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偷渡香港不是收容所侥幸过界也要躲躲藏藏
对待偷渡香港不是收容所:六二年所谓偷渡大潮过后,中港双方管理很严,就算不经沙头角禁区而在其它地方过界,到了香港境内新界也很难出九龙市区,一经被抓照样遣返大陆。香港不是收容所,没有如内地人想象那样好,多少人过到新界后出不了九龍,除非市区有亲人想法带出,不然,一年几个月都要在新界农村躲躲藏藏,在新界乡下农村中如果有人收留,帮村民种菜干活讨两餐,再找机会“偷”进市区,如果市区无亲戚朋友只能长期躲躲藏藏留在农村帮人干活。
我一个中学同学邻村的,六二年偷渡大潮到了港境新界,他是我几个最好朋友之一,现在每星期我们都视频闲聊,据他说当年过了界在新界足足躲藏了四个多月,在农村帮人种菜干农活,只提供食宿,他当年也有个叔叔在市区,因当年通讯不方便和文化关系,叔叔多年没有联系,所以我同学进到新界也无法找到他叔叔。偷渡者如果无人帮助很难进入市区的,由新界进市区警察经常上车检查,看是否有偷渡客“偷”进市区。
就算幸运“偷”进市区,在无亲戚无朋友情况下又能到何处安身?进入了市区还不是要躲藏?当年行街都要查身份证,无身份证偷渡者被抓一样遣返大陆。申请身份证不是你想要就能拿到的,要有亲人担保要有地方住,我同学后来被叔叔带进市区也等了两三年才领到身份证,因他叔叔也无固定居所。由于拿身份证太难,很多人采用把年龄报小改拿儿童证,我就报少三岁先领儿童证,儿童证不用本人亲自到,亲戚可代领,这就是当年情况。
关于偷渡我总觉得有些人说得全不符事实,我水陆一共走过三次偷渡、怎没有如他们所说被抓后会被枪毙或坐牢?比较松的六二年那次,人流的硧很多,这一次我也经历过,要说当年偷渡我最清楚不过了,六二年这一次中方边境不抓人、几乎可以说是放行,反而香港方面到处抓人,当时粉岭设有临时关押的集中营,港方一经捉到人随即就送进集中营,在集中营有一次饭可食,食完这一餐必须弄走,用大卡车送回深圳,很多人被送回深圳后又继续过境,不少人來回不知过了多少㳄。照这样计算每天人数是不少,写偷渡的他们是否清楚有多少是同一个人。
我在同一年六二年下半年由海路坐船被抓回,同船的有地主和富农,被抓当晚一班人被带进澳头派出所,坐在派出所等搜身检查,检查是男检查男的,女人也是要女人才能检查搜身,由于当晚派出所沒女人值班,其中一个带有钱的女人借小便把钱带出,派出所没有厕所。事后隔了几日公社有场大会,那个年代经常开大会,大会也不是专门为我们而开,大会时地主富农上台检导了一下,事后不了了之,当年劳改场也不用进说要坐牢更是奇谈。偷渡当年在我们家乡非常随便,根本不算什么事。
我第三次是在六四年走陆路,这段时间管得比较严,而且我们也被抓半途逃脱,如果按照某些人所说边防军开枪打、我不是已经死过三次了? 我无论走到那里有一说一,不像某些人爱造谣胡吹,我家有几个偷渡犯,我父亲、我弟弟、弟媳妇,我中学同学有在美国的、在澳洲的、香港的,村里兄弟姊妹偷渡被抓的更多,从没听过有谁被打死,劳改的有一个,我第三次偷渡三人之中没到香港的一个,听说劳动改造了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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