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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美珠: 东北女知青, 那些被侮辱与被损害的

送交者: 布南温[♂☆★★声望品衔11★★☆♂] 于 2025-03-19 20:07 已读 545 次 1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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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末到1969年初,刚刚经历文革洗礼的全国近千万初、高中各三届毕业生(俗称老三届),还没从“造反有理”的狂热中冷静下来,又沿着伟大领袖指引的方向,豪情万丈地打起背包,高举红旗,唱着“到农村去,到边疆去,到革命最需要的地方去……”从祖国的四面八方奔向北国南疆、旷野山乡……年轻躁动的心似乎有了栖息地。


国人喜欢给各类运动贴政治标签,上山下乡运动的标签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


如此大规模的上山下乡运动,令城市社会基层组织的人们不知所措,只能是“理解的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至于项上人头,无需用来独立思考,按照最高指示办就好了。


于是,除了主动集体下乡的学生外,有特殊情况没有下乡的,下乡后因种种原因返城的,都成了基层工作人员驱逐的对象。


接收知青的农村社队干部,面对突然涌入的大量城市”生荒子”,茫然无措,有些地方出现了抵触、打压现象。


记得我们下乡不久生产队评工分,农村壮劳力一天10分,干得最好的男知青最高给8分,我们问“为什么?”大队民兵连长、一位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兵回答道:“你们是接受再教育的。”在他们眼中,知青形同“二劳改”。虽经据理力争实现了同工同酬,但“另类”的标签写在脸上,刻在身上。


男生还好,除了受部分队干部的歧视、戒备外,人身安全并无大碍,女生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女知青的遭遇,从下列所述案例中可窥一二,虽属个别现象,却是那个年代的悲剧。


凡之死

1968年下乡时,我们学校三届毕业生大多被安置在绥中县境内, 老毕业班有几名同学被分配到王宝公社的一个大队。其中的王姓女知青(我们且称她为“凡”)因踏实、认真,被选为青年点的伙食管理员。


下乡第二年,点里转来一个外号叫”山头”的赵姓社会青年,这种掺沙子的做法酿出了一桩血案。


一天,山头偷拿青年点的粮食(那时的粮食比金子珍贵,金子彰显富贵,没粮吃会饿死人,家家都是缺粮户)送给他追求的当地女青年家。凡发现后立即制止,赵不服,双方发生激烈争吵,赵拿集体粮食博取女社员欢心的事很快就传开了。


山头觉得在女朋友面前丢了面子,就起了杀心,接连几天磨刀霍霍,扬言要杀了凡。


凡到大队求助,大队干部只要稍微用一点儿心,就会有很多办法避免灾祸发生:一、请示上级把其中一人调离。二、把凡安置到队干部家暂住。三、约谈赵姓男青年,晓以利害。四、安排民兵(当时民兵是农村治安的有生力量)暗中保护凡。只要采用其中任何一种办法,都不会致凡于死地。


遗憾的是大队干部既没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又没向上级请示汇报寻求解决办法,只是敷衍了事地让凡“躲一躲”。


失望至极的凡像一只无助的孤雁回到锦州的家中避祸。然而,命运之神并没有眷顾恪尽职守的凡,死神一步步向她逼来……


凡的母亲有所谓的历史问题,山头的母亲是街道积极分子,经常组织居民开凡母的批判会,凡母受尽羞辱和折磨。凡的弟弟气不过,找赵母理论,被山头拦住,双方撕打起来,山头没占到便宜,被凡的弟弟痛打一顿,就此结下仇怨。


见凡回了城,赵母就以破坏知青上山下乡为由逼迫凡的父母赶凡返乡。凡怕山头行凶报复躲着不走,山头的母亲就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逼凡就范。先是鼓动居委会和街道干部轮番到凡家威胁逼迫,勒令凡立即返乡。又给凡父母单位的领导施加压力,说他们不执行毛主席关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最高指示,凡父母单位的领导怕引火烧身,就停发了凡父母的工资,用此绝招逼凡返乡。


在计划经济的年代,普通人家全是月光族,有限的工资只够养家糊口,没了工资家里就揭不开锅,这无异于灭顶之灾……


无休止的车轮战把凡及全家碾压得心力交瘁,父叹息、母哭泣、一家老小无所依……懂事的凡不想让家里断炊,只好冒着生命危险,胆战心惊地回了青年点儿。


回点儿后第三天的夜晚,干了一天活儿的另两位女知青早已沉沉睡去,凡因惊恐不安迟迟睡不着。


半夜时分,轻微的拨拉门栓的声音在死一般寂静的深夜显得格外清晰,凡大声喊道:“谁?再不走我喊人了!”拨开门栓的山头一个箭步冲进来,对着凡的身体就是一阵猛刺,凡拼命反抗,在夺刀过程中双手被拉得鲜血淋漓,手指几乎被割断……


激烈的搏斗声惊醒了同屋的两位同学,她们惊恐地爬起来,山头瞪着血红的双眼,挥舞着滴血的刺刀厉声喝道:“少管闲事!不然你们就一起死!”被山头逼到墙角的两位女同学吓得魂飞魄散,身体瘫软得像滩泥,眼睁睁看着山头杀死了凡。


一条鲜活的生命连同凡美丽的容颜顷刻间香消玉殒……


山头杀凡的场景,是与凡同居一室的两位女同学一生的噩梦。一位当场神智错乱,另一位吓出了心脏病,终生都没有治愈……


山头杀死凡后仓惶出逃,追捕的民兵在铁道旁发现了山头的尸体,推测是他扒行驶的火车被撞飞,一场凶杀案不了了之。


按说,凡是为保护集体财产被害,理应被树为知青典型正面宣传,但当地政府怕追责、怕负面影响,更主要的是凡的母亲被运动整得惊魂未定,不敢、也无力为凡讨公道,各级政府官员无压力、无负担、更无良知,就把凡因公惨遭杀害的消息极力封锁起来,就连本公社其他青年点儿的同学都不清楚这起凶杀案的真相,他们听到的传言是:情杀、妒杀……


用锋利的尖刀杀死凡的是死有余辜的山头,用无形的钝刀先行宰割的又是谁呢?


