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武汉不杀鱼事件

武汉这个地方,情况还是太复杂了,高启强来了都得绕道走。2024年12月20日,湖北武汉。建一农贸市场,一博主买鱼时,发现商户存在“缺斤少两”的情况,“一斤称”变成了“九两称”。博主直言不讳地指出了商家缺斤少两,摊贩谎称,“少的斤两,是加工费”。博主更懵逼,鱼都还没杀,哪里来的加工费?两人争执之下,摊贩恼羞成怒,连续两次对博主和其女友进行殴打,又扔土豆击中博主女朋友眼睛,眼镜镜片被打碎刺入眼睛里血流不止,目前警方已经介入。
后续,博主再发视频回应事件进展:目前各部门已经介入,“已经立案了,故意伤害”,女友眶骨骨折、鼻骨骨折、巩膜裂伤、眼睑裂伤、眼球挫伤、角膜擦伤、面部损伤,现已挂上专家号等待专家进一步诊断。武汉的鱼贩子,比高启强还凶啊。但这事最终结果,市监局对此并没有回应。注意这个“不回应”的伏笔。
2025年4月22日,湖北武汉。
汉阳区邓甲生鲜市场,一男子因为杀鱼与商贩产生口角纠纷,双方争执不下,鱼贩竟持秤砣砸向顾客。
起口角的纷争根源,在于顾客要求“不杀鱼”。
鱼贩当即暴怒了,“我们武汉市,哪有买鱼不杀的!”
恼羞成怒直接拿秤砣砸人,大耳刮子把顾客脸都打烂了,叫嚣着今天就是要你命。
上一次,是鬼秤缺斤少两,被抓了现行,恼羞成怒,打伤了顾客的眼睛。
这一次,强制性要求必须杀鱼,不让杀就拿秤砣砸人。
为什么鱼贩一定要给顾客杀鱼呢?
你买了一条鱼,2斤,回去一复称,只剩1.2斤,鱼贩便会告诉你,“鱼杀了,刮了鱼鳞、放了鱼血、去了内脏,所以只有1.2斤了。”
说白了,强制性杀鱼,就是给鱼贩的缺斤少两找合适的借口。
现在诡计被拆穿了,自然也就恼羞成怒了。
青岛不吃虾,杭州不理发,这会要加上一个武汉不买鱼了。
买鱼被打伤眼睛,不杀鱼被秤砣砸,这还怎么五一热门旅游城市,积极评选下一届文明城市啊。
蔡院长三个排比句的含金量还在上升,“你们这些鱼贩,是武汉的罪人啊。”
你们让文旅局的领导、宣传部的干部,很尴尬啊。


不杀鱼就打人的视频,被传到了网上。
网友很愤慨,群情很激愤,网友纷纷声讨——这样做生意必须治一治。
事情后续如何?对于相关部门的后续处理,网友十分关注。
于是乎,媒体和记者,都来报道了。
4月24日,记者先后致电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管局及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均未回应。
记者致电市场监管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辖区生鲜市场鱼贩砸顾客的事件不接受媒体采访,有需求可以联系区宣传部门。
随后记者又致电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工作人员表示:“电话里没有办法告诉你。”
记者试图联系武汉市汉阳区宣传部门,未果。
吃了两个闭门羹,记者也不爽了,于是乎,@江南都市报“一怒之下”搞了个热搜话题, #武汉鱼贩砸人事件相关部门均不回应#。
按照针对负面舆情的一贯操作,其实大家应该都明白一件事:
不回应,其实已经是回应了,“这事我们管不了”、“这事不归我们管”、“这事我们倾向于冷处理”。
不回应,无外乎就是这三种情绪。
多说一句,指责武汉相关部门不回应的媒体,是江南都市报,江南都市报,是湖北的隔壁邻居,江西省,江西日报社旗下的报刊。
这个时候,楚天都市报(武汉媒体、湖北日报旗下的),就不好发声了。
所以啊,我们这个地方的负面舆情事件报道,就显得特别有意思:
武汉不杀鱼事件,你得让江西的媒体来;南昌找鱼尾事件,你得让湖南的媒体来;滨州查酒驾的事,你得找河南的小莉帮帮忙。
某时和光同尘、某时异地监督、某时兄友弟恭、某时仗义执言。
媒体的属性,监督的权责,事件的真相,群众的情绪,蔡院长的三个排比句。
——全部都要排在领导大局观“审时度势”的后面。
重庆卤鹅哥带火了流量,这是泼天的富贵,连书记都为他站台发声,毕竟,这是重庆之光嘛。
杀鱼哥又打了武汉市监局领导一记耳光,最后只能是各部门均不回应。
这么丢人现眼的事,哪个领导愿意站出来背锅挨骂?
故而,某地领导和省委机关报,也不必眼馋杭州,连发三文咆哮式追问,“为什么南京出不了六小龙?”
当武汉不杀鱼事件发生了,当南京1700万投资合同终止事件发生了,当滨州酒驾事件发生了,当金华车祸事件发生了。
相关部门,不要沉默、静谧、关评、冷处理、等翻篇,看看网友留言都说了些什么,你们大概也就能明白。
许昌胖东来为什么流量拉满,甲天下的桂林山水,为何连年亏损。
你们以为的“不回应就是正确处理”,其实每件事,每一笔,好的坏的,丑的美的,都记录在册。
在史册里,在人心里,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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