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苦乐观(上)
陈兵:佛教苦乐观(上)
苦与乐,是人们精神生活和心理活动中极其重要的内容,苦乐观,实乃每个人人生价值观建立的基础。苦乐观在佛教教义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佛陀四圣谛中的第一苦谛,专讲苦,第三灭谛实质是讲寂灭苦而获得究竟的乐,讲造成苦之原因的第二集谛,和达到常乐涅槃之道的第四道谛,实际上也都围绕苦与乐这一主题。四圣谛说明:消灭人生诸苦,证得究竟的常乐,为全部佛法的宗旨所在。佛教对苦与乐的种类、相状、生起的因缘、终极实质作了精细的解析,并提供出离苦得乐的理论依据和具体实行途径。
一、“诸受皆苦”
苦(梵duhkaha),在佛法看来是因缘所生的心所法,属于五蕴中受蕴之一类。《成唯识论》卷五谓“领违境相,逼迫身心,说名苦受”——领受不顺遂自己或有违于自身需要的境界,而承受一种使身心受逼迫的感受,热恼不安,因而为人所不欢迎、不乐意、嫌恶、排拒,为苦受的基本特征。
佛教所说人身二十二根中有“苦根”,即能出生、增长苦的一种机制,说明苦乃人天生所难免。佛教毫不客气、毫不遮掩地揭露、列举了人生的种种苦,并将其一一归类。佛陀之四圣谛,以说苦的苦圣谛为先。苦圣谛的实质,是正视苦、参透苦,以便以苦为动力,提升生命,化苦为乐。《阿含经》中佛陀在说苦圣谛时所列举的苦,一般为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所求不得、五蕴炽盛八苦。《清净道论·说根谛品》据经言,对以上八苦一一进行了描述。
第一生苦,指众生出生时身心遍受的苦,有在子宫中身体不能自由屈伸、母亲受苦时胎儿亦感苦,及助产、难产、堕胎、分娩、初生后受洗浴拭擦冷热、此后的生长谋生之苦等。从根本上说,出生于此不完美的人间,被迫禀受如此不完美的身心和生存条件,是我人蒙受诸苦的根源。
八苦中第二至第四老、病、死三苦,明显易晓,是佛典中论述最多、最重要、最根本的苦,对这三种苦,古今中外的许多文学作品中有大量描述。
第五怨憎会苦,指与不乐意的人和事物相逢,如冤家、仇敌、有嫌隙者、讨厌者,虽然不愿意看见,不愿生活在一处,但不得不相逢,俗言:冤家路窄。暴君、贪官、酷吏、强盗、窃贼、骗子、色狼、暴徒、恶棍之流,谁也不会喜欢,但往往不请自来,将被压迫、被剥削、失财、受辱、受骗上当、被威胁、被强暴乃至被杀害等巨苦强加于人。人类社会的阶级压迫、民族矛盾、战争、械斗、倾轧、勾心斗角,自然界的水、旱、地震、飓风、冰雹等灾变,伤害人畜的猛兽、毒蛇,数量众多、繁殖极快、难以消灭的蚊子、苍蝇、老鼠、蟑螂、蝗虫及其它害虫,虽然是人所不愿意有的,却总是不约而会,不时碰头,难以避免,是为怨憎相会苦。
第六爱别离苦,指与所爱者别离或失去所爱的忧愁痛苦。《法句经》云:
常者皆尽,高者亦堕,
合会有离,生者有死。
此乃人间自古及今恒常不变的现实。依怙、恩爱的亲眷,即便幸免暂时生离,终究不免死别永诀。生离死别,情变失恋、痛失依怙、亲属丧亡,可谓人最大的痛苦,凡人至此,莫不苦泪涟涟,乃至肝肠寸断,心如刀绞。人所爱而以之为乐的一切,诸如财产、地位、权力、荣誉、收藏品、宠物等等,无一不有失去的危险,而且最终必然都会别离。
第七所求不得苦,指所希求的东西得不到时的苦。人的希求、需要和理想,不可能尽如人愿,总有不得实现、不得满足之时。求爱被拒绝,谋官而未遂,晋职而不成,求财而不得,考试落第,竞赛落选,是常有而不可避免的事。求而不得,必感沮丧、失意、屈辱、伤心、愤懑,怏怏不快。
八苦中最后五蕴炽盛苦,一作五盛阴苦、五蕴盛苦、五取蕴苦,实际不是再罗列一种苦,而是对以上七苦及此外其它所有苦的概括:一切苦终归为五蕴的活动,更准确地说是五蕴在无明状况下的活动,这种活动根本上就是产生一切苦的渊薮,甚而可以说无明的五蕴(五取蕴)即是苦。
