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中饮业】白天炉头晚上枕头
我初到英国在第一间餐馆情况,我64年到香港,干过九种行业之多,72年结婚73年有小孩后生活困难重重,工作不稳定时有时无,在此情况下每天都在徬徨过日子。75年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远走万里跑到英国谋生,我是拿做熟食劳工纸(工签)合法到英国工作的,劳工纸每年都要到警察局报到一次,每次还必须老板一齐去。在英工作管得很严,除了每年都要到警察局报到外,还不能转换工作,同类工作换其它地方做也不成,那家餐馆申请来就必须在那间餐馆做滿三年,签滿四年后可以申请长期居留。
申请来的餐馆还不一定随时有工作岗位,要看餐馆有没有人离开,有人离开才可以进去做,如果长时间无人离开你只能等。初进入什么都不会只能从最低打杂做起。大餐馆厨房工作分得很细,有大厨、二厨、炒锅、帮锅、油煲,最后是打杂,每个员工各司其职。餐馆招工也不一定招回离开的工种,如果大厨离开招不到大厨就二厨顶上,但二厨一定要有能力做大厨工作才能提升,如此类推一直至打杂,层层提升,申请来的才有机会有位。如果上一层离开下一层不能接班,就只有招回同类工作人员,如果遇见这种情况,申请来的员工就只有一等再等了,我就里这种情况的,所以我到英国两个月后,申请我来的餐馆才有位置给我,这两月时间只能看其它地方请不请人,就是能做也是非法的。只有在申请来的餐馆工作才算合法。
除了正常工资外,遇见餐馆缺人用(厨房、楼面一样),缺出来的工资,还可以拿出来分,厨房缺人厨房分、楼面缺人楼面分,经理无份分。泔水钱、分小费、加班双倍工资、一年七天有薪假期,做足半年多发一周工资,做滿一年多发两周工资。收入非常可观。其它餐馆我没做过,情况怎样我就不知道了。单身的餐馆还包食宿。我工作的第一间餐馆是全市收入最好的,长期排第一,听说每周营业额两万多镑(那是70年代,我工作时VAT百分七,没进共同市场前没有VAT),几个老板每两周分钱兼开会。打工仔如果不染上赌,几年后可存一大笔钱。几年后自己想做小老板搞间外卖档不是难事。由于我做开大餐馆,所以我的小餐馆一年发三个星期有薪假期工资一直发到结业。
华人在餐馆工作非常枯燥,每周只有半天休息时间,除了工作之外沒有其它娱乐,大多数华人靠賭博消磨时间。我最记得华人有句话,白天炉头晚上枕头,由此可以想象华人在外生活处境如何艰苦。要成就一翻事业,必须忍受孤独,再加上勤奋拼搏才能成功。那时还有些从香港过来的华人,他们过去是渔民,利用星期日上午不上班,早上四,五点到海边用网捉“乌头魚”,每次网回三,四面粉袋几十条足有一百几十斤重,那些乌头鱼每条三、四斤重,据他们说只要有网很好捉,鱼网从香港寄来的,乌头魚黄昏时候海边很多,这些乌头魚臭汽油味的,捉来全都是卖给中国人,洋人不食这类魚的,后來警察发觉不让捉了。
华人在厨房工作时间很长,从早上十点至晚上十二点、中间休息三个小时,做打杂的和星期五,六时间更长,所以收入也比当地人普通人高出很多,早期餐馆大都提供食宿还包税,在餐馆工作每周只有半天休息时间,除了工作之外沒有其它娱乐,大多数华人靠賭博消磨时间。当地华人有句话,“白天炉头”“晚上枕头”,形容工作枯燥乏味,古言云,工字不出头、出头入黄土,如果好仔一个不染上赌博,确实很容易积蓄到一笔钱,只要有点本钱都想搞点小生意做做,做个家庭小老板(外卖店),做多做少自己的,好过帮人打工,也可过过老板瘾。最初也只能开间夫妻店,一前一后儿女帮忙。
我从香港转到英国谋生,进入了另一个新环境,人生地不熟,语言隔膜和饮食习惯格格不入,在香港从来没有做过厨房工作过,工作环境也不适应。工作非常枯燥,除了工作之外沒有其它娱乐,唯一消磨时间方法就是看报纸了,看报是我习惯,自从六四年踏入香港,每天一份报纸有时两三份,早午晚报都看,直到九七年买了第一台电脑才停止买报纸改在电脑上看,我虽然只续过几年书但从报章杂志里增进不少知识。到英国后初期免费只读了一个多月英文,由于生活所迫日日对着厨房一班“客家佬”ABC都念好,买东西只会用手指,外人看来就是傻子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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