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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满洲国警察李际周的自述

送交者: 布南温[♂☆★★声望品衔11★★☆♂] 于 2024-06-24 8:34 已读 97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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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伪警察的自述 李际周 口述 马 毅 整理
2024-06-23 23:07·欧的夫

我叫李际周(又名李盛堂),在伪满洲国时我曾当过警察。从警士、署长起,直到经济系主任和特务主任,一共干了近十年。而今,我已年逾古稀,虽然那段不光彩的经历对我来说早已成为历史,然而,作为旧社会罪恶环境的亲历者和见证人,我却很想回忆一下自己涉身警界近十年的经历和所见所闻,旨在揭示过去的黑暗,珍视今天的光明。如果通过我的回忆能使今天的青少年在新旧社会的对比中,更加珍惜新社会的优越环境,更加热爱我们的祖国,那么,我会感到十分欣慰的。


我是怎样进入伪警界的


一九一四年,我出生在小市马皮匠沟村一个农民家庭。自幼家境贫寒。父亲苦了一辈子,深知穷人家的孩子若不学点文化,将来难得有出息。为了在我们家中培养出个读书人,父亲和一家人省吃俭用供我读书。我十八岁那年,进了本溪太子河沿的师范讲习科。我深深懂得父亲的一片苦心,学习十分刻苦,每次考试都名列榜首。然而,“九·一八”事变却使我继续求学的念头化为泡影。学校解散,我也中途辍学回家。 由于念了一点书,见了一点世面,我再也不安心在家务农了。我想,即使求学的机会没有了,但若能到外面闯荡闯荡,找一个合适的职业,总比在家强。


可是,在日本人统治的天下, 一个卑微无势的农村青年, 到哪里去找事干!后来,听说奉天(现在的沈阳)有个东亚中学招工读生,不用交学费就可以念书。我立刻活了心, 回家与父亲打了个招呼,便匆匆赶到奉天应试。不料,竟轻而易举地考上了。待我入学后方才明白,这个学校是日本人办的日语专修科。开始,心里有点矛盾,但又一想,管它谁办的,只要能学到文化就好。这个学校,只开日语课,我渐渐地学通了日语,掌握了会话的能力。两年后,不知什么原因,这个学校也宣布解散,我再次辍学回家。


在二十三岁那年春的一天,我正呆在家里,突然来了一帮人,没说分晓就强硬地把我带到碱厂附近的一个大山里。(后来我才知道,那帮人的头头叫张景山,是土匪头子黄锡山手下的人,过去因我的祖父与黄有点冤仇,所以抓我做人质,当时群众叫“绑票”。)说来也巧,县公署保安队六分队路过此地冲散了“土匪”, 我才得救。


在回家的路上,六分队队长(姓孟)见我挺精明,又有文化,便问我:“你想不想当警察?”我听了一愣。还没等我回答,他又接着说:“你有文化,又挺精明,当警察准会有前途,也不会被人欺负。” 本来我就一心想离开农村,只是苦于求情无门,而一直未能如愿。听他这么一说,我真是喜出望外。心想,要能当个警察倒也不错,一有碗饭吃,二又可利用权利治一治坏人。

于是,我用试探的口吻问:“我是个穷小了,既没‘人力’,也没大洋,能要我吗?”孟队长笑了笑说:“我倒愿成全你。”随即从上衣口袋里抽出一个名片递给我:“你如果愿意,可见广告按期赴考,遇到什么问题出示名片就可以解决。” 同孟队长分手后,我心里暗想:今天真是因祸得福啊!如果不被黄锡山一伙抓去,说不定这辈子也遇不到孟队长这么个好心人。


回到家里,我见全家人正在为救我无计而发愁呢。当我把整个过程说了一遍后,全家人都非常高兴,说这是祖上积德。 考试的日期到了,我满怀信心参加了考试,结果成绩优异。但在体检时,检查官认为我身材太矮小,不合格。我急忙亮出早已攥在手里的名片。检查官接过仔细地看了看,便笑容可掬地说:“可以可以。”就这样我便成了一名警士,从此也开始了我复杂的警界生活。


我在伪警界中的经历和见闻


进入警界后,先接受新警士训练。当时负责训练的教官叫许庶,还有一个助教姓唐。训练项目主要是警察的基本功训练,也就是体魄训练,加上警察的基本常识的学习。教官对我们要求很严厉。三个月的训练结束后,经考试我的成绩名列前茅。按理,我应该是上等警士,月薪可拿十四元。

