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适吗?多地泄洪引发捡鱼潮,养鱼人损失惨重,捞鱼人往家拉鱼
在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药》当中,一句“人血馒头”,用以形容那些在他人痛苦和不幸中谋取私利的行为,尖锐地揭示了人性中自私和冷漠的一面。
近期,在多地大范围降水之后,随着河道、水库泄洪,一些养鱼场的大鱼被水冲走,养鱼的人血本无归,但这丝毫没有影响一群欢天喜地的捞鱼人。事情在网络上曝光后,有网友称这是现实版的“人血馒头”。
1、多地泄洪出现捡鱼潮,捞鱼人盆满钵满往家拉鱼
2024年6月20日,广东佛山突降大雨,西江一处养鱼场被大水冲垮,一位养殖户的4万多斤鲈鱼眼看已经长到了一斤多,结果一下子跑了个精光。4万斤鲈鱼跑出去的消息传开之后,竟然引来了几百个钓鱼人来垂钓,面对这一情况塘主不知所措。
同期,在广西南宁,一家渔场接近10万斤鲈鱼被水冲走。面对这些“意外之财”,不少人拿着渔网、鱼竿前来抓鱼,养鱼场一下子损失上百万。
2024年7月8日,山东临沂平邑县下了一场大雨,温水镇多家养殖鲟鱼的鱼塘被冲垮,大量鲟鱼顺着河道被冲了下来,当地村民拿着渔网在河道里捞鱼,一网下去最多能捞到几十条鲟鱼。
有人一下子捞了数百斤,大鱼堆成堆放在河边,有的人则推着小推车往家里拉鱼。另一边,养殖户们欲哭无泪,不少人损失惨重。
这个场面看上去,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类似这种情况,在各个地方真的不少见,尤其是南方地区,大量养鱼的人面临“血本无归”的尴尬局面。
2、网友:这是在吃“人血馒头”
各个地方发生的“捡鱼潮”,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有人认为,这种行为无异于“吃人血馒头”,人家都损失成啥样子了,不去帮忙就算了,还要趁火打劫,去捞人家跑出来的鱼,有些不太厚道。
对于这种观点,如果站在养殖户的角度上去看,确实是有些过了。试想一下,人家辛辛苦苦养了一年的鱼,还没见到半点收益,突然就没有了。捞鱼的人却笑开了颜,拉着小车往家里运鱼,谁看了能不心疼和气愤。
当然,也有人认为这些鱼只要跑出了鱼塘的范围,就应该是无主之物,何况养鱼的人也不可能把所有的鱼都捞回来。这种情况属于天灾,谁也不愿看到,也帮不上大忙,捞一点鱼似乎也无可厚非。
两种对立的观点,各说各有理。
3、养鱼场大鱼出逃,这个情况下鱼的归属权是谁的?
像类似的情况,其实每年都会发生。以往在农村的时候,每年夏季都会有鱼塘被水冲垮,大鱼游到田间地头,被人抓到后塘主大都碍于情面不会吭声,但内心肯定还是很不愿意的,毕竟这原本应该是属于他们的财产。
但鱼只要跑出了鱼塘,只要谁抓住就是谁的,这好像成了一件约定俗成的事情。
如果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些鱼虽然跑了出去,但归属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仍旧属于养鱼户的个人财产。但有个问题比较棘手,那就是如何判断这些鱼是从鱼塘里跑出来的,毕竟谁也不能给每条鱼的身上打个记号,鱼类不像鸡鸭牛羊一样,容易辨识。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很难说清楚谁是谁非。
久而久之,人们便形成了一定的习惯,自然河道里的鱼属于公共财产,只要不是禁捕水域,或者使用禁用的捕捞方法,谁都可以去捞,哪怕是从鱼塘里跑出来的鱼被人捞到,塘主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这一看似简单的问题,实则触及了深层的社会和道德问题。当养鱼人的心血和投资在洪水中化为乌有时,那些在河岸边捞鱼的人们,是否在无意中成为了“吃人血馒头”的人?
这个问题仍旧值得讨论。
但对于养鱼的人来说,不应该把眼睛盯在这些捞鱼的人身上,那样只能徒增伤悲。养殖户们应该积极进行自救,减少自己的损失。同时也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诉求,看是否是因为泄洪管控不当导致鱼塘被冲,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有关部门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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