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极力反对王安石变法
宋神宗赵顼在位年间,宋王朝出现严重的内在危机。朝廷正亟待改革,而王安石应运而出了,宋王朝迅速掀起了熙宁变法的改革之风。此时的司马光正值青年,在欧阳修的推荐下晋陞为翰林学士兼御史中丞,在改革风中本可以做一番事业。但是他却与王安石站在了截然不同的角度。
王安石的变法,激进革新,忽略了一些传统固有的情况,几乎颠覆了赵氏王朝祖宗留下来的所有治国规矩,在司马光看来:“先王之法,不可变也。”
王安石认为变法可增财政,减少农民负担,因为善理财者,可以使“民不加赋而国用足”。但司马光确认为:“天地间物产总有一个定数,不在民,便在官,你所谓的善理财只不过是盘剥百姓罢了。”言下之意就是,王安石非但没有减少民之负担,反而更增加了民众的困苦。
司马光这样说是有根有据的。
首先,必须要了解王安石变法的内容以及其运行机制。
在经济方面,施行方田均税法、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募役法、市易法。军事上施行保甲法、裁兵法、将兵法、保马法、军器监法;科举选材方面,施行太学三舍法、贡举法。撇开其他政策不谈,但就一个“市易法”,就足以证明王安石变法的弊端之处。
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宋颁行市易法。由政府出资金一百万贯,在开封设“市易务”(市易司),在平价时收购商贩滞销的货物,等到市场缺货的时候再卖出去。同时向商贩发放贷款,以财产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每年纳息二分,以达到“通有无、权贵贱,以平物价”的目的。
乍看“市易法”很像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可是却与宏观调控大不相同。宏观调控管理市场,国家本身是不参与经营的,只是平抑物价。但“市易司”从事的却是买卖生意,这其中自然牵涉到利益问题。“市易司”虽然不能像商人奇货可居一样牟取暴利,但是为了盈利,在收购和发放时就会有回扣的问题存在。
“市易司”本来作为国家机构存在,如今却打上了商业垄断组织的徽章,商人们为了能从“市易司”那里获得收益,就必须要给司中官员以贿赂。
如此一来二去,大量的贪官污吏在“市易司”中产生了,百姓还是得不到实惠,反而更加受到政府的剥削。官方经商,竟是祸国殃民。“市易法”刚出台没多久,苏轼就曾上书王安石陈述以上弊端,许多官员也对种种变法有微词,司马光也在其中。
但王安石非但不听,还以“人言不足恤,天变不足畏,祖宗之法不足守”的理由,令近臣蔡京等人将神宗围在了变法的舆论范围内,忽略了朝内上下反对的呼声。
王安石的变法或许好意居多,但却有不周全的地方。司马光大为反对作为好朋友的他,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司马光的反对,也有其刻板的一面,在司马光看来,治理天下就好比对待房子,坏了就加以修整,不是严重毁坏就不用重新建造。改革要稳妥,因为“重建房子,非得有良匠优材,而今二者都没有,要拆旧屋建新房的话,恐怕连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了”。
司马光的这些观点未免迂腐,这是时代和社会给士大夫的心理束缚,在所难免。一开始,司马光只对新法持反对态度,后来才用激烈的言辞弹劾王安石。两人由莫逆之交,发展到互相攻击,用司马光的话来说,最后变成“犹冰炭之不可共器,若寒暑之不可同时”的死对头。
在无休止又无效益的争论中同归于尽,王安石戴上“熙丰小人”的帽子被千夫所指,司马光则作为反对王安石的元祐(宋神宗之子宋哲宗第一个年号)守旧党,背上“元祐奸党”的罪名被后世唾骂。
司马光一辈子维护了帝王宗法,落得千古骂名,然其政治生涯,却也不见多么痛快。王安石下台了,他最后也下台了。一场翻天覆地的变法,恰似在二人面红耳赤的争斗中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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