥伦布能率先用简单的方法把煮熟的鸡蛋竖起来。
最后,还需作两点声明:
其一,我的制度决定论,只负责探讨回答人类社会历史的实然性问题,而其中的应然性问题,即应该将每个人都有的活得更好的欲望统一为什么样的社会终极价值目标、应该怎样进行制度共定、应该共定什么样的制度、应该如何使社会历史良性发展等等,则已不属于“制度决定”的范畴,只能今后另行立论。
其二,我的制度决定论主要指制度决定人们的活动即历史、制度决定生产力、制度决定生产关系、制度决定社会、制度决定国家这些,而绝不意味制度能决定一切。制度的局限性主要在于:制度虽能直接决定人们的活动,却不能直接决定人心或人们活动的具体动机,适如按劳分配的制度安排尽管可以很快促使人们多劳多生产,却不能立刻改变懒汉厌恶劳动的心理。不过,若从长时段看,制度对人心甚至人的得性(即后天所的之性)或人格也还是会有很大的塑造作用。这就是,当制度化社会赏罚机制总是使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时,一个后天得性不好的坏人,也只好通过只做好事而不干坏事的方式来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久之,他就会逐渐从内心变得认可做好人的必要性,并愿意做一个好人;相反,当制度化社会赏罚机制总是使人善有恶报,恶有善报时,一个后天得性好的好人为了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也难免不做坏事,久之,他就会逐渐放弃做好人的决心,并对做坏事变得心安理得。
注释:
[1]这32篇文章是:1、《制度与自由是否相悖》,《天津社会科学》2014年第2期。2、《以发展旨向自由与以自由看待发展》,与胡丹丹合作,《湖北大学学报》2014年第3期。3、《私有制:追根寻源后的观念纠偏》,《南国学术》2014年第2期。4、《国家起源问题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4期。5、《制度的本质与开端》,《江汉论坛》2014年第9期。6、《不消灭私有制也能彻底消灭剥削》,《河北学刊》2014年第5期。7、《国家治理一维:如何解决社会问题和取得社会成就》,《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15年第1期。8、《制度决定论批判的批判》,《理论月刊》2015年第10期。9、《制度安排者决定制度演变》,《天津社会科学》2015年第6期。10、《制度决定历史》,《南国学术》2016年第1期。11、《论制度与社会发展》,《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6年第3期。12、《审视文化决定论》,《探索与争鸣》2016年第6期。13、《制度决定国家竞争差异》,《学习与探索》2016年第8期。14、《私有制的起源与意义》,《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16年第3期。15、《破解人之谜》,《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6年第6期。16、《反思“人性自利”》,《伦理学研究》2016年第6期。17、《消灭剥削无关私有制》,《经济伦理与分配正义》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6年7月出版。18、《解构文化决定论》,《文化发展论丛》(205中国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5月出版。19、《公正新解》,《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6年第6期。20、《制度决定生产力》,《南国学术》2017年第1期。21、《社会诞生于人的制度性建构——论社会的起源与本质》,《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22、《是的,历史就是被制度决定的——答孙、樊二位先生的商榷》,《湖北社会科学》2017年第6期。23、《生产力定义的解构与重构》,《江汉论坛》2017年第7期。24、《历史没有规律吗——驳反历史决定论》,《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7年第6期。25、《历史是被什么决定的》,《社会科学报》2017年2月23日第5版。26、《生产制度也是生产力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社会科学报》2017年4月27日第5版。27、《论制度安排的后发优势》,《后发赶超论坛》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8年1月出版。28、《“理性自利人”其实不理性吗?》,《湖北大学学报》2018年第3期。29、《生产力中的生产制度决定生产关系》,《社会科学动态》2018年第5期。中央高校资助项目“历史规律研究”2017和教育部2014项目。30、《制度安排权分配制:决定社会性状的元制度》,《武汉大学学报》2018年第6期。31、《社会结构:制度性三位一体》,《世界哲学》2019第1期。32、《论社会形态及其演变》,《阅江学刊》2019年第1期。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18-119页。
[3] 韩东屏:《制度决定历史》,《南国学术》2016年第1期。
[4] 霍克海默:《批判理论》,李小兵译,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181页。
[5] [意]维科:《新科学》,朱光潜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573、140页。
[6] [意]维科:《新科学》,朱光潜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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