因为没送礼,无人情势力,我却被挤到了第四号,月薪只拿十一元,成了一个三等警士。开始,我觉得很不公平,但想一想自己的家庭地位,也只好忍气吞声了。考试结束后,县警务科准备把我分配到清河城分署,我听说后觉得不理想。原因是清河城地境偏僻,土匪经常出没,不安全。于是,我找了个借口申请到石桥子警察署。县警务科竟然批准了我的申请。


康德三年,我正式被安排到石桥子警察署就职。 石桥子警察署位于沈丹铁路沿线,交通方便,信息灵通,是当时本溪县警务科下设的一个重要分署。该署设署长一人,指导官一人,警士二十余人,负责管理本地区各方面事务, 权限近于现区政府。当时, 署长叫于泽普 (中国人),指导官叫小林重夫(日本人)。按理,该署的大权应在署长手中,但在日本统治时期实权却握在指导官手里。我到该署后,署长和指导官知道我懂日语,便安排我做翻译工作,还兼管一点事务性工作。由于翻译的身份,我接触了不少日本人,连本地的日本守备队长也混得很熟。


当时,有些亲属和朋友告诫我:“不要总和日本人打交道,免得老百姓骂你是汉奸、卖国贼。”我理解他们的心情,可我认为,接触日本人并不一定都是汉奸;如果想做有良心的中国人也不一定非得迥避日本人。当时我非常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宿命论思想。由此,我为自己规定个行为准则,“行善为本,助人为荣。”但是,在黑暗的警界中到处充满了腐败、罪恶的现象,要想按照这个准则处世是非常困难的。


记得有一次于泽普署长抓到两个人,说是犯有通匪罪,叫我替他把这两个人带到日本守备队处置。于泽普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汉奸, 他经常欺压百姓, 敲诈勒索, 人送外号“刺儿鱼(于)”。我平时就非常讨厌他,一听说让我替他办这事儿,更是反感。但出于表面上的尊重,我先“请教”了有关情况。原来这两个人是哥俩,其中一个叫王德金,他们有个姑父叫李明贵,有过抗日行动。据说,他们哥俩暗地里资助过李明贵。

这次不知是谁为了得到好处,把他们的事密报给了于泽普,但并未抓到什么可靠的证据。我想,于泽普这次肯定是一方面为了讨好日本人,一方面为了敲诈钱财,去做伤天害理的事儿。于是, 我装作为难地说:“我这几天拉肚子,身体虚弱,就怕万一途中罪犯跑掉交待不了。”于泽普听后知道我是找借口不想去,便气急败坏地大骂:“你是个野兵,是个白吃!” 于泽普支使不动我,只好气呼呼地自己去押送。


我挨了于泽普的骂,心里很不痛快。又一想,王德金哥俩被押到日本人手里,判个“通匪罪”可能有杀头的危险,我应该救救他们,如果能救下来,既可以积点德,又能出这口挨骂的气。于是,我准备偷偷去见一见日本守备队长。我和这个日本守备队长平时混得很熟。因为我身材矮小,性情活波,日语说得又很流利,所以,他总喜欢逗我玩,和我闲聊,有时还拿东西给我吃。 我走进队长办公室,见他正在办公桌前翻阅文件,“报告队长,我来了。”他抬起头见是我,急忙把手里的文件放到抽屉里,并上了锁。然后,客气地让我坐下。

还未等我坐稳,他便问我:“刚才你们署长送来的两个人你认识吗?”我立即回答说:“认识。”他又问:“你们署长说那两个人通匪,你是否知道?”我听他这么一问,意识到,他并不十分相信于泽普的情报。我很清楚,于泽普平时为了讨好日本人和敲诈勒索,不止一次向守备队押送无辜百姓,连守备队长都对此十分反感。我正可以利用守备队长对于泽普的不信任,来解救王德金兄弟。于是,我回答说:“据我了解,那两个人并没有通匪的行为,可能是于署长和他们家有怨恨,或者想诈点油水才把他们抓来。”

守备队长听后皱了皱眉头又逼问我:“你敢担保吗?” 我未经思考就肯定地回答:“我敢担保!”话一出口,我才意识到担这个保可是有风险的,一旦他们真的查清了,我肯定要受牵连。我正在忐忑不安,忽听守备队长大叫一声,把我吓了一跳。我由于紧张,没听清他喊什么,还以为要处罚我呢。当两个日本兵从外面进来,我才明白是叫他们把王德金哥俩放了。我这才把提到嗓子眼儿的心放了下来。 王德金兄弟被放的事很快就被于泽普知道了,他一下了就想到是我搞的鬼,便第二次把他们兄弟二人抓到警察署,并当着我的面说:“有人能到守备队替你们说情,这回我送你们到宪兵队,看谁还能给你们说情。”

