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分子应追求怎样的自由——自由三问与儒者的信念(上)
朱富强:知识分子应追求怎样的自由——自由三问与儒者的信念(上)
内容提要:对任何一个追求自由的知识分子来说,首先都需要解决“我是谁”“我来自何处”和“我又走向何方”这些根本性问题,因为这些根本性问题会带来对自由的内涵、成因及其发展等的深层理解。正是对人的存在意义以及个人与社会关系的不同认知,中西方社会就存在对自由的不同认知和追求。其中,西方社会尤其是启蒙运动思想家偏重外在性的行动自由,因为它致力于将人从身份禁锢中解脱出来;儒家则更加注重内在性的人格独立和精神自由,因为它致力于打造人际和谐的社会共同体。就人作为社会性动物以及人性的提升和完善来说,儒家的自由更值得当代知识分子去追寻。
一、引言
自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提出“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又要到哪里去”这三大终极哲学问题,它就几乎成为每个人的思考,既是引领作为普通大众的苏菲(即《苏菲的世界》一书的主人翁)的寻思,更应该为每一个知识分子所思考。事实上,真正的知识分子能够像曾参那样“日三省吾身”,致力于提升自己的修养和品性;进而,随着“已”的圈层扩大,“吾身”还拓展到“吾家”和“吾国”,由此来推动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譬如,当观察到其他国家中的贫富分化、官员腐败、人心不古、权利不彰及其背后的文化和制度问题时,真正的知识分子不会“五十步笑百步”式地甚至还是“百步笑五十步”式地以此来为“己”所存在的类似问题进行辩解;相反,他会深刻反思,自己以及自己所处的国家和社会能否从中吸取教训,如何才能做得更好。同样,面对“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序》)的社会情势,真正的知识分子也不会随波逐流,而是会思考,在这种大潮中如何保持自己的本色,如何走自己的道路。根本上说,这就关乎“知识分子应该追求怎样的自由”这一核心问题。
基于对人存在意义的追问,对自由的认知也至少涉及这三个方面:自由是什么?自由来自何方?自由又会通往何处?在《苏菲的世界》一书中,作者借苏菲之口告诫说:“亲爱的苏菲,我不希望你长大之后也会成为一个把这个世界视为理所当然的人”,“(但)遗憾的是,当我们成长时,不仅习惯了有地心引力这回事,同时也很快习惯了世上的一切。我们在成长的过程当中,似乎失去了对这世界的好奇心。也正因此,我们丧失了某种极为重要的能力(这也是一种哲学家们想要使人们恢复的能力)。”当然,基于不同的人生定位和追求,每个人所追求的自由也存在差异。那么,现代知识分子又应该追求何种自由呢?一般地,知识分子理应承担起更大的社会责任而不是仅仅关注个人利益,相应地,他也就应该不断发展和完善其人性,进而在“克己”基础上追求自律性自由。为此,本文结合儒家信念和传统来对知识分子的自由精神做一解析。
二、我是谁
在过去二十多年的学术生涯中,笔者不时地遇到这样的提问:你是一个自由主义者抑或是一个反自由主义者?其原因是,一方面,笔者一直提防无节制的市场发展所带来的私权力集中及其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剥削,这往往被一些人视为非自由主义的;另一方面,笔者又一直提防不受监督的政府行为所带来的公权力扩张及其对社会大众的控制,这又被一些人视为是自由主义的。因此,面对这种“标签式的提问”,笔者很难用一个“是”和“不是”来作简单的回答。
首先,笔者是自由主义者(liberalist)吗?显然是的。自由首先是思想和人格的自由,这种自由的思想和人格是个体保持独立性和自主性的基石。从某种意义上说,任何追求思想之独立和学术之自由的学者本质上都应该属于自由主义者,苏格拉底如此,柏拉图如此,亚里士多德如此,休谟如此,卢梭如此,边沁如此,西斯蒙第如此、维克塞尔如此,李斯特如此,卡尔•马克思和马克斯•韦伯也是如此。显然,笔者一直在追求这种独立与自由,既不愿盲从于任何教条和潮流,也不依附于任何流派和团体,而是长期致力于剖析复杂现象背后的社会实质,进而积极探寻健康和谐的人类社会发展之路。
