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华社对中共代理人孙雯的反应
在纽约州长前副幕僚长孙雯的“外国代理人”案件中,美国司法部首次使用了“中国政府和中共代表”的措辞来指控其被操控的行为。这一变化或反映了美国对中共在美国活动的新认知。不同社区人士对此解读各异,有人认为这凸显了中共通过美国侨领施加影响的模式。在孙雯案中,起诉书多次指控孙雯应“中国政府官员和中共代表(PRC government and CCP representatives)的要求”行事,参与了大量政治活动。这与以往类似案件中只用“中国政府”一词有明显不同。东华协会主席于金山认为这反映了中共官员和代表的不同角色和功能,“他们是一体两面,功能不同。”具体而言:“中共官员具有官方头衔,是公开的外国代理人,有外交豁免权,在美国活动受限,为中共出面指手划脚,一旦涉及干涉美国内政,不会被捕,但会被驱逐出境。”而中共代表则“以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民间或美国官员的身份出现,为中共出面,涂脂抹粉,一旦出事不会被驱逐,却会当成未公开之外国代理人被捕。”简而言之,中共代表指的是那些没有外交豁免权但仍然从事代理工作的人,他们必须自行承担被捕的风险。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中领馆直接出面太显眼,他们通常会通过亲共侨领在侨社中进行活动,并让后者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出了事也不会搭救。纽约同源会创会会长陈慧华认为,在一党制国家,政府就是政党,进行这种区分,只是为了避免外交或政策上的问题。在具体案例中,CC-1(河南同乡会会长)被认为是中共代表,起诉书举证说2018年4月,CC-1告知孙雯他正在参加在中国河南省政府举行的“一带一路”圆桌会议,他是唯一代表河南的海外华人,并将在会议上发表讲话。CC-2(中国侨商联合会会长)同样作为一线的亲共侨领,到北京去参加统战部、侨联的一些活动,而被视为中共代表。孙雯被指控根据中共代表的要求参与政治活动,这突显了在中美关系变化的背景下,法律定义和风险范围的可能调整。在美国与亲共侨领合作、响应他们的要求,也可能使人卷入外国代理人的事情中。这次行动或可促使更多人“长心眼”,分清楚什么是正常的接触,什么是间谍或中共的影响力活动。曾在北京公安大学任教的纽约律师高光俊认为,司法部这种用语的变化“显然有冷战的气氛”,并与当前的政治现实相关。“美国法律定义的理解当然与现实政治相关联,特别是代理人这样的法律条款。”他说,案情显示“被起诉的人不仅仅是对法律无知,对国际政治也没有常识。我看到一些议员抱怨美国司法不公,起诉孙雯,民运人士为王书君做无罪证人,何等无知。”“和中领馆官员频繁接触自然会帮他们做些事,这已经是有代理人的嫌疑,如在中国有生意上的好处,就是孙雯式的人物了。这类人在纽约有一些。”他认为,投案自首和FBI合作是最好的选择。王军涛:孙雯案震慑中共代理人 财产没收风险巨大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主席王军涛指出,孙雯案具有深远影响。他认为,纽约州和纽约市政府早已被渗透,此案对那些继续为中共政府工作的人构成震慑作用。同时,案中财产没收措施对为中共工作的人带来巨大财务风险,可能导致他们倾家荡产。“政府起诉了孙雯几项罪名,同时把她所有的财产都绑在上头,如果要是一旦罪名成立的话,那么所有财产都给没收。这对于那些为中国政府服务的,为中共服务的这些人来说,他们的后果不仅是入狱,还可能要倾家荡产。”王军涛说,这种趋势或将促使更多美国州政府的官员主动与中共背景的人物划清界线,避免与中共有任何牵连。此外,政治办公室或机构的每起间谍事件至少都应引起加强监督或审查。纽约州长霍楚已表示强化背景调查和安全审查。王军涛认为,未来的法规和要求可能会更严格,强调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保持政治中立,防止将私人政治目标融入公务活动。王军涛最后总结道,此案的两大意义是:第一,公职人员与中国政府的关联将受到严厉监督;第二,如果发生此类关系,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可能失去所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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