我知道这话是给我听的,心里很害怕。若真的把他们送到宪兵队,我们三个人就都完了。于是,我给王德金兄弟使了个眼色,对于泽普说:“署长,你别误会了,守备队放了他们二人全是您说的情,别人说话能好使吗?他们为了表示谢意,准备了现大洋, 还未来得及给您送去,您就又把他们抓来了。看在本乡本土的份上, 就把他们放了吧。”于泽普听说有现大洋,满肚子的气一下子就消了一大半。于是,态度来了个大转弯:“看在盛堂的面上,这次就饶过你们,以后办事要明智些,不然要吃大亏的。”就这样,王德金兄弟二人到处筹借了一百八十块现大洋,送给于泽普,才免去了一场灾难。


在黑暗的伪警界中,象以上的现象屡见不鲜。尽管警察署高喊什么“惩恶助善,公正执法”,但在实际上警察署倒是惩善助恶,官官相护,欺压百姓,坑害人民的罪恶机关。 康德五年,我考升警长。县警务科把我调到赛马集警察署任职。

开始,我不情愿到那里工作,因为“赛马惨案”发生不久,我很害怕。所以,我一直拖着不去报到。后来县警务科的马德茂劝我说:“盛堂,你考上警长不容易,如果再不去报到就会被免职的。你若不愿在那个地方常干,先应付一段时间再调回来也可以。”我听了觉得有道理,便在一个半月以后的五月二十日才正式报到。


赛马集警察署有警察四十多人,加分所共一百多人。我的地位虽不如警务主任高,但权力也不小。我接触的案子越来越多,知道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我不忍日本人迫害一些无辜的中国人,便极力想办法解救他们,有时也利用日本人帮我的忙,有一次,一个叫陆木林的赛马人因抗日,被日本守备队带着去抓与其有联系的几个人。途中遇一 “可疑”者,不说分晓就毒打了一阵,并捆绑起来。

因人手不够,把那个人带到警察署让我看着,并说:“这个人死啦死啦地,你别让他跑了。”守备队的人走后,我便和那个人聊了起来。原来,他叫张丙恩。因为去山里为抗日的“胡子”送信回来时不慎,被守备队抓住。我很同情他,担心日本人把他处死。于是,我便找日本警长角海。平时,角海经常敲诈勒索,中饱私囊,有不少把柄在我手里攥着。所以平时他对我很客气。我找到他,谎说张丙恩是我的亲属,又有精神病,求他救一救。角海听后,思考了一会说:“好吧,你把他带到这来。”我很快就把张丙恩带到了角海的办公室。

不料,角海见面就打。我忙去阻拦时,他低声告诉我说:“守备队长在里屋,我是打给他看的。”我明白了他的意思,便告诉张丙恩大叫。角海佯打一阵,便进里屋向守备队长报告。出来后对我说:“守备队长同意交给我们处理。”就这样,第二天我们就把张丙恩放了。后来,张丙恩为了感谢我的救命之恩,托人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了我的弟弟。


康德六年,我晋升为警尉补,被调回草河口,任警察分所所长。 康德七年,为了加强经济管理,我又被调到县警务科(现本溪湖)保安股任经济系主任。当时,所谓经济管理,主要是对粮食棉布的管理。日本侵略者为了疯狂掠夺中国资源,严格控制在东北的粮食和棉花。对倒卖粮食和其它物资的人更是残酷镇压。我同情一些为了糊口而被迫倒卖棉粮的贫苦人。所以,凡是为糊口、穿衣而犯“经济罪”的人,我都一律放掉。

当然,这样做会触怒日本人,有时还会担很大风险,但我千方百计地收集他们那些见不得人的事,以此要挟他们,保护自己。 一次,有一个农民因倒卖二百支(二十斤)棉线,被抓来交我处理。我正准备放他,与我同职但经常干预我的日本主任山田坚持要将其送到法院处理。本来平时我就对他很有气,便借这件事一下子发泄出来。我把办公桌上的公物狠狠地摔到了地上,并气愤地用日语质问他:“康德矿业的八百袋洋面、金刚直的两千担大米案你不去追究,整治这么个穷小子干什么?!”因为山田吃了贿赂,做贼心虚,见我发了火,怕把事弄假了,于是,只好默不作声,放走了那个农民。事后,山田为了缓和关系,还特意为我准备了酒菜,并向我诉说他的难处……