佛教说苦最具特色和深度的,是《阿含经》中佛多次所说的三种苦:一苦苦,谓苦的本身,如生老病死、所求不得等由一切苦缘所生之苦。二坏苦,谓所乐失去、变化、坏灭时的苦,如曲终人散之后的怅惘空虚,团聚后的别离之苦等。三行苦,行,为无常、变动之义,身心世界,乃至快乐和不苦不乐的感受,无不是因缘所生的有为法,无不以生灭无常、变动不居为其恒常不易的性质,故说皆是苦。
从整体上看,人生的快乐总是不离痛苦,表现出互相依存的性质。《大般涅槃经》卷十三佛言:
生死之中,实有乐受,菩萨摩诃萨以苦乐性不相舍离,是故说言一切皆苦。
又,世间所谓乐,须依仗一定的条件,如美女、美味、美酒、衣服璎珞、交通工具、奴婢僮仆、金银钱财、仓库米谷等,然如是等物也能产生苦,如《大般涅槃经》卷十三所言:男子因女人而痛苦,忧愁悲泣乃至断命;美酒、甘味、米谷等亦能令人生大忧恼。“以是义故,一切皆苦,无有乐相”。同经〈一切大众所问品〉谓“一切属他,则名为苦”,心被外在的条件所限制、束缚、逼迫,不得自由自在,是苦的根本。
从根本的共性看,乐、苦、不苦不乐三种受,如《长阿含·大缘方便经》所言,皆“有为无常,从因缘生,尽法灭法,为朽坏法”。质言之,一切苦,乃至一切乐受,因无常故,皆有行苦,皆以行苦为本性。佛陀在《阿含经》中多次说:
我以一切行无常故,一切诸行变易法故,说诸所有受悉皆是苦。
“诸受皆苦”或“一切皆苦”、“有生皆苦”、“有阴皆是苦”,为佛陀的名言,被看作佛教人生价值观的标帜,作为四法印之一。否认世间诸苦及以苦为乐,被列为有害的四种颠倒见(“四倒”)之一。无常,是佛陀说一切皆苦的精义所在,无常即是苦,意味着希望常乐,乃我人的本性,无常与此本性趋求相悖,故是苦,这是一切苦的终极本质。
西方心理学家认为,佛教的苦圣谛,建立了“精神病理学的结构性层次”,揭示了人的存在所要面对的无意义、无自由、死亡等不可避免的挑战,承认这些痛苦的事实,并真实地、坚定地、勇敢地接受它们的现代存在主义哲学,实际上是重新发现了佛祖所依据的事实。
二、非圣财所生乐
人本性所趋求的乐,与苦相对,是受蕴中的另一类。《成唯识论》卷五解释:
领受境相,适悦身心,说名乐受。
乐受由领受顺心的、有益于自身或符合自己需要的境相、事物而生,以身心感到适意、平静、安和为特征。《大般涅槃经·一切大众所问品》以一切自做主宰为乐的特征,谓:“一切由己,自在安乐”,“一切自在,必受安乐”。
佛教尽管大讲诸受是苦,亦非不承认人生有乐,《杂阿含》卷三第75经佛告摩诃男:
以识非一向是苦非乐,随乐,乐所长养,不离乐。
谓心识是靠乐的养分维持的,离不开乐,人类的心理活动并非只是苦而没有乐。“乐根”与“苦根”皆为二十二根之一,说明有乐,也是人的本性,或人天生就有能产生和增长快乐的机制。佛经中一般说人类苦乐间半或乐多苦少,与对现代西方人苦乐的统计大略相符。正因为有乐,而且心识不离乐,众生才会起贪着﹑被系缚。说世间实有乐,是从俗谛、从乐的相状讲,说诸所有受悉皆是苦,是从真谛、从乐的终极本质讲。
佛教对乐作了种种区分,从乐的性质来讲,可分为《瑜伽师地论》所说非圣财所生乐与圣财所生乐两大类。
非圣财所生乐又称“从外门所生资具乐”、“外乐”,指常人依赖外在条件而非依靠佛法所说的“圣财”所获得的乐,所依赖的资具主要有四种:
1、适悦资具,一切能使人生活方便及娱乐所需的东西,如车马、衣服、化妆品、灯烛、歌舞嬉笑、玩具、装饰品、仆从侍卫、财产库存储蓄等。
2、滋长资具,指健身锻炼所需,如球、毽等体育用品,及请人按摩提抓槌打等。
3、清净资具,指祭祀时所需吉祥草、果品、螺贝、容器等物,及洗浴所需盆、热水、毛巾、香皂等
4、住持资具,指人生存所必需的饮食。
实际上,人的快乐幸福所需要的外在条件,除依以上四种资具外,还可举出许多,如金钱、地位、别人的尊重及爱、配偶及性伙伴、儿女、朋友、事业成功、书报、风景、艺术品、宠物等等。