赵母、街道、居委会、凡父母单位,都是杀人不见血的帮凶!凡下乡所在地社队干部的不作为更是助纣为虐!


正是这些人的为虎作伥,助长了山头的有恃无恐、穷凶极恶!


人性的”恶”在当时政治气候的催化下,比潘多拉盒子里放出的魔鬼有过之无不及!


凡之死,他们都有罪!


人流

我调点儿的那个地方邻村有个大队书记,人聪明、能干,大队各项工作不要说在公社,就是在全县也名列前茅,权势自然比同级干部大许多。就是这样一个声名显赫的人物,在打击“迫青”专项整治活动中,被判了15年有期徒刑。


事情败露于那个被推荐上大学的女知青“琴”。


琴人很漂亮,但一点儿不娇气,干农活时不怵泥不怵水儿,不怕苦不喊累,更写得一手好文章!她很快被抽到大队工作,工作性质相当于大机关里的文秘。


琴很努力,常常忙到深夜(写材料是个墨迹活儿)。那个大队书记非常关照她,常把她叫到家里吃饭,农村的饭菜无非是大饼子、白菜汤,来客(qie)了摊个鸡蛋,但能被大队书记叫到家里吃饭,很让人眼热。


此后不久,琴被举荐到公社当话务员,大队书记常趁去公社开会的机会看望琴,鼓励她“好好干”!琴也利用闲暇时间回村,像走亲戚一样给书记老婆和小孩子买些她们喜欢的东西。


又过了大半年,琴被推荐上了大学,成为凤毛麟角的工农兵学员,比别的知青早些脱离了农村。


琴入学后,依然努力上进,除了搞好学习,还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凭学习认真、才华出众,在入学之初就崭露头角。


问题出在一次例行体检上,琴被检查出怀孕三个月。“未婚怀孕”!学校立刻炸了锅,琴被组织部门找去谈话。离奇的是,琴竟然不懂怀孕是怎么回事,组织部门的女干事问她:“你几个月没来例假了?”她说:“好像有一段时间了。”又问:“身体没啥反应吗?”琴答:“没有啊!”


在女干事反复启发、追问下,琴供出了那个大队书记。


做人流的事学校要通知家长,琴死活不同意,说通知家长她就去死!学校只好让女干事出面陪琴做了流产手术(那时做人流需要出示夫妻双方单位介绍信,否则一律做不成)。随后,学校对琴做出“退学”的处理意见。


琴就此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知如今身在何处……


溺婴

女知青“岚”不显山不露水,却在一群出苦力的同学中独树一帜,她得到一个美差——生产队仓库保管员。这令夏天晒爆皮、冬天冻裂手的女知青们十分羡慕。羡慕归羡慕,你仍然下大地,岚还是风吹不着,雨淋不到。开始的时候,岚还住在知青点,但始终沉默寡言,和谁都不搭讪,显得有些各色(不合群)。


后来,岚搬到了仓库,据说是为了方便工作。开始还有些议论,时间久了,也就习以为常了。唯一有些令人诧异的是,岚始终穿着肥肥大大的衣裤,身材显得有些臃肿。


一个夏夜雨后的清晨,两名女知青结伴上厕所,因厕所里有人,就绕道去仓库附近的那个厕所。


那时的农村厕所都在大门外,讲究点儿的人家用草拌泥(当地叫秧搅泥)垛起半人多高的土墙,在里面挖个坑,放入一口大缸就成了露天厕所。有的人家更简便,用秸秆夹成杖子,抠个坑,坑上搭两块木板儿也成了厕所。


先进厕所的女知青见粪缸里有东西在动,仔细一看,惊恐得尖叫起来!原来粪缸里漂浮着一个婴儿!两个女知青顾不得上厕所,转身就往大队妇女主任家跑,沿途又召集了几个过路社员一同赶到厕所,用淘粪勺把婴儿捞出。


妇女主任脱下外衣包住浑身屎尿的小婴孩儿,跑到女生宿舍,招呼人抱柴火烧水,又安排人去队上套车,利用等车的间隙把小婴儿清洗干净,裹上被,跳上大车,直奔公社卫生院!


这个婴儿的命可真大,经医生全力抢救终于活了下来!


西村大队一个电工结婚多年没有孩子,听闻此信儿,两口子一气儿跑到公社卫生院,认养了这个大难不死的婴儿。


大队妇女主任回村赶到仓库,把面色惨白、奄奄一息的岚背到自家安置到炕头上,招呼丈夫烧火做饭……几天功夫,愣是从岚口中挖出了孩子爹的姓什名谁——有家有口的生产队长”大蔫巴”!


随即,大蔫巴被判了刑,岚去了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溺婴在电工家一天天长大……


几十年过去了,凡的无助、琴的迷失、岚的离群索居及背后的真相……在时代大背景下显得无足轻重,但落在她们身上的尘埃是搬不动的山,浸到她们心里的浊水,是过不去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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