其次,笔者是日益盛行的自由意志主义者(libertarian)吗?显然又不是。自20世纪70年代始,古典自由主义为一些自由意志主义者所改造而发展出一种新古典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它不仅将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政治哲学相结合,而且嵌入先验的市场神话观而宣扬和鼓噪自由放任主义。从某种意义上说,任何深受现实问题意识取驱动的学者都不可能是自由放任主义者,斯密如此,李嘉图如此,马尔萨斯如此,约翰•穆勒如此,维塞尔如此,熊彼特如此,马歇尔如此,凯恩斯如此,哈耶克如此,卡尔•波兰尼和卡尔•波普尔等人也都是如此。譬如,卡尔•波兰尼一方面强调“自由的问题在于我们如何能在一个不断变化的世界中保持自由之遗产”,另一方面认为自由放任经济并不意味着个人自由,对私人交易和民营企业的保护也不是个人自由问题。[①]显然,笔者努力直面社会中的各种“现实问题”,不仅致力于挖掘纯粹市场机制的内在缺陷,而且致力于剖析广泛的社会异化存在及其危害,进而积极寻求公平和正义的社会秩序。
既然如此,一些人何以如此疑我?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一方面,笔者长期致力于考察真实市场的运行逻辑,充分认识到市场主体的异质性及其带来的不平等权力和地位,充分认识到市场行为中潜含的剥削和异化,也就人知道市场失灵的持久性和广泛性,进而主张引入政府的力量对不公正的市场结果加以矫正;另一方面,笔者又深刻剖析了国家组织的性质和政府功能,充分认识到国家和政府的蜕化和变异,充分认识到国家暴力潜能所带来的控制和奴化,也就认识到政府失灵的深重性和深远性,进而主张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来约束政府及其官僚的行为。其中,前者往往为一些学人视为“左”的和“反自由主义”的,后者又为一些学人视为“右”的和“自由主义”的。但实际上,笔者关注现实,并且希望人类社会变得越来越美好,而不愿为特定的意识形态所左右。为此,笔者致力于思考两个基本问题:第一,如何界定市场和政府间的关系?第二,如何辨识自由和自由主义的真谛?其中,就第一个问题而言,需要探究市场和政府的现实运行机制及其失灵的内在原因,需要辨识“私权力”和“公权力”的特征及其演变趋势;就第二个问题而言,需要从本体论和起源学角度探究自由的内涵及其在不同阶段的主要特质,需要辨识不同文化下的自由诉求和不同群体的自由追求。
基于上述逻辑,这里就着重探究自由与知识分子之间的关系,既包括知识分子的基本特质及其所具有的自由精神和所追寻的自由类型,也包括自由精神以及自由知识分子在当今社会以及学术界的衰落及其背后制度原因等。事实上,在现实世界中,不同个体对自由的追求存在着显著差异:一个人的亲社会性越高,社会责任感越强,就越是会将个人自由与社会发展相联结,进而追求根基于“克己”的自律性自由。显然,这一认知充分体现在儒家学说中并为儒家社会所认可,其原因就在于,儒家充分认识到人性根植于社会中并具有持续发展性,从而赋予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人以不同的特性和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探寻知识分子的自由追求及其相应特质时,就需要积极汲取儒家的思维和认识。就此而言,笔者一生努力地维持独立的学术思考和人格尊严,既不媚于上,也不从于下;同时,深感于儒家“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耻也”这一教诲,笔者默默地退而独自读书和写作。这岂非对自由的坚守乎!为此,这里结合儒家的社会认识和文化传统来阐发知识分子所追求的自由精义,这不仅体现出笔者长期持守的社会观,而且还可以清晰地回答“Who am I”这一问题,由此有效避免时下那些简单化和标签化的名称所带来的误导。
三、自由何来
