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江烧香拜佛”再被炒,40岁党龄为何没因违反条例被除名?
近日网上流传一组照片,多个自媒体接连转发,标题及内容大致为“李双江现身庙宇烧香,被网友质疑是在为儿子李天一祈祷”、“84岁的李双江被拍到在寺庙里烧香拜佛。”
2013年2月22日晚,李天一伙同另外4名男子,将一个醉酒女孩带到宾馆,轮流性侵,于2013年9月26日,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此事之所以被舆论关注,与李双江的威名不无关系,这件事一经媒体曝光,在舆论的加持下,可以说充分体现了公众监督在我国廉政建设的意义,从判决结果来看,哪怕是李双江和梦鸽地位再高,也并没有保住李天一免受牢狱之灾。
有人曾说“大家嘴下留德,老两口不容易”,也有人曾说“一晃都10年了,人生最美好的光阴,一个孩子就这么毁了”。我不知道为何某些人的三观就是如此的歪斜。没有人逼迫李天一去犯罪,更没有人拿刀架在他脖子上,反倒李天一成了“受害者”?
甚至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易廷友发文称“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小。”
不知是众星捧月“星二代”,还是纵容犯罪?!
对于近期又有自媒体炒冷饭,发布“李双江现身庙宇烧香,被网友质疑是在为儿子李天一祈祷”的文章,其实不足为奇。
第一,对“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开脱”的唾弃
这其实源于李双江夫妇对于李天一的纵容,比如
上学念书时,李天一曾将一名同学故意推下楼,出国留学又因打架被开除。而一切的一切,老父亲都出面摆平。
2011年9月6日,在北京海淀区某小区门口,一对开车准备拐入小区内的夫妇遭到李天一的殴打。李天一带着车上的朋友,追着那对夫妇殴打,把人打得头破血流后,围观者看到连忙拿出了手机,正要报警,就听见李天一怒吼一声:谁敢报警!事后,已经70多岁的李双江亲自上门道歉赔偿:“对不起,我宁愿你们用棍子把我打一顿。”
包括2013年2月22日晚,李天一伙同另外4名男子,将一个醉酒女孩带到宾馆,轮流性侵一事,李双江夫妇请律师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
在梦鸽写给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的信里,她多次提及自己儿子是受害者:
“我儿子已经具备了性能力,面对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要让我那个处于青春期且有过这方面体验的儿子完全不顾诱惑,这是不可能的,且是没有人性的。”
可想而知,除此令人三观尽毁的言论,对李天一违法乱纪行为的包庇和纵容、开脱,又如何给真正的受害者带来公平与正义。看完梦鸽下面这段话,你可能才能明白,为何
李天一为什么会养成这样的性格。
第二,群众对党员的监督
李双江现身庙宇烧香这件事,实际上发生在2018年3月31日,并不是如今自媒体发布的“近日”,
当时
79岁高龄的李双江,携52岁夫人梦鸽,一起在位于江苏句容的宝华山隆昌寺,畅游寺庙烧香拜佛。
可见,不论自媒体也好,社会公众也好,对于李双江夫妇烧香拜佛一事的关注已经成为重点,哪怕过了5年之久,依然拿出来炒冷饭,这其中的原因,恐怕就在于李双江的身份。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
李双江,男,汉族,1939生于哈尔滨,中共党员(40年党龄),教授,研究生导师。1963年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师从喻宜萱教授。
关于李双江是否是党员的信息,网络上极少提及,可以追溯的是2021年4月8日成都日报锦观发布的一篇文章《赞歌献给党|老兵李双江:党的教导记心头》中提到:
“
无论何时,李双江人在军队,心在兵营,情系战士,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位近40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
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共产党员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
当是有神论者。如果允许党员信教,那么就是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
共产党员都是唯物主义者,信仰马克思主义,是不可以去寺庙烧香拜佛,去做了是违背党章的要求。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
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也就是说,李双江有着40年党龄,却公然的烧香拜佛,已经产生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也难怪自媒体不惜炒冷饭也要在李天一要出狱的时候,再拿出来说道说道了。
#李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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