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说得好:喜欢打狗的能是什么好人
四川崇州有一只未牵绳的家养犬,突然袭击了一个两岁小女孩。
正常人都觉得这事的处理逻辑是不是很简单?该抓抓,该关押关押,该处理处理,该赔偿赔偿啊。还可以趁此机会多警示一下那些道德水准低下的养狗人,更可以趁机完善法律法规啊。我们现在养狗规范化确实不够,像那种遛狗不牵绳的,我觉得就应该施以重典,只要处罚力度够了看谁还敢不牵绳呢?这种养狗人才是处理的焦点吧。
谁知道,一觉醒来,这个锅全国的流浪狗一起背了。它们被喊打喊杀,流浪猫狗都变得“罪大恶极”,很多人都不敢出门遛狗了,有不少人趁机借着“正义”的旗号正大光明捕杀狗,有人放言以后出门遇到狗见一个打死一个,还有人直接在狗粮的快递里下毒......我一看,连中华田园犬也在某些地方的禁养名单里了,我就感觉有些事也没有什么尺度,一些人一旦决定赶尽杀绝,他们总有办法。
事情越来越离谱,因为一个养狗人的错误,就大肆呼吁“一刀切抓狗运动”,无差别捕杀,真的有点令人发指了,尤其是“以禁养犬之名强行夺走抱在主人怀里毫无攻击性的小狗”和“校园流浪狗小黄——一只最相信人类的小狗被无情捕杀”,逐渐压垮很多人最后一道心理防线。
在有些地方,狗生真的不易,不亚于人生之难。
在有些地方,人性也真的可怕,不亚于恶犬之恶。
他们并不会明白“避免被狗伤害的最直接方法是管好人”。一拴绳,二文明,三不遗弃,这么简单的事做不到,还怪狗不好。
虽然我对这种“一狗伤人全国狗赎罪”的处理逻辑感到震惊,但也并不是很意外,他们这些人从来不是为正义而叫嚷,只是单纯地为了伤害他人、快乐自己而已。想想以前砸车的是不是他们,喜欢起哄带节奏的是不是他们,那现在眼看着能对猫猫狗狗“合法施暴”,他们哪能错过。
有人说这不合理啊!一车撞人,全国司机吊销驾照了吗?一人强奸,全国男人化学阉割了吗?一人不尽责把娃弄丢,全国人民禁止生孩子了吗?
但是我们争论这些逻辑也是没有意义的,有人就说了:他们不谈逻辑,他们就是因为恨狗,所以喊打喊杀。
我觉得他们又说错了。什么恨狗?还真不一定。
这种事真不能用爱狗vs.恨狗来定义,纯粹是恶vs.不恶的区别。
怎么区分正常人与恶人?
正常人:我虽然不养狗,但我不想伤害这些动物,也不伤害爱狗人士的感情。
恶人:反正我就要干点坏事,我不敢neng死人,我还不敢neng死几只狗吗?
你说他们是因为狗伤了人而跳出来“主持正义”,又错了,其实狗不伤人的时候他们也想这么干的,只是找不到契机。
现在好不容易等到了一个引子,正好有机会释放一下藏在心底的歹毒,能不好好利用吗。
如果让他们出门跟恶势力battle一下,他们绝对是不敢的,但你让他们拿起键盘呼吁杀死全国的流浪狗,他们比谁都积极。
有时候,人干坏事不需要出于恨,只需要单纯的坏就够了。
有朋友说她的朋友圈里竟然有人支持捕杀所有流浪猫和流浪狗,她觉得不可思议,以前没看出来,朋友圈里人彼此间认知差距居然这么大?
我说这没啥好大惊小怪的,哪里是什么认知差距啊,不就是坏么。这种坏人,只需要拉黑就完了。
我这人在这方面就是挺狭隘,我没那么会换位思考,没什么包容性。我一向会根据一个人对待动物的态度来判断这个人的基本盘。
我有一个朋友对猫毛狗毛都过敏,而且是严重的那种,她不敢接触猫和狗,但她看到小猫小狗会选择自己绕开,不会把自己当上帝一样要求猫狗赴死给自己腾地方。跟这种朋友交往铁定是没毛病的,她连小动物都不好意思伤害,会伤害人吗?