康德十年,我晋升警尉,任经济主任和特务主任二职。(管全县特务工作,负责查捕反满抗日的“思想犯”或“政治犯”)在那一段时间里,我出于一个中国人的良心,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和条件,救了一些面临险境的“政治犯”。如隐瞒参加“读书会”活动的青年学生朴苇(朴明霞)、许殿林、许景奎等人的真实身份;为被列入“思想犯”名单的小市小学教师谢怀福通风报信,使其免于被捕;为往日本国旗上浇尿的张庆吉(达官寨人)等三人出主意,使其免于入狱。

我的这些做法,并非说明我有政治觉悟,只能说明我对警界黑暗的鄙视和对日本侵略者种种罪行的无声反抗。有时,我也想跳出黑暗的警界,可是一想到回家过那种受苦挨饿的日子,却又失去了勇气。由于在警界生活的时间长了,接触的日本人多了,掌握的日本人罪行材料也就多了。我渐渐地产生了一种念头:利用我的身份,通过日本人整一整日本人。

后来,我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当时,有个副县长是日本人,叫平山节。这个人心狠手辣,骄横跋扈,贪婪成性,并善于巧取豪夺。他一到本溪县就想霸占全县的林业资源。首先把私人山林划归“县有”;然后成立所谓“组合”,派亲信山本九造三郎当组合长。并以“组合”的名义廉价收买木材,高价出售,谋取暴利,占为己有。


我十分痛恨这个日本强盗,想利用有能力的日本人整一整他,也好解解心头之恨。正巧从外地调来一个叫佐佐木的股长,听说和平山节接触了几次就留下了仇口。知道这一情况后,我便经常去找佐佐木,有意和他靠近。在很短时间内就同他建立了“密切”的关系。

于是,我便渐渐地开始给他提供平山节的情况,并挑唆他向日本关东军司令部密告平山节的隐私。在佐佐木的翻译刘茂德(大连人,正直,有爱国心)的协同下,罗列了大量证据,写了一份状子寄到关东军司令部。没过多久,上边就下令把平山节调走了,我终于出了这口憋了很久的气……


一九四五年十二月,我被保安队拘捕,并押到八路军第十军区除奸部(现本溪市工源一带)。一位干部连夜对我进行了审问。因为我没有反共行为,三天后便把我交送公安局再行审查民愤情况。在这期间,公安局经过广泛调查,未发现我有民愤;许多人还亲自出面为我担保。这样,两个月后,我终于被释放。由于当时我对八路军缺乏认识,担心再次抓我,所以,我在被释放的第七天就偷偷跑到沈阳,改名叫李际周,与别人合股开了个“和平饭店”。

八路军发现我逃跑后,产生了怀疑,遂派公安局的赫忠杰(现沈阳市冶炼厂工作)到处寻找我的下落。后来找到了我。当时把我吓坏了,我想这回肯定把我抓回去严惩。出乎意料的是,他既没有指责我,也没有抓我的意思,只是给我讲了许多道理和八路军的政策。听完他的话,我心里想,还是共产党的军队讲道理,不看出身,只看行为,不像日本军队和国民党军队,发现可疑者不问青红皂白就抓、就砍。


之后,我把自己跑的原因向赫忠杰讲述了一遍。他说:“既然这样,以后就不要再跑了,安心做你的生意吧。” 解放后,我先后到宛平县(北京西部)京西矿务局做工,到粮食部总务处管伙食。一九五五年,“肃反”开始,我怕自己是肃反对象,便再次逃跑。六〇年于黑龙江被收捕,并把我送回沈阳市公安局,定为历史反革命,进行劳动教养。

四年后,教养结束,我被送回老家本溪县马皮匠沟务农。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当地群众理解我的过去,又认为我务农期间表现得不错,所以,没有伤害我。 一九七八年,党和政府为我摘掉了“历史反革命”的帽子。从此,我成了一名真正的公民。 回忆黑暗社会的经历和见闻,对比新社会党和政府对我的宽容,我深深感到,社会主义社会是光明的社会;中国共产党是伟大的党。


资料来源:政协本溪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 本溪县文史资料 第2辑 1987.12 第85~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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