乐,是人生存所必需的食粮,求乐,乃人的本性。若完全没有乐甚至没有了得到乐的希望,人便活不下去,或者会自杀,或者会抑郁而死。《大乘离文字普光明藏经》说:
无有众生爱乐于苦,凡有所作,悉求安乐。乃至菩萨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为自他皆得乐故。
人生的乐,花样极多,内容极为丰富,正是这丰富多彩的乐的诱惑刺激,使人们乐生、炽爱人生,为获得乐而努力、而奋斗、而拼命,甚而堕落、犯罪,丢官丧命,遗臭万年。其原因,便在这些乐必需依靠外在的种种条件和他人、社会才能得到,为得到乐,就必须去想方设法弄到乐所需的“资具”,要弄到资具,就得劳作、算计,人格卑劣者便会为此而钻营、投机、献媚、设阴谋鬼计,而压迫、剥削、贪污、抢劫、奸YIN、欺骗、坑害、杀戮、侵略。
非圣财所生乐的产生所依赖的条件,终归为色声香味触法六境,名为“欲乐”(巴rati),意同“贪爱”。《杂阿含经》卷十一佛偈云:
于色声香味、触法六境界,
一向生喜悦,爱染深乐着。
诸天及世人,唯以此为乐,
变易灭尽时,彼则生大苦。
美色、美景、美食、音乐、爱侣的声音、香味、艺术品、抚摸按摩等使人快乐的东西,无非是从眼等六大门户所得色声香味触法六种感知符号及其集合体,金钱使人快乐,虽然未必在它的形色,而它作为一种法尘,是能换取色声香味触法的筹码。
在佛陀看来,非圣财所生乐、欲乐实质是苦,因为它们是有为法,皆依赖一定的条件才能生起。非圣财所生乐中,很多是匮乏性需要满足之乐,如饱餐之乐,是因满足了饥饿,性生活之乐,是因发泄了性欲,病愈之乐,是因解除了病苦。这种乐依赖于苦,与苦不相离。与其因苦而乐,无宁无苦而乐。正如《中观宝鬘论》所比喻:“搔痒得快乐,无痒更为乐”。依赖因缘所生之乐,必然无常,无不变坏消灭,即在受乐的当下也必然念念生灭,不免行苦。此乐无常故非自作主宰,非真正自我,而能受此乐的自我,也不可得,故无我。《长阿含经·大缘方便经》佛言:
如两木相揩则有火出,各置异处则无有火。此亦如是。因乐触缘故,生乐受,若乐触灭,受亦随灭。
说欲乐终究是“尽法灭法,为朽坏法,彼非我有,我非彼有”,故不应贪着迷醉,应如实观察它们的缺陷,追求值得追求的涅槃乐、究竟乐。《正法念处经》卷二四比喻欲乐“如蜜在棘林,亦如杂毒饭” 。《瑜伽师地论》卷五列举非圣财所生乐有十五种过患:
1、“有罪喜乐相应”,谓能使人贪恋、上瘾,追逐外物,生起贪瞋等烦恼,造作杀盗YIN乱等恶业。
2、“微小不遍所依”,所依,指乐受产生的身心,非圣财所生乐不但微小,而且为时短暂,尤其是乐的感觉(身乐),只在与感知对象接触的短时间内,如品尝美食之乐,只在舌表,只在吃时,时过即失。
3、 “非一切时有”。研究发现今西方人每天快乐的时间平均不到五分之一。
4、“唯在欲界,非一切地有”。色界、无色界皆离此乐。
5、只在今生乃至当下享受,不能引发后世世间、出世间乐之果报。
6、“受用时有尽有边”。不可能无穷无尽。
7、能被王、贼、怨家及水火等劫夺。
8、浅薄、短暂、微小,乐只在身心之浅表。
9、“不可从今世持往后世”。
10、“受用之时不可充足”,总觉不得满足,因而不得不一再去寻求。
11、“不能断后世大苦”。
12、“有怖畏”。害怕得而复失,若造恶业而得乐,则怕遭报复、受处罚、受报应。
13、“有怨对”。由谋求乐而得罪、伤害别人,结下怨仇,导致斗争、诉讼等麻烦。
14、“有灾横”。能被老病死亡及天灾人祸所破坏。
15、“有烧恼”。使人心中发热,不得安宁。
贴主:wangguotong于2024_11_14 0:47:32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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