人类社会对自由的追求往往与其对美好生活的设定有关,而美好生活地核心则在于处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正是基于个人与社会关系的不同认知,儒家社会与西方社会赋予自由的内涵以及对其发展的导向就存在着明显的不同:从个体本位出发,儒家社会推崇自我对他人和社会的自律,因为它将个体与社会视为不可分离的;相反,从社会本位出发,西方社会强调社会对个体的不干涉和不支配,因为它强调个体先于并凌驾于社会之上。因此,这里先就中西方社会的不同认知来对自由的来源及其内涵作一辨识。
(一)嵌入中国社会的自由精神
在中国社会,顾准、陈寅恪的人格一直为自由知识分子所尊崇,尤其是陈寅恪所倡导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已经成为自由知识分子的座右铭。陈寅恪在“清华大学王观堂先生纪念碑铭”上写道:“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先生之著述,或有时而不彰。先生之学说,或有时而可商。惟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②]顾准的学术和生活境遇更差于陈寅恪。在饱受残酷打压下,顾准深刻认识到,“学术自由和思想自由是民主的基础,而不是依赖于民主才能存在的东西。因为,说到底,民主不过是方法,根本的前提是进步。唯有看到权威主义会扼杀进步,权威主义是和科学精神水火不相容的,民主才是必须采用的方法”;[③]甚至在还死前一年,顾准还以微弱的声音呼吁:“有一个通气孔,有一个吹毛求疵的监督者,总比龚自珍所说的‘万马齐喑究可哀’要好一些吧。”[④]但显然,无论是顾准还是陈寅恪,他们都并非是时下流行的新(古典)自由主义的信从者,更不是极端的自由意志主义者。
以陈寅恪为例,他负笈东洋、西洋近二十年而学贯中西,由此深受西方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而在治学中张扬自由理念;但是,他从不简单地接受和宣扬根源于西方文化的那些流行学说,而是毕生致力于中国史、文化和制度的研究,致力于挖掘中古社会的制度遗产以及深层的高次元精神以期为近现代中国的发展提供启示。正因如此,陈寅恪曾被视为极端的文化保守派。陈寅恪也自称,“平生为不古不今之学,思想囿于咸丰同治之世,议论近乎曾湘乡张南皮之间。”[⑤]尽管如此,并没有多少学人会否认陈寅恪是一个真正的自由主义者,无论是国粹派的刘文典还是西化派的陈序经都非常推崇他。根本原因就在于,陈寅恪毕生都在追求人格的独立和完善,致力于维持学术的自主和自觉,以至于成为自由知识分子的标杆。王焱在评价陈寅恪时写道:“真正的自由主义者,不在于一般地采取保守或‘激进’的立场,而在于因时因地因条件的变化而确立具体的立场,随时而宜,无有常家,但终极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不断地拓展自由的领域。”[⑥]显然,笔者一向自以陈寅恪为师,一生信守和维护独立而自由的学术,并努力承担“为往圣继绝学”的知识分子职责,就如历史上有社会责任感的众多知识分子一样。
更为可贵的是,陈寅恪还为妇女等弱势者争取自由与平等,致力于提升女性的人格地位。譬如,陈寅恪晚年花了几乎全部的二十年时间来为柳如是立传,目的就在于寻找和传承那些已经遗留在乡野的儒家高次元文化传统和精神。事实上,社会的动荡和秩序的崩溃通常都是源于达官显贵和官僚阶层的腐化和堕落,相应地,当值社会衰世和乱世,我们也就很难期望他们能够保存着传统文化的高次元精神。中国的历代王朝的末期都是如此,罗马帝国末期也是如此,同样当下社会也是如此。“肉食者鄙”,古今皆然,乱(衰)世尤甚。笔者读柳如是及顾横波、董小宛、李香君、卞玉京等秦淮八艳的故事,读蔡文姬的故事,往往为她们的见识和情操所感慨,是在她们身上看到了儒家文化的精义。同样,钱穆也举武训和吴凤两人的故事,一个是没受过教育乞丐却倾其毕生行乞所得来捐办学校,一个为阻止高山族以人头祭神的陋习而亲以身殉,这是儒家之高次元文化精神伏流于穷乡僻壤的重要体现。所以,当有人询问笔者,如何在当下社会辨识儒家的高次元精神时,笔者的回答是,不要看官僚和商人们的报告和作秀,而是去认真体悟你们的父母是如何养育你们的,如何关爱和帮助你们成长的。笔者读《傅雷家书》就有深刻的体认,读梁启超、龙应台等人给子女的信也是如此感触。当然,朴实的普通中国父母身上通常会残存着各种陋习,但他们身上同样承载着儒家的高次元精神,这就有待于我们去辨析和提炼。
