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總統國情報告 立法院無主動權
總統國情報告 周萬來:立院無主動權
2024-10-29 聯合報
/ 記者黃婉婷/台北報導憲法判決之後 立院運作清況 製表/唐筱恬 圖/聯合報提供 憲法法庭上周五判決後,賴清德總統宣布願赴立法院國情報告,遭在野批評矯情。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昨表示,相關條文已被宣判違憲,立法院無權主動要求總統報告,須由總統府主動咨文、立院同意才可能成立,但民進黨立委持不同看法,雙方激辯,氣氛火爆。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邀請」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大法官認為此條限縮合憲,因立法院的邀請,對總統無拘束力;但第十五條之二「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提議,院會決議後,由程序委員會排定議程,就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遭大法官宣告違憲。
周萬來昨應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邀請,以「一一三年憲判字第九號判決,國會行使職權之困境與未來」專題報告,多名綠營立委聚焦總統國情報告。
周萬來表示,立法院邀總統國情報告的決定權,法源依據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二,憲法判決主文提到「總統並無至立法院為國情報告之憲法義務,立法院亦無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之憲法義務」,雙方互相沒有憲法義務。
周萬來解釋,換言之,原本賦予立院決定權的法源被判違憲,形同立法院無權主動要求總統府來報告,若要國情報告成立,必須兩造都同意,變成要由總統府主動咨文表達想報告的意願,經立法院同意後,再邀請總統到立院國情報告。
民進黨籍司委會召委鍾佳濱持不同看法。他說,應是總統府、立院雙方都能表示,但要不要接受在於總統府。鍾並依據自己論點質詢周萬來:「立法院能不能邀請總統來國情報告?」周萬來堅稱「已經沒有了,已經違憲」。
鍾佳濱質疑,七月十六日立法院才做成決議要邀總統國情報告。周萬來不滿表示,當時確實有做決議,「但現在已經違憲了,沒有案子了」。
對於周萬來堅持主張,憲法法庭判決後,若立法院主動邀請總統國情報告就違憲,鍾佳濱仍不死心,他請兩名列席的律師代表解釋,關鍵在「強制性」,立院還是可以對總統發出邀請。不過,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不埋單,直接嗆聲:「未來這屆,總統都不必來了。」強調國民黨的立場就是這樣,「反正賴清德到立院也只是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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