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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九周年

送交者: jefferson23[★★声望品衔9★★] 于 2024-07-10 7:54 已读 16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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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九周年 中国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或称中国大陆709扩大抓捕维权律师事件709大抓捕是指2015年7月9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当局在多达23个省份大规模逮捕、传唤、刑事拘留、带走、失联、约谈了上百位律师、民间维权人士、上访民众及其亲属的事件,部份人士因此下落不明。

 zh.wikipedia.org/zh-hans/中國709維權律師大抓捕事件


2016年1月12日,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世锋、律师王全璋、实习律师李姝云、律师助理赵威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逮捕。[11]同月,为总部设在美国的人权卫士紧急救助协会工作的瑞典人彼得·达林,因与锋锐律师事务所有关而在北京被拘。[12][13]


在2017年3月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两会上,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工作报告中,都将“依法起诉、审结周世锋、胡石根等颠覆国家政权案”作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的重要政绩。[14] 美国国务卿布林肯2021年7月声明,呼吁北京释放被拘押或监禁的人、确保家人不受骚扰、恢复律师身份;他对受到不公正的拘留、审问和监禁的300多名律师和人权捍卫者表示敬意。[15]


背景

2015年7月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草案暂时搁置,中国各地的维权律师虽为搁置情况,但对未来不报乐观的态度。中国维权律师王宇认为,刑法修正草案未依照国际标准,让律师在刑事辩护上有豁免权,不论是中国死磕派律师、人权律师还是其他律师都会受到影响。[16]


2015年7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寄出快件,建议“拿掉”《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次审议稿中颇有争议的第35条,同时暂缓增补第36条。律师团指出第35条的入罪主体有4类诉讼参与人,正视目前法律现实,此条款更可能成为辩护人量身订做,“应当”的争议也有可能构成入罪理由;第36条应增加“但书”:“但律师在履行代理或辩护职责的除外。”以此作为律师职业保护的平衡条款。[17][18]


刑九草案二审稿第35条拟在现行刑法第308条增加如下内容: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资讯,造成资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7]


刑九草案二审稿的第36条,为拟在刑法第309条扰乱法庭秩序罪中,增加两项适用规定: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有其他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17]


事件过程

王宇律师一家失踪

依据香港团体“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声明,2015年7月9日凌晨起,北京著名人权律师王宇、其丈夫包龙军(律师)及16岁儿子包卓轩陆续失踪,王宇最后一次对外发出讯息是在7月9日凌晨4点17分,由她的朋友在两小时后读取。该则讯息称:门外有人试图撬开我的门锁。然而在此之后,外界便再也无法与王宇取得联系。王宇所在社区的保安透露,凌晨四点左右,大约二十到三十名员警以抓吸毒人员为名,包围了王宇所住的单元楼,并带走一人。在此之前,王宇曾在凌晨3点发出一则讯息称:家里的电源和网路均被掐断;而且听见门外有人撬门;另外,从凌晨1点开始,她就再也无法与她的丈夫和儿子取得联络。7月8日晚,王宇曾在北京国际机场为丈夫及儿子送行。第二日,王宇的朋友从机场查询得知,王宇的丈夫及儿子并未离开过中国。 失联后,王宇的律师及朋友不断向当地警方查询三位的下落,但截至目前,警方一直矢口否认或拒绝回应。[19]


一些律师被政府人员带走

2015年7月10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四名成员——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律师、周世锋助理李姝云律师、财务总监王方,以及行政助理刘四新,陆续被不明身份人士带走调查或不明原因失踪。该律所曾代理多起著名人权个案,同时也是王宇律师执业的单位。[19]


自本日起,搜捕行动扩大,48小时内北京、天津等15个省市,陆续有维权律师与维权人士被捕[20]


2015年7月11日,维权律师李方平,被江西省萍乡安源区凤凰派出所警察带走[21]


中国官方说法

2015年7月12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机关报《人民日报》刊登新华社在7月11日发出的《揭开“维权”事件的黑幕》一文,证实有部份律师遭逮捕和传唤,宣称“公安部指挥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维权’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22]该文说:


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也做了类似《人民日报》的报导。


被捕者

依“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网站讯息,截至2015年8月21日18:00,至少276名律师、律所人员、人权捍卫者和家属被拘留、带走、失联、约谈、传唤、短期限制人身自由或限制出境。[10]8月28日止,总人数为277人。[24]9月4日止,总人数为284人。[25]9月18日止,总人数为 286人。[26]


