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停台灣34項農產品免關稅 芒果、芭樂、洋蔥在列
大陸財政部網站18日晚間發布,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公告,將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執行對原產於台灣地區的鮮水果、蔬菜、水產品等34項農產品免徵進口關稅政策。經查閱稅則號,受影響的水果包括芒果、木瓜、番荔枝(台灣稱釋迦)、蓮霧、鳳梨、芭樂、柚子等,農產品包括帶魚、鯧魚和芋頭、苦瓜等均在列。
據查閱大陸海關總署、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稅則續號與產品清單,水果方面,共有15項,包括椰子、檳榔、菠蘿(鳳梨)、番石榴(芭樂)、芒果、柚、木瓜、桃、梅、番荔枝(釋迦)、楊桃、蓮霧、棗、柿子、枇杷。
農產品方面,共有19項,包括漁產品如比目魚、鯡魚、鲭鱼、帶魚、鯧魚、鱸魚、小蝦、貽貝,和蔬菜類如洋蔥、甘藍、花椰菜、萵苣、胡蘿蔔、絲瓜、清江菜、小白菜、苦瓜、山葵、芋頭。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鳳梨、柚、釋迦、蓮霧、帶魚等,都是近年曾因被大陸稱撿出有害性生物,或以疫情為由遭暫停禁止輸陸的產品,如今,隨台灣部分地區的鳳梨、釋迦、文旦柚得以陸續恢復輸陸,卻即將面臨免關稅政策停止執行,為兩岸經貿又蒙上一層陰影。
今日晚間,大陸財政部網站發布,題為「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停止執行對部分原產於台灣地區的農產品免關稅政策的公告」的政策文件。
內容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有關規定,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執行對部分原產於台灣地區的農產品免徵關稅政策,相關農產品進口關稅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在此之下,文件指出,《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大陸對15種原產台灣地區的進口水果實施零關稅的通知》(稅委會〔2005〕25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大陸對部分原產於台灣地區的進口農產品免徵進口關稅的通知》(稅委會〔2007〕3號)及《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明確對台免稅農產品稅號範圍的通知》(稅委會〔2011〕28號)同時廢止。
經查閱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過去公告,據大陸海關總署,為促進台灣農漁產品在大陸銷售,陸方曾決定自2005年8月1日起,對15種原產於台灣地區的進口鮮水果,和自2007年3月20日起,對11種原產於台灣地區的進口蔬菜、8種由台灣籍漁船打撈的或在台灣地區養殖的進口水產品免徵進口關稅。
接著,大陸海關總署於2011年底,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2012年關稅實施方案的通知》對稅號範圍重新明確,即確定為上述34巷水果和農漁產品。
大陸財政部網站發布的「政策解讀」也稱,台灣地區單方面對大陸產品出口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嚴重阻礙兩岸經貿合作。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近日發布公告,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執行對原產於台灣地區的鮮水果、蔬菜、水產品等34項農產品免徵進口關稅政策,相關農產品進口關稅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大陸關稅則委員會過去發布,對台免徵進口關稅的農漁產品文件檔案清單截圖。文件檔案取自大陸國務院關稅則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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