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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志强决定逮捕

送交者: 尼欧[★The-One★] 于 2024-11-11 11:36 已读 21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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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号) 由 尼欧 于 2024-11-11 11:32

记者今天(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志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公开简历显示,1963年7月出生的刘志强是山东鄄城人,1984年8月从国际政治学院英语系英语专业毕业后,曾长期在公安部任职。

10月2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刘志强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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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家的傻儿子开始指点江山了 - 尼欧 (443 bytes) 1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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