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大侠悬案
作者:玄鸟大致案情:
1987年6月5日(星期5)夜,潜入呼兰县许堡乡派出所民警张福贵家中,杀其一家4人,伤1人,得“54”式手枪1把,子弹若干;
1987年10月12日(星期1)晚7时许,潜入巴彦县万发镇派出所所长贺瑞忱家院中,杀贺瑞忱和邹树申2人,枪被打掉;
1987年10月27日(星期2)夜,潜入呼兰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马福林家中,杀其一家3口,得“54”式手枪1把(此处原文先为64式,但在后文中又2次称为54式,取多舍少,以54式为准),子弹若干;
1987年12月27日(星期日)晚5时许,在呼兰县公安局副局长董超家门口,杀民警朱海;
1988年2月15日(星期1,阴历腊月28)晚,杀呼兰县法警刘某于其家门口。案件具体细节:
1. 1987年6月5日许堡乡案
凶案发生于呼兰县北30公里的许堡乡。死者张福贵,1950年生,许堡乡派出所的外勤民警,1985年从警,好结交,社会关系较复杂。其妻孟繁杰为当地老师,两口子还经营一家饭店,生有2女1子。案发前,张福贵已连续在呼兰县第一人民医院陪床3宿未归。6月5日晚7时许,张福贵到呼兰县某搞工程的人家里吃饭。8点多,张福贵与许堡乡另一名干部搭车回许堡乡。9点左右,2人抵达许堡乡分开,张福贵到其岳父家喝茶。9点半以后,张福贵回家。其家与其岳父家只有50多米。
张福贵家为独门独院的3间砖瓦房,门朝南,紧靠道边,与许堡乡派出所、乡政府隔街不远。其院左右及北面紧临邻居。案发后,除其房西面的一扇窗户玻璃破碎外,其余的门窗均完好无损,且门被反锁。
案发现场,张福贵身着背心裤衩死在地下,身中17刀。其妻孟繁杰着线衣裤倒在炕头,头胸腹多处中刀。其大女儿脖颈几乎被割断,儿子被利刃穿胸。其小女儿腰中3刀,幸而生还。
张福贵的一把“54”式手枪连同枪套和腰带子弹被拿走。凶手在其家翻箱倒柜,却没动照相机、手表及其上衣内的几十元现金。现场发现歹徒42号农鞋印。
2. 1987年10月12日万发镇案
凶案发生于呼兰县北80公里的巴彦县万发镇。死者贺瑞忱,时年36岁,身高1米78,魁梧干练,警惕性高。曾任巴彦县公安局内保科长,后调任万发镇派出所所长,在当地行“霸道”,经常鸣枪示警。有妻子和一12岁女儿。案发当晚7时许,贺瑞忱下班回家,比平时晚了2小时。
贺瑞忱家为独门独院的3间砖瓦房,门朝南,院南北长20多米。3间房中间是厨房,东间当时其妻正与家访老师谈话,西间女儿正做作业。
贺瑞忱回家后,心神不宁,直向窗外张望,后出屋。紧接着1声枪响,其妻以为其又在示警,不以为意。而此时贺瑞忱却与歹徒在院门口相遇,两者同时出枪,贺中枪倒地。歹徒开第2枪,却卡壳。于是上前连出4刀。此时东屋贺妻与家访老师见过了多时,仍不见贺瑞忱回屋,遂一起出门探视,却见贺瑞忱倒在血泊中,身中1枪4刀,昏迷不省。而此时歹徒已躲在西墙根,褪出哑弹。贺妻女与老师将贺瑞忱抬入东屋,邻居镇干部邹树申前来探视,并疾奔西屋打电话呼县医院。歹徒再次现身,枪杀邹树申。东屋3人又闻枪声,出门与歹徒相遇,歹徒举枪射击老师,却又卡壳。老师抬手使板凳将歹徒手中枪击落。歹徒返身出院逃窜,3人追赶未果。贺瑞忱伤重身亡。
现场遗留子弹与张福贵的枪吻合。手枪上发现歹徒指纹。根据贺妻描述,凶手身高与贺瑞忱相仿,1米78左右,身体魁实,头戴前进帽,蒙面。贺女描述歹徒面有疙瘩。在万发镇北的泥河岸,发现歹徒遗留的42号农鞋,枪套,长2尺2的深灰色旧涤卡青年服上装,长107厘米的蓝色的确良警裤,烟色58号涤纶单帽,深蓝色晴纶毛线围脖。蓝色警裤内发现1枚子弹,为歹徒顺出的卡壳弹。歹徒裤子上有柴油和机油旮旯,裤腿上有金属油漆。歹徒衣裤无烟丝烟沫甚至烟味。3. 1987年10月27日呼兰县城案
凶案发生于呼兰县城东南。死者马福林,时年54岁,任呼兰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与妻子和儿子同住。其妻有精神疾病,不能自理,需其与儿子喂饭洗漱。
马福林家为独门独院的3间砖瓦房,门朝南,院内养多只鹅。隔墙与其女儿女婿的3间砖瓦房邻院。
当夜,马福林和其子被利斧砍死在炕头。其妻也被砍死,靠在墙上。凶手翻墙进入院内,而马福林房门的风钩一拉就开,毫不设防。
马福林的一把“54”式手枪拿走(此处原文先为64式,但在后文中又2次称为54式,取多舍少,以54式为准)。凶手在其家翻箱倒柜,拿走几十发子弹。而后又将马福林家的鹅放出。马福林家的2辆自行车被盗走,后在城外6公里处发现,发现某陌生人的右手拇指和食指的清晰指纹。
4. 1987年12月27日呼兰县城案
凶案发生于呼兰县城西北公安局副局长董超家门口。死者朱海,时年33岁,呼兰县建国派出所民警。晚上大约5点20左右到达董超家门口。
董超家为独门独院的5间砖瓦房,门朝东,房朝南,院长20多米。院北是条巷,院东是条土路,两侧都有邻居。院南是空地,院西是杨树林。
在朱海到达董超家之前,凶手在其院南墙外等了一段时间,其间凶手没留下烟灰、唾沫,也很少走动(凶手可能在等待伏杀董超而非朱海)。朱海到董超家门口,放下自行车,刚按门铃,凶手从院南墙外转出,在20多米外开枪,头枪击中朱海左后腰,二枪击中朱海腹部,后抢救无效牺牲。董超儿子在家,闻枪出门发现朱海,凶手已逃走。朱海体内取出的子弹与马福林的枪吻合。5. 1988年2月15日呼兰县城案
凶案发生于呼兰县城东南临呼兰河。死者刘某,时年30岁,呼兰县人民法院法警。刘某家为独门独院。而其父(法院干部)在其邻院住。
当晚刘某出门倒水,凶手从其背后出刀,穿透后背。2人随后厮打在一起,凶手在厮打中朝刘某连开2枪,都没击中要害,刘某也还了1枪,也没击中凶手,但将凶手吓跑。
公安随后赶到,一条最出色的警犬直追入冰封的呼兰河上,然后失去目标。刘某后抢救无效牺牲。现场遗留子弹与马福林的枪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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