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扉:到底啥是人民利益?
到底啥是人民利益? 注:发心做一个专发原创的公众号,是因为我计划写一个西方对中华的文化侵薄史系列文章。在我想来,不管对西方是反对还是赞成,至少对东西方接触的历史有个大致的了解才比较合适,如此,不管是反对或赞成,都有一定的史实依据,不再只是立场观点碰撞的鸡同鸭讲。我认为这是一桩很有意义的工作,对自己也是一个提升。和我一样对这类史实感兴趣的朋友,请关注本号,如果您认为文章不错,就请多多转发支持,愿意打赏当然更好,哈哈!先此致谢!“人民”是个非特指的不特定多数人群的指称名词,随便哪个鬼都可以自称代表人民,随便谁也可以反驳:“你是老几?你凭啥代表人民?”所以在究问“谁在损害人民利益”时,首先得搞清楚啥是“人民利益”。
简单理解,“人民利益”就是大家都需要的利益。大家都需要的,有一个名词叫“公共利益”。而这“公共利益”和“人民利益”一样是团乱麻,但这个词儿一般人拿不起,不能像“人民”一样随口就代表了。能拿起“公共利益”做借口的,一般是国家,就是政府。
马克思分析说:统治阶级的利益是否与公共利益一致,与国家内部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而定,在少数人作为统治阶级的情况下,统治阶级的利益并不全是公共利益,而只是统治阶级的“私益”。大明皇朝姓朱,是老朱家的私产,因此他的利益更多的是与公共利益冲突,而非一致。但他家掌握着国家政权,所以明明是自家私益,愣被说成公益,还用“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这类大词装饰一番,更加气度不凡,牛逼哄哄,谁也不敢异议。而在以集体主义意识打底的中国文化中,“牺牲小我,成就大我”是高风亮节,于是这各种名号的“利益”们都可以完美碾压个人私益。没办法,中国历朝历代都是这个尿性,这是历史,否认不得。其实,公共利益如果可以肆意侵害个人利益,也就没有了公共利益。或者说,这所谓的公共利益就是假的,只是某家某姓的私益。
但说真的,公共利益没有那么高大上,复杂得让人头疼。它实际就是国民每个人都能利用的、满足顺应人的欲望和追求的“资源和条件”。社会越发达,这些资源和条件就越繁杂。这是因为人类追求利益的方式千差万别,需要的资源条件都不相同。然而归根结底,公共利益就是绕着人人都有的基本欲望和追求转。而人的基本欲望和追求是什么呢?很简单,就是个物质满足和精神追求,在社会意义上简单解释一下,前者就是发家致富,后者就是成名成家,用中国古话说就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中国古话讲的“民以食为天”,就是追求最低层次的物质满足,是必需的生理需要。衣食饱暖,这就是人民的利益,追求这些具有天然的正当性。顺应人们这方面追求的,可称之为“做公益”,如新加坡的居士林给吃不起饭的穷人提供免费的一日三餐外加下午茶;制造障碍甚至阻绝人们这方面追求的,就是“损害人民的利益”,例子嘛,各位自己脑补就好了。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无论中国古典论断还是现代社科理论,都指向政府必须为满足人民的这一欲求而想法设法努力奋斗。要说防饥饿类措施设备,中国历代政府还都有,政府灾害时赈灾,还有政府支持、民间组织的“义仓”,都是。但若进一步,政府就不干了,就要努力损害人民的利益了。
进一步是什么?是饱暖之后追求发家致富。这仍然是正当追求,人人都有权利去追求的,是“人民的利益”。但是在中国,这种“人民的利益”是与统治者的利益起冲突的。中国历史上,你很少发现统治者鼓励人民发家致富的例子,多的是各种制造障碍和阻绝。文的是制造种种“饱暖思淫欲”主题的鬼话,把人类正常的生理需求绑架到道德的战车上,对人民追求物质满足制造铺天盖地的舆论压力;武的就是大明皇朝搞海商那一套,不许人民经商求富,给海上经商制造各种各样的障碍,最大的是禁海令,结果把人民逼成倭寇。本来转职海寇的海商用“倭寇”之名,目的在于为家族避祸,没想到这变成了大明皇朝的绝佳借口,把镇压人民反抗变成了抗击外国侵略,几乎完全抹杀了其损害人民利益的实质,蒙蔽天下。其威力直贯于今,到现在都有很多支持大明“抗倭”的人。真是哀哉!
如下例:
网友“XX刀客”:人民是国家的根本,如果政府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那么政府代表国家就是合法的,人民拥护这个政府,就是爱国的表现;如果政府不是代表人民利益,而是代表利益集团少数人的利益,盘剥压榨人民,那么这个政府就不是代表国家利益,就是伪政府,反对这样的政府就是爱国的表现!但是,无论以上哪种情况,外敌入侵时,当带路党、投靠外敌就是汉奸卖国贼!明朝政府再混蛋,也不是某些人投降倭寇的理由!倭寇难道只是反对明朝政府,对人民秋毫无犯?某些人不仅仅是脑残,它们是头顶长疮,脚底流脓——坏透了!
史扉注:这位网友说的,下段清楚,明显可以看出,是中了大明皇朝大文宣的毒,对史书中“虽既称倭夷,其实多编户之齐民也”(明·屠中律)这类记载视而不见,对倭寇头领都是中国人视而不见,这段中要求“完美受害者”的错误现在人们基本都能看出。
上段错误则比较隐蔽,就是“如果政府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如果政府……代表利益集团少数人的利益”。政府是一个人类组织,和利益的属性完全不同,它既不可能代表“人民的利益”,也不可能代表“利益集团少数人的利益”,因此这段话是错误的。但如果把“利益”去掉,那就成了“政府代表人民”“政府代表利益集团少数人”,显然头一句和前文的结论相悖,因此还是错的。
请记住:政府代表人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谎言,是彻底的骗子言语。能代表人民的,只有黎民百姓!
该网友的上段话要对,我的浅见是:把“代表”变成“维护”。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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