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华传统文化与伦理的根本精神(上)
肖群忠:论中华传统文化与伦理的根本精神(上)
摘要:对传统文化与传统伦理的传承发展或者“双创”必须坚持守正才能创新,这就使正确认识和把握中华传统文化与伦理的根本精神成为一个前提性基础问题。贺麟早在20世纪40年代初撰写的《五伦观念的新检讨》一文中就对这个问题有所探讨。在此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探讨,我们认为:中华传统文化与伦理的根本精神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中华文化的人文主义与重德精神、中华文化的人伦主义及其群体精神、儒家伦理的等差精神、儒家伦理的绝对义务精神。
一个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其文化的复兴,文化自信是一个民族的精气神,而这种文化自信最重要的是对本民族文化和历史的自信。传统文化或者儒家文化是传统道德的土壤和母体,传统道德是传统文化或者儒家文化的核心与灵魂,二者是种属关系,在精神本质上是统一的,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实现优秀传统文化与传统伦理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我们的时代新使命,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传承只有守正才能够更好地创新,因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伦理,就需要对其根本精神有正确的理解把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守正与创新,使传统文化与伦理在新条件下实现“双创”,获得新的生命力。
那么,什么是中华传统文化与伦理的根本精神?这个重大问题是我们百年来一直研究探讨的问题,学界对此也是见仁见智、观点不一。其中,贺麟先生在《五伦观念的新检讨》一文中指出:“五伦的观念是几千年来支配了我们中国人的道德生活的最有力量的传统观念之一,它是我们礼教的核心,它是维系中华民族的群体的纲纪。”[1](55)他认为,对五伦观念的探讨,不应该从表面或者枝叶处立论,而要从其本质或者根本精神处加以检讨。据此,他确实对五伦的具体内容谈的并不多,而是着重提出并阐发了五伦观念的四层要义。它们是:第一,五伦是五个人伦或五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意思;第二,五伦又是五常的意思;第三,就实践五伦观念而言,须以等差之爱为准;第四,五伦观念的最基本意义为三纲说,五伦观念的最高、最后发展,也是三纲说[1](56-61)。虽然从显性看,贺麟先生似乎要探讨的是中国传统道德的基本结构即五伦常说,但实际上他却是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是要通过对五伦的分析进而诠释论证传统文化与传统伦理的基本精神。上述四个方面的分析论证,笔者认为,贺麟先生其实很好地论述了中国传统文化与伦理的四个基本精神即人文主义、人伦主义、等差精神、绝对义务精神。这种观察与分析很精准,对于我们今天传承弘扬中华文化与伦理精神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下面笔者将逐一加以分析阐发。
一、中华文化的人文主义与重德精神
贺麟先生在对第一层意思的分析中强调:“中国的五伦观念特别注重人及人与人的关系,若用天人物三界来说,五伦说特别注重人,而不注重天(神)与物(自然),特别注重人与人的关系,而不十分注重人与神及人与自然的关系。”这导致了宗教与科学均不太发达,而“注重人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便产生道德”而且“五伦说特别重视道德价值”。“中国的儒家注重人伦,形成偏重道德生活的礼教。”[1](56-57)这实际上明确指出了以儒家为核心的中国文化是一种人文主义文化和崇德主义文化,这确实是中国文化最根本的突出特性,成为之后学术界的一个共识。
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是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基本特征与根本精神。楼宇烈先生认为:“与西方文化相比,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是中国文化最根本的精神,也是中国文化最重要的特征。中国文化强调人的主体性、独立性、能动性,不是靠一个外在的神或造物主,而是靠人的道德自觉和自律。”[2](1)“在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文精神中,包含着一种‘上薄拜神教,下防拜物教’的现代理性精神。”[3](28)中华文化的人文主义始终围绕着人而非神或者物来展开的,都是从人的角度出发的,以人的自我管理、自我提升与社会完善作为价值追求。虽然我们的文化中也不能说完全缺乏宗教的神性思想,但绝大多数中国人并未形成全民性的宗教意识(部分少数民族例外),因为对于汉民族来说,它始终是以人文性、伦理性的儒家学说作为一种准宗教或者一种人文教来安顿我们的人生与人伦、社会生活的。
这种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和历史传统对于反对和防止物欲主义的现代风气对人的心灵毒化是重要而宝贵的精神资源和文化瑰宝。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在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但是也不可否认,全社会逐渐弥漫着一种物欲主义、功利主义、拜金主义的价值观和社会风气,不能说完全到了“人欲横流”的状态,但物欲主义甚至拜物主义却成为当下时弊,纸醉金迷、穷奢极欲、奢侈浪费,成为一段时期内的不良社会风气,这是不争的事实,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精神生态和社会风气。世俗化甚至低俗化、缺乏高尚精神追求,成为某些国人的人格特点,物欲主义和拜金主义使他们的生活失去意义感,产生空虚感,使民族精神不是昂扬向上,而是萎靡不振,这必将使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缺乏精气神,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定要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以此作为我们树立当代民族精神的思想资源。
中华人文精神的核心是崇德向善的重德精神,因为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与灵魂,“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大学》)。楼宇烈先生认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尤其是儒家文化中,把人格的确立(以区别于禽兽)和提升(以区别于一般人)放在第一位,而且把伦理观念、道德规范的教育和养成看作是一切教育之基础的根源所在。”[3](36)“当前,增强中华文化主体意识,最迫切的是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认真研究和吸取传统伦理观念中的合理因素,建立符合时代要求的伦理观念、道德规范和社会秩序。”[3](3)德国学者大卫·巴拓识(David Bartosch)对中国文化的这种人本主义和重德精神有精准的观察与概括,他说:“中国文化具有深厚的人本主义基础。西周的文化奠基者结束了殷商时期的人祭神权制度,后来逐渐过渡到以人为核心的宗法社会制度;孔子学说在此基础上用‘仁’‘爱’‘德’‘善’‘孝’‘礼’等行为原则,为中华文明寻找到一条有效规范人和社会道德的路径。”[4]在现代社会无论是社会还是个人都要弘扬中华民族这种重德精神,只有如此,才会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道德文明素质。
因此,在当前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认识和重视这种文化特质和基本精神,我们固然可以吸取西方文化的科学精神和宗教精神,但最根本的还是要保持我们的人文主义和崇德主义的文化特质和精神,因为一种文化如果没有其独特性,那也就意味着它的生命力和影响力的削弱,此外,这也是保持我们文化自信和历史自信的需要和根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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