(二)中西方社会的两类自由观
上面的分析揭示出,顾准、陈寅恪等儒者身上体现出了一种不同流行认知的自由观。时下流行的自由观源自启蒙运动以降的西方社会,它着眼于“群”(公领域)与“已”(私领域)的有效分界,进而通过构建有效的私有产权、法治和宪政来确保每个人在私领域拥有不受外来(他人或社会)支配和干涉的个人自由,这种自由根本上是制度性的;与此不同,顾准、陈寅恪等中国大儒身上所闪烁的自由则致力于“群”与“已”的有机联结,进而通过培育个人的高度理性和和理念来实现高水平的自律性自由,这种自由根本上是人格性的。其差异的核心在于,西方社会的自由呈现出“私”与“公”或“群”与“已”的二分结构,儒家社会的自由则致力于将两者打通,将个体自由溶于社会发展之中。
中西方社会为何会存在这种差异呢?根本上就在于社会组织和治理结构。一般地,在儒家社会,人人几乎都可以通过某种渠道(最为重要途径的是科举)参与公共事务以及国家的治理;为此,儒家强调先“修己”再“治人”,进而将“修己”与“治人”达于统一,由此才有公共领域和人类社会的和谐有序。曾子写道:“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大学•一章》)。与此不同,在漫长的西方社会,“治人”是上层阶级的特权,从而就没有“修己”的基础要求,由此也就会产生出各种残暴的统治;相应地,随着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兴起,上层知识分子就开始关注“被治者”的基本权利,进而要求上层统治者给予一定的保障。那么,如何才能保障“被治者”的基本权利呢?根本上就需要建立具有一般性的法律规章,因为普罗大众本身就是依赖“法治”的。
西方启蒙思想家强调,法律规章不仅赋予人们以平等的公民地位以及相应的社会政治权利,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保障“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因在于,只有人身和财产得到切实保障,个人才会取得真正的独立和自主,由此才会促成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兴起和快速发展。[⑦]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定义是:“这是各个成员作为独立的单个人的联合,因而也是在形式普遍性中的联合,这种联系是通过成员的需要,通过保障人身和财产的法律制度,和通过维护他们特殊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外部秩序而建立起来的。”[⑧]也即,市民社会有三个基本特征:(1)由拥有私有财产并且私有财产得到保障的自由民所构成;(2)自由民“自下而上”地对社会进行组织和管理;(3)组织和管理嵌入在由身份平等的个体所达成的社会契约关系之中。同样地,只有当知识分子不为稻粱谋之时,才会有真正独立的思考,才能形成真正独立的人格、精神和观念。由此就可以明白,正是由于历了一个多世纪的启蒙运动并渗透进社会之中,西方世界实现了从封建社会向市民社会的转化,从而使得自主和自由成为现代西方人的基本精神;与此不同,中国社会长期缺乏由依法律严格保障的财产制度,外来的思想启蒙也只是在20世纪初昙花一现而没有打造出真正的市民社会,从而导致自由精神难以普及并在近现代社会迅速衰落。[⑨]
(三)何以要传承儒家的自由观
上面的分析表明,传统儒家社会并不是不重视自由,也不是没有自由精神;但确实,中西方社会流传的自由观具有显著的差异,这种差异又源于对自由享有主体的不同关注。一方面,就传统儒家社会而言,它所关注的自由主要面向知识分子和上层士大夫的:地位越高,就越需要克己和自律。其原因在于,他们要承担社会治理之责任,其行为将会显著地影响他人和社会;相应地,他们就被赋予更高的道德要求和人格标准,进而转化为对社会底层大众的关爱,由此来推动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另一方面,就现代西方社会而言,它所关注的则主要是社会底层大众的自由:地位越低,就越需要依靠法律来保障。其原因在于,他们处于被剥夺地位,并且无力依靠个人摆脱这种状态;相应地,就要求社会能够在制度层面给予他们的生活和行动以基本保障,而不是对社会上层认识施加更高的道德要求。由此可见,儒家的自由是从“修己”一面而言的,从而关注自己的内在自由,它体现在意志的培养方面并注重自律;西方社会的自由则是“治人”一面而言的,从而关注他人的外在自由,它体现在行动的作用方面并注重他律。
既然如此,我们该如何辨识这两种自由传统呢?根本上说,人类的实质性自由并不是处于不受干涉或支配的自然状态,而是体现为一种能够自主选择的生活。进而,我们又该如何提升实质性自由呢?根本上说,这就与我们的认知能力和实现能力有关。就此而言,一个人的自由程度通常会受到两个条件的制约:一是知识和认知,这体现为对所选择生活的认识;二是意志和追求,这体现为对所选择生活的实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儒家社会所关注的自由根本上就是源于内心的追求以及相伴随的“克己”。同时,无论是认知能力还是实现能力,都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呈现出不断提升的过程。为此,儒家注重教育和践行,两者的目的都在于拓展知识和训练意志。由此也就可以反思源自西方社会的流行自由观:如果自由只能依靠相互牵制和制约的法律和宪政来保障,而人们又时时准备挣脱法律和宪政的束缚,有权者更是有能力挣脱法律和宪政的束缚,那么,法律制度所带来的通常就不是真正的自由,反而会将整个社会导入枷锁之中。对此,孔子很早就提出告诫:“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论语•为政》)。与此不同,如果能够将“修己”与“治人”打通,将政治的善(良政)建立在个人的善(良人)的基础上,那么,就可以塑造出真实和谐而自由的大同社会,而这正是儒家“修己治人”的真谛。
最后,“修己治人”并不只是儒家的理念和主张,而是人类社会的普遍认知。其原因在于,人类社会的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本身就是不可分离的,没有脱离公共性的纯粹个人生活。正是基于这一现实,古希腊坚持政治善和个人善的统一:其中,政治善关乎城邦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即政治学;二是个人善关乎城邦公民的个人行为的善的问题,即伦理学。典型的例子就是,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致力于构建“善”的国家,《尼各马科伦理学》则是从规范角度对政治人、城邦中的人的行为进行讨论,两者构成了姊妹篇。在古希腊学者眼里,良好的社会制度就是将“个人善”和“政治善”打通,由此也就产生出柏拉图的哲学王理念等。显然,在儒家行为规范和社会秩序中,“修己”体现的是伦理,是个人善;“治人”体现的则是政治,是政治善;进而,“修己治人”也就是个人善和政治善的统一,由此就可以构设出内圣和外王相统一的社会秩序。不过,“修己治人”在中华社会得到有效地保存、承袭并发扬,而在泛希腊时期以降的西方社会却式微了。其基本原因就是,此后的西方社会一直处于动荡之中,相应地,政治成为少数强权者争权夺利以及征服扩张的领域和工具,伦理则成为社会大众在乱世安身立命的根基(如犬儒主义、斯多葛主义等)。这种状况延续到中世纪末期,马基雅维利转而倡导一种融合功利主义和机会主义的政治哲学,致力于权力的获取和维持以及统治的稳固,由此却否弃了伦理,否弃了政治善和个人善;接着,霍布斯进一步将人类视为欲壑难填的原子个体,美德培养则被认为是不可能的,从而引入强大的权威统治来抑制人与人之间的暴力行为,后来这一秩序又转化成基于市场竞争所形成的一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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