其实我自己有慢性荨麻疹,近几年过敏源检测报告里有猫毛,但这个检测结果出来之前我已经养猫了。现在我的猫已经八岁,我宁可自己长期每天吃抗过敏药,也不会把它遗弃或送人。
我一直坚持一个观点:一个人对待动物的态度就是这个人对待人的态度。
今年夏天河北水患的时候,很多救援队在被水淹了的马路上营救狗和猫,我觉得这些是善良的人,会有好报。但同时我并不会认为那些没有营救狗和猫的人有罪,因为他们没有义务爱狗和猫,只要不对它们实施伤害就够了。所以,一个理性的人,正常的人,看待事物都应该是这样辩证对待、理智区分的。
可那些因为一个狗主人犯了错就株连九族、喊打喊杀所有狗的人,他们不正常,他们的认知达不到人的高度,连狗的高度都不一定够得到。
其实谁都有权利不喜欢动物,可以不爱它们,也可以不主动保护它们,但至少不要故意伤害它们,就像不伤害人那样。
如果一个人,逮着点什么风吹草动就喊打喊杀,那么有一天对人同样会落井下石。这样的人你还留着当朋友,你准备以后给他当下酒菜吗?
社会的进步从来都是靠血的代价和教育的提升换来的,我们现在已经有雪的代价了,那么作为最高等级哺乳动物的人,应该思考如何改进法制,提高人民安全感,而不是向弱者开炮。很多时候你会发现挺无奈的,当你穷极一生用教育、收入、阶层等等不断努力终于把自己和一些人隔绝开来,但一有什么社会事件,你辛苦打造的这些壁垒一下子全消失了,那些大可(sha)爱(bi)就在你身边,特别是一上网,他们无处不在。
我只能说,那些能轻易对无辜的小动物下毒手的人,有可能的话大家尽量敬而远之吧,他们今天能喊打喊杀狗和猫,明天不一定会对人做什么。
最近我的心理学课在做第一期研究方向报告,我的一个同学是研究犯罪心理的,在谈到最近的抓狗事件时,她给我们讲了一个“麦克唐纳三合会”的理论——连环杀手的三个潜在迹象:虐待动物、5岁后尿床、放火。
我经过同学的允许,展示她报告中的一部分内容:
杰弗里·达默因杀死数只动物而闻名,其中包括一罐蝌蚪,他把这些动物交给了老师,他还会解剖道路上被杀的动物并漂白它们的骨头。泰德·邦迪会操纵并杀死宠物店的老鼠。约翰·韦恩·盖西用汽油点燃了野火鸡。虽然并非所有连环杀手都表现出这种行为,但很多人都有 (Cull, 2022)。
根据这些研究成果,我想进一步研究虐待动物和对人暴力犯罪之间的联系。在中国鲜少有麦克唐纳三合会相关的研究,或是因为中国对罪犯看管更严格,亦或者是中国对虐杀动物方面缺乏认知(我国目前没有动物保护法)(中华人(专题)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n.d.)。
如果虐杀动物会导致人对人的暴力行为,那么捕杀流浪猫狗行为是否会在未来激发更多对人暴力事件?未成年人观看成年人虐杀动物后是否会对心理健康产生负面影响,这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这种虐待影响到家庭和广泛的社会机构,不仅伤害动物,而且表明各种人际暴力和个人行为障碍。我希望讨论动物虐待和对人暴力行为的研究,以及动物暴力与成人后的家庭暴力和儿童虐待的联系,并研究防御机制以及同理心和悔恨的作用等促成因素。
心理学里对暴力倾向者的研究已经相当深入,大家都可以查到各种学术文献,研究表明他们的共同特征非常明显。
你看最近那些喊打喊杀的,是不是就很明显符合缺乏同情心、视生命如草芥、自控力差、需要兴奋刺激、没有责任心这些特征。
所以我们不用去了解这些人因为什么原因会如此毒辣、不合逻辑、不近人情,我们只需要知道当我们发现他们时,我们要让自己及家人、宠物、花花草草、一砖一瓦,彻底地对他们躲避、远离、减少交集。
当然,我不能给一个喊着杀狗的人迅速贴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标签,也不能因为一个人这样做了就呼吁把所有喊杀狗的人清空、以绝后患,只能找个冠冕堂皇的体面理由:道不同不相为谋。这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我只会自己主动躲开,离他们远远的,而不是让他们滚。
否则不就跟他们一样以为自己是上帝、掌管生杀大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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