被刑拘/监视居住

律师12人:[10][24][25][26]王宇:北京,锋锐所,7月9日04:00被带走,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包龙军:北京,7月9日03:00开始未能联络,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寻衅滋事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8月28日警方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为由不准予律师会见。王全璋:北京,锋锐所,7月10日13:00开始未能联络,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其北京住所8月5日被公安搜查;8月31日律师获知强制措施由刑事拘留变更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刘四新:北京,锋锐所行政助理,因审判不公被除牌,10日08:45开始未能联络,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刑拘在天津河西看守所。谢远东:北京,锋锐所实习律师,7月10日被从家里带走,同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李和平:北京,7月10日14:00 被警方带走,失踪已逾63天,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李春富:北京,李和平律师之弟,8月1日约2200被天津警方抄家带走。9月15日律师被告知李春富已被监视居住,但地点不明。谢燕益:北京,7月10日下午约谈,12日早上被带走,中午被抄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周世锋:北京,锋锐所,7月10日07:30被带走刑拘。黄力群:北京,锋锐所,7月10日 08:30开始未能联络,已被刑拘。隋牧青:广东广州,7月10日23:40 被带走,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谢阳:湖南,7月11日05:40被带走,未能联络,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秩序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陈泰和:广西,7月13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羁押于桂林三看,16日下午首次会见律师覃永沛,后不再允许会见。至8月13日转至家中监视居住。律师无法获知案情,通信需要批准。陈和其太太名下的所有银行帐号遭查封。其他11人:赵威:又名考拉,北京,李和平律师助理,7月10日17:00被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刑拘在天津河西看守所。高月:北京,李和平律师助理,7月20日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勾洪国:又名戈平,天津人,7月10日上午在北京被天津国保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监视居住。8月24日当局修改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刘永平:又名老木 ,北京,7月10日确认被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监视居住。王芳:湖北武汉,7月28日上耿彩文家被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5天,后转刑拘,现羁押于武汉第一看守所。尹旭安:湖北武汉,7月28日被抄家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5天,后再加长10天。8月20日被转刑拘,被拘逾45天林斌:望云和尚,福建,7月10日中午在四川成都机场被带走,失踪已逾63天,其主持的寺庙福建九仙禅寺7月9日被查抄,其母8月16日被强行带离该寺,8月28日确认被天津警方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刘金莲:化名“刘亚杰”,广州,因涉及“王宇文化衫”事件,8月28日被新塘永新派出所带走,已逾14天。8月31日核实被刑拘,所涉罪名为“寻衅滋事罪”,现关押于增城市看守所,与刘正清律师会见被中断。黄永祥:广州,因涉及“王宇文化衫”事件,8月28日被新塘永新派出所带走。现关押于增城市看守所。当局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不允律师会见。。卫小兵(广州,因涉及“王宇文化衫”事件,8月28日被新塘永新派出所带走。现关押于增城市看守所。赖日福:化名“花满楼”,广州,因涉及“王宇文化衫”事件,9月9日下午被带走,家中物件被员警查抄。11日律师会见,得知涉及“寻衅滋事罪”。

强迫失踪/去向未明

律师1人:李姝云(锋锐所律师)其他5人:王芳(锋锐所会计)、胡石根。[10][25][26]

软禁

其他4人:包蒙蒙(王宇儿子)、沈爱斌。[10][25]

限制出境

律师12人:[10][27]张庆方:北京,许志永辩护人,8月3日准备和女儿及朋友的孩子从首都机场飞去美国,被拦截,理由是接北京公安局通知,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梁小军:北京,8月20日欲带妻儿经由日本赴美学习访问,在首都机场被拦截,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蔡瑛:湖南,李和平律师辩护人,8月17日欲从长沙飞往台湾被拦截,被告知北京公安局指示他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斯伟江:上海,8月11日在浦东机场被北京市公安局限制出境。李方平:北京, 7月下旬在广东深圳福田口岸被拦截,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李国蓓:北京,9月6日 北京机场被拦截,禁止出境。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陈建刚:北京,9月6日,北京机场被拦截,禁止出境。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陈武权:广东深圳,8月16日在罗湖口岸被拦截,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燕文薪:北京,8月21日在深圳罗湖口岸被限制出境。葛永喜:广东,9月5日 下午从深圳福田口岸准备出境前往香港,被边检工作人员告知:北京市公安局以葛永喜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限制其出境。刘正清:广东,9月6日 中午 深圳福田口岸被拦截,以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限制其出境。黄思敏:湖北,9月6日 黄思敏准备从武汉去香港,但在机场被边检拦下,工作人员称“北京市公安局说你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其他6人:包蒙蒙 :王宇儿子,北京。向莉:北京,7月16日被禁止出境。锋锐所某律师的孩子:北京,在上海读大学,8月2日和同学随老师前往牛津做交换生,在机场被拦截,理由是可能危害到国家安全。李和平律师儿子:北京,15岁,8月17日在郑州办理护照,显示由北京公安局发出的限制出境标注。李和平律师女儿:北京,5岁,8月17日在郑州办理护照,显示由北京公安局发出的限制出境标注。刘亚杰女儿:广东,8月份,港澳通行证被当局强行剪毁。谢阳律师大女儿:湖南,14岁,2016年12月从深圳前往香港出海关时,发现被限制出境。

被短暂拘留、强制约谈、传唤

截至2015年8月21日18:00,至少241名律师/律所人员/人权工作者,被拘留/带走/失联/约谈/传唤/短期限制人身自由。8月28日,人数为243人。9月4日止,总人数为248人。9月11日止,总人数为251人。[10][25][28]


被查抄律师事务所

共有3家,包括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李金星律师办公室、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李和平律师所在事务所)。


2018年3月19日,北京市司法局吊销了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执业证,2018年11月9日又注销执业许可证。[28] 认罪取保


2016年7月7日,李和平的女助理赵威认罪取保,不过目前下落不明;2016年7月底,王宇认罪取保,不过目前下落不明;2016年8月5日,任全牛认罪取保;2017年5月8日,谢阳当庭认罪,次日取保,但仍受严密监控;[30]

定罪判刑

被逮捕的人权律师、人权活动家都关押于天津市看守所,并受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


2016年8月2日,翟岩民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2016年8月3日,胡石根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16年8月4日,周世锋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31]2016年8月5日,勾洪国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32]2017年4月28日,李和平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33]2017年12月26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谢阳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罪罪名成立,但由于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且他归案后悔罪、认罪,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然而,被判同样罪名的吴淦,却因“犯罪行为积极,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深”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34]2019年1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王全璋颠覆国家政权案,认定王全璋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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