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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害怕“惩独”?

送交者: 我在枫林中哭泣[♀☆★★★女中豪杰★★★☆♀] 于 2024-06-25 23:11 已读 1342 次 1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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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党舆情中心副主任孙荣富今日发文认为,在北京公布《惩戒“台独”意见》后,“台独”已经不是言论自由的范围,而是一种犯罪行为,而且最高可以被判处分裂国土的死罪,这是“打独促统”的积极举措,一种扩大“两岸一国”力量的明确法律界定。可以预见:未来,选择不做“台独”罪犯,承认自己是中国人的台湾民意,会愈来愈高。
 
孙荣富指出,为了“台独”的政治存在,“台独工作者”的赖清德当局也不敢“直球对决”大陆的《惩戒“台独”意见》,反而是戴上“中华民国”的面具,将“中华民国”等于台湾并偷换成“台独”,企图逃离《惩戒“台独”意见》的分裂国土死罪,民进党真是一个贪生怕死的政党!而在《惩戒“台独”意见》之前,不承认“两岸一国”的民进党,就是个“违宪”违法的乱党。
 
孙荣富提醒,请“台独罪犯”的民进党政客搞清楚:2024“大选”的“反台独民意”高达六成,经由投票率换算,实际支持赖清德的民意,可是只有两成二的少数“台独”民众。《惩戒“台独”意见》是明明白白地定义:什么是分裂国土与“台独”。“违宪”违法的民进党说:台湾人民进到大陆,即便是旅游,也有可能被以莫须有罪名扣押,这是民进党的“恐中病”又犯了,民进党就是个恐惧“惩独”而且“毁宪乱政”的政党,自己不敢也不能去大陆旅游,绝大多数的台湾人民可不是“台独罪犯”的同路人,而是备受大陆欢迎的善良民众。

孙荣富说,爱护中国支持两岸统一的人,不必担心。有智慧的台湾民众,当然可以选择不当“台独罪犯”、不做民进党同路人,而是也可以正大光明做个中国人。

港媒指出,大陆“惩独”法条清晰,对各种形式“台独”全面打击,“无死角”,触法必受惩治,罚当其罪,涉外“台独”、“文化台独”等也绝不能再碰。不管是谁,不管什么组织,都必须停止一切“谋独”行径,莫再心存侥幸,否则就必须承担相应行径的法律后果。反过来说,如果不“搞独”,包括不碰涉外“台独”、不搞文化“台独”,没有触法,就不必焦虑。
 
此前,台湾青年联合会理事长何溢诚发文指出,《惩戒“台独”意见》透露出4项特点,实属罕见。一是可以判处死刑,二是可以缺席审判,三是没有20年的诉讼期限制,而是终身追责,四是颁布之日立即执行,颇有“刑乱国用重典”之况味。文章认为,大陆强调“台独是死路”,如今将之定性,量刑,是对“台独”分裂言行、嚣张气焰的当头棒喝。为今后大陆反“台独”、反分裂斗争树立了更加清晰的重点打击对象。

绿媒也发文警告说,《惩戒“台独”意见》威力比可能比《港版国安法》更强,最杀之处在“认真贯彻执政”!并提醒民进党,接下来需要“密切注意”大陆将如何依《意见》对“台独”动手,“拭目以待”下一步。《意见》不只对“台独”具有威慑作用,还体现大陆对台战略主动性和主导性的政策举措,为推动和平统一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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