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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孟子第三篇上滕文公章句上5(二)【二】

送交者: 老寒腿7979[♂★★东方圣人匡子★★♂] 于 2024-12-21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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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资料帖勿评】新解孟子合集 由 老寒腿7979 于 2024-10-22 19:03

新解孟子第三篇上滕文公章句上5(二)【二】

视频讲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Kb4ATVPAsM

相关文案:主话题:《孟子》第三篇(上)滕文公章句上

第五章之(二)、——【二】

(续)——赤子葡匐(pú fú——同“匍匐”:伏在地上爬行;竭尽全力)将(牲畜繁殖,生)入井,非赤子之罪也。且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诡诈)也。盖(崇尚)上(超过)世尝(吃)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扛)而委(舍弃)之于壑。他日过之,狐(散乱)狸(腐臭)食(滋生)之,蝇蚋(ruì:蚊子)姑(通:“盬”,gǔ:用嘴吸吮shǔn;通“蛄”,gū:蝼蛄之简称)嘬(chuài:叮,咬)之。其颡(sǎng)有泚(cǐ:清澈;鲜明;汗水流出之样子;冒汗;汗),睨(nì:斜着眼看;偏斜)而不视。夫泚也,非为人泚,中(遭受)心(主要地位者)达于面目,盖(遮盖)归反蘽(léi:同“蔂”:盛土之笼子或筐)梩(lí:锹一类之起土用具)而掩之。掩之诚是也,则孝子仁人之掩其亲,亦必有(同“右”:佑助)道矣。”

徐子以告夷子。夷子怃(wǔ:怅然失意之样子;同,兼;通“妩”,wǔ:美好;通“幠”,hū:大,粗)然,为间,曰:“命之矣。”

即缓慢打通人际关系者陈述以上文贼文痞之言辞给孟先生。

孟先生讲:“文贼文痞系服劳役之文奴乃其果真认为作为人类父母与子女之关系便是人与动物似同胞兄弟之关系且被用来作为对照乃父母与子女之关系便是主子与奴才之关系又是主人与其所怀抱幼小宠畜之关系吗?把父母与子女之关系当作人与动物似同胞兄弟之关系者乃意于讹诈之索取、把父母与子女之关系当作主子与奴才之关系者乃意于私产之获得、把父母与子女之关系当作主人与其所怀抱幼小宠畜之关系者乃意于挠心之俘获。宠畜光着屁股爬行、随地大小便以及在人前交配却介入到人类街巷之生活,这不是宠畜之罪过。低级自然生态环境当中乃众生虽然苟且于天意命运,却仍然自食其力而致使生存生活自理于专一之本能,但是文贼文痞却赋予宠畜另类本领于诡诈之寄生。衣冠兽畜者崇尚动物世界而认为足以超过人类社会乃在动物世界之吃食灭绝形式中不会有丧葬父母双亲之情况,试想如果文贼文痞之父母双亲死了,那么依照动物王者法则之优胜劣汰原则乃扛起尸体而弃置于野外山沟。再试想其某日路过那荒山沟,发现父母之尸体散乱腐臭生蛆,有苍蝇蚊子在上面叮咬吮吸。那文贼文痞脑门儿便开始冒汗,斜瞟而不敢正视。其作为服劳役于管不了自己之兽畜品性者之所以冒汗,乃不是作为人品人性仁爱愧疚之汗颜,乃因其父母作为前任主子而遭受如此悲惨下场而通达至后任主子之感受于惊愕之表情与恐惧之眼神,其为了不让身下晚辈看到这一场景便会遮盖那归属禽兽违背人品之行径而偷偷用土筐盛殓而挖坑掩埋之。那文贼文痞在埋完父母尸体之后乃其内心仍着实害怕,便开始推行王法等级制度而使幼下者效法忠孝悌贞节烈之所谓衣冠品质而使原本扶危济困救弱恤下之仁爱本义变为奴才对主子之侍奉及效死殉身乃以此掩盖兽王虐双亲及奴才必造反之客观事实,主子视文贼文痞为文奴乃也自然佑助其臣子之道、奴才之道、小人之道了。”

缓慢打通人际关系者陈述以上孟先生之言辞给文贼文痞。那文贼文痞怅然失意,过了一会儿才说:“为人父母者如果在生养及教育子女过程中做不到仁爱之效法于表率便不如当初不生,使宠畜降生或为其提供寄生条件者乃使动物活着遭罪之犯罪了。”

奴才活着遭罪,

主